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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孤独的呐喊 2013-06-27 08:10:10

又闻中国幼儿在大都市的家中活活饿死,我这个被取消了中国国籍的中国女人因此夜不能寐,明明什么都不能做,却又觉得不做点什么就对不起惨死的孩子们。今天破天荒在国内网站注册了博客,写下一堆胡言乱语,希望能够增加国内人们对此类事件的关注,至少不要让可怜的孩子们被迅速淡忘。自己看后都觉得语不达意,软弱无力。然而,除了做几声孤独的呐喊,我们还能如何。

一下是我的胡言和南京幼儿饿死事件的始末。

                          为南京饿死的小姐妹再多说两句

作者:思羽


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虽然远在异国,在网上读到南京两个小女孩在自己家里活活饿死的事件,心痛如刀绞,始终无法释怀。我能做的,也只有借凯迪一块地方,写下几句胡言乱语,为可怜的她们呐喊两声,让人们不要这么快就忘了她们。

十年前三岁的李思怡活活饿死家中以后,学者康晓光自费写下《起诉》一书,书的扉页上写道“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康晓光说“三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惟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三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外边装聋作哑。终于,门没有打开,小思怡就死在门后。”

康晓光要搞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谁对这样的事负责?还会不会发生?

同样惨绝人寰的悲剧又在同一天,六月二十一日发生。这回同样在家中饿死的,是一个三岁,一个一岁的小姐妹。

愤怒和痛心之余,我首先希望的,是人们不要对这种事情习以为常。然后,开始追问,这到底是为什么,这样的惨剧还会不会继续发生。

当难以接受的事件发生的时候,人们会找各种目标发泄愤怒,小姐妹的邻居是目标之一。“邻居为甚么不报警?”是的,在国外,发生了任何无法应付的事情,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但是在我印象里,很多国人没有报警的习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大多数人的脑子里,冒出的,恐怕并不是“报警”。他们对警察也没有多么信任,并不真的相信他们会解决问题。也许这就是邻居没有报警的原因。

报了警又能如何?我经常在网上看到被父母虐待逃出家门的孩子,甚至被父母故意抛弃的病孩,被收容以后,又送回父母身边的事,恕我直言,这是政府在对孩子的犯罪。

网上还在争论小姐妹在家中饿死之事,是不是政府的责任。别忘了,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传统社会的中国了。在聚族而居的传统社会里,就算孩子的父母不在,宗族,邻居是会互相照应的,只要有一口饭吃,绝对不会发生孩子在自己家里饿死的事情。中国现代的社会则不然,人情冷漠是一回事,宗族不再聚居,人口流动性极大,在这样的社会里,亲戚,邻居,朋友再也无法依靠,之所以交税,只所以要政府,就是给大家服务的。不弄清这个问题,仍旧把责任全推在哪个没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吸毒母亲身上,南京小姐妹的惨剧必将重演。

政府怎么负这个责任?绝不是每个月给几百块钱,每星期去家里看看孩子还活着就算完事的。我在加拿大的社会服务机构工作过,有一段时间曾帮助一对未满二十岁的父母照料他们的新生儿。这一对同居的青年男女是典型的“高危”人群中的一员,两个人都不到二十岁,高中都没上完,没有工作,婴儿的妈妈(这里权且称她为戴安)患有有轻微的唐氏综合症(但外人一般看不出来)。

我第一次去他们家的时候,一家三口刚刚由社工,一位四十多岁的健谈女士陪着从儿科医生那里做新生儿例行检查回来。戴安和婴儿的爸爸杰西没有车,社工管开车接送他们。一家三口安顿下来,和社工谈了谈,才知道,因为女婴的父母有多种危险因素,所以自从婴儿出生开始,社工每天下午到家里家访,目的是帮助年轻父母进入角色,帮他们解决问题,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评估戴安和杰西抚养婴儿的能力。除社工外,社区派人分两班二十四小时全程陪护,目的不是替母亲照顾孩子,而是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同时也观察和评估爸爸妈妈照顾孩子的能力。我因此有很多时间和这对年轻人聊天,慢慢知道戴安出生在一个父母离异的家庭,母亲吸毒多年,家里还有一个八岁的小弟弟,因为没有能力照顾孩子,也有社工频繁介入。

