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和
明代實行里甲制度,里甲是社會基層組織。據《明史》卷七十七“食貨一”:
洪武十四年(1381)詔天下編賦役黃冊,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余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 事。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里。里編為冊,冊首總為一圖。鰥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給度 牒,有田者編冊如民科,無田者亦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冊,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
簡言之:一百一十戶為一里。一里之中推富裕的十戶為長(每戶在十年中皆有充當一次里長的機會),其餘百戶分為十甲,甲設甲首(十戶為一甲,每戶在十年中皆有充當一次甲首的機會)。城鎮中的里稱為“坊”,市郊(近城者)則稱“廂”。鄰里的“里”、街坊的“坊”,同義。
城鎮是居民聚居區,人們比鄰而居,隔門相望。鄰里關係構成城鎮居民生活中最基本的人際關係之一。民間有俗語“左親右鄰”、“遠親不如近鄰”等,表明了鄰居、鄰里、街坊關係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金瓶梅》萬曆本中出現最早的家庭是武大郎一家,崇禎本則是西門慶一家,鄰里關係在一開始就占據了突出地位,據此繁演出洋洋九十萬言。
張竹坡在《金瓶梅讀法》中說:
《金瓶梅》因西門慶一份人家,寫好幾份人家。如武大一家,花子虛一家,喬大戶一家,陳洪一家,吳大舅一家,張大戶一家,王招宣一家,應伯爵一家,周守 備一家,何千戶一家,夏提刑一家。他如翟雲峰,在東京不算。夥計家以及女眷不往來者不算。凡這幾家,大約清河縣官員大戶,屈指已遍。而因一人寫及一縣, 吁!一元惡大憝矣。且無論此回有幾家,全傾其手,深遭荼毒也,可恨,可恨!(八四)
以上列舉其實很不完整,如還有王婆一家,韓道國一家,常時節一家,薛嫂一家,李衙內一家,等等。而且,《金瓶梅》也不僅“寫及一縣”,實際的地理範圍 更為廣袤——它先由武大郎一家,從外圍進入以西門慶、西門府為中心的網狀結構,進而輻射漸及縣、州、山東(省)以至京都,以錯綜複雜、盤根錯節的大小網 絡,展現出晚明社會的全息景觀。
《金瓶梅》猶如提供了一個活體解剖的樣本,使我們在四五百年後的今天,得以對晚明鄰里關係這一社會機體的細胞進行觀察與分析。 在《水滸傳》中,只簡單地說“武大在清河縣住不牢,搬來這陽穀縣紫石街賃房居住” (第二十三回)。 《金瓶梅》的作者將故事發生地由陽穀縣挪移到清河縣,而且異常關注武大的居住環境。他讓武大到清河縣後連搬四次;在敘述中也不斷強化四鄰的動態與反應,轉換着觀察的視角,拓寬了視野,從而擴展了敘事的地域範圍,密集了人物的關係網絡。 改造過的武大郎故事,如果用最簡捷的語言來概括,已經轉變為“選擇鄰居”的故事,或者說,是對家喻戶曉的儒家經典傳說——“孟母三遷”的顛覆。“孟母三遷”,愈遷愈佳,以皆大歡喜的喜劇作結;武大擇鄰,每況愈下,最後導致飲鴆亡身。 武大先是在清河縣紫石街賃房居住。隨後“不幸把渾家故了,丟下個女孩兒”,“那消半年光景,又消拆了資本,移在大街坊,張大戶家臨街房居住,依 舊做買賣。張宅家下人,見他本份,常看顧他,照顧他炊餅;閒時在他鋪中坐,武大無不奉承。因此張宅家下人個個都歡喜,在大戶面前,一力與他說方便。因此大 戶連房錢也不問武大要”。後來張大戶居然又把潘金蓮拱手相送,“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的嫁與他為妻”,“若武大沒本錢做炊餅,大戶私與銀兩與他”(第一 回)。武大的這次擇鄰,出乎意料地幸運:遇着“貴人”,得到“佳人”。
但“福兮禍所伏”。想不到的是,“貴人”死了,“佳人”則是惹禍的根苗。武大被主家婆“實時趕出,不容在房子裡住”,武大隻得第三次搬家,“又尋紫石街西王皇親房子,賃內外兩間居住”。 這次鄰里環境惡劣,“左右街坊有幾個奸詐浮浪子弟”。這夥人大約屬於古代的“問題少年”,閒來就要串街走巷,無事生非: 睃見了武大這個老婆,打扮油樣,沾風惹草。被這干人在街上撒謎語,往來嘲戲,唱叫:“這一塊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口裡?” 武大受不了騷擾,決定第四次搬家,潘金蓮賣了私房釵梳,“當下湊了十數兩銀子,典得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第二層是樓,兩個小小院落,甚是乾淨。武大自從搬到縣西街上來,照舊賣炊餅”。(未完待續)
——選自《鄰里故事:善惡一念間》 三個女人五張床
《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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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rrorbooks.com/news/html/34/n-7934.html 《金瓶梅詞話》最新校點足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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