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以来,中国南方遭遇最强降雨,8 省 110 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广西、广东、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多地累计降雨量达 100—300毫米,打破6月上旬降雨总量纪录。造成广西、贵州、广东、江西、湖南等11省(区、市)262.7万人次受灾,22.8 万人次被紧急转移安置,1300余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0.4亿元。 南方洪灾再次引起人们对于“长江三峡”的深度关注,人们一再提起原《财经》副主编罗昌平、优恪网创办人的一篇旧文章:李克强三峡保卫令 暗示重大隐患 据查,上述文章是针对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9月9日签署的“国务院令第640号”-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所作的解读,约于 2015 年 10 月初发表于他的微博。为了理解罗昌平该文与国务院令的关系,除了仔细阅读罗昌平的文章之外,我还找来“国务院令第640号”一读。说实在的,我看不出来当前的洪涝与三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是,罗昌平在文章中所说【由于三峡工程的各种危害不断出现和加重,中央军委批准总参抽调一个团兵力保卫“三峡”安全,包括四组地对空导弹、一大队陆军直升机、八艘巡逻快艇、二十四支机动快速反应中队等,全部兵力四千六百人编制。】则非常有趣,值得一谈。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容包括七章四十一条,其中第四章详述“空域安全保卫”的规定计三条,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 在空域安全保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严格按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计划飞行。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空域安全保卫区进行风筝、孔明灯、热气球、飞艇、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无人机、轻型直升机、航模等升放或者飞行活动。 第二十四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空域安全保卫区安全情况的动态监控,发现违反三峡枢纽空域安全保卫规定的升放或者飞行活动,应当立即协调有关部门查明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对于三峡保卫团并忠于人员配置中,直升机、巡逻快艇、机动快速反应中队都很好理解,地对空导弹则较为耐人寻味。根据总章第三条对空域安全保卫区的定义是这样描述的“空域安全保卫区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上空的低空空域。”据此看来,第二十三条所列的十种飞行器应该说是考虑周全,而陆军直升机应付这类低空飞行器是绰绰有余。如此说来,“四组地对空导弹”所要防范的就不是那些低空飞行器而是更高阶的空中威胁。 一些外国媒体曾经连篇累牍地发表一些把“三峡大坝”列为“战略目标”的文章和评论。虽然说关于“三峡大坝”的安全论证结果显示,一般常规导弹根本不起作用,甚至也已经充分考虑了核子武器攻击的风险。鉴于三峡周边还有密密麻麻的防空网在做拦截防护,三峡防空区内的地对空导弹类似于足球场上的“守门员”。 “三峡安全”的讨论固然很有必要,但我不认为籍着南方水灾翻炒罗昌平的旧文章有什么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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