傻妹十七那年,祖母終於獲准赴香港探親,與分離三十年的祖父團聚,公安局居然同意讓傻妹與祖母同行。多難得的人生機會啊,傻妹告別了父母,從成都跟隨祖母去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持“香港兒童身份證”,開始了她的人生旅程。
八十年代初的香港,充滿了對大陸移民的歧視。傻妹既不會廣東話,也不會幾句英文,還身無分文,繼續讀書在短期是很不現實的了。以畫畫為生的叔叔早已在幾年前到了香港,有了一些社會關係,其中一位香港朋友陳先生因為喜愛字畫,和叔叔成了好朋友。陳先生和太太以前都是銀行的貸款經理,兩年前開了一家貿易公司,做中國土特產出口生意,公司雇了十幾個職員,日常運作由陳先生打理,陳太繼續留在銀行。
好心陳先生知道傻妹到了香港,急於過語言關,就主動提出讓她到公司做一名初級見習文員,還給傻妹每月五百元港幣的“車馬費”。五百元港幣雖然只是當時香港初級文員人工的一半,但對剛從鄉下出來的傻妹來說,已經是很多了!傻妹什麼都不會,陳先生關照公司同事,教她廣東話,會計,中英文打字(那時還沒有電腦,中文打字是撿字釘的)和各種進出口銀行,海關,運輸文件手續。傻妹應該給“學費”的, 可陳先生還給發他工資,香港也有好心人啊。
傻妹白天上班,晚上讀夜校,周末到叔叔朋友開的大中華畫廊接畫回家裝裱,多一份收入。初到香港,一切都讓傻妹接應不暇。在國內覺得自己以比同齡人成熟很多,見識也多很多,如今卻成了個地地道道的“燦妹”*,土啊!僅有的那一點點自信心被徹底地粉碎了。好在同事們不嫌棄她,至少表面上不嫌棄,見她年少勤奮好學,都願意教她,幾個月後,傻妹的廣東話就能朗朗上口了。
小林是上海人,到香港幾年了,在陳先生公司里租了一張辦公桌,自己做日本的生意。小林的母親是日本華僑,年青時認識了到日本留學的林爸爸,結婚生子,五十年帶初全家回到了新上海。小林長得一表人才,翩翩有禮,講一口流利日文,快三十歲的人了,還沒對象。 那年頭大陸去香港單身男仕娶個媳婦也不容易,香港小姐嫌他們土;大陸去香港的姑娘一心要嫁有經濟基礎的;回大陸娶吧,又怕找個做出國夢的,一人嫁過來,一家人都嫁過來了;再加上自己眼光高,很多好小伙都被耽誤了。
小林常常出差到內地和日本,呆在公司的時間不多。一開始,傻妹和小林很少講話,時間長了,大慨因為都是大陸人吧,小林在公司的時候會給傻妹講一些香港的人情世故;小林有日本客戶來公司談業務時傻妹會禮貌地進會議室問客人要喝茶還是喝咖啡,大家都是創業難,傻妹想這樣小林在日本人面前會很有面子,希望他多談成兩單生意。小林做文件打字時用兩個手指頭小心地敲,還老出錯。那些文件都是一式多份過底的,打錯字很難改,尤其是銀行信用證(Lettle of Credit)一個字母都不能錯的,小林做完一份文件,地上常常是一堆費紙。陳先生見傻妹對進出口和銀行文件漸漸熟悉了,就讓她有時間的時候幫幫小林,一方面讓她多熟悉一下業務,另一方面,傻妹很遲鈍哦,呵呵,為什麼陳先生老是開玩笑要小林請她吃飯呢?
請吃飯小林到是沒有開口,不過他有時會從美心餅店買幾打西餅(點心)回來請大家吃,說他又做成了一單生意,謝謝大家幫忙。“傻妹,再吃一塊?”他會特別 關照一句。
傻妹慢慢發現老是撞見小林笑眯眯的眼睛,看得她不自在,每當察覺小林在看着她,第一個反應總是低頭看看是不是忘了拉拉鏈。初到香港,很不習慣穿前面帶拉鏈的褲子,有幾次女同事走過來悄悄對她說“妳唔記得着拉拉鏈”,弄的她頓時臉紅,如果被男仕看見就更難為情了!
