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漁夫棧  
阿毛的心靈港灣  
https://blog.creaders.net/u/1827/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朱令鉈毒案終極解析》讀後感 2013-05-08 07:35:21

《朱令鉈毒案終極解析》讀後感

首先需要判斷這個案子是簡單的投毒行為,還是處心積慮,精心策劃的行動。因為只有後者才可能想常人所難想。兩姐妹相隔幾年均遭不幸,朱令和孫維各自的父親還都是國家地震局的同事,自然會很容易聯想其中的蹊蹺,我也曾試圖推敲其奧秘。但我無法贊同Nile的想象,即使吳今墜崖死亡的地點真離她的同學只有200米,也可能沒有來得及呼叫或叫聲沒有被聽到。如不是一起去遊玩的同學,其它人就是預先知道她的計劃,除非有像特工組織樣事先偵查並計劃,否則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和地方有下手的機會,另外,我實在想象不出一個在校大學生有什麼值得謀殺的價值,情殺或仇殺?排查一下她的人際交往應該比較容易獲得線索,建議懷疑人到失事現場再實地踏勘並儘可能作情景還原。另外推人下崖是項失敗率很高的謀殺方式,現實生活中曾有過以此殺妻失敗的案例報道,狼牙山五壯士以必死的決心跳崖,結果如何?有兩個生還,成功率只有60%哎。
三年後考入清華的朱令妹妹就如有人說的有智慧,而且有意志,暗中查訪姐姐死亡的真正線索。兇手不得不策劃了另一樁謀殺。既為滅口,為什麼不一擊致命,卻作兩次高風險的動作,最終仍未達到致死的效果。另外,選擇的謀殺方式如此別出心裁,恕我直言,當時的北大人有那個知識和水平嗎?在本案暴露前,清華僅在60年代發生過鉈中毒事件,除了化學系的人,聽到或接觸到外,一般的人一時怎麼會想起這勞什子。僅熟悉鉈的毒性和毒理就需要點知識儲備,所以這別具一格的謀害方式要說另有其人又何其難以置信。就算想毒殺人,化學實驗室里可用的東西多得很,用氰化鉀(KCN)或氰化鈉可靠得多,想用重金屬,拿升汞(氯化汞)也方便得多。想毒人,總不難找到機會,實驗室的管理總會有漏洞,只能把大家當作善人,但你就此做了惡,想瞞天過海,沒有任何蛛絲馬跡,那也是難上加難。

氰化物的毒效很快,我媳婦長沙住營盤街的一個漂亮表姨就在弄氰化物(不知道是鈉還是鉀)時,沒有戴口罩,意外濺出一點到口裡,搶救不及就殉職了,因此她特忌諱我提到氰化物。氰化物那麼毒,卻不貴,最初我去採購時500克一大瓶氰化鈉才6元人民幣,毒死一個人最多300毫克就夠了。不過,這些都是要憑着04單位的採購證,並備案登記才能完成。當年我在研究所時,大瓶的氰化鈉等劇毒藥品都是鎖在毒物櫃裡的,但我實驗室他們配好的NaCN溶液沒有用完,我不好處理,就標記好一直丟在架子上,時間長了,又趕緊標示清楚,主要是擔心別人不小心出事故。
從清華兇手的投毒實踐看,她應該是沒有必致受害人於死地的企圖,從受害人朱令受毒兩個峰值看,不會是一次投毒,兩次或多次中毒,而只會是兩次投毒,初衷可能就是想用這生僻的毒藥神不知鬼不覺地讓朱令身體垮下來,結果沒有達到其預想的目的,看到朱令居然很快就出院了,便不得不加大劑量,沒有想到造成了最後慘重的後果。這個結果可以直接證明不存在什麼朱令查姐姐死因導致遭遇毒手的事情,因為如果有那回事,兇手肯定會下狠手,再說真有那樣的可能,朱令被毒後,自己應該馬上就會聯想自己追查姐姐的死因對“兇手”構成威脅,故被人謀殺了,以前不肯說,那“現在可以說了”,也必須說了,否則什麼時候再說?雖然她此後基本變成了痴呆,但和父母這點溝通的能力還是有的。這樣看來,採用鉈毒殺知情人是個多麼愚蠢和失敗的設計,還不如克格勃的蓖麻毒素悄悄地刺一下既可靠又隱蔽。
總之,要連續操辦做掉吳今、朱令姐妹,卻不露出蛛絲馬跡需要多麼縝密大膽的行動能力啊。在找不到兩個事件的直接聯繫的情況下,還是先把它們割裂開吧。
既然我們都難以相信這會是個很周密複雜的計謀,那就只不過是個簡單的謀害而已。此案,我個人的看法學生就是學生,正常的頭腦是單純,事前不可能作出什麼天衣無縫的行動計劃來的。從邏輯來說,不是孫維投毒或她指使投毒的可能情形有很多種,因此不可能給她定罪,即便她心理崩潰,或屈打成招也不能。本案已經錯過了合理破解的時機。我其實是很鄙視中國公安的,他們破案最大的本事就是利用不受約束的絕對權力威逼來獲得突破,即使把人冤枉也在所不惜,孫維因家庭背景有幸扛住,讓他們顏面掃盡。說真的,我不希望兇手是被這樣的方式套供逼供,否則也對不起清華學生的榮譽,當然用那樣缺德的方式毒害同學對清華名譽的損害更大。可以說,作案人只要內心堅硬,黔驢技窮的公安就無可奈何。
大家沸沸揚揚,大都相信孫維是主要嫌疑人。主要基於三個假設:
孫維有作案動機,因為孫嫉妒;
孫維是唯一有機會接觸鉈的人;
孫維的家人對案子的審理施加了行政干預。

