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妹十七那年,祖母终于获准赴香港探亲,与分离三十年的祖父团聚,公安局居然同意让傻妹与祖母同行。多难得的人生机会啊,傻妹告别了父母,从成都跟随祖母去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持“香港儿童身份证”,开始了她的人生旅程。
八十年代初的香港,充满了对大陆移民的歧视。傻妹既不会广东话,也不会几句英文,还身无分文,继续读书在短期是很不现实的了。以画画为生的叔叔早已在几年前到了香港,有了一些社会关系,其中一位香港朋友陈先生因为喜爱字画,和叔叔成了好朋友。陈先生和太太以前都是银行的贷款经理,两年前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做中国土特产出口生意,公司雇了十几个职员,日常运作由陈先生打理,陈太继续留在银行。
好心陈先生知道傻妹到了香港,急于过语言关,就主动提出让她到公司做一名初级见习文员,还给傻妹每月五百元港币的“车马费”。五百元港币虽然只是当时香港初级文员人工的一半,但对刚从乡下出来的傻妹来说,已经是很多了!傻妹什么都不会,陈先生关照公司同事,教她广东话,会计,中英文打字(那时还没有电脑,中文打字是捡字钉的)和各种进出口银行,海关,运输文件手续。傻妹应该给“学费”的, 可陈先生还给发他工资,香港也有好心人啊。
傻妹白天上班,晚上读夜校,周末到叔叔朋友开的大中华画廊接画回家装裱,多一份收入。初到香港,一切都让傻妹接应不暇。在国内觉得自己以比同龄人成熟很多,见识也多很多,如今却成了个地地道道的“燦妹”*,土啊!仅有的那一点点自信心被彻底地粉碎了。好在同事们不嫌弃她,至少表面上不嫌弃,见她年少勤奋好学,都愿意教她,几个月后,傻妹的广东话就能朗朗上口了。
小林是上海人,到香港几年了,在陈先生公司里租了一张办公桌,自己做日本的生意。小林的母亲是日本华侨,年青时认识了到日本留学的林爸爸,结婚生子,五十年带初全家回到了新上海。小林长得一表人才,翩翩有礼,讲一口流利日文,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对象。 那年头大陆去香港单身男仕娶个媳妇也不容易,香港小姐嫌他们土;大陆去香港的姑娘一心要嫁有经济基础的;回大陆娶吧,又怕找个做出国梦的,一人嫁过来,一家人都嫁过来了;再加上自己眼光高,很多好小伙都被耽误了。
小林常常出差到内地和日本,呆在公司的时间不多。一开始,傻妹和小林很少讲话,时间长了,大慨因为都是大陆人吧,小林在公司的时候会给傻妹讲一些香港的人情世故;小林有日本客户来公司谈业务时傻妹会礼貌地进会议室问客人要喝茶还是喝咖啡,大家都是创业难,傻妹想这样小林在日本人面前会很有面子,希望他多谈成两单生意。小林做文件打字时用两个手指头小心地敲,还老出错。那些文件都是一式多份过底的,打错字很难改,尤其是银行信用证(Lettle of Credit)一个字母都不能错的,小林做完一份文件,地上常常是一堆费纸。陈先生见傻妹对进出口和银行文件渐渐熟悉了,就让她有时间的时候帮帮小林,一方面让她多熟悉一下业务,另一方面,傻妹很迟钝哦,呵呵,为什么陈先生老是开玩笑要小林请她吃饭呢?
请吃饭小林到是没有开口,不过他有时会从美心饼店买几打西饼(点心)回来请大家吃,说他又做成了一单生意,谢谢大家帮忙。“傻妹,再吃一块?”他会特别 关照一句。
傻妹慢慢发现老是撞见小林笑眯眯的眼睛,看得她不自在,每当察觉小林在看着她,第一个反应总是低头看看是不是忘了拉拉链。初到香港,很不习惯穿前面带拉链的裤子,有几次女同事走过来悄悄对她说“妳唔记得着拉拉链”,弄的她顿时脸红,如果被男仕看见就更难为情了!
