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解放人民到鎮壓人民–中共四十年來的質變 公孫明 03-19-2016 四川省閬中市一些工人由於長期被私人雇主欠薪,幾經追討未果,只得以聯合公開抗議方式表達,不料卻被假共公安機關以衝鋒鎗實彈鎮壓逮捕,並被以審判大會方式公開“審判”,以為殺一儆百,以儆效尤。(參考一,二,三)。 與此同時,黑龍江龍煤集團雙鴨山工人的數千名煤礦工人湧上街頭,要求補發欠薪,補繳社保。但得到的不是政府向雇主討回礦工的血汗工資,而是鎮暴和逮捕。(參考四) 以上的勞工災難只算是當前中國冰山之一角! 1976年之後,中共已為假共,自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江澤民,胡錦濤這幾屆,已經逐漸質變而向資產階級統治的方向大步邁進,到了兒皇帝習近平這屆,更是變本加厲,公然以世界財團為中國量身打造,借前世界銀行總裁佐利克及其馬仔林毅夫之手安排的《中國2030》經濟發展方案為藍本,以“反腐”,“經改”,“軍改”等掩耳盜鈴的下作手段矇騙群眾,進行如火如茶的全國私有化。所有執政措施,莫不以私有化後的資本家利益為依歸,鎮壓人民,就是一個充分而必要的手段之一。 至此,由毛澤東主席帶領,那個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人民為人民服務的中國共產黨,已經完全質變為一個鎮壓人民而為世界資本家財團服務的下三濫打家劫舍的盜匪組織。 最好笑的是一些反毛反共的公知大款,雖然自己也看不過去,偏偏把這些迫害人民的髒事歸咎於“動用文革手段”,是非之顛倒,莫過於此。毛澤東發動的文革,不正是要鼓勵下層人民鬥爭腐敗走資的官府的嗎?如果當年文革成功了,會有今日的鎮壓嗎? 參考文: 四川閬中公審農民工,公知們藉機要推牆
關輿 2016-03-19 來源:察網 A- A+ 回想利用訪民充當炮灰的“鋒銳律師犯罪團伙”,回想那位鼓動民族分裂、利用媒體公然干預司法公正、法律素質極差、極端反華親日的死磕派律師代表浦志強,再回頭看近日法律黨為不法資本家洗地的表演,我們可以徹底看清所謂“司法獨立”的真面目:司法獨立於黨的領導之外,一心一意為資本服務,沒有了無產階級政黨的限制,沒有了社會主義法律的限制,法律黨們可以一心一意實現自身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最大化。 【本文為作者向察網(www.cwzg.cn)的獨家投稿,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3月16日,四川閬中市人民法院在閬中市江南鎮舉行公開宣判大會。集中宣判一起妨害公務案,8名被告討薪農民工分別被判處6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兩名宣告緩刑。 此事發生後,輿論炸鍋。 我們看看論壇、貼吧中的網友是怎麼討論的。 麻辣社區-閬中論壇中的網友是這麼討論的: 【據說是先欠錢,然後農民工不合理要錢,才造成的,希望好好處理。】 【基層行政官員眼睛裡倘若沒有法治,或者認為法治就是“治老百姓”,自己則不受約束,將會嚴重阻礙實現依法治國的進程】 【無視法紀,亂鬧就是要嚴肅處理,不過也應追究欠農工民工資的人的重大責任。】 【全國欠薪這一大頑疾,政府就解決不了,真的使人汗顏。過度討薪都無果,農民工維權難上難!】 【正因為全國欠薪成風潮,所以眼裡打擊過度討薪的民工,保護資本繼續生產?】 【心酸心寒,到底誰才該公審,群眾心裡最清楚,這場公審沒有結束,才剛剛開始!】 古城家園論壇-聚焦閬中 里網友是這樣討論的: 【大家都是閬中人,閬中人就要一條心,如果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閬中勞動局一聽到一點風聲就應該幫助百姓爭取他們的血汗錢,而不是一拖再拖,辦事效率呢,難道公務員一直在辦公室裡面喝茶看報嗎,不要說農民工沒有提起仲裁的無趣話,難道我們的官方是服務貴族權貴階層呢,就不管百姓死活了,沒有千千萬萬的百姓你公務員的工資哪兒發,靠黨費發嗎?】 【我想問哈,欠薪的開發商咋處理的,我覺得這次政府明顯有殺雞給猴看的意思,意思就是看你們屁民還鬧不,你們不知道政府和開發商是在一條褲子裡麼。。】 