其實這三個假設都有明顯的漏洞,但我仍然和大家一樣猜測孫維就是投毒人,因為我不會把一個當初罕見的鉈毒案,設想成一個多重設計,包括栽贓陷害,甚至和警察鬥智鬥勇的智力遊戲。
第一假設孫維嫉妒,有作案動機,據說貝志誠同學是始作俑者,但僅僅是嫉妒是難以說服全天下人的。但這很可能是案犯的主要出發點和為人的可怕之處。
第二假設孫維是唯一有機會接觸鉈的人,這是很不嚴謹的,甚至就不成立,孫維讓她哥哥到清華化學實驗室去作的取鉈行為實驗可以充分地破解這樣的神話,但是朱令第二次中毒表明,配製的鉈實驗溶液是不夠的,必須直接使用鉈鹽晶體才夠劑量,這就不是誰都容易做到的事情了。另外,採用鉈鹽毒人屬於當時的中國首創,沒有點相關知識,一般人想不到這上面來,要毒人,化學實驗室可用的材料很多,怎麼就單單是鉈鹽,別人選用它是有意或無意地把注意力引向孫維?有那種人,公安摸排時,一幫沒有受過間諜訓練的人一被諮詢可能就會露出驚慌。其實孫維在後來的被訊問過程中是否能做到了臉不變色心不跳也難說,只不過消息被封鎖了。1994和1995年初時,中國互聯網還在起步階段,我們那時也只能到所中心實驗室去上機器,孫維等作為普通學生可能沒有什麼機會接觸和熟悉網絡,也不可能查詢到相關信息。作為稀有材料,基本沒有外購渠道,當時的毒鼠藥主要是慢性毒藥,但是另外一種叫敵鼠鈉鹽的東西。鉈等重金屬用於鼠藥,是危及包括人類自身生存環境的蠢行,估計是後來意識到其危害,早就不怎麼用了。即使真從其它渠道獲得鉈鹽,公安的力量很容易就能查訪到。因此,化學系近水樓台取得是相對合理的推測。第三假設是孫維的家人對案子的審理施加了影響,故此已經明了的案情被罩住了。據說,最後此留言的主要源頭都在朱令中學同學貝志誠那裡,貝的許多說法是很不嚴謹,甚至帶有想象成分,影響了其可信度,最後弄得人把他列為了第二嫌疑人。對於一個為朱令跑前跑後勞心費力的人來說,得到這樣的待遇可能會有點傷心。
有聲稱貝志誠同學者從阿加莎·克里斯蒂“白馬酒店”知道鉈毒害人,如果貝志誠確實在朱令案前就知道,又不快速聯想到,確實使自己的嫌疑上升了,這要看他自己怎麼解釋了。雖然我們排查時,應該懷疑一切,但我還是不會把做了那麼大義舉的貝隨便拎出來的。

其實,這個事情的困局是包括警方在內多方失誤造成的,由於缺乏經驗,在最初將確診為鉈中毒後,警方和朱令的親友都沒有馬上敏銳地聯想到是被人投毒暗害的可能,既沒有保密,也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採集和保護證據,讓罪犯從容銷毀證據。
我一直不忍心看朱令中招後的照片,她年邁老弱的父母千辛萬苦地照料病弱殘廢僅存的小女,且面對的是斷子絕孫的未來,其悲慘情形可謂催人淚下。就沖人家已經是痛失一個風華正茂的女兒的不幸,也該放一馬,何況還沒有什麼深仇大恨,第一次沒有徹底放倒,仍不解恨,變本加厲再來一次,施害人心理的陰辣狠毒讓我有點震撼。指望她良心發現,面向世人謝罪是不可能的,希望她能在一個人獨處時,為過分的行為懺悔吧。
投毒謀害朱令的作案人只要堅持“打死也不說”,此案就不可能破解,因此,繼續追尋其答案沒有什麼意義,指望無能的公安更是自作多情。我展望朱令鉈毒案的未來,不會有什麼真相大白,大家就省點心吧,最後借用雷詩人的句子。

  風說:忘記她吧!
  我已用塵土,
  把罪惡埋葬!
  雨說:忘記她吧!
  我已用淚水,
  把恥辱洗光!

 

2013年5月6日01時38分03秒
nile: 《朱令鉈毒案終極解析》http://digest.creaders.net/articleViewer.php?atid=299138&id=306934&alink=http%3A%2F%2Fbbs.creaders.net%2Ftea

