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一天,到保健品店为国内亲友代购保健品。当天微雨,客人不多,我们进店的时候只有一男一女两位顾客,男士大约六十来岁,女士看样子三十出头。妻子向店员询价、选货的时候,我百无聊赖,游目四顾。国内庞大的消费群为新西兰这个小国家的产品提供了一个大市场。从蜂蜜、奶粉、羊皮羊毛制品到保健品,从海鲜、牛羊肉到水果都能销往中国大陆。有一段时期,国内亲友寻购什么“冰冰霜”、“嘉玲膏”,我们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却原来是由国内女明星代言的护肤品。最近那两样东西好像不那么火了,保健品店里当眼的展品是早餐麦片和巧克力粉。 进门的时候,那位先到的男士和我有过眼神接触,彼此略微点头打了个招呼。过了一会,那位男士向我走过来问是不是华人,我说是的。看他殷切的目光,我想他是有些事想问,就说有什么可以帮忙吗?结果这位先生给我讲了一个悲情故事。 他先是问我此地是不是各个居民区都有税局?我的回答是并不清楚,不过根据我的理解,这里的资源有限,不太像是各个居民区都会有税局。我对他说如果是关于税务的问题,大概可以通过网上咨询。不过听了他的故事,我觉得他应该找的是律师而不是税务局。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几年前他在此地买了一处房产,以自己的名字登记,供他的第二任妻子和他们俩所生的儿子,还有他的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约三十岁)一起居住,他自己在国内打拚。最近,他为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与他同在店内的女子)办了学生签证,想要安排女儿与现任妻子一起住,没想到被他的妻子拒绝,还提出要与他离婚。据说,妻子报了警说受到他的恐吓,根据法庭判决,他们父女不得进入该住宅,因此他要到税务局讨回公道,依据是该房产在他的名下。 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这类个案估计不归税务局管,何况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他要面对的恐怕涉及诉讼,必须找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然后他又说现任妻子对他说,她在这里找了个洋人男友,问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还有现任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尚未婚嫁,却与男友双宿双栖,可不可以告她“乱搞男女关系”?我说以我的理解,在这里并没有“乱搞男女关系”这项罪行,但是我的个人意见并没有任何专业依据,最好还是找熟悉法律的人来问。鉴于他不想找律师,我请保健品店的职员为他查找市政府总部的地址,请他到那里去咨询。在他离去之前,我给他提供了一个意见:吵架吵得再凶也千万不要发狠话,譬如有些朋友喜欢挂在口头的“我弄死你”这类话,在这里都够得上恐吓的性质。 我并不确知这个故事有多少真实性,更不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单就所听来的资料,这位东北老兄确实是个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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