【如果雷鋒能夠讓開發商的大老闆按月把農民工的工資發了淳樸的農民也不會逼上梁山吧,雷鋒在哪兒呢?勞動局在哪兒啊,工會在哪兒啊,法院在哪兒啊,那些農民上有老下有小,用的吃喝啦撒吧,況且說不好聽的就是下苦力的,為啥子欠賬的搞得就像要債的呢?】 【亂搞,欠工資還有理了,為什麼不把欠農民工工資的老闆判刑】 【民工維權何等難,社會應該幫助支持,他們維權就是騷亂,政府部門提前把農民工資等一切都安置好了,他們會去亂嗎?真是沒把農民工當人呀。】 【這是哪個腦殘想出來的。你們這不是房地產商的保護傘嗎,這麼多人一起去北京上訪,市政府幾葉子一定要遭,根據文章裡面描述,農民工沒多大過錯。】 2. 頭條評論 公判討薪農民工能震懾得了誰?(公孫明按:這篇文字頭兩段似是而非,無非是公知們自以為正義而!) 華商報 2016-03-18 02:46 3月16日,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法院公開審判一起妨害公務案,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兩人宣告緩刑。至此,這起在當地轟動一時的農民工討薪演變為妨害公務的事件塵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對自己不理智的行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響了理性維權的警鐘。(3月17日財經網) 要說起來,農民工因為採取極端方式討薪,而觸犯“妨礙公務罪”的案例並不鮮見。確實,人們很同情農民工被欠薪的遭遇,但超越法律的不理性維權行為也終究為法律所不容。因此,各地對農民工的“不理智行為”依法懲處,本身並不存在任何問題。 只是,四川閬中法院近日搞的這場氣勢宏大的公開宣判大會,着實叫人有點不知今夕何夕之惑。是啊,大庭廣眾之下,戒備森嚴,犯罪嫌疑人在審判台上一字排開,這樣的“公判大會”何其眼熟,但又不能不說,卻早已被制度所擯棄!遠的不說,2003年最高法公布的《關於推行十項制度切實防止產生新的超期羈押的通知》就明確反對集中宣判和執行,尤其是在“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寫入《刑事訴訟法》的今天,司法機關想必比外人要更清楚公判大會“有損法治、侵害人權”的污點。可是,“公判大會”就如打不死的小強,總冷不丁地要上演一回。 我們一向反對以錯制錯、以惡制惡,這其間本身就有基於法律的邏輯和路徑的考量。“公判大會”更是一種典型的以錯制錯、以惡制惡!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閬中市法院似乎並不知道“公判大會”有什麼不對,還在振振有詞地普法“討薪有理,但討薪要有度,妨害公務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的確,這要是放在法庭上公開審理,一切真正遵循刑事訴訟程序,沒有人可以指責什麼,可是,放着正當流程不走,反倒在大街上演起了已經過時的“公判大會”,這與我們倡導的司法公開格格不入,法律的尊嚴何在? 稍有法律常識的公民都知道“公判大會”不對,那麼,法院為什麼還樂此不疲地熱衷於幹這麼“外行”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法院寧可胡來,也要和法律規定頂牛,不是不懂法,更多是沒有辦法,早就有媒體指出,“集中公審公判”實質上是為地方行政目標捧場。“公判大會”這一傳統項目為何難以絕跡,說白了,看重的是附着於那種大場面背後的震懾之勢! 可是,“公判大會”真能起到震懾作用嗎?非也。在法治意識逐步深入人心的今天,“公判大會”並不會讓老百姓對法律有敬畏之感,更多怕是對法院不按規矩和套路出牌的擔憂和恐懼。在今天,“公判大會”已經不是對不對的問題,因為對此已有公論,然而,一些基層法院對於這個錯誤的“懲治套路”的堅持異常頑強,當法治向前,法院卻偶爾向後,這樣擰巴的現實還要持續多久?這是個問題。 鳳舞九天71274477 沒有能震懾誰,只是打了這個社會的臉而已,為什麼討薪無果?? 03-18 12:00 59 昌少就是我Y 幾個欠薪的農民工武警都用衝鋒鎗,多大仇啊?