瀏覽(8180) (0) 評論(21)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23 04:38:23
熱泉:
朱令的事情,我其實話沒有說完,但後來有些顧及不上。很對不起,我這幾天上網沒有顧得上看自己的博客,遲復為歉。
我的主要觀點已經在博文里敘述,孫維是毒害朱令的不二人選,這是個人多方面經驗判斷的結果,我相信不會錯,事後她所有的表現也間接印證了這個推測,但不排除與她合作作案或心靈呼應的可能,只是多人參與的風險很大,因為難以建立面對審訊堅固的攻守同盟。你說的毀滅罪證是一旦得逞就會做的事,我同意,孫維事後不及時處理的原因還是一個謎,有可能前面就處理過了。使用毒物,可以保持持續存在,或分次使用,過後立即善後,後者投毒者比較安全。
孫家並非完全不識好歹,孫維的聲明沒有挑戰公安,倒隱含有利用公安替自己開脫的意味。
“下毒者也並不一定清楚,只要是毒藥就行了”,不錯!但我說過,化學實驗室里可以毒人的東西多得很,但適合打槍的不要,悄悄地進村,用來謀害別人而難知的東西就不那麼多了。那麼多東西,隨機選上鉈的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在當時的清華校園,沒有什麼其它便捷途徑可以獲得鉈源,以我知道的情況,所謂買到當時的毒鼠藥里含鉈是無知者造的謠,中國社會當時使用的無論是大力推行的慢性鼠藥或被小範圍或被嚴禁的急性鼠藥都不是鉈類鼠藥。
因有人嘲諷我孤陋寡聞,克里斯蒂的小說《白馬酒店》描寫過用鉈殺人,我自己本沒有興趣閱讀,前些天特意看了一下有個章節,我就知道基本不會有讀者能從其中得到完整的鉈殺相關知識和靈感觸發。力學系的貝志誠即使看過此小說也是絕不可能的想到的,而且這就是他探望朱令獲悉了曾經懷疑鉈中毒,卻根本沒有任何恍然大悟的感覺,茫然不知中只好給求助信里加上“鉈中毒?”的疑問。
真理往往是簡潔的。我說過,不要對朱令事情的曲折或複雜性抱過高期望,沒有什麼人有興趣和愚蠢的公安鬥智鬥勇。也不會是局外人閒極無聊隨機進校園毒人找個樂子,更不會是特務機關為特種武器找人體試驗對象。當然,有人非要別出心裁地想象,以凸顯自己與眾不同也是阻攔不了的,就像林女士還真就想象出來朱令自殺的模式,尼羅河以不同常人的邏輯接着菠蘿先生推理慘案一樣。
回復 | 0
作者:熱泉 留言時間:2013-05-17 12:32:04
假如真的像網上所說,孫已認罪,那她就不會在審訊8小時後被放出。就算她們家在通過高層關係後放出,那她就會老老實實,夾起尾巴做人才對,人家已經給了一個天人的人情,我想孫家不會這麼不識好歹,再搞出一些事情與公安作對。

所以呢,我覺得不太像孫做的案, 與常理不符。阿毛,你說呢?
回復 | 0
作者:熱泉 留言時間:2013-05-14 22:02:02
ArMao, 謝謝回復。

我覺得你說是孫的失策,不太能說服人。因為病因一直沒查出,那是協和的無能,孫並不會知道這點,並且貝在網上查病情,還到清華找女生翻譯,這事大家都知道。所以如果是孫下毒的話,早就會將用具清洗。毀滅罪證是一旦得逞就會做的事,不可能等到事到臨頭才處理。

一開始,我也認為是孫下毒,基於兩點,一、孫是唯一嫌疑人,可能已認罪,經通高層關係才放出來。二、清華已認定是孫下毒,故不發文憑。

後來認識到,這兩點可能不正確。因為
1. 孫的哥哥,拍了一段錄像,進出實驗室。他要證明什麼?他要證明的是,鉈誰都可以拿到,不要賴在我妹妹頭上。如果是孫認了罪,他這樣做不但多此一舉,而且還得罪清華。
2. 清華不發文憑,因為孫是犯罪嫌疑人。其實在90年代,實屬正常,公安局沒有給孫解除嫌疑,當然不能發文憑。並不能認為是孫犯罪的證據。

有人認為,一般人並不清楚鉈的毒情,其實下毒者也並不一定清楚,只要是毒藥就行了,至於如何與人體作用,可能學醫的都不一定清楚。

故去除這些事實,唯一能認定孫犯罪的,只有動機了。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2 14:07:07
熱泉:
歡迎討論,上面是給你的回覆。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2 14:05:00
朱令案由於沒有正式破解,其中的一些細節我們是推測或想象。你說的儘量脫嫌的謀略是正常思維,我的博文提到時,認為這是孫維失策之處。原因我也談到了,這不是一個深謀遠慮的謀殺,以我的好心給予的定位是設計人的初衷是謀害(但也不是僅僅作弄人),目的是讓被害人被迫退出競爭環境,由於經驗和知識不足,結果失控,陰謀敗露,即住院50天后的朱令在4月底被明確是被投鉈毒,28日報警,故孫維不得不立即補救,利用五一假期玩把監守自盜,取走證據。在這點上,鉈是勝利者。水杯的問題你應該是被錯誤信息誤導了,它不是被搜查出來的,是後來孫維交出來的,這又是鉈的一處敗筆,是因為心裡矛盾造成的,因為那東西大,丟失顯眼,可能擔心還有鉈的殘留不想交,後來又覺得應該清洗徹底不留痕了,就以掉在床鋪底下後來發現名義獻出來,用意應該還有,你們看這些東西根本不會是投毒器具。從暴露的案情看,朱令案只會是同室操戈,不會有其它可能,朱令被盜的個人物品其多次中毒的進程症狀相吻合,除投毒者外,外人無從知曉,故也不可能是被栽贓陷害。請相信,孫維妹子是個很缺德的女人,良心大大地壞。孫維家不是普通的貧民之家,避免了被黔驢技窮的警察刑訊逼供的厄運,有幸逃出生天,警察最後也正好順水推舟,終止了追查。
鉈的其它來源,我沒有仔細排除,當時的情況不能輕易獲得,尤其是不動聲色,事後也難以追查地獲得鉈很難。最重要的是沒有孫維的創舉,一般人即使要投毒也難以想到不熟悉的鉈鹽。說當時老鼠藥採用鉈鹽我看可能是Dr.方亂說的,我以前知道的,大規模使用的滅鼠藥都是慢性毒藥,至少在80年代就如此,當時主要的劑型是抗凝血的敵鼠鈉鹽,寡聞鉈鹽(硫酸鉈)在中國作什麼鼠藥,鉈是重金屬,使用這種污染環境禍害子孫的不負責藥劑,我們知道了是一定會公開反對的。故請核實消息的可靠性。
回復 | 0
作者:熱泉 留言時間:2013-05-11 23:31:49
多年前就知道朱令一案,當時就有一個疑問,不過也沒關心。最近網上大量報道,猜測。我也將我的疑問談談。

