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和 “三隻腳蟾沒處尋,兩腳老婆愁那裡尋不出來?”——潘金蓮被吳月娘逐出,由王婆領回,春梅一天到晚哭哭啼啼,定叫周守備把潘金蓮買來,周守備便叫手下親隨幾次前去與王婆討價還價,王婆咬定一百兩銀子不鬆口,把周府大管家周忠惹火,說出這句名言(第八十七回)。 潘金蓮是《金瓶梅》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她被多次轉賣的故事,是古代中國婦女悲慘命運的縮影。 潘金蓮家住清河縣南門外,父親是個裁縫,母親姓名不詳,人稱潘姥姥。潘金蓮在家排行六姐(但書中從未提及她的兄弟姐妹)。因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纏得一雙好小腳兒,所以取名“金蓮”。 潘姥姥曾經以半埋怨半炫耀的口吻說:“想着你從七歲沒了老子,我怎的守你到如今?從小兒交你做針指,往徐秀才家上女學去,替你怎麼纏手、縛腳兒的。你天生就是這等聰明伶俐?”“ 他七歲兒上女學,上了三年,字仿也曾寫過,甚麼詩詞歌賦唱本上字不認的。”(第七十八回) 後來“做娘的因度日不過,從九歲賣在王招宣府里,習學彈唱”。(崇禎本第一回) 賣了多少銀子?書中未提。但根據其他丫鬟買賣的身價,應該在五兩銀子上下,約合人民幣一千元。 潘金蓮本性機變伶俐,“不過十二三,就會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梳一個纏髻兒,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張做致,喬模喬樣”。 經過五六年的調教,她已經不是一般庶民家庭出身的粗使丫頭:通音律(品竹彈絲),有文化(知書識字),不僅心靈手巧(女工針指),而且會梳妝打扮(描眉畫眼,傅粉施朱)。那副梳個纏髻兒、穿件緊身衫的“喬模喬樣”,招人疼愛。 身價自然也就水漲船高:“到十五歲的時節,王招宣死了,潘媽媽爭將出來,三十兩銀子轉賣於張大戶家。”(崇禎本第一回)潘金蓮確是苦命,剛滿十五歲,前後已被親娘倒賣了兩次。所以後來潘金蓮對潘姥姥感情不深,也是情有可原。 張大戶繼續讓潘金蓮深造音樂,專攻琵琶,“金蓮原自會的,甚是省力。” 長成一十八歲,潘金蓮出落得“臉襯桃花,眉彎新月”。一日主家婆鄰家赴席不在,“年約六旬之上”的張大戶暗把金蓮喚至房中,“遂收用了”(四字後面有多少辛酸血淚!)。主家婆頗知其事,與大戶嚷罵了數日,將金蓮“百般苦打”。 大戶知道不容,賭氣倒賠了房奩,要尋嫁得一個相應的人家。大戶家下人都說武大忠厚,又住着宅內房兒,堪可與他。這大戶早晚還要看覷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為妻。 真是好事從天降。武大討得潘金蓮不但未費分文,而且得到不少嫁妝。武大渾名叫做“三寸丁谷樹皮”,為人懦弱,模樣猥蕤,只是一味吃酒,而且更難堪的是“着緊處卻是錐鈀也不動”。真是苦煞人也。 三月春光明媚時分,金蓮打扮光鮮,西門慶一見,先自酥了半邊。俏潘娘簾下勾情,“一個眼色即成五百年風流孽冤”(張竹坡評語)。老王婆茶坊說技,西門慶“挨光”計成,花費是給王婆十兩銀子“做棺材本”。 為了“長做夫妻,每日同在一處,不耽驚受怕”,王婆再出“妙計”:“把這矮子結果了他命,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沒了蹤跡。便是武二回來,他待怎的?自古道:‘初嫁從親,再嫁由身。’小叔如何管得?暗地裡來往半年一載便好了。等待夫孝滿日,大官人一頂轎子娶到家去。這個不是長遠做夫妻,諧老同歡?”(第五回) “一頂轎子,四個燈籠”娶進門(第九回)。西門慶奸占潘金蓮的代價,就是從自家生藥鋪取來的一包——砒霜! 但這只是預付款——日後還有王婆和潘金蓮的性命,外加一個李外傳的冤魂。 西門慶死後,吳月娘以潘金蓮與女婿勾搭為名,叫王婆“領他出去,或聘嫁,或打發。……說不的當初死鬼為他丟了許多錢底那話了,就打他恁個銀人兒也有。如今隨你聘嫁多少兒,交得來,我替他爹念個經兒,也是一場勾當”。王婆道:“你老人家是稀罕這錢的,只要把禍害離了門就是了。我知道,我也不肯差了。”(第八十六回) 陳經濟聞訊來到王婆家,婆子說道:“你家大丈母說,當初你家爹為他打個銀人兒也還多,定要一百兩銀子,少一絲毫也成不的。”經濟最後只得答應:“我雇上頭口,連夜兼程,多則半月,少則十日,就來了。”婆子道:“常言‘先下米,先食飯’,我的十兩銀子在外,休要少了,我先說明白着。” 一百一十兩銀子,約合人民幣二萬二千元。 陳經濟尚未返回,武松搶在頭裡,使一百兩,外破五兩銀子與王婆,騙稱要“娶得嫂子家去”。 潘金蓮欣喜過望,晚上過門作新娘——“戴着新狄髻,身穿紅衣服,搭着蓋頭”。誰知竟被武松,“把刀子去婦人白馥馥心窩內,只一剜,剜了個血窟礱,那鮮血就邈出來。那婦人就星眸半閃,兩隻腳只顧登踏。武鬆口噙着刀子,雙手去斡開他胸脯,撲扢的一聲,把心肝五臟生扯下來,血瀝瀝供養在靈前。後方一刀割下頭來,血流滿地”(第八十七回)。 正是:往事看嗟一場夢,今身不值半文錢。 (節選自《人比牲畜賤:多少錢能買潘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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