其实,在加拿大,就算出生在正常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第一胎,社会服务机构也会对父母进行评估的。比如我老大出生几天后,健康部就有护士来家访,除去询问我和孩子的健康状况,提供社区母婴服务的信息外,还问了我很多问题,比如我本人和父母的关系如何,童年是否受到过虐待等等。有些初到加拿大的华人会躲起来不见护士,据传说护士如果觉得父母有虐待孩子的倾向,会申请社会服务机构剥夺父母的抚养权。现实当然没有这么严重和简单化,剥夺父母的抚养权必须有事实作为根据的,但在加拿大这样的西方国家里,一旦发现孩子遭受虐待,或者父母被发现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就算父母不失去抚养权,这一家人也会被社会服务机构严密监控的。

说了这么多,孩子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在这个盛世和谐的社会里,无辜的孩子这种悲惨的活法,悲惨的死法,值得每一个大人扪心自问,我能做些什么来阻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在别的孩子身上?


                       转载:十年了,依旧没有人幸免于罪


作者:中国青年报记者 徐百柯 

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1岁,死在家中,死于没人照看,幼无所依。还不知道她俩的名字——在这世上,她们生命的刻痕太浅。


  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泉水社区民警发现这两个幼女死亡,其母乐某下落不明。今年2月,乐某的同居男友因为容留吸毒被判拘役6个月,而乐某也因曾经吸毒成为民警特别关注的对象。目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中国青年报记者赴现场采访,民警告知,正在对两名孩子进行尸检,是否饿死尚无定论。

  然而翻看9年前的一篇冰点特稿,定论,像一个耳光扇过来——没有人幸免于罪。学者康晓光为震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写了一本书,扉页上写着:“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2003年6月21日——没错,整整,整整十年前——成都3岁幼女李思怡被发现死在家中。经过尸检,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她死于饥渴。李思怡的母亲因盗窃被捕,查出吸毒,遂被送往强制戒毒。其间,经办警员无视她关于家中留有幼女的苦苦哀求,错失多个环节,导致李思怡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一个人被锁在家中,活活饿死。人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康晓光在书中说:“3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唯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3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外边装聋作哑。”

  书名《起诉》,是有良知者的耻辱感对自己的起诉,不需要法医鉴定,也不可能有任何开脱。这就是定论。虽然目前看来,南京幼女死亡事件中似乎并无明显失职和疏漏,尸检结果也还未出,我们无法知道,在同样一扇紧锁的门后,两个孩子如何求生,又如何死去,但良知对自身的起诉,已然开始,也必须开始——门外,除了整整10年的时间,依旧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

  正如10年前有网友为纪念李思怡所说: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是所有人的耻辱。

  面对李思怡惨剧,康晓光曾追问过,除了需要承担刑责的当事人,其他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转身离去吗?谁有责任保障小思怡的权益,并不是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都有相关明确规定。首先,她的直系亲属负有这种责任,其他亲属、朋友和邻居在道义上有帮助她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和民间慈善组织负有这种责任。康晓光到成都实地调查,希望知道那些应该关照小思怡的人和机构都做了什么。然而结果让人浑身发冷:在监护人不可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小思怡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救济,也没有得到来自任何团体以及各类公益组织的任何帮助。

  事实是,李思怡的母亲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不和邻居来往。当地民政部门以她吸毒为由拒绝给予母女俩低保待遇。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10年过后,一些事情进步了。社区负担了乐某一家三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邻居们也并不都那么冷漠,往日里向她们提供了不少帮助。但一些“死胡同”仍在。比如,足以确定乐某不适合做监护人后,并没有法规能保障后续措施,也没有见到强制法规之外的悲悯救助,没有福利院,没有儿童机构,没有慈善组织,没有……