一般來說,犯罪人會儘量脫嫌,而不會將事情往自己身上攬。在朱令四月十幾日住院,到五月一日十幾天的時間裡,早就會將下毒的用具清洗,毀滅證據,也不會誤傷別人。不可能等到五月一日。就是到了五月一日,也不必通過一個入室盜竊來毀滅證據,只要簡單清洗即可。更不會將朱令的水杯藏自己的床下,要藏也只會放到別人床下。我想清華女生不至於如此弱智,應該是有人故意栽贓。所以不可能是同宿舍的人作案。至於孫維家人通過關係給孫脫罪,應該是有可能的,因為中國“神探”太多,剛剛平反的浙江叔侄強姦案就是一個例子,孫維家人如何敢讓孫維讓公安去審。至於鉈的來源,要知道,以前老鼠藥中就有,難保誰家沒有幾包舊的老鼠藥。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1 16:12:22
[31415926]:
其實要想知道孫維所用鉈鹽類型和濃度,檢索查閱她的畢業論文或參與發表的論文或實驗報告即可。
目前物質鑑別方法很多時候是採用形而上學的方式,故此為分析(玩笑話)。把化合物的分子在顯微鏡下直接觀察鑑定的簡便方法基本沒有。你的例子,如果已知氯化鈉和碘化鈉是兩個不同的晶體,可以用多種物理的或化學的特性區分,當如果是溶液里,則實際上鑑定的是它們的離子,比如常用澱粉(變藍)試驗把碘區分出來。
硝酸根和硫酸根中分別含有的氮和硫等都是生命常量元素,另外,昨天回答你的問題時,忘記告訴你,測定生物質里那些金屬元素,都要把待測樣本作化學前處理的,主要是大量強酸消解成全部可溶的待測溶液,才可上機器測定,陰離子部分就不管,因為它們進入體內後都是以離子方式存在,並不是一直結合在一體的。即進入朱令體內的鉈鹽是沒有辦法鑑別原來是何種鉈鹽的。
陳震陽教授他們的鉈鹽測定只能解決朱令體內是否有異常的鉈含量的問題,不可能搞清朱令體內原來鉈鹽的類型和是否清華擁有的。昨天說過,除非有特殊的同位素標記。
而目前的觀察,假定地殼中的金屬元素的不同同位素的豐度是基本一致的,除非給清華提供的鉈試劑是特殊產地,不同鉈同位素的豐度也有些特別,試劑又只提供清華,理論上需要高度精密的質譜儀才有可能通過比較鉈同位素自然豐度差異而鑑別。實際上,由於其差異極其微小,我認為操作時分辨不了,且這肯定大大地超越了中國公安部的技術能力。
其實,通過化學方法判別朱令案中鉈鹽是否清華來源既做不到,也沒有太大現實意義。這裡不存在否定了清華來源而替嫌疑人脫罪的必要。
回復 | 0
作者:[31415926] 留言時間:2013-05-11 06:58:44
謝謝LZ的解答。

我只是在想,清華的鉈溶液應該公布是那種。。。為什麼沒人公布呢?