3. 四川閬中的審判台上,少了哪些人? (公孫明按:這篇文字說道癢處。) 原創 2016-03-19 卓君 破土工作室 破土工作室 破土工作室 微信號 potu_groundbreaking 功能介紹 破土倡導開放視野,探尋本土智慧,並相信這種智慧來自於踏實的行動。我們關注底層遭遇的不公與悲苦,記錄並分享人們改變自己生活與周遭世界的生命力。破土,與你分享我們眼中的世界! 【破土編者按】四川閬中農民工討薪案的承辦法官認為:“農民工討薪歷來受到全社會關注和幫助,勞動監察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都是民工討薪時可以求助的對象。農民工討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國有國法,如果以過激方式討薪而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說的好有道理,簡直無言以對。不過,如果我們連農民工被欠薪的問題本質都沒搞清楚,還談什麼“理解他們討薪的心情”?本文告訴我們,在四川閬中的審判台上,少了一些人。 2016年3月16日四川閬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大會對張某、戚某、歐某等8人妨害公務罪進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處張某等6-8個月有期徒刑,其中兩名情節較輕者適用緩刑。按照網上所披露的,其中有一句判詞,“討薪有理,但討薪要有度,妨害公務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 讓我們沿着這一判詞稍作延伸,它將討薪者的形象暗示為,“失去理性的人”、“暴民”、“為錢不擇手段的人”,稍微善意一些,“受害者”、“不懂法的人”、“愚昧的人”,等等。這些引申,或許無法從判詞中直接得出,但這絲毫無助於糾正“討薪者”的形象。在判詞之外,在當時的“公開審判”的旁觀者中,在藉由全媒體的報道所形成的討論場域中,這是一個心照而也宣諸於口的認知。判詞不是一個因,而是果;四川閬中的公開宣判,不是個偶發事件,而是有其論述的必然性。因此,在這個意義上,需要認定的“事實”,與其說是此次討薪是否存在過激、觸犯法律的行為,不如說是討薪行為作為當前中國社會的核心性症候的基本性質。
“討薪”是一個侮辱性的詞彙。很少有工友這樣自稱。不為困窮寧有此?!之所以他們在一定程度上也接受了這樣的一個詞彙,在一定的程度上,他們也會善加利用這種的自侮來換回自己的勞動所得。曾記否,總理為農婦討薪傳為美談。他們自己也知道這是個別的、僥倖的案例。這個兩廂配合的成功討薪過程中,前者比後者收穫更多。做為旁觀者的我們無論我們對農婦投以善意的同情,還是惡意的諷刺,都無法迴避掉這樣一個事實:找政府才管用。這個選擇,是來自於社會主義時期的公民教育?還是來自於現實成本的考量,或者千百年來攔轎喊冤的積習,或者幾者都有。把這句話翻譯一下,“找政府才管用”意味着欠薪、討薪不是個經濟問題。退一步講,薪酬是因生產活動而產生,在經濟領域裡發生,但是低廉的薪酬、這個低至僅夠糊口而仍被拖延支付的薪酬,則不再是經濟問題,或者說,它是被經濟的邏輯和經濟學話語有意遮蓋的社會正義問題。
雙鴨山的“奴隸們”散了,流言蜚語起來了 2016-3-18 20:29| 發布者: 巷口的游擊隊員| 查看: 123| 評論: 2|原作者: 澄宇|來自: 新生代 摘要: 那些說礦工們是奴隸的人分兩種:一種是同情礦工的命運和我們一切受壓迫者的命運的人,還有一種就是帶着鄙夷的態度和險惡用心利用奴隸們推翻奴隸主,好讓他們當總統的人。