  进步还远远不够。永远别在门外装聋作哑。门后,还有那么多无声的人、无权的人,他们在得到承诺兑现之前死去,甚至,根本就得不到承诺。

  一种精致的冷漠依旧暴露于两个孩子的死亡面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社区干部时被告知,“乐某没有户口,不属于我们社区的人,不归我管”,“她平时也不在这里,找不到她”;虽然乐某是社区管控的重点人员,她家的孩子曾经出现过无人照看的风险,但是,没有警觉,没有对策,甚至“她不来找我,我怎么可能去找她呀”。

  记者注意到,社区会议室里摆满了各类荣誉奖牌。

  距离这个城郊社区几百米远处,京沪高铁动车组呼啸而过,把路边的破旧建筑和堆积的垃圾甩在身后——就像时间把小思怡之死甩在身后,就像时代把穷人中最穷的人、弱者中最弱的人甩在身后。

  当年康晓光写道:“李思怡的死已经使我们肝肠寸断,但比这更可悲的是她并不是第一个,而且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才是李思怡悲剧的全部!”如今,两个死于家中、不知道名字的孩子,她们留在世上的刻痕也写着“李思怡”。10年了,依旧没有人幸免于罪。

浏览(2483) (0) 评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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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叶岛 留言时间:2013-06-30 09:33:04
谢谢思羽所思所写,所写所思。
完全赞同你对中国政府的评论。我只是想:为什么中国政府是这样的?
中国政府由中国人组成,换一批中国人组成中国政府会改观吗?
我个人认为根在文化,共产主义是助力推手。封建的官本位,和共产的唯物论结婚了,产下恶种。
我想:从文化的批判和自新中是否有一条路哪?几十年前,鲁迅等人的新文化运动是一次探索。
共产运动失败之后的今天,应给我们更好的基础去做文化的批判和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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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8 13:47:49
叶岛,

谢谢你的回复,对于你的发言,我想Robert Kennedy 的 关于 make a difference 的话,和我给swsw 的回复足以表明我的态度。没事的时候,中国政府和他们的代言人大吹GDP,神九神十上天,大国崛起,盛世和谐,夫人外交,和世界接轨...功劳全是共产党的,我们已经掌握了宇宙真理;一旦出了事,就立刻装出一副可怜像来说自己仍然是第三世界国家,不能和美国加拿大比,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政府,得给我们时间...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我可能是单纯了点,但是拒绝被洗脑的中国人都不会变成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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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8 13:32:15
swsw,

谢谢你的回复。我在发这个帖子之前是做了research的。我知道有两个警察分别被判了两到三年徒刑,还有几个人被停了职。至于小思怡是怎样被饿死的细节,你可以自己去看,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些细节的话。和艺萌一样,十年前,我不敢看。现在我敢看了,但还是无法写出来。
我还知道,报道这个事件的女记者,在报道还没有见报之前,就被撤了职,因为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想在大众面前掩盖事实真相。女记者一气之下把她的报道发到了网上,使这件事立刻传遍了全国,引起全国网民的义愤和声讨,到了这个关口,官方才开始调查和处理此事。
如果有人认为两个警察被判了两年徒刑之后小思怡的惨死就可以不必再提了,那么,除了说他们冷血,我还得说他们企图愚民。在一个正常文明的社会里,小思怡的死足以促使政府制定“李思怡法”,来保护弱势家庭,社会边缘儿童的安全和福利。成都官方除了抓几个替罪羊,还干了些什么?什么都没有做,所以十年后有梦红,梦雪同样方式的惨死。让我们且擦亮眼睛看看梦红,梦雪惨死事件南京政府怎么处理。如果又是抓几个替罪羊了事,今后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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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8 13:10:01
枫苑梦客,Vito,幸福鬼,甲壳虫MM和艺萌,谢谢你们的回复,你们的良知令我感动。请原谅没有时间一一回复,但我想引用一段终生为社会的弱者,边缘人士奋斗的Rober Kennedy的话与你们共勉:

Few will have the greatness to bend history itself, but each of us can work to change a small portion of events. It is from numberless diverse acts of courage and belief that human history is shaped. Each time a man stands up for an ideal, or acts to improve the lot of others, or strikes out against injustice, he sends forth a tiny ripple of hope, and crossing each other from a million different centers of energy and daring those ripples build a current which can sweep down the mightiest walls of oppression and re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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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艺萌 留言时间:2013-06-28 11:55:33
我连看这个故事的勇气都没有。 十年前的事知道后, 我连续两个晚上都没睡好。 激动得打电话给一个华人邻居, 她也有个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这算什么? 美国还有开车撞人逃跑的。。。”听到这种冷漠的反应真令我心寒。因为这个,我就再也不愿同她讲话了。
如果我们所有人都像思羽一样善良悲悯,发生这样丧尽天良的事就会越来越少。思羽, 我站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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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岛 留言时间:2013-06-28 10:35:35
一个问题:
人能在幸福中去怜悯他人的不幸,确只有圣人能在不幸中祝福幸福中的人。
圣人是人吗?或问圣人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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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岛 留言时间:2013-06-28 09:34:16
思羽的正直,善良,从文中可读出,还有单纯。象这一句话:“之所以要政府,就是给大家服务的”太理想了,太单纯了,让人想起伟大领袖的“为人民服务”,也让我想起另一个词“人民公仆”。不完美的人类组成的政府做不到这一点的。
思羽拿加国与中国比较,我不认同。
这本质上是人的恶的恶果。不是加拿大人和中国人的不同。加拿大人不发生这种事只是因为它有一段好的发展时间,现在就更发达。多灾多难的祖国还在找它发展的路,愿上帝赐富我们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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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dybug 留言时间:2013-06-28 00:51:33
支持博主!
保重自己,为多一份同情效力。

另:不同意那些一搞就拿research唬人。这不是学位论文。大家只是一份独立思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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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sw 留言时间:2013-06-27 22:16:24
请大家做点research再发言
上次不是有两位警察失职坐牢了吗?
当然什么刑罚都没法杜绝无知和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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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鬼 留言时间:2013-06-27 17:16:51
如果没有忘记,那是一个幼丐满街跑的国家... 可曾有多少警察去查问一下幼丐的家庭? 他们是被拐卖的,是逃家的,是父母逼迫乞讨的? 那里的警察,是保卫政权的力量;只有当幼丐影响到奥运全运的市容了,警察才会管一下。 对于幼丐熟视无睹的心灵,饿死的小姐妹恐怕也无法震撼。

赞博主的悲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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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枫苑梦客 留言时间:2013-06-27 14:06:08
你的呐喊不孤独,大家一齐喊,为了孩子,为了中国的未来。

这样的事惨绝人寰,发生一次已经太多,何况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为什么?是人心冷酷到见死不救,还是系统结构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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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7 11:39:34
谢谢你,善良的女王。中国政府的不作为,不是短时间能够改变的,但我们,即使身在海外,给予舆论上的关注,第一,算是对可怜小生命的一个纪念吧,她们不能白来世界上受苦一回;第二,也许在将来对其他孩子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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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een 留言时间:2013-06-27 11:07:48
“之所以要政府,就是给大家服务的。”???政府就是那些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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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7 10:11:50
Vito,

我还以为没有其他人关注这个事件呢。谢谢你。如果两个孩子的惨生惨死,就这么无声无息的,然后很快被人们忘了,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只是悲惨,而且惨得毫无意义,简直无法言说了。有人可能又要说了,你都出国了,中国国籍都没有了,还在这犯什么贱?我只能说,就算我学习白求恩,发扬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吧。加拿大不是有很多人通过各种慈善机构给非洲儿童捐款吗?

你提供的链接我可能都不敢看了,这两天被这件事情弄得心情一点也不好。原来一直不理解张纯如写了《南京大屠杀》之后为什么会自杀,现在有点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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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3-06-27 09:04:01
谢谢芹泥姐的鼓励。我已经像一个疯子一样跑到国内网站去呐喊了。不远的过去,我的两个孩子和她们一样大,可爱的样子历历在目,不做一点什么,哪怕做了也没有用,对不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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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芹泥 留言时间:2013-06-27 08:46:54
大顶思羽好文,希望思羽MM的呐喊能够得到人们对儿童生命安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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