大家都知道,氯化鈉和碘化鈉是不一樣的。毒物鑑定一定能鑑定出來。在朱令體內含有這麼多的鉈,那麼當時的儀器應該能知道是那種鉈鹽。

知道鉈鹽的具體信息和來源,在法醫領域採集證據也是重要一環。。。。。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1 03:56:17
[31415926]:
鉈的原子吸收光譜測定應該不會很難,儀器也不是特別高深,醫院配備這樣的儀器用處不大,也就是考察下來人的微量元素營養狀況,故此協和醫院奈何不了。而很多有儀器的單位,鉈不是常規的重金屬考察對象,因鉈的生僻性,都缺乏知識積累和經驗。不過,朱令的父母是地球物理專業畢業的,和地質有些瓜葛,通過同學應該不難以找到可測定人的信息。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1 03:40:56
謝謝chaochaochao給的鏈接! 獲得了許多有用的信息。
[31415926]:
歡迎到訪。謝謝你的信任,我的專業不是化學,只能說是知道一點。自然科學有很多相通或重疊的地方。下面就我的知識回答你的問題。
鉈與汞性質相近,容易溶解其中。一般來說,硝酸鹽的水溶解度都較好,硫酸鉈水溶性可能不好,故推測孫維試驗包括其非法擴展的人體試驗使用高溶解度的硝酸鉈的可能性大。鉈鹽進入人體應該是以離子形式產生毒效,硝酸根和硫酸根等都是生命常量元素,代謝降解後,應該是與其它來源混同無法分辨的,除非孫維的來源是作過同位素標記的。我沒有查過陳震陽對朱令病例的學術報告,不知道其採用的測試方法,但金屬元素採用原子吸收光譜法多,其光譜只反映金屬離子的特徵,不會包括陰離子的酸根,報告數據應該只會有鉈在各器官的含量,因此應該無法分辨朱令攝取的是何種鉈鹽。如果清華實驗室的鉈沒有去額外用同位素標記的話,是區分不了其來源的。
回復 | 0
作者:[31415926] 留言時間:2013-05-10 23:04:07
你是學化學的,想問你:
朱令體內的鉈鹽與清華實驗室的鉈鹽有沒有同源性。
因為鉈鹽有N多種。如果不一樣的鉈鹽,就基本排除是從清華實驗室得到的。
回復 | 0
作者:chaochaochao 留言時間:2013-05-10 07:36:59
朱令被投毒細節和分析,請見如下網址:
http://tieba.baidu.com/p/2316613758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0 02:00:26
公安雖然像我一樣,飢一頓飽一頓,但他們還是要保持經常吃葷的。網絡上的業餘推員們,獲得的信息不全,真假難辨,根本就不具備職業探官的有利條件。孫維嫌疑最大是多種線索指向的,生活的經驗讓我們獲得的直覺,孫維的反應和狡辯也符合我對其的懷疑,那天看到他以前男友總結孫維的個性就是得不到就毀滅之,我更堅信了自己的判斷。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0 00:37:32
哈哈123:
你好!歡迎來訪。
看來貝志誠們的謊言挺多的,未及全部細看,容抽暇研讀。我對小貝勒的態度,前面回複評論時已有,不重複。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0 00:32:06
快樂園丁:
人老了,就糊塗了吧。你是登上珠穆朗瑪的蟾,一望無餘,高明所見可否不吝分享,在下洗耳恭聽。
閣下,特意點明孫維專業是說明什麼,告訴我們:化學系的更有機會知道鉈的毒性和危害,所以不會幹這樣陰毒的事情,力學系的才無知無畏?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10 00:22:10
9484:
你好!歡迎來訪,並質疑。
你問了那麼多,想說那個我當作朱令“最義氣的同學”貝志誠很可疑,就是不是?
克里斯蒂的小說中有鉈投毒的描寫,我文中提到過,我只知道貝志誠的同學後來聲稱在朱令案前看到過有關描述,這並不意味着貝志誠就肯定看過。就像我的神童同學當年基本看過本地圖書館的主要藏書,但我們就很多沒有看過。
貝志誠的同學並沒有提到是否轉給貝看過,你說貝志誠是看過的,不知道可靠性有多高,我文中也提到了可以注意一下。

貝志誠即便真的是刑部侍郎之孫,他也只是和我們一樣的業餘推員,而不是職業探官,不具有也不必有偵查必須的資源和能力,他的言論也並不具有官方發布的權威性,故不必苛求。
我一直把投毒案簡化,而許多人卻喜歡複雜化,理論上同樣也可能編織成網。造成貝成為反焦點的事例或疑點可能各有其因,我並不拒絕和接受真相,不管它會多麼痛苦,只是現在沒有功夫去辨析所有。
把貝認作投毒者或參與人,你就只能把他當作心理變態者,一面暗地把他喜愛的同學毒害到生不如死的地步,一面卻偽裝成大好人,還把眾人蒙在鼓裡的鉈毒,通過全世界都知道的互聯網遠程診斷炒得盡人皆知,以此蔑視和挑戰公安,這樣的邏輯恕我難以認同!
你說我誤導眾人,不知道是哪裡?你列舉的地方,我不覺得有什麼錯誤。
你說:“利用鉈的毒性來投毒犯罪,這在國內二十年來發生過多起鉈投毒案,有的在校內,有的在校外,在校外的獲得也不難,比如有的案子中投毒者通過向工廠購買。更不用說近年來連續兩起鉈投毒案。”這否定了清華為中國首創人為投鉈毒的榮譽了嗎?你能斷然否定後來發生過的多起鉈投毒案,包括北大學生在海外作的案,沒有受到清華朱令案的啟迪?要不調查下,那些投毒者是否知曉清華案,問問他們是受克里斯蒂的啟發大還是清華案的啟發大。我文中說的是鉈毒來源在當時比較難,而你說的那些在校外獲得的都是後面混亂時間才有的機會,注意:朱令案兩年後發生的北大案仍然是化學系的人在作案。
有許多看到過的東西,不觸景生情,你或多數人有那種執着精神去尋覓嗎?比如,有人說,金屬釙(Po)是最毒的無機物,肉毒桿菌毒素是最毒的有機物,那怎麼很少人去開放應用它們來毒人呢。
回復 | 0
作者:哈哈123 留言時間:2013-05-09 13:35:23
“朱令案:貝志誠們的謊言分類集錦”2013-04-28 10:22:43 [點擊:1201]