鴨山的奴隸們散了,一人2000元,抓了領頭的,他們散了。 沒有人管那幾個領頭的死活,他們散了 2000元用完後,他們不敢再聚了,沒人領頭了,那就等着餓死吧。 不要幫助愚昧的人,不要幫助自私的人,這樣的人才是智者-----轉 就是這樣幾句閒言碎語,據說來源於網絡大V,被不少不明真相或者意圖不軌的人紛紛轉發,試圖給這次雙鴨山礦工的街頭抗議上演一出國民劣根性的滑稽好戲。 雙鴨山的礦工們是奴隸嗎?在資本家和政府官僚的壓迫下,生活在水深火熱的礦井下的煤黑子,吃的陽間飯,干的陰間活,比奴隸還不如。然而,這並不是說,處在黑暗下的工人,他們是愚昧和自私的,那些說礦工們是奴隸的人分兩種:一種是同情礦工的命運和我們一切受壓迫者的命運的人,還有一種就是帶着鄙夷的態度和險惡用心利用奴隸們推翻奴隸主,好讓他們當總統的人。 言必稱國民劣根性的信奉者,看待這個世界永遠只用一隻眼睛,每每發現現實不如意,比如這次默默無聞的雙鴨山礦工們竟敢在舉世矚目的兩會期間幹了一場轟動全世界的大事,本來挺讓人興奮的,結果被趙家人區區2000千快錢就給打發了,而且領頭的人被抓了也不敢啃一聲,於是有些人就跳出來說:看看,這幫泥腿子,不是幹大事的料,呸,一幫愚昧自私的烏合之眾!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意猶未盡?NO!這些人還要吐口唾沫,跺跺腳,好像自己上當了似的。 喜歡拿工人運動做籌碼當炮灰的大有人在,於是各種各樣的投機主義者急急忙忙地在網絡上蹦下調,大肆宣傳他們的政治邪說,有人說要革命,不要吃飯,要知道,礦工們除了公開打出橫幅罵省長睜眼說瞎話,他們訴求無非就是“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吃飯”,這個和極左派的想象相距甚遠,在他們看來,工人一旦行動起來開展鬥爭就應該是直接的GM,否則就是不覺悟和落後的人。還有更多網絡上的民主先鋒,看到礦工起來了,希望奴隸們能推倒奴隸主,讓專制制度讓位於資產階級的民主專政,然後這些人好收割果實,給礦工們頒發自由勞動的獎章,該挖煤的還是要接着挖煤,煤老闆們可以在議會裡面自由地瞎扯淡。 總有一些人打着工人的旗號干着反工人的事情,文革的時候,官僚走資派充分發動百萬群眾,煽動群眾內亂,然後坐享其成,這樣的作風如今被部分民主派噁心地繼承了,不論左右都樂此不疲。一旦談到工人權益,這些人就會覺得索然無味,好一點的,默默不說話,忙自己的炒股炒房去了,餘下的還會指點江山,指責礦工們搞錯了方向,搬出各種理論,用準備好的用濫了的圖片和長文來轟炸網友,然後伸長了脖子,希望礦工們能響應,簡直標緻極了。 雙鴨山礦工們到底遭受了何種的打壓,由於消息封鎖,外界無從知曉,面對近百礦工恐遭逮捕定罪的威脅,礦工兄弟們有沒有團結起來聲援抗爭,外界也無從知曉,這樣的情況下,有人就道聽途說煽風點火地抹黑工人階級的素質和覺悟,甚至詛咒人家餓死,這樣的醜惡嘴臉充分暴露了政治野心家們的素質和覺悟。 一群無所事事的有閒階級自以為大打口水戰就是支援工人階級,未免也太天真和無知了,其實更多的是假借時機宣傳自己編造的理論的絕對真理性,無非想在眾人面前自我檢閱下自己的政治主張是多麼先進和無敵。至於現實中工人面臨的困境是怎麼樣的,雙鴨山到底發生了什麼,警察的力量到底有多強,工人的思想狀態和組織基礎到底是怎樣的,這些都只是浮雲,工人罵省長是睜眼說瞎話,還有人說瞎話的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連省長大人都不如。 一隻眼睛,我們看到了雙鴨山的大部分礦工的確被打散了,政府發放了部分工資並且進行了密集的安撫工作,部分礦工的圖像資料被作為指認和控告的依據,政府打擊報復也勢在必行,好像一場轟轟烈烈的街頭運動就這樣幾天之內被鎮壓下去了。 但是如果你還有另外一隻眼睛的話,你就應該看得到,在強大的警察暴力和野蠻攻勢下,暫時的退卻是必要和必須的,尤其是在一盤散沙的情況下,這些也是無組織的工人必然會出現的窘境。 對於那些面臨被打壓的威脅的工友,一切試圖幫助工人的外界力量應該保持極大的關注和各種形式的聲援,而不是造謠說“奴隸是愚昧和自私的”,被壓迫者不僅要遭受軀體上的奴役,在精神世界同樣也是被摧殘使其喪失抵抗意志的,奴隸般命運的工人階級創造了這個世界而且勇敢地戰鬥過卻被一幫庸人的流言蜚語所中傷,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工人階級的戰鬥在去產能甩包袱的大政方針下不可避免地要愈演愈烈,在雙鴨山礦工三個月才2000多元的工資中,不是礦工貪圖小恩小惠,而是反映了經濟危機下礦工讓人吃驚的超低待遇,當經濟高漲的時候,多少煤老闆一夜暴富,礦工們卻用生命去賭博,在地下陰間裡幹活求生存,塵肺病、礦難的威脅讓人觸目驚心,到頭來還是一貧如洗,到了經濟衰落的時候,政府官員和煤老闆們竟然要求職工一起共渡難關,說什麼工人和企業的利益是一致的,世界上沒有比這更荒唐的虛情假意了。 