“你喜不喜歡飲茶,我請去你飲茶吧” 有一天小林笑着對傻妹說。
“你別又破費了。” 傻妹裝着沒聽懂。下班時走進陳先生的辦公室,吱吱唔唔地告訴了陳先生。
“去啊,出去長長見識。”陳先生鼓勵她。
可是傻妹不敢,從來沒這樣一跟男士單獨出去吃過飯,叔叔也管得很嚴, 每天上班上課回家幾條直線,有幾次在學校時間呆長了,出門就看見叔叔在門口等她。傻妹知道,自己父母不在身邊,香港世道險惡,叔叔不放心,所以她每天的行程都會交代得清清楚楚。
又一段時間過去了,小林也不常在公司,飲茶的事慢慢給淡忘了。有一天,小林從日本回來,興致很高,大概又做成一單生意吧。下午他走過來,交給傻妹一個很精緻的小木合,盒蓋上壓了一片楓葉。說:“我在日本買的,送給你。” 傻妹很喜歡這個小盒,可她堅決地推了回去,“謝謝,我不要!” 傻妹從小受的教育是“拿人家的手軟,吃人家的嘴軟” 禮物她是堅決不肯收的。
“送給你玩玩,不是什麼貴重東西。”小林把木盒放進傻妹的抽屜里,眼帶笑小聲但又不容商量地對她說:“我定了周六在富麗華酒店晚餐的檯,我在六點鐘在大堂等你,我知道你會搖頭,你不來我就不走。好嗎?” 他說完期待地看着她,見她不出聲,微笑着離開公司了。
這算是約會吧?傻妹心裡象裝了十五個小鼓。。。
陳先生走過來:“去啊,小林很不錯的人,很勤奮。他知道你不會去,也知道我算你半個‘監護人’,約你出去是跟我講過的。再說,別人約你出去好幾次了,赴約也是給人面子,不願意和他交往可以說清楚嘛,你不出聲反而讓人誤會了,這也是禮貌。”
傻妹心想,完了,原來兩人竄通的。陳先生接着說:“小小禮物,別人的一番心意,收下說謝謝就是了。還有,平時聽見別人贊你的話,愛聽不愛聽都要說謝謝,這也是禮貌。”原來聽見別人表揚要先說“謝謝”,而不是傻妹從小在國內學會的“哪裡,我還差得很遠” 那不叫謙虛。哎。。。
陳先生接着說:“你也該走出去見識見識,多交交朋友,這樣才能進入社會。我會幫你向叔叔解釋,就說我請公司同事吃飯去。”
傻妹心想也是,老躲也不是辦法,小林有什麼話要說,坐下聽聽也是對他的尊重吧。
周六一早到了公司,公司的小姐們都打扮得花枝招展,阿冰還收到一束花。阿冰比傻妹大兩歲,父母是五十年代到香港的上海人,阿冰有上海姑娘的漂亮,白晰的皮膚。阿冰學過美容化妝,中午休息時間常常給公司其他女同事們介紹新的化妝品,本季度流行的色彩等,有時還給同事化個示範妝。每當這時,傻妹就靜靜地站在一旁看,傻妹沒錢買化妝品,但傻妹自幼跟叔叔習畫,最喜歡畫仕女,這化妝不會比給仕女“開臉”難吧?傻妹心想自己描眉化眼線手肯定不會象阿冰那樣抖。
阿冰甜甜告訴傻妹今天是情人節,花是“哥哥仔”送的。傻妹是在叔叔到了香港後才聽他說起香港人過“情人節”,“情人節”怎麼個過法心裡一點譜沒有,傻妹家算“開放”的了,起碼爸爸敢在家裡當着孩子們的面親媽媽。但明目張胆的過情人節,呵呵,傻妹忽然很好奇。
一想到原來小林是有意把要在情人節的晚上請她吃飯,心裡有幾種怪怪的感覺:傻妹覺得自己被蒙了,有點怨小林為什麼要挑個那麼敏感的日子去吃飯,他的用意是避不開的了;又覺得小林挑這麼特殊的日子請她去吃飯,這份心意讓她有些感動,尤其是到了香港的這段日子,有誰正眼看過她啊?傻妹想到小林笑眯眯的一雙眼睛,好象給了自己一點自信。平時在公司低眉順眼的她,忽然發現伸直了腰背走路的感覺更輕盈。
