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律師事務所推行無紙化、數字化辦公已經很長時間了,至少已5年。 出於對技術上的可行性特別是安全性的考慮,還有對各種人為行為的防範和規範的需要,律所業務無紙化、數字化的進程推進得謹慎而舒緩。 但是,早在此前,至少15年前,作為“新興”的通訊工具的電子郵件,已經在律所得到普遍的使用,成為日常業務處理的一部分。這也是無紙辦公的最先切入點。 在律所內部,事無大小,如律師間的案件討論、所內工作的安排和領受、內務通告等等,甚至一聲謝謝,都可以發個郵件解決。休假幾天回來後,郵箱裡塞進幾百封的郵件,一點兒不奇怪。對外,代理不同當事人的律所之間的法律文件交換,如今絕大部分已經通過電子郵件實現。5年前,經常可以見到成箱成箱的文件從一個律所搬到另一個律所,如今雖未絕跡,已經少了很多很多。電子郵件的使用,可以讓律師們“秒回”來自各方的問求,特別是,保持一個相對完整的的郵件鏈(Email chain),對於保持和追蹤事件發展的連續性、進展和變化脈絡很有幫助。這一點,對於法律這個特殊行業尤為重要。 安省律師事務所倡導無紙化辦公的一個出發點是避免過度用紙(律所一向是最臭名昭著的用紙大戶),減少樹木砍伐(save the trees),進而保護生態環境。比如,電子郵件的末尾,通常附有一行帶有綠色環保標識的提示,“打印此郵件前,請考慮環保”。

其實,還有更多的好處。 存檔,在傳統的律所日常業務中占着重要分量。就處理法律文本而言,“舊”的工作方式是,準備紙質原始文本,然後復、印製若干份,裝訂成冊,送達訴訟各方當事人,送交法院備案,本所當案律師人手一份。所以,以往,紙質文件的打印、複印量非常大。律所本身的存檔壓力也很大,案卷櫃永遠不夠用。對於那些已結案件的文檔,按照安省律協的規定,所有硬copy的案卷,至少要保存10年(曾經是20年!),才可依法銷毀。所有律所,不論規模大小,每年為此向私營的文檔倉儲公司支付着巨額的倉儲費用。 DM、iManage等大型文件管理系統、第三方服務器以及雲存儲技術的應用,使得律所日常法律文件的處理能夠數字化,紙質文卷的使用極大幅度地減少,也因此而大幅降低了一些硬性的辦公和運營支出。

而法院接受電子化、數字化的訴訟文件備案,肯定了並加速促進了律所業務的數字化。 安大略省高級法院在審理民商訴訟案件中,接受規定格式的電子文件備案(E-Filing)。安省商事法庭(Commercial List),在 2014年7月1日,即發布了有關電子格式文檔備案的規定。安省上訴法院自2017年3月1日起接受電子方式的訴訟文件備案。文件的格式可是PDF,或者HTML。可以電子郵件發送,也可以使用CD、DVD 或USB Key 。

近幾年來,隨着安省法院系統越來越多地轉向使用電子手段處理日常事務,而不再謹守傳統通訊工具,如傳真、信函、掛號信、快遞等,電子方式的訊息、文件傳遞,為律所和法院雙向接受,成為民商訴訟的日常實踐。 律所之間電子化的文件交換/送達(service)早已常規化,上面提到的司法實踐指導規範已經認可了數字化/電子方式的訴訟文件送達在法律上的效力(訴訟文件/文書的送達是律師的責任)。在涉及多方當事人(parties)、動輒數千百頁法律文件的交換時,電子傳送 - 比如secure file transfer - 的好處便突出出來。便捷自不必說,省去了大量的花費在打印、複印、校對、裝訂、郵寄等過程中的時間和人力投入,節省了自家當事人的費用,分攤出去了文件準備的成本於不同的當事人間。其他的針對律師事務所業務特點的應用程序,如財務管理系統CMS,計時計費的Intapp,出賬的Prebill Manager,...,都意在推動律所業務的無紙化和數字化。當然,一些傳統的文件遞送方式,如傳真、信函、快遞等等,仍在使用,只是比例大為降低。

無紙化、數字化的同時,另一趨勢亦在悄悄發展中,這就是遠程辦公。律師們在一定限度內的遠程辦公已是既成事實,更會是未來趨勢。基於網絡的遠程數據、端點訪問技術和應用系統,比如Citrix,使得律師們可以隨時遠程調取律所文件數據庫中的文檔。此外,法院用視頻會議的方式,開庭處理在審案件中的部分問題,律師遠程質詢證人等等,逐漸推廣應用。 不論數字技術如何發展,加密、安全保障措施如何有效,但是有一點,技術只是手段,只是工具,最終的使用者是人。所以,律所各層面的員工自覺遵守保密規定和各項工作規程,才能保證集成於眾多應用系統之上的法律業務順滑前行,而這些是建立在個人誠信的基礎上的。
2019.07.19 於多倫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