正如魯迅所言:“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一個地方的工人被鎮壓下去了,另一個地方的工人終究會起來,就在雙鴨山事件淡出視線不久,在湖南、陝西等地紛紛發生礦工集體討薪事件,這些噴薄而出的工人鬥爭,是工人集體意志頑強戰鬥的表現,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將在一次次罷工,一次次遊行的演練中變得成熟和壯大。 |
披上“隱形衣”的欠薪主體 最開始指向的不是政府。以欠薪高發的建築行業為例,這一討薪過程是發生在農民工個體與地產資本之間。討薪為什麼困難?或許我們可以指責農民工缺少法律意識,沒有簽訂完善的勞動合同,甚至歸因為農民天性中的懦弱、短視、技術不不過關、偷工減料等等,這一指責或許在某些事件中確實存在,但是它偏離了方向——欠薪的必然性。有研究者曾着重分析過建築工地的層層分包製度[1],在分包製度中,從最底層的工地上的農民工到最上層的出資人有多重的中介環節。客觀地說,這些中介環節並不都是“剝削”,其中有老鄉、親戚等因素,甚至也是善意的,它形成了一定的團體性,並起到一些保護的作用。然而,關鍵並不在於這些分包的環節是如何構成。無論分包者比如包工頭、建築材料商、甚至出資人的主觀意圖如何,需要看到的是分包製不是一個社會關係網,或者等級制度,它是一個被地產資本所改造的資本流動鏈條。 分包製體現了地產建築行業的本質屬性之一:金融屬性。分包的過程,實際上是將開發商所應獨立的承擔的資本投入,分散給不同的參與群體,包括地方政府(土地稅收)、銀行(貸款)、包工頭(墊付建築資金)、建材商(墊付建材)、購房者(買期房)和建築工地的勞動者,等等。需要指出的是,這並不僅僅是一個共時結構中的、類似“入股”的架構。它的贏利空間極度依賴時間差。在這些時間差,有不同的形式,每個環節都在分散資本的風險,並且獲得資本的收益,除了農民工。因為在整個的資本鏈條之中,他們是以出賣勞動力換取生活所需(薪酬),而其他的環節是以資本來獲得增值,程度不同而已。龐大的欠薪——這是整個資本鏈條中唯一的固定的、也因而無法通過流動而增值的環節。 困於層層枷鎖中的討薪人 在這個意義上,欠薪是必然的。而更為困難的是,如何討薪? 勞動合同?資本的本能即在尋找最為低廉的勞動力,發展出最為靈活的、無保障的用工制度。而這個複雜的資本邏輯,使得勞動合同的建立、履行、定責、賠償變得困難無比。即便發展出完善的勞動合同,這改變不了他們沒有不出賣勞動力的自由,沒有拒絕剝削的自由。常見的實際情況是,合同歸合同,他們通過頻繁的跳槽來增大議價的空間,好在他們還有選擇被誰剝削的自由。 圖片來源:華西都市報 社會關注?2013年2月7日《南方周末》刊出了一篇特約撰稿,《民工討薪進化論——從“跳樓秀”到“江南style”》[2]。暫且不追究“跳樓秀”的用詞已然太過輕佻。怎麼理解這些討薪行為?“跳樓”、“騎馬舞”的本意在於獲得社會的關注。透過所謂的“行為藝術”的表面,這些行為的出現,意味着討薪方的訴求被無視,無法有效地傳遞到欠薪方那裡,因而討薪方訴諸於社會關注、公眾媒體,換個方式使聲音得以表達,同時也希望增加談判的籌碼,寄望於欠薪方考慮到社會影響而補發欠薪以息事寧人。不是行為藝術,而是這一空間的出現,是一個重要的新變。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這一空間太有限了。得出這一結論無需專業的知識來細數當前的媒體空間的異化,只需要看最近一次衡水農民工的女兒陪父討薪不幸身亡的消息就能明白了。跳樓不再管用,而跳樓死了才真正引發了關注。農民工欠薪從最開始的“社會新聞”,到一個小姑娘的鮮血所形成的“震驚”,這才是我們與農民工兄弟關係的實質,是善意、道德、媒體的客觀性所遮不住的實質性關係。 