周六是半天班, 小林上午沒到公司,中午下班前打了個電話給傻妹,告訴她該坐什麼車到富麗華,讓她回家換條裙子。末了還說:“你電話里聲音真好聽!” 還有說話聲音好聽這一說嗎? 傻妹從小跟叔叔們唱革命樣板戲唱的都是“老旦”,唱得硬硬朗朗的,只知道叔叔以前挑女朋友要“十指如蔥白”,沒聽說過電話里的聲音還有講究啊。
傻妹下班回到家先拿出幾張下周要裝裱好交回畫廊的畫,準備托畫心,聞了聞覺得題款用的是新墨,新墨見水容易散開,裝裱時題款會花掉。用手指蘸水摸了一下,手指是黑的,果然掉墨了。她調了一點淡白礬水,用噴壺在畫心上輕輕地噴了一層。白礬水有固定作用,托的時後手腳快一些,減少墨和水相容的時間,就不會散了。裱畫是在成都時爸爸請名師教的,為的是到了香港可以有防身的一技之長,多少也能有幾個收入。
熟練地托好畫心,傻妹洗了淋浴,吹乾了齊肩的直發。不會打扮,換上了唯一的一條深黃色百摺裙,一件松領的蝙蝠袖白色暗花襯衫,系上一條黑色細皮帶,穿上米色大衣,跟叔叔講了一聲就出門了。怕叔叔看見,進了電梯才抹了點唇膏。
到了街上又是一番景象,一雙雙男女手拉着手,女孩子手裡都捧着一束包紮得很漂亮的鮮花。那年香港流行蝙蝠袖襯衫配長裙低腰寬皮帶,肩上掛着吊帶很長小包。傻妹一看自己這身“女人街”出來的裝束,心裡就打了退堂鼓:“這樣走進富麗華多寒嗆啊!”
傻妹坐上一輛開往中環的有軌電車,電車開得很慢,傻妹的腦子卻在飛馳,她想着最近國內同學的來信中都在描述他們在大學無憂無慮的生活,校園的日子該有多好啊! 同學們在信中羨慕傻妹能去香港摩登世界,可他們知道她有多孤獨嗎?一個要好的朋友都沒有,父母不在身邊,到處受港人白眼。她想念他們,懷念和他們在一起嘻戲的日子,羨慕他們可以父母身邊撒嬌。
還有那位同桌了兩年的胖哥,同學們都在私語傻妹和胖哥有點“那個”,班上男生女生不講話不來往,傻妹才不管呢,覺得自己就是半個小子。知道傻妹要去香港後,平時愛說笑的胖哥變得寡言了,有同學說胖哥在球場上和別人打了一架,因為他們提到了傻妹要走的事。胖哥上個月來信,寫了大學的生活和兩篇不着邊際的話,最後問:“你還會回來嗎?”
傻妹坐在雙層電車的上層,看見電車順着軌道向前開。傻妹不喜歡多愁善感,每當察覺自己情緒下滑的時候,她會立刻打住,再往好的方面想。
“起碼我見識的比同學多了,還能去吃情人節大餐”,這樣一想,思緒又回到了小林身上。小林是真的喜歡她嗎?喜歡她什麼?他會對她說什麼?自己會喜歡小林嗎?小林和胖哥都有會笑的眼睛。
*“阿燦”一詞最初來源於香港電視劇《網中人》,劇中廖啟智飾演活了一名從大陸偷盜渡到香港謀生男青年,名字就叫“阿燦”。隨着着《網中人》在香港的熱播,“阿燦”就成為了那個年代香港人蔑稱內地人的代名詞,大陸去的女孩子順理成章地成了“燦妹”。“阿燦”也從此成了廖啟智的匿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