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姐姐通话时她告诉我,我过去的一个同事兼老乡打长途电话到她家询问我的联系方式。噢,是她,那个总是甜甜地叫我“倩姐”的敏。昨天给她打了电话,哈,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急着找我?想来加拿大再生一个孩子呢。
敏是家里的独生女,文静美丽,小时候备受父母宠爱。上大学的时候,她的一个老师对她穷追不舍,毕业后不久她和她的初恋老师结了婚,调到我们单位工作。我们在一个部门,没多久我就调离了那个单位,开始还一直有联系,后来大家都搬了家,电话都变了,逐渐失去了联系。时间过的真快啊,现在她的儿子都快小学毕业了。前段时间她不小心又怀孕了,怎么都不舍得不要,想去澳门生孩子,后来据说行不通,只好忍痛割爱。这种骨肉分离的身心之痛,恐怕只有当母亲的才能体会。
很多人来加拿大都会再生孩子。想当初刚开始有移民打算的时候这也曾是我的其中一个计划,儿子和LG开玩笑说要我再生10个,这样儿子就可以做足球队队长了,他们有时甚至会因此而戏称我“猪妈妈”。爸爸妈妈去年做了阿太(温州对曾祖父母的称呼)后每天开心得合不拢嘴:“世间怎么有这么漂亮可爱的宝宝啊?真是看不厌噢。让小倩也再生一个吧,生了让她把孩子送回来请个保姆放在我们这里养。”儿子也经常央求:“妈妈,再生一个弟弟吧。实在不行,妹妹也可以。人家的孩子都那么反对妈妈再生孩子,你那么幸运,遇到我这么个宽宏大量富有爱心的儿子,还不好好利用机会?”更有两位要好的同事担心夫妻两地分居对婚姻的负面影响而劝我再要个孩子,我只是报以感激理解的一笑。
我向来非常喜欢孩子,也很有孩子缘。早个10年甚至5年,我真的可能会再要一个。但我知道,孩子不是玩具或宠物,更不是婚姻的筹码。除了体验、享受苦乐参半的养育孩子的过程,对父母来说,孩子更多地意味着责任。看着人见人爱的儿子,我为他骄傲,哪怕我这辈子一无所有,他就是我最大的成就了。只是乖巧懂事如儿子,尚且让我如此操心,现在到这个年龄了,让我再面对一个未知的生命重新来一次,恐怕我真的不敢再冒这个险了。 说到婚姻,它的确是很多因素的混合体,感情、责任、孩子、习惯等等,还有人把它称作经济合作社,但无论如何,感情(爱情也好,亲情也罢,看你怎么称呼了)应该是婚姻的核心,而孩子,就是这份感情自然而然的结晶,就象敏,结婚10多年了,和LG上街俩人依然十指相扣,所以她那么渴望再有一个孩子。但是,如果感情已消亡,仅仅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又有多大意义呢? 孩子是无辜的,他/她无从选择的自己出生。弱小如他/她,却要背负如此沉重的使命和注定不健康的生活环境,作为父母,你于心何忍?
再生一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