法律?上段所提的《南方周末》的報道有其隱微的教誨。兩條路:農民工依法維權,依法惡意欠薪。對於惡意欠薪的司法解釋,有分析者認為其是“紙面上的法”[3]。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無法判定這個觀察是否符合事實,但是有一個常識層面的反差,惡意欠薪有法可依,但惡意欠薪行為屢禁不止。在此次出現“討薪過度”的四川省,同樣出台了似乎很詳盡的諸多條例[4],那麼,如何解釋此次閬中的事件呢。對於農民工來說,依法維權更加不現實。作為個體,他們無法承擔維權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可預期的不是能討到薪,能確定的是先欠下打官司的債。作為群體,他們無法成立工會[5],以集中代表的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法律不能為農民工所掌握,那麼它就會變成對方的武器、自己的鎖鏈。
從資本的角度來說,引入法律途徑解決勞資糾紛,雖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是將勞資的暴力衝突轉移至一個安全穩妥的空間,保護了勞動生產過程不被沖斷,也就是保護了它的核心利益。對於農民工來說,依法維權不是他們的“意願”,而是現實中不得已而採取的策略。他們依然清楚地知道勞資糾紛的真正實質,但是依法維權是否能夠達到這一目的——即爭得合理報償,還是在程序的正當性中模糊了這一目的。不難推測,依法維權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這客觀上會導致另外一個不良後果:農民工的討薪行為從此被清晰地界定為“合法”與“非法”。並不是合法討薪錯,但現有的“法”是否能夠妥善地表達農民工討薪行為中隱含的正義性。以閬中案來說,“討薪有理”的“理”如何體現在“法”中? 行政?2015年政協雙周會議上,專題討論了農民工欠薪問題,並且協同相關的部委拿出整改措施。此前作為個體、單一的、行為藝術的、法律問題的討薪行為,開始得到政府機構,並且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各省市紛紛落實,閬中不例外[6]。暫不討論閬中的整改是否得力,我們先來看整改的路徑。在各部委聯合給政協提案所做出的回覆中,解決方案的關鍵之一是找到欠薪主體。 找到欠薪主體,也就是明確欠薪方、討薪方之間的勞動生產關係,這是資本的敘事所嘗試掩蓋的(誰養活誰),也是法律的程序正義中所模糊的(它從生產關係轉入到薪酬的核定和支付方式)。換句話說,勞動合同的一方是建築工地的農民工,而另一方是這個資本鏈條中一環接着一環的人格化的、非人格化的資本代言人。在這個意義上,即便是行政指令上將建築施工商定為責任主體,即便完善相關法律,所改變不了的是作為個人的討薪者(他們無法成立工會),和一連串的資本家群體的不平等關係。考慮到農民工的以法維權和成本,這些政策和法律事實上只是困住了他們的手腳[7],而對於建築行業的資本邏輯始終缺乏的監管[8]。建築工地農民工在維權中所處的弱勢地位,從反面可以說明,在現有的法律、政策層面,勞動者與資本家之間的剝削關係,並沒有被真正地揭示和分析。換言之,在這個勞資關係中,地產資本家是不可見的。
隨着整體經濟增長放緩,早在本次“去庫存”之前,二、三線城市已有很多房地產商因資金鍊斷裂而捲款逃走,購房者尚且找不到房地產商,被拖欠薪資的建築農民工更加無處討要。此外,本次“去庫存”政策中有一條是促進現有的房地產企業重組。但並沒有明確重組過程中如何處理有些房地產商所託欠的薪資。重組之後,農民工與原有的建築施工方之間的關係將變得越來越間接,責任主體將更難認定,討薪難度成倍增加。房地產商將在事實層面逐漸消失。延伸而言,房地產商以何種方式完成重組?有一種民間的解讀視角,將此次的“去庫存”理解為“國有化”。這個說法中有很多誤讀,不過這裡仍需要問,本次去庫存的資金從哪裡來?重組之後是否形成更大規模的資本壟斷?而政府能否以此次重組為契機,遏住資本的咽喉,完善相關用工制度,以避免重蹈覆轍?
