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假设孤立系统里能量守恒、物体质量是速度的因变量的前提下推导出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E = MC^2,并且静止质量非零的物体运动速度不能超过某个常数(显然,这个常数就是光速)。当然,质能关系式是狭义相对论里的一个推论,从物理角度而言没有什么新鲜的,但是当时我的确很高兴。另外,学习过大学物理的人也知道,能量守恒和时间平移的不变性是一回事情,所以这个推导如果有什么值得辩论和思索的地方,那自然在第一个假设,尽管它看上去很自然合理;
B) 在假设孤立系统里能量守恒、物体质量是速度的因变量的前提下推证了电荷和速度、质量无关 (也就是说,即使我假设电荷是速度和质量的因变量,电荷对速度的偏导数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