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真正获得平等效果,不仅社会要提供尽量均等机会,同时个人要完全负责自我行为责任。” 罗义斯的研究方法是经典的还原传统,还原到基本元素,而后分析。且不说这种还原在社会科学研究上的有效性,其基本元素的假设与左派相同,与传统西方价值观相违背。西方基督教传统,人是有罪的,而罗义斯还原的基本的个人,表面上看是中性,实质上是“好”人。因而,“好”人不会利用“差别原则”去扩大差别而得到好处,“好”人不会利用“公平原则”得到机会,而后再利用“差别原则“和“有限权原则”不劳而获。历史上,多数人得益于少数人劳动创造是经常的事情。不去谈历史上政治人物对历史的推动,只要看看科学史上个人的贡献,牛顿,法拉第,特斯拉,爱因斯坦,并不可由千万民众替代,他们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的自由,必定大于多数人,完成不能服从第一优先原理,“小范围自由必须服从所以人自由”,这种简单的“大民主”与“暴民”民主有何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