重新回到閬中案,備受的關注的是討薪農民工挾持警察、衝擊政府。如果考慮到欠薪這一現實情況,我們能否將“非法”的討薪,略微解讀為“正義”的自我表達?面對這樣的討薪者,政府又該以怎樣的面貌出現? 注釋NOTES[1] 參見《大工地》中對於分包製的分析。 [2] http://www.infzm.com/content/87901 [3]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pastdue0121.html [4] http://news.aslzw.com/lzzb/105029.html [5] 參考大工地何政文的有關農民工工會的親身經歷,現實情況或已有轉變,還需再考查。 [6]http://www.rlzy.gov.cn/html/news/rsxw/2382.html [7]參考大工地何政文的有關農民工工會的親身經歷。 [8]這裡尚未討論此次“去庫存”政策中,地方政府是否能夠有效地制約房地產市場,避免囤房,藉機提價等行為等。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責任編輯:胖頭陀 4. 經濟困境下的中國工人,從雙鴨山工人討薪抗議談起 作者:青草 發布時間:2016-03-19 08:43:09 來源:新生代 國家在進行經濟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必須要保障工人的法律權益和集體權益(特別是工會選舉權和集體談判權)。無論是供給側改革,還是產業優化升級,都不能以犧牲工人的基本權益為代價。否則,恐怕像雙鴨山事件這樣的集體行動只會進一步增多。 啪啪打臉事件 兩會期間,龍煤集團雙鴨山工人的數千名煤礦工人湧上街頭,要求補發欠薪,補繳社保。這次集體討薪行動揭露出中國正在面臨的經濟放緩問題和底層工人的生存困境。雙鴨山工人抗爭事件的起因是黑龍江省長陸昊3月6日在兩會宣稱“龍煤井下職工8萬人,到現在為止,沒有少發一個月工資,沒有減一分收入。” 陸昊的言論引發工人的普遍不滿。事實上,龍煤集團從2013年開始面臨巨額虧損,旗下的雙鴨山礦業集團從2014年起就開始拖欠工資,2014年壓兩個月工資,2015年壓5個月工資,部分工人只能領到一般的薪水,導致生活困窘。英國《金融時報》引用一名討薪礦工的話說:“陸昊在北京說龍煤沒有少發八萬井下礦工的工資,他說話那會兒, 我們已四個月沒領到工資,這才是關鍵。” 龍煤集團的困境是中國煤炭行業的一個縮影 龍煤集團是黑龍江省屬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在冊職工曾有25萬人。從2002年到2012年,中國煤炭行業經歷了“黃金十年”。在此期間,龍煤集團因為出產的焦煤質量好,10級焦煤的價格2005年從每噸600元,漲到2008年的2000元,當時該集團每月收入數十億元。2011年,龍煤集團淨利潤8億元。 但是,從2011年開始,全球煤炭價格開始波動。龍煤集團受到市場煤價的影響,2012年虧損8億元,2013年虧損23億元。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歐洲、中國和澳大利亞的煤炭價格跌幅在29%~38%。同年,龍煤集團的虧損高達60億元。2015年,煤炭行業的低迷形勢延續。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2015年全國煤炭全行業虧損面約90% 。 2016年1-2月,我國的焦煤產量下降10%。2016年2月,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曾透露,化解煤炭行業和鋼鐵行業的過剩產能,預計將要安置分流180萬職工,其中煤炭系統下崗職工人數約130萬,鋼鐵系統約50萬。因此,在接下來幾年,可能有更多的國企工人面臨下崗待業的問題。 