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姐姐通話時她告訴我,我過去的一個同事兼老鄉打長途電話到她家詢問我的聯繫方式。噢,是她,那個總是甜甜地叫我“倩姐”的敏。昨天給她打了電話,哈,知道她為什麼那麼急着找我?想來加拿大再生一個孩子呢。
敏是家裡的獨生女,文靜美麗,小時候備受父母寵愛。上大學的時候,她的一個老師對她窮追不捨,畢業後不久她和她的初戀老師結了婚,調到我們單位工作。我們在一個部門,沒多久我就調離了那個單位,開始還一直有聯繫,後來大家都搬了家,電話都變了,逐漸失去了聯繫。時間過的真快啊,現在她的兒子都快小學畢業了。前段時間她不小心又懷孕了,怎麼都不捨得不要,想去澳門生孩子,後來據說行不通,只好忍痛割愛。這種骨肉分離的身心之痛,恐怕只有當母親的才能體會。
很多人來加拿大都會再生孩子。想當初剛開始有移民打算的時候這也曾是我的其中一個計劃,兒子和LG開玩笑說要我再生10個,這樣兒子就可以做足球隊隊長了,他們有時甚至會因此而戲稱我“豬媽媽”。爸爸媽媽去年做了阿太(溫州對曾祖父母的稱呼)後每天開心得合不攏嘴:“世間怎麼有這麼漂亮可愛的寶寶啊?真是看不厭噢。讓小倩也再生一個吧,生了讓她把孩子送回來請個保姆放在我們這裡養。”兒子也經常央求:“媽媽,再生一個弟弟吧。實在不行,妹妹也可以。人家的孩子都那麼反對媽媽再生孩子,你那麼幸運,遇到我這麼個寬宏大量富有愛心的兒子,還不好好利用機會?”更有兩位要好的同事擔心夫妻兩地分居對婚姻的負面影響而勸我再要個孩子,我只是報以感激理解的一笑。
我向來非常喜歡孩子,也很有孩子緣。早個10年甚至5年,我真的可能會再要一個。但我知道,孩子不是玩具或寵物,更不是婚姻的籌碼。除了體驗、享受苦樂參半的養育孩子的過程,對父母來說,孩子更多地意味着責任。看着人見人愛的兒子,我為他驕傲,哪怕我這輩子一無所有,他就是我最大的成就了。只是乖巧懂事如兒子,尚且讓我如此操心,現在到這個年齡了,讓我再面對一個未知的生命重新來一次,恐怕我真的不敢再冒這個險了。 說到婚姻,它的確是很多因素的混合體,感情、責任、孩子、習慣等等,還有人把它稱作經濟合作社,但無論如何,感情(愛情也好,親情也罷,看你怎麼稱呼了)應該是婚姻的核心,而孩子,就是這份感情自然而然的結晶,就象敏,結婚10多年了,和LG上街倆人依然十指相扣,所以她那麼渴望再有一個孩子。但是,如果感情已消亡,僅僅靠孩子維繫的婚姻又有多大意義呢? 孩子是無辜的,他/她無從選擇的自己出生。弱小如他/她,卻要背負如此沉重的使命和註定不健康的生活環境,作為父母,你於心何忍?
再生一個?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