說明:凡是有引號的謊言,可通過谷歌等搜索網站查到,所以就不給網址了。

另外首先提請大家注意的是:網上有消息“1998年12月,朱明新為朱令辦理退學手續時,發現朱令的相機、蜂蜜、咖啡等不見了。而公安部門早在1995年就將這些物品封箱後存在化學系辦公室,並給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單”。事實上,最值得檢查的是這些物品,而不是什麼“杯子、化妝品”。朱家的“朋友”張捷律師憑空斷言“在咖啡杯下毒”,這其實很荒唐,為何不在蜂蜜或咖啡罐中直接一次下毒而要在沖好了的杯子下?這個說法有違常理,卻能證明“多次投毒”。朱令確是“二次(或多次)中毒”,但投毒者卻完全可以“一次投毒”。

周岩、祝友秀、林妤謓等多個美女毀容案都是追求不成被毀容。朱案也符合這一特徵,只是兇手手段高超,特別是事後造謠的功夫了得,得以逃出法網。

2011年在美國發生的李天樂投鉈殺夫案,受害者王曉業發病沒幾天就去世了。對比王案和上述毀容案,朱案與毀容案更相似。

下面分幾節評論具體的謊言和網上傳言。

一、已被證偽的“憑空捏造式”謊言。

1,“朱令介紹孫某也參加了民樂團,而且練習的也是古箏”。被反駁後,造謠者貝志誠被迫認錯。

2,“由於朱令的水平高,孫某幾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機會”,有照片錄像,她們曾同台演出。當然,造謠者可以爭辯:“幾乎不可能”不是“不可能”。

3, “鉈鉈(孫維)說朱令彈的是古琴、不是中阮、……”。這是憑空捏造。孫維第一次公開聲明就說“朱令彈的是古琴獨奏,同時也參加中阮伴奏”。

4,朱家律師的博文也有明顯不實的地方,如“(嫌疑人)有直系親屬為副委員長”,如果“嫌疑人”指的是孫維,那就說錯了。孫的直系親屬最大隻當到政協常委。如果該律師簽發的正式法律文件有這樣明顯的硬傷,那朱家真該換人。

5,“據說孫維祖父死前,最高領導人去探訪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孫女放出來。又據說當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大發雷霆說:放他媽什麼放,打死了裝在麻 袋裡放出去。”事實是在1995年底之前根本不存在“放出來”的問題。

二、網上和報刊上自相矛盾的“倒孫文”。

1,張捷律師為了配合後來冒出來的“化妝品”理論,最近在博文說“朱令第一次的中毒應當是外用,可能有多次投毒。鉈可以麻痹視神經,所以朱令先是去同仁看眼睛;鉈還是脫毛劑,所以第一次朱令脫髮卻沒有全身鉈中毒症狀。”但對朱父的採訪卻是“其實在演出之前,朱令的身體已經出現了異常。她吃不下東西,直喊肚子疼。”是內臟中毒。

2,律師說“下毒被懷疑是朱令的咖啡杯,但這個杯子找不到了”。跟貝志誠打架:“關於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結果是在孫維床下的箱子裡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徹底清洗過。”

【評論】:看來律師應該首先起訴貝志誠。在網上一搜就可以看到,為了“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真鉈馬甲們狂轟濫炸。張律師如今聲稱“找不到”,真鉈們該出動了吧。

三、被孫維否定,而貝某又拿不出任何證據的謠言。

“朱令父親走私鉈傳言……謠言的來源最後查到了,確定為孫維所為”。誰查的,“確定”結論文件何在?如果只是貝志誠查的,那其他人也可以查出“確定為貝志誠所為”。

四、“移花接木”式謠言。

1,有匿名網文說:“她(孫維)稱案發後,朱令寢室個人洗漱或化妝用品失竊”,進而扯到“杯子”。事實是,孫原話只是“聽說是不見了化妝品”。把“化妝品”偷換為“洗漱或化妝用品”,進而扯到“杯子”。

2,貝志誠說:“孫維自述說自己是1997年被警方盤問,而自己爺爺孫越崎在1995年12月9日就已經去世作為沒有勢力介入干預此案的理由”。事實上,孫維只是否認在1995年她跟公安部門有任何交道:“我一天也沒有被關過,根本談不上‘放出來’”。把“放出來”偷換成“干預”。

【評論】:以上兩例何其相似,大家都看得出來匿名者何人了吧?

五、其他“疑點”

1,《法制周報》2006年1月26日的報道:“1995年3月底,朱令宿舍的一名女同學給吳承之打電話,告訴他‘朱令還剩下的麵包,我們幾個分了吃了’。‘很明顯,有人在銷毀證據。’吳承之向記者回憶這個細節時強調。”

【評論】:麵包會長霉。如果是男生,室友長期住院,通常扔掉了事,誰也不願見霉麵包放在旁邊的書桌上。女生心細,給物主家人通知一聲,而且不忍說“扔了”。此事很簡單,但吳先生是當事人,看不到這一面可以理解。


2,律師說“多次投毒準確無誤,沒有誤服不容易。”

【評論】:下半句不好理解,上半句只是律師自己的猜測。可以稱為“準確無誤”的只是朱令多次中毒。完全有可能是朱令的罐裝咖啡被一次性少量投毒。強調“多次投毒”,無非是利於嫁禍同室學生。從診斷結果看也是如此:朱令顯然是長期(但少量)中毒,她身上毒量很大。

