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與良心
慕安得烈
讀經: “我在基督里說真話,並不謊言,我的良心也在聖靈里給我作見證。” ( 羅九 11 原文 )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作見證。” ( 羅八 16 原文 ) 認識良心 神最高的榮耀乃是他的聖潔,因此他恨惡並毀滅惡,喜愛且作出善。在人裡面,良心作同樣的工作:定罪罪惡,而稱許正義。良心是神的形像在人裡面的遺物,是人裡面接觸神的最近之路,是神的尊貴在人墮落的傾覆中所有的保護者。所以,神的救贖工作,必須常從良心開始。神的靈乃是他聖潔的靈;良心是這神聖聖潔的一點火花;因此聖靈更新並使人成聖的工作,與良心的工作,二者之間的和諧,是極其親密又緊要的。信徒若要被聖靈充滿,並豐滿的經歷他所賜的祝福,就必須首先顧到,將屬於良心的地位和尊貴,都歸給良心。對良心忠誠,乃是恢復到神聖潔之路的第一步。極度的聽從良心的支配,乃是真實屬靈的基礎與特徵。良心的工作,是見證我們對我們的責任感,並對神,是否是對的;聖靈的工作,是見證我們在基督里的信心,和我們對基督的順服,是否蒙神的悅納。當基督徒的生命長進時,聖靈和良心的見證,就增進得一致。到那時,我們就要感到,關於我們一切的行為,需要我們能和保羅同說:“我的良心也在聖靈里給我作見證。”並要感到,能這樣說,是何等的有福。 良心可比作房間的窗戶,從這窗戶天上的光照進來,從這窗戶我們也能看出去,看見天,和天上的光所照在其上的一切。心是一個房間,其中住着我們的生命──我的自我或魂──和這生命的能力與情感。在那房間的牆壁上,寫着神的律法。就是在不信的人裡面,這律法雖然不幸的被弄昏並損壞了,但仍有幾分是清楚的。在信徒裡面,這律法被聖靈用亮光的字,重新寫過。這些亮光的字,在起頭往往暗淡,但是當它們得以自由的感受外面之光的光照作用,它們就漸漸的變得清楚而明亮。這照在裡面的光,把我所犯的每一個罪,都顯明出來,並定罪之。如果我不承認並棄絕那罪,污點留在那裡,良心就污穢了,因為心思拒絕了那光的教訓。 ( 多一 15) 這樣一個罪又一個罪,就使那窗戶越過越暗,直到光全然不能透過。這時,良心既極度的昏昧而無感覺,基督徒就可以無攪擾的向前犯罪了。聖靈在他更新的工作中,不是創造新的本能,乃是更新那些已經有的本能,並使之成聖。良心乃是神創造者之靈工作,而神救贖者之第一注意的,乃是恢復罪所玷污的東西。只有當聖靈將良心恢復到有完全而健康的作用,並在其中啟示基督奇妙的恩典,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同作見證”時,他才能使信徒活在一個滿了神恩待之光中的生活。只有當那向天仰望之心的窗戶,得着潔淨且保持潔淨時,我們才能行在光中。 聖靈對良心的工作 聖靈對良心的工作有三方面: 一、藉着良心,聖靈使神聖潔律法的光照入人心。一個房間的窗戶,可能有帷廉掛着,甚至有百葉窗關着,但這些不能攔阻閃電的光時常照入那房間的黑暗中。良心可能被罪玷污而無感覺,以致那裡面的“壯士”, ( 太十二 29) 能十分平安的住在那裡。當那來自西乃山的閃光,閃入人的心中時,良心就醒起,立刻準備接受並支持那閃光的定罪。律法與福音,二者呼召人悔改並叫人為罪自責,都是訴之於人的良心。直到人的良心向這對於罪過和不信的控訴說了“阿們”,拯救才能真實的來到。 二、藉着良心,聖靈也使憐憫的光照入人心。房屋的窗戶受了玷污就需要洗滌。 “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 ( 來九 14 原文 ) 基督寶血的整個目的,是要達到良心,消除良心的控告,並洗淨良心,直到良心見證說:每一個污點都除去了;父的愛在基督里,在明暢的光亮中,湧入我的魂中。“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就不再有感覺罪的良心了”。 ( 來十 22 原文 ) 這是指着每一個信徒所可享受的權利。