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9 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給“海航集團”發出了一份《通知書》,主要內容是“破產重整”。在我看來,這有點像是一頁“病危通知書”。由於事關一個資產曾經上萬億的企業之生死存亡,自然引來相關人士,各路財經分析家和路人甲乙丙的關注。人們很在意的是,這次政府為什麼不接管?畢竟這家企業的主要債權人是國資銀行呀,肉爛在鍋里不是更好嗎?這一點後面會談到。我更為關心的是,一個以區區千萬元起家的“民營企業”,是如何在二十多年間坐擁萬億資產,然後三數年間病入膏肓?根據公開資料梳理一番之後,得出一個結論,是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而這個“蕭何”就是 - 特殊國情。 1993 年,“海南航空”平地而起,以一千萬人民幣的本金,開始造一塊“大蛋糕”。到 2000 年 1 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組建“海航集團”,產業覆蓋航空、物流、金融、旅遊、置業、商業、機場管理和其他相關產業。十數年間發展到最高峰時期,集團擁有 13 家航空公司、14 個機場 、900 架飛機、2000 條航線;入股德意志銀行、希爾頓酒店集團;在倫敦、紐約、悉尼、芝加哥、舊金山、香港等地方都有地產項目。然而集團的負債情況也相當嚴重,就拿 2017 年底來說,海航集團“2018年度授信合作洽談會”上,與會者除了牽頭的國開行之外,還有中行、農行、工行、建行、交行五大國有銀行以及浦發銀行。當時各類金融機構給予海航集團的授信總額就高達 8170 億元。可見當時上述金融機構還是看好海航的發展前景。 同樣在 2017 年底,海航集團 CEO 譚向東曾經對外表示:集團正在考慮出售資產,以便符合國家的方針政策,政策不允許的堅決不投,以前可以投但現在不允許投的儘量退出,包括紐約、悉尼、香港等地的部分房地產資產。 2018 年開始,海航集團便加快了處理海外資產的腳步。似乎海航集團也就是從那一年開始走下坡。由於此前關於海航集團的財務狀況有不利的傳聞,2019 年 12 月 2 日晚間,海航控股發佈公告稱,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牽頭的 8 間銀行組成銀團合共發放 40 億元人民幣貸款,用於海航控股及下屬航空公司的經營性支出。而在接下來的一年裡,面對疫情的負面影響,海航集團繼續負重前行,其中航空業務部分交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表。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海航日均航班量恢復至 2019 年同期 9 成以上,日均國內航班量基本恢復至 2019 年同期水平。日均旅客運輸量恢復率領先全民航 6 個百分點,客座率領先全民航 4 個百分點。 但是,恰恰在這個時候,集團收到了“破產重整通知書”。為什麼呢?根據海航集團的聲明,人們所看到的原因是:相關債權人因我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申請法院對我集團破產重整。 且讓我們來看看海航集團的債權人名單。其中海航控股披露,旗下大新華航空的債權人玉龍租賃、海航集團債權人海南銀行向法院提請重整;海航投資披露,金元證券、長安銀行等提請對相關債務人重整;海航基礎則披露,華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農信社等債權人提請重整等。但上述這些機構,僅僅是海航債權人中的一小部分。據集團內部人士披露,“海航集團的主要債權人是 8 家銀行機構,其中最大的債主是國開行。”如無意外,就是前述參與“2018年度授信合作洽談會”的那 8 家銀行。 這就回到開頭所提到的,既然海航的主要債權人是國開行,而海航有重整的價值就說明集團還保有一些具備盈利能力的項目,為什麼政府不像對待“安邦”那樣採用接管的方式來處理呢?坊間財經評論員的看法是,在目前的國際氛圍下,“海航集團”維持“民營”的形象在對外洽談航權、航線的時候較為有利,可以避免招來某些別有用心的政治阻撓。這樣的考量無疑具備前瞻性,言之有理。 有消息說,關於海航集團破產重整這件事情上,國開行有着較大的主導權,其他小的債權人在這件事上基本沒有話語權。。據說實際上在 2020 年 10 月底時,以國開行為代表的多家銀行機構已經達成了重整共識。他們一致同意重整的方式是債轉股,各大銀行對海航集團的債權將轉為股權,交由專門的管理機構進行持有。幾大債權人的債轉股聚焦於海航集團核心的航空業務,對於海航旗下目前尚存的航油、船舶、機場、酒店寫字樓、租賃等板塊,能賣則賣,不能賣就拖,拖不起就破產。其中,航空空港業務主要涉及機場方面,海口美蘭機場等海航機場集團旗下的主要機場則交給當地政府接管;就連首都機場T1航站樓海航的北京基地也已經在去年 5 月讓出。 按照上述的劇本,“海航集團”的“治療方案”基本上有了定論,《通知書》只不過是一個必須有的步驟罷了。弔詭的是,2 月 2 日 “南華早報”轉載了“路透社”有關海航集團的一個內幕,內容是:上海上市的海南航空控股公司,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公司和深圳上市的 CCOOP 集團公司周五總計表示,股東和其他關聯方共挪用了 615 億元人民幣。聲明中沒有披露股東的身份。根據母公司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將這家企業集團破產並進行重組後的聲明,這三家公司及其子公司還提供了465億元人民幣的不合規擔保。 嚴格說來,這兩件事對於前述既定的集團重整方案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對於 2020 年 2 月,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派出專業人員,共同成立的“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的聲譽則產生了負面的效應。這則消息引來許多疑問。究竟是工作組的疏漏或者是工作組被屏蔽了呢?這樣的內幕為什麼偏偏通過外媒被披露出來,有沒有“出口轉內銷”的可能性呢? 對於以上兩項挪用和違規事項的被披露,有人把這件事與賴小民被迅速處決聯繫起來討論,認為是反映了 1 月 22 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所提到“聚焦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的現實例子。目的就是對那些有異心的“鐵帽子王”發出嚴正的警告:我或者動不了你,只不知你的手下有幾顆人頭可送? 不過,天意從來高難問!吾等凡夫俗子,真能勘破箇中玄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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