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真正獲得平等效果,不僅社會要提供儘量均等機會,同時個人要完全負責自我行為責任。” 羅義斯的研究方法是經典的還原傳統,還原到基本元素,而後分析。且不說這種還原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的有效性,其基本元素的假設與左派相同,與傳統西方價值觀相違背。西方基督教傳統,人是有罪的,而羅義斯還原的基本的個人,表面上看是中性,實質上是“好”人。因而,“好”人不會利用“差別原則”去擴大差別而得到好處,“好”人不會利用“公平原則”得到機會,而後再利用“差別原則“和“有限權原則”不勞而獲。歷史上,多數人得益於少數人勞動創造是經常的事情。不去談歷史上政治人物對歷史的推動,只要看看科學史上個人的貢獻,牛頓,法拉第,特斯拉,愛因斯坦,並不可由千萬民眾替代,他們在科學研究領域的的自由,必定大於多數人,完成不能服從第一優先原理,“小範圍自由必須服從所以人自由”,這種簡單的“大民主”與“暴民”民主有何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