六、枝節:
貝說:“中國人都知道,在中國最高領導人是總書記”。此話不確,但涉政治恕不多說。1992年,一位沒有任何職務的老人說過:“誰不改革誰下台”,這個“誰”包不包括貝某口中的“最高領導人”,中國人都知道。

七、其他。
1,網上有人問為何孫維不敢起訴造謠者。對此,俺建議提問者看看豆瓣網上的《基本數據列表》。根據該表,貝某自稱他的的多個謊言(如“咖啡杯”“公安局長大發雷霆”)源自朱家。

孫維已經說過,朱的親屬給她寄過恐嚇信,“發誓不惜用一切為朱令復仇”,暗示要用“黑社會”來“除害”。但孫“不想給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沒有追究。”

2,1995年12月 ,《美國醫學》雜誌刊登文章,報道互聯網診斷朱令鉈中毒事件。(U.S. 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 New Link to China”, Vol. 31, No. 23-24, Page.3 & 9, December, 1995.)這篇文章中提到“看起來朱令是個謀殺企圖的受害者,目前線索指向一個被拋棄的追求者。”

3,有筆名為“天藍心情”的匿名者曾問:“是不是校外的人投毒?……男的?”,然後自答:“基本決定為本系的女生”。此地無銀了。

4,貝志誠說:“朱令案公安機關走訪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等可能擁有鉈鹽的機構,結論是朱令不可能通過清華外其他途徑攝入鉈鹽”。但在清華案發後的1997年,北大又有學生用鉈下毒。貝先生除了謊言以外,拿什麼擔保北大的鉈不會往清華施?

4,有為筆名為“海洋之上的cayman”抱怨貝志誠們“現在一點功課不做亂說的人太多了”。他忘了,不論造謠者如何做功課,謠言總會穿幫。

八、結論。
造謠總有目的:那就是遮掩真相。因為真相對他們太可怕。
回復 | 0
作者:快樂園丁 留言時間:2013-05-09 11:35:44
唉,一派糊塗邏輯!真不知讓人說什麼好。用你自己的經驗去推測別人的行動,讓人想起那什麼底什麼蛙。

博主知道孫維學什麼專業嗎? 如果不知道,科普一下:中國最高學府化學系學生。
回復 | 0
作者:9484 留言時間:2013-05-09 07:59:53
嗨,說你什麼好呢?既然你想理性地分析案件,而不是像網上眾網氓那樣深挖動機,(其實,真要找動機,而不是找真實證據,那麼,某人用網絡譽論快速鎖定某個女性嫌疑(用女性的妒忌等很容易煽情的犯罪動機),博取大家的認同,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有非常的動機,便是是有某種不可言說的目的。)

那就該把你的論據稍加整理,以便能服人,至少不要誤導讀者。下面看看你鬧的笑話:

你這篇文章的立論主要基於這點:

你說:“清華僅在60年代發生過鉈中毒事件,除了化學系的人,聽到或接觸到外,一般的人一時怎麼會想起這勞什子。僅熟悉鉈的毒性和毒理就需要點知識儲備,所以這別具一格的謀害方式要說另有其人又何其難以置信。。。。,採用鉈鹽毒人屬於當時的中國首創,沒有點相關知識,一般人想不到這上面來,要毒人,化學實驗室可用的材料很多,怎麼就單單是鉈鹽。。。”

有句話叫做:你孤陋寡聞可以,但那不等於事實不存在。利用鉈的毒性來投毒犯罪,這在國內二十年來發生過多起鉈投毒案,有的在校內,有的在校外,在校外的獲得也不難,比如有的案子中投毒者通過向工廠購買。更不用說近年來連續兩起鉈投毒案。不知你看過家喻戶曉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說中有關鉈投毒的描寫?你如果沒看過,那麼,貝志誠是看過的 (貝無意中說到了這點)。

所以,國內凡看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說或電影的人,我不說有上億人,就說幾千萬吧,應該都知曉鉈是無色無味的致死毒劑。