“你喜不喜欢饮茶,我请去你饮茶吧” 有一天小林笑着对傻妹说。
“你别又破费了。” 傻妹装着没听懂。下班时走进陈先生的办公室,吱吱唔唔地告诉了陈先生。
“去啊,出去长长见识。”陈先生鼓励她。
可是傻妹不敢,从来没这样一跟男士单独出去吃过饭,叔叔也管得很严, 每天上班上课回家几条直线,有几次在学校时间呆长了,出门就看见叔叔在门口等她。傻妹知道,自己父母不在身边,香港世道险恶,叔叔不放心,所以她每天的行程都会交代得清清楚楚。
又一段时间过去了,小林也不常在公司,饮茶的事慢慢给淡忘了。有一天,小林从日本回来,兴致很高,大概又做成一单生意吧。下午他走过来,交给傻妹一个很精致的小木合,盒盖上压了一片枫叶。说:“我在日本买的,送给你。” 傻妹很喜欢这个小盒,可她坚决地推了回去,“谢谢,我不要!” 傻妹从小受的教育是“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 礼物她是坚决不肯收的。
“送给你玩玩,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小林把木盒放进傻妹的抽屉里,眼带笑小声但又不容商量地对她说:“我定了周六在富丽华酒店晚餐的檯,我在六点钟在大堂等你,我知道你会摇头,你不来我就不走。好吗?” 他说完期待地看着她,见她不出声,微笑着离开公司了。
这算是约会吧?傻妹心里象装了十五个小鼓。。。
陈先生走过来:“去啊,小林很不错的人,很勤奋。他知道你不会去,也知道我算你半个‘监护人’,约你出去是跟我讲过的。再说,别人约你出去好几次了,赴约也是给人面子,不愿意和他交往可以说清楚嘛,你不出声反而让人误会了,这也是礼貌。”
傻妹心想,完了,原来两人窜通的。陈先生接着说:“小小礼物,别人的一番心意,收下说谢谢就是了。还有,平时听见别人赞你的话,爱听不爱听都要说谢谢,这也是礼貌。”原来听见别人表扬要先说“谢谢”,而不是傻妹从小在国内学会的“哪里,我还差得很远” 那不叫谦虚。哎。。。
陈先生接着说:“你也该走出去见识见识,多交交朋友,这样才能进入社会。我会帮你向叔叔解释,就说我请公司同事吃饭去。”
傻妹心想也是,老躲也不是办法,小林有什么话要说,坐下听听也是对他的尊重吧。
周六一早到了公司,公司的小姐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阿冰还收到一束花。阿冰比傻妹大两岁,父母是五十年代到香港的上海人,阿冰有上海姑娘的漂亮,白晰的皮肤。阿冰学过美容化妆,中午休息时间常常给公司其他女同事们介绍新的化妆品,本季度流行的色彩等,有时还给同事化个示范妆。每当这时,傻妹就静静地站在一旁看,傻妹没钱买化妆品,但傻妹自幼跟叔叔习画,最喜欢画仕女,这化妆不会比给仕女“开脸”难吧?傻妹心想自己描眉化眼线手肯定不会象阿冰那样抖。
阿冰甜甜告诉傻妹今天是情人节,花是“哥哥仔”送的。傻妹是在叔叔到了香港后才听他说起香港人过“情人节”,“情人节”怎么个过法心里一点谱没有,傻妹家算“开放”的了,起码爸爸敢在家里当着孩子们的面亲妈妈。但明目张胆的过情人节,呵呵,傻妹忽然很好奇。