信徒的良心一學習對神關於主耶穌寶血能力的信息說“阿們”,就得以這樣蒙洗淨。 三、已經被血洗淨的良心,必須藉着信而順服的生活行動,保持清潔,有神恩 待的光照在其上。對那關於內住之靈的應許,並他在神一切旨意上引導人 的職責,良心也必須說“阿們”,並見證他實在是作這事。信徒生活行動,要謙卑、敏感、並儆醒,免得在任何事上──即使最小的──因着沒有照他所知道的是對的而行,或有了不是出乎信心的作為,而受良心的控告。他不會滿意,除非他能像保羅那樣喜樂的見證說:“我們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着神的聖潔和誠實,靠着神的恩惠,在世為人。” ( 林後一 12 ,參徒二十三 1 ,二十四 16 ,提後一 3) 我們要好好的注意這些話:“我們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乃是當我們良心的窗戶,因我們住在光中,得以保持清潔明亮的時候,我們才能與父並子有交通,天上的愛就無遮蔽的照入,我們的愛也就在孩子般的信託中興起。“親愛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 約壹三 21 、 22) 信徒的目標 天天向神維持着一個無虧的良心,這對信心的生命是最緊要的。信徒必須以此為目標,以此為滿足。信徒可以確知,這目標是他能達到的。舊約里的信徒,因信得着了神喜悅他們的明證。 ( 來十一 4-6 、 39) 在新約里,這事擺在我們面前,不只是我們需要順服的一個命令,更是神自己所要作出的一個恩典。“好叫你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願……神……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神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 ( 西一 10 、 11 ,帖後一 11 ,帖前四1,來十二 28 ,十三 20 、 21) 我們越要良心見證我們是行神所喜悅的事,我們就必越感覺自由;並且每逢有了使我們驚奇的失敗,立刻仰望那永遠洗淨我們的血,就越確信:那住在我們裡頭的罪,及其一切還未給我們知道的工作,也都被這血遮蓋了。那曾洗淨我們良心的血,是在那永無間歇的永遠生命,並那拯救到底永不改變之祭司職分的能力里,存在而有作用。“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 約壹一 7) 我們的信心軟弱,不是因着別的,乃是因着缺乏一個清潔的良心。要注意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把信心和良心,多麼緊密的聯在一起:“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信心的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 一 5 、 19 原文 ) 尤其是在三章九節說:“要在清潔的良心裡,持守信心之道的奧秘。” ( 原文 ) 良心是信心的座位。人要在信心上長進得剛強,而向神坦然無懼,就必須知道,他是討神喜悅的。 ( 約壹三 21 、 22) 主耶穌說得最清楚,所應許的聖靈,和父與子的內住,並人之得以住在他的愛里,以及在禱告上的能力,都是為着那些愛他,並遵守他命令之人的。除非我們的良心能在孩子般的簡單中,見證我們履行了必須的條件,我們怎能要求這些應許呢?哦,教會該達到她作代禱者之神聖呼召的高峰,並要求這些無限的應許,當作確是她所能達到的;但是她能這樣作之前,信徒必須能在他們的父跟前,像保羅一樣,誇他們的良心,見證他們靠着神的恩典,憑着神的聖潔和誠實,行事為人。我們要看見,人的觀念是以為我們能達到什麼;神的宣告是說出他所願望並應許的是什麼:我們棄絕人的觀念,而接受神的宣告,作我們所該有的生活惟一的標準,乃是我們最深的謙卑,也是我們將極大的榮耀歸於神白白的恩典。 