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雖然備受爭議的亞利桑那新移民法要到7月29日才正式實施,但是當地許多華人為避免麻煩,已經在外出的時候攜帶身份證件了。對此,有人說亞利桑那新移民法主要是針對墨西哥非法移民而不是針對華人。理論上說,只要新移民法生效,警察就可以在執行其他法律的時候,例如違反交規等,盤查任何他認為有非法移民嫌疑的人,包括華人。 亞利桑那新移民法被批評涉嫌種族偵防,不僅給眾多合法居住的移民帶來心理上的傷害和生活上的不便,而且那些未帶身份證的美國公民和外國觀光客,都可能受到干擾甚至被監禁。反過來,如果警察不依法盤查可疑是非法移民的人,則可能會遭到當地民眾控告。此外,受影響的還有民眾將畏於報案和作證,最終影響當地治安。 聯邦政府司法部、國內安全部和國務院,本月6日在亞利桑那州鳳凰城聯邦法院聯合對亞利桑那州提告,指控亞州即將生效的新移民法違憲,並侵犯聯邦職權。按美國憲法和聯邦法,只有聯邦政府才有權制定移民法及執法,各州如制定移民法律,將干預聯邦政府職權,與聯邦精神與法律衝突,屬違法行為,因此聯邦行政部門要求法院禁止執行該法律。 亞利桑那移民法如果實施,受影響的不僅僅是亞利桑那州的華人,其他州的華人也可能受到影響,因為自亞利桑那州議會通過新移民法以後,已經有好幾個州表示要跟進,也有十幾個州持觀望態度,如果聯邦行政部門最終敗訴,那麼這些州都很可能跟進制定各州的新移民法,受影響面將擴大至任何有華人移民存在的地方。 儘管3個聯邦行政部門聯合提告亞利桑那新移民法,但是在美國,訴訟是一件非常耗時日的事情。這次訴訟,無論哪一方敗訴,都很可能會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庭。到了聯邦巡迴上訴法庭,敗訴方可能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兩年前,伊利諾伊州也曾有移民法,被判違反聯邦法而敗訴。但這次訴訟,亞利桑那州政府有70%的民意支持令人矚目,聯邦3個行政部門則只有50%的民意支持。從這次訴訟涉及是否違憲和雙方的強硬態度看,最後官司打至聯邦最高法院可能性很大。 因此,在7月29日之前,這場官司是不會有最後結果的,除非,聯邦政府要求法官同意發布禁止令,在最後訴訟得出結果之前,禁止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的執行。但是法官是否同意下禁止令也是一個未知數。目前的情況看,在7月29日,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實行不是沒可能的。 在亞利桑那州,做為少數族裔的華人群體,在這種狀況下應該努力自保,隨身攜帶身份證件就是一個必要的辦法,其實對成人來說,隨身攜帶身份證件並不是很麻煩的事情,有駕照的帶駕照,沒駕照的帶勞工證,或者複印護照上的居留許可,未成年人比較麻煩,但也只好麻煩一點。譬如在香港,特區法律就要求每個居民隨身攜帶身份證件,當然和亞利桑那州的情況不一樣,在香港沒有種族偵防問題,但是攜帶身份證也就是習慣成自然的事情。關鍵是,在亞利桑那州和聯邦政府的訴訟結果出來之前,每一個華人都要努力避免麻煩,保證自己平安無事。 0712.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