在龍煤集團由盛轉衰的這麼一個過程中,我們不禁要發問:集團以前賺的錢是怎麼利用?怎麼分配的?難道十年的財富積累,就沒有為工人留下任何準備金?煤礦行業的產能過剩,早有跡象,各種分析報告都有警告,但各大集團似乎都只顧着在能賺錢的時候賺最多的錢,等問題出現時,就拖欠工人的工資。如果這次不是雙鴨山的煤礦工人在兩會這麼一個敏感的時間有如此規模的行動,說不定龍煤集團、相關政府還會繼續裝聾扮啞下去! 煤炭行業反映出中國經濟發展方式的問題 我國是世界第一的煤炭消費國。從2005年到2015年,隨着工業和房地產業的快速擴張,我國煤炭消費量也快速攀升,年平均增長率超過8%。到2013年,我國的煤炭消耗量已經占到全世界的一半(知道我們為什麼有中國特色霧霾了吧)。2014年,受到經濟下行的壓力,我國煤炭消費量同比下降2.9%,2015年再下降約4%。 煤炭的消耗量減少,主要是因為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的生產過剩。2008年經濟危機時,政府投放4萬億資金,導致鋼鐵、煤炭、水泥、房地產等行業持續高溫,造成產能進一步過剩的情況。例如,2014年中國鋼鐵的使用率只有71%,剩餘鋼鐵量約為2.4億噸。隨着我國經濟增速放緩,產能過剩的情況只會進一步加深。 產能過剩反應出中國經濟發展的深層次矛盾。改革開放後,我國逐步融入世界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國的經濟發展主要依靠吸引外資,大力發展出口加工型工業,然後將“Made in China”(中國製造)的產品輸送到歐美等國家。這樣一種經濟增長方式主要依靠大量的能源消耗,以及廉價的工業勞動力。
在我國,國企工人和農民工基本都沒有工會選舉權和集體談判權,導致他們的工資水平長期低於經濟發展速度。財富過於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工人的工資過低,無力購買商品,使得經濟高度依賴國外市場,國內消費市場難以打開,導致生產過剩的問題,從而引發經濟危機。現在的經濟困境說明這種靠壓低工人工資和集體權力的發展方式已經走到盡頭。 雙鴨山工人的討薪抗議行動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工人不是經濟危機的始作俑者,但卻是經濟危機首當其衝的受害者。隨着經濟增速的放緩,工人的工資和福利進一步被縮減,導致勞資矛盾快速上升。 2015年2月7日(二•七大罷工紀念日),河北舞陽鋼鐵公司近萬名工人抗議,要求加薪,並進行工會選舉; 2015年4月,龍煤旗下的鶴崗煤礦就有數千名工人抗議拖欠工資; 2016年2月17日,廣州聯眾不鏽鋼有限公司的2000多名工人集體停工,抗議公司非法削減底薪; 2016年3月,安源煤礦工人抗議工資過低,據悉,部分工人的工資每月只有460元。 有工友稱,煤礦工作就是“吃着陽間飯,干着陰間活”
據一家香港的勞工機構統計,2011年中國工人集體行動是185起,2014年達到1379起,2015年飆升到2774起,是2014年工人集體行動數量的兩倍。2016年僅1月份,工人集體行動已經有驚人的503起。在這些抗爭案例中,大部分工人只是爭取法律權力,如不剋扣工資、依法繳納社保、依法選舉工會等等。這也反映出我國很多工人的基本法律權益仍然沒有得到有效保障。 我們認為,國家在進行經濟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必須要保障工人的法律權益和集體權益(特別是工會選舉權和集體談判權)。無論是供給側改革,還是產業優化升級,都不能以犧牲工人的基本權益為代價。否則,恐怕像雙鴨山事件這樣的集體行動只會進一步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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