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從不免費:自由究竟如何才能誕生? ——關於“自由的公共品困境”的經濟學、法學與神學之思 文 / 趙曉 朋友,你想過一個問題嗎? 我們口口聲聲說“自由可貴”,可你有沒有發現,在人類歷史上,自由總是姍姍來遲,死得很快? 你走在街頭,見到有人呼籲自由,你也許會點讚,但你不會上去一起喊。 你羨慕別國的自由制度,卻也習慣了自己的“好死不如賴活着”。 你還經常聽到諸如“莫論國事”“別談政治”“我不關心政治”之類。 你有沒有從經濟學上思想,為何如此? 我想告訴你的是:自由,從來不是自動發生的免費現象。 那它是什麼?我們今天就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分析。 一、自由,其實是一種“特殊的公共品” 讓我們看一下經濟學教科書上的定義: 公共品(Public Goods)有兩個典型特徵: 1. 非競爭性(Non-Rivalrous):你用了,別人也能用;你享有言論自由,不影響別人也說話。 2. 非排他性(Non-Excludable):你不能阻止別人享受這個自由,比如不能說“我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你沒有”。 換句話說,公共品就像燈塔、國防、城市路燈……它們是“大家一起用”,卻“沒人願意出”。 那自由呢?完全符合這個定義。你去抗議、去發聲、去坐牢,若最後成功了——旁邊那個一直躺平的人,也能享受到制度進步的紅利。 這就麻煩了,自由就陷入了經濟學所說的“公共品困境”(Public Goods Dilemma)。 二、自由的“公共品困境”:人人想要,無人願給 “公共品困境”的意思是: 人人想要、人人受益,卻沒人出力、沒人供給。 比如說: · 人人希望生活在有新聞自由、法治保障(Rule of Law)的國家; · 但誰願為此付出呢?你也不願意不是嗎?真有人站出來抗議、上書、維權時,你或許會說:“別激動,保命要緊。” 更要命的是,自由的供給還特別昂貴: · 燈塔可以建一次用十年,國防建起來多年可用; · 自由要不斷爭取,天天守護,一不留神就塌方。 所以我們就看到這樣一幅悖論畫面: 自由是最珍貴的東西, 卻是最少人願意為之付出代價的東西。 這是自由的悖論第一層:它是所有人都說重要,卻沒人願為它買單的奢侈的公共產品。 三、靈魂的奴隸:自願出賣自由換取安全與利益 自由的悲劇還不止於此。 它還有一個更深的困境: 許多人,不是被剝奪自由,而是自己“自由選擇”不要自由。 典型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他們的肉身雖然已經被上帝從埃及拯救出來,不再為奴,走上了通往自由之地的道路,但他們的靈魂卻仍被“奴役在精神的埃及”,甘願為奴。一旦遇到困境,他們便懷念埃及的肉鍋、奴役下的安穩,甚至渴望返回為奴的生活。最終,一代人全部倒斃曠野,無緣進入上帝所應許的自由之地。 一個甘願為奴、拒絕真理的靈魂,不會為他人爭自由,也不懂珍惜自己的自由,縱然肉身已被釋放,心靈仍會自願投降。這樣的人,不配得自由。 以色列人困在曠野40年,中國則是幾千年。中國社會實打實的“民情”就是: · “自由有什麼用?能當飯吃嗎?” · “我寧願有房有車,不想提心弔膽。” · “誰當官我不管,只要別查我水錶。” 這也正是自由的悖論第二層: 許多人不僅不為自由鬥爭, 還把有限的自由出賣給“安全感”和“穩定”,為的是“做穩奴隸”。 這種出賣還體現在最隱秘的角落: · 沉默——在不公時低頭; · 賄選——把選票換成錢; · 配合——被權力欺壓卻幫忙美化; · 甚至洗腦——最後真心覺得“自由沒啥用”。 如此“靈魂的奴隸”(Slavery of the Soul),也是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費盡筆墨描述的“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 並非權力,而是那些從不思考與珍惜自由的人,親手造就了極權的鐵幕! 四、濫用自由、不守自由——“自由的公共地悲劇” 自由的第三個陷阱是什麼? 