一想到原来小林是有意把要在情人节的晚上请她吃饭,心里有几种怪怪的感觉:傻妹觉得自己被蒙了,有点怨小林为什么要挑个那么敏感的日子去吃饭,他的用意是避不开的了;又觉得小林挑这么特殊的日子请她去吃饭,这份心意让她有些感动,尤其是到了香港的这段日子,有谁正眼看过她啊?傻妹想到小林笑眯眯的一双眼睛,好象给了自己一点自信。平时在公司低眉顺眼的她,忽然发现伸直了腰背走路的感觉更轻盈。
周六是半天班, 小林上午没到公司,中午下班前打了个电话给傻妹,告诉她该坐什么车到富丽华,让她回家换条裙子。末了还说:“你电话里声音真好听!” 还有说话声音好听这一说吗? 傻妹从小跟叔叔们唱革命样板戏唱的都是“老旦”,唱得硬硬朗朗的,只知道叔叔以前挑女朋友要“十指如葱白”,没听说过电话里的声音还有讲究啊。
傻妹下班回到家先拿出几张下周要装裱好交回画廊的画,准备托画心,闻了闻觉得题款用的是新墨,新墨见水容易散开,装裱时题款会花掉。用手指蘸水摸了一下,手指是黑的,果然掉墨了。她调了一点淡白矾水,用喷壶在画心上轻轻地喷了一层。白矾水有固定作用,托的时后手脚快一些,减少墨和水相容的时间,就不会散了。裱画是在成都时爸爸请名师教的,为的是到了香港可以有防身的一技之长,多少也能有几个收入。
熟练地托好画心,傻妹洗了淋浴,吹干了齐肩的直发。不会打扮,换上了唯一的一条深黄色百折裙,一件松领的蝙蝠袖白色暗花衬衫,系上一条黑色细皮带,穿上米色大衣,跟叔叔讲了一声就出门了。怕叔叔看见,进了电梯才抹了点唇膏。
到了街上又是一番景象,一双双男女手拉着手,女孩子手里都捧着一束包扎得很漂亮的鲜花。那年香港流行蝙蝠袖衬衫配长裙低腰宽皮带,肩上挂着吊带很长小包。傻妹一看自己这身“女人街”出来的装束,心里就打了退堂鼓:“这样走进富丽华多寒嗆啊!”
傻妹坐上一辆开往中环的有轨电车,电车开得很慢,傻妹的脑子却在飞驰,她想着最近国内同学的来信中都在描述他们在大学无忧无虑的生活,校园的日子该有多好啊! 同学们在信中羡慕傻妹能去香港摩登世界,可他们知道她有多孤独吗?一个要好的朋友都没有,父母不在身边,到处受港人白眼。她想念他们,怀念和他们在一起嘻戏的日子,羡慕他们可以父母身边撒娇。
还有那位同桌了两年的胖哥,同学们都在私语傻妹和胖哥有点“那个”,班上男生女生不讲话不来往,傻妹才不管呢,觉得自己就是半个小子。知道傻妹要去香港后,平时爱说笑的胖哥变得寡言了,有同学说胖哥在球场上和别人打了一架,因为他们提到了傻妹要走的事。胖哥上个月来信,写了大学的生活和两篇不着边际的话,最后问:“你还会回来吗?”
傻妹坐在双层电车的上层,看见电车顺着轨道向前开。傻妹不喜欢多愁善感,每当察觉自己情绪下滑的时候,她会立刻打住,再往好的方面想。
“起码我见识的比同学多了,还能去吃情人节大餐”,这样一想,思绪又回到了小林身上。小林是真的喜欢她吗?喜欢她什么?他会对她说什么?自己会喜欢小林吗?小林和胖哥都有会笑的眼睛。
*“阿灿”一词最初来源于香港电视剧《网中人》,剧中廖启智饰演活了一名从大陆偷盗渡到香港谋生男青年,名字就叫“阿灿”。随着着《网中人》在香港的热播,“阿灿”就成为了那个年代香港人蔑称内地人的代名词,大陆去的女孩子顺理成章地成了“灿妹”。“阿灿”也从此成了廖启智的匿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