如何有無虧的良心 怎樣能得到這個蒙福的生命,使我們能天天同保羅訴之於神和人說:“我在基督里說真話,我的良心在聖靈里給我作見證。”第一步:要絕對俯伏在良心的責備之下。不要滿意於那普通的認罪,承認自己有許多的錯。要小心,不要將實際的犯罪,與那不由己的罪性活動相混合。如果要後者被內住的聖靈征服,並治死, ( 羅八 13) 你就必須先對付前者。要先從一些單個的罪開始,並要安靜的降服,謙卑,給良心時機,來責備並定罪。要對你的父說,在這一件事上,你要靠着他的恩典來順服。要重新接受基督那奇妙的提議,就是他要完全占有你的心,住在你裡面作主並保守着。即使當你感覺軟弱或無助時,也要信託他藉着聖靈來作這事。要記得,那在你的意志與生活中,接受並遵守基督話語的順服,乃是惟一的方法,來證明你對他降服的真實,或你在他工作並恩典中的興趣。並且要憑着信心許願說,靠着神的恩典,你要在此操練你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當你這樣從一個罪開始了,就要一步一步的向前對付其他的罪。你忠誠的保守良心清潔,光就要更明亮的從天上照進你的心裡,顯明你從前所沒有注意的罪,並清楚指明你前所不能讀的那藉着聖靈所寫的律法。要願意受教導;要確信聖靈必教導。所有在神的光中,為着要保守血所洗淨的良心清潔,而有的真誠努力,都必得到聖靈的幫助。只要你誠心完全將自己獻給神的旨意,和他聖靈的大能。 你這樣伏在良心的責備之下,並將你自己完全獻給神的旨意,你就必更有勇氣,承認無虧的良心是可能有的。良心見證你藉着恩典所作並所要作的,必將遇到聖靈見證基督所作並所要作的。你要在孩子般的簡單中,用這簡單的禱告,開始每一天的生活:“父阿!現今在你和你孩子之間,任何間隔都沒有。我那在血里洗得神聖清潔的良心給我作見證。父阿!但願今天沒有一點陰雲的影兒侵襲進來。我願意在凡事上遵行你的旨意。你的靈住在我裡面,引導我,並使我在基督里剛強。”這樣,你就必進入一種生活,每日末了,能單單的靠着那白日的恩典,誇耀說:“我們所夸的,是我們的良心,見證我們憑着神的聖潔和誠實,靠着神的恩惠,在世為人。”“我的良心在聖靈里給我作見證”。 附 言 在一個布置整齊的房屋內,窗戶都是清潔的,尤其是房主喜愛在其中休息,並向外眺望景物之處。哦,每日要留意良心窗戶的清潔,不讓一片陰雲的影兒,阻礙光從上頭來照耀你,或是阻礙你的愛心瞻仰在上面之父的面容。不由己而犯的罪,如果信心要求,立刻就得着血的洗淨。每逢失敗,要立刻承認,而得着洗淨。除非整天行在他的面光中,就不要滿意。要保守窗戶的清潔。 二、“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忠心於良心這較小的光,乃是得以享受聖靈那更大的光惟一的途徑。如果我們對我們已有的見證人不忠心,神怎能將那真實的見證人托給我們呢?敏銳的聽從良心的支配,乃是達到真實屬靈的惟一途徑,這是我們不能言之太重的。 三、把關於良心的道,和關於寶血的道,聯起來對着人的良心來傳講,這豈不是教會所需的麼?有人傳講良心而很少題到寶血。有人傳講寶血,而很少說到良心。神奇妙的話,乃是這樣說:“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良心乃是那要求人盡本分,行善義的能力。當人照着神所願意的傳講並相信寶血時,這寶血的目的和功效,乃是要恢復良心有完全的能力與作用。“血要洗淨你們的良心,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聖潔的能力,乃是在於認識並謹慎的維持血洗淨良心和事奉神,這兩件事的奇妙和諧。 四、良心是信心的座位。只有當良心有完全而活潑的作用,既不軟弱,又不污穢的時候,信心才能增長得剛強而得勝。 摘自:基督的靈 www.ccdigest.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