即便你爭到了自由,如果你不珍惜、不維繫,它也會很快被你自己玩壞。這,正是當下歐洲乃至包括美國在內的整個現代自由社會的悲劇與現實危險。 我據經濟學稱之為“自由的公共地悲劇”(The Tragedy of Liberty)。 什麼意思? 就像公共牧場上放養的牛,一人多放點沒啥,但如果人人都多放一點,最後整片草場就荒廢了。 自由也是這樣: · 如果你用言論自由去製造仇恨,社會就撕裂; · 如果你用出版自由去兜售謠言,輿論就淪陷; · 如果你用制度自由去鑽制度漏洞,民主就崩壞; · 如果人人都想搭便車,不願守護自由——極權就捲土重來。 所以,自由不僅是“缺乏供給”,“被自由出賣”,更“被濫用、被誤用、被掏空”。 這時你會發現,自由不但昂貴,還很脆弱! 五、誰來供給自由?不是理性人,而是“愚行人”——因信殉道者 這時問題來了: 誰來為自由買單?誰願意做那最早發聲、最先坐牢、最容易被孤立的人? 這,絕不是“理性經濟人”(Rational Economic Man)。 因為從個人理性計算看,為公共自由站出來,是最“吃虧”的選擇,是典型不合理性的行為。 縱觀歷史,為自由而起的人,常是那些“因信稱義、因信行義、因信殉道”的人。 他們在世人眼中,就是瘋子、詩人以及烈士。 但我願稱他們是:“靈魂中有火”的人(Those with Fire in the Soul)。 他們知道自由太貴、前路太暗、結局太慘,但仍站出來說:“我不能不說,也不能不做。不是因為圖回報,不是因為求成功,而是因為這是對的。即使我死了,我也已經在真理中得自由。” 這,才是自由真正的供給者。沒有這樣的人,自由就會象喜馬拉雅的空氣一樣稀薄難得,甚至令人窒息。! 六、制度是果,信仰是根 你可能還會問: “那不是經常有大 V 說,西方自由是啟蒙運動來的?是制度設計、憲政體制和契約精神造出來的嗎?” 我想告訴你,這些思想理念以及制度因素確實重要。但我們要問: 這些制度為什麼能被寫下、維持、傳承? 答案是:背後有基督信仰(Faith)。 · 約翰·洛克(John Locke)並非無神論者,他是清教徒,在《政府論》(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中說得很清楚:“人是上帝的作品,生命、財產和自由是神賦予的。”自然法,則是神設定於人的律法。 · 美國憲法(U.S. Constitution)也不是純契約,它首句就說:“我們以上帝之名,開始立國”(In the name of God, we begin this nation)。 · 法治(Rule of Law)的起源,從來不是單靠“權力制衡”,而是“法律高於王”,因為“王也在上帝之下”(Lex Rex)的世界觀與政治觀。 正如我寫過的: “制度自由只是果子,信仰犧牲才是根源。” 沒有基督信仰孕育的“民情”土壤,制度必然腐爛,法律必然跛腳,自由必然抽空。 是的,沒有信仰,制度就只是一紙空文;沒有犧牲,自由就只是海市蜃樓。 七、自由很貴且從不免費 想說一句話,奉送給每一個中國人: 自由很貴且從不免費(Free is not free)! 自由,是最昂貴的公共品,需要最深刻的信仰者、最真誠的犧牲者、最清醒的衛道者、最忠心的公民去“奉獻出價”並長期維護。 若中國人真想要自由: · 不僅要讚美她,更要信仰祂; · 不僅要渴慕她,更要供給她; · 不僅要使用她,更要維護她; · 不僅要在陽光下捍衛她,更要在風暴中守望她。 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真理,不是一個公式、一個道理或法則,真理是一個人——就是人類救主耶穌。耶穌為真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The Cross),也因此將真理的自由的種子撒向世界,進而開出了自由的理念之花,自由的制度之果。 朋友,你準備好為自由的國度做點什麼了嗎?如果還沒有,我給你第一步的建議就是:不妨先來認識這位真理與自由的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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