所以,你的無知,導致了這篇無意義的主觀判斷,建議打回重寫吧。
回復 | 0
作者:ArMao 留言時間:2013-05-09 04:29:30
ladybug:
謝謝贊同!
案件如果重啟,破案的可能也不大。團伙作案的話,有可能利用內訌獲得突破,但也不一定能尋找到物證了,用於定罪是有缺陷的,不過可以滿足大家尋找真相的願望。
回復 | 0
作者:ladybug 留言時間:2013-05-09 02:42:52
難得的好文! 贊!
最近這件事搞得變成了幾派實力交鋒的點,已經有點變味了。。。非常惋惜。
另,我覺得案件如真能重啟,還是有一點機會突破的。假如這是一個團伙作案的話。。。
回復 | 0
我的名片
ArMao
註冊日期: 2008-08-03
訪問總量: 373,722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倭國傾放核污水
· 六四平暴勝利日隨感
· HUAYI代改的習主席2023年新年賀
· 足球的回憶
· 中國錯誤的人口政策給民族未來留
· 聊些水稻和袁隆平院士
· 回望和小結去年Fisher對新冠疫苗
友好鏈接
· 信濟:信濟龍行
分類目錄
【職場混斗】
【荻營十八年】
· 神光聯憶
· 劉俐俐尋職與我的失敗晉職答辯(1
· 與黃哥聊劉平平、六四
· 元帥姻親“真扶貧”――胖哥的故事
· 雲南留的那個謎
· 雜憶1:湖南汝城朱家與陳希同
【恰同學少年】
· 足球的回憶
· 同桌江蘇趙·武進
· 中國防堵冠狀病毒境外輸入的措施
· 李默庵將軍希望我們效忠黨國(Sho
· 憶同學(1) 地主崽子 神童孫敏
· 在校回憶片段
· 仇日情
· 玩鬧班
【娛樂】
· 解道幼河提供的數學邏輯題
· 創意“摞下”。。。“狠話” 之尋源
· 電報式mail
· 小學生憨憨致韓寒的信 (阿毛篡
· 韓寒博文觀賞(2):評註 2006年首
· 奇文共賞:韓寒的《如何調教賽車
· 關於方舟子和韓寒罵戰的真相
· 迎春團拜會
· Daniel 參演過電影《活着》
· 斗鼠略憶
【婚戀情愛】
· 從許世友休妻看——害夫之妻必休
· 落花無果(2
· 老處女
· 婚題散記
· 猛男之妒
【評論】
· 倭國傾放核污水
· 再談新冠病毒起源
· 惡毒的言詞讓床鋪淪為寡廉鮮恥的
· 違規的李文亮不是英雄
· 對“破棉襖”無知妄評同學同月同日
· 《朱令鉈毒案終極解析》讀後感
· 朱令鉈中毒案件小議
· 阿毛談釣魚島爭端改作:中國從不
· 評:伊萍 毛澤東如何被斯大林誘
· 薄熙來事件:胡溫也應該反思 (
【亨菜煮男】
· 糖醋排骨
· 毛式紅燒肉
【教兒育女】
· 孩子多了如養雞
· 智商漫扯
· 閒話兒女教育
【灘下拾貝】
· 推薦文革反思連載網文《從科學和
【如煙往事】
· 六四平暴勝利日隨感
· (續)兩個80年代大學生被迫退學
· 80年代兩個大學生被迫退學案例的
· 績溪 胡Beisha 胡錦濤 胡適 胡服
· 今夜耳邊響起槍(紀實)
· 母親代織一件毛線衣與吳宓受贈一
· 實驗室推理尋錯
· 繞核雜憶
· 失棄的藍天緣
· 致命炭火
【生感活悟】
· 縱彼不言,得無愧乎?
· 再感環球同此涼熱!
【高談闊論】
· 阿毛談釣魚島爭端改作:中國從不
· 欣聞黨國回應霉國售武與台
【散文隨筆】
· HUAYI代改的習主席2023年新年賀
· 隨想之三
【私情親事】
· 中國錯誤的人口政策給民族未來留
· 聊些水稻和袁隆平院士
· 致師母唁電及反饋
· 遙祭劉師
· 岳父
· 零碎
· 大舅
· 姥姥
· 媳婦的MP4
· 佳節思親
【雜談】
· 回望和小結去年Fisher對新冠疫苗
· 炮轟:差勁的翻譯把Virus污名,
· Angelina Jolie乳腺的市值
· 孫維鉈毒試驗白皮書
· 鄧爺之孫任職聯想 各世家只栽培
· 愚蠢無知才使用“太子黨”這樣的詞
· 阿毛再聊點釣魚島爭端
· “九大”Vs“十八大”
· 公子江綿恆與李長春一樁小事
· 方舟子打擊韓寒的社會意義
【詩詞】
· 萬維清明
· 中秋兩則
· 桂西北
· 古周夜月
· 海
· 世紀絕對
· 中秋夜
存檔目錄
2023-08-25 - 2023-08-25
2023-06-04 - 2023-06-04
2023-01-01 - 2023-01-01
2022-12-14 - 2022-12-14
2021-06-01 - 2021-06-01
2021-02-16 - 2021-02-16
2020-04-02 - 2020-04-11
2020-03-20 - 2020-03-29
2020-02-09 - 2020-02-09
2017-06-15 - 2017-06-15
2013-06-16 - 2013-06-16
2013-05-03 - 2013-05-23
2013-04-11 - 2013-04-11
2013-03-11 - 2013-03-18
2013-01-07 - 2013-01-07
2012-12-29 - 2012-12-29
2012-11-18 - 2012-11-21
2012-10-05 - 2012-10-22
2012-04-11 - 2012-04-11
2012-03-07 - 2012-03-25
2012-02-12 - 2012-02-27
2012-01-16 - 2012-01-19
2011-10-03 - 2011-10-08
2011-08-23 - 2011-08-23
2011-07-02 - 2011-07-02
2011-06-07 - 2011-06-14
2011-05-14 - 2011-05-27
2011-03-11 - 2011-03-25
2011-02-13 - 2011-02-28
2010-11-04 - 2010-11-07
2010-10-12 - 2010-10-31
2010-06-11 - 2010-06-11
2010-03-12 - 2010-03-28
2010-02-02 - 2010-02-25
2010-01-01 - 2010-01-17
2009-12-26 - 2009-12-26
2009-10-04 - 2009-10-29
2009-09-10 - 2009-09-19
2009-03-21 - 2009-03-21
2008-11-11 - 2008-11-20
2008-10-10 - 2008-10-30
2008-09-07 - 2008-09-28
2008-08-07 - 2008-08-3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