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是加拿大唯一的在官方政策里专门针对限制移民的民族。在1885年,加拿大不顾 华人在兴建太平洋铁路、维护加拿大统一方面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以应对为加拿 大太平洋铁路工作的华人劳工的增长,通过“人头税法案”,规定华人必须缴纳50加 元人头税方得入境,后来又涨到100、500加元,相当于华工当时两年工资,1923年, 政府通过了《排华法案》,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2006年6月23日,加拿大总理哈 珀在众议院举行仪式,就严重歧视华人的ǒ人头税ō政策和《排华法案》,向全加华 人正式道歉,并对ǒ人头税ō受害者进行象征性补偿。 2006年7月1日,加拿大国庆日,也是当年《排华法案》的生效日,近6000名华人在 铁路华工纪念碑前举行过纪念先辈仪式后走上街头,载歌载舞,以ǒ我爱加拿大,加 拿大是我家ō为主题的国庆日大游行,表达了新一代华人对加拿大的热爱和对美好明 天的向往。 应该说我们不要忘记过去,抬头向前看。有人问我“这是 1885 年的事,事情已经 发生在 125年以前,尽管国会道了歉,赔了偿,华人是否永远不能(或不愿意)原 谅加拿大?”有人说“许多移民海外的华人有“国耻”教育的后遗症:既要在西方过西方 的生活,又要为中国的一切糟粕自豪 -- 尤其为中国一切反对西方的价值观叫好; 他们仇恨西方任何细微的歧视或不平等,而对于西方接纳移民的包容和平等毫无 感恩甚至欣赏。”我大概就是这一类。“人头税”道歉和受害者补偿应该说我们加拿 大华人今天的地位已经有很大改善,但我也看到真正阻碍我们融入加拿大社会的 力量是来自主流社会。 在加拿大,华人是受伤害最深,时间最长,结果赔偿最少,也是最后一个。就拿 “人头税”受害者赔偿,这不是赔偿,只是象征性补偿,而且条件很苛刻,只有"健 在"的"人头税"受害者和其他受害者遗孀每人能补偿2万加元。"健在"意味着什么? 2006年距离开征"人头税"已有121年,距离停征83年, 81000交人头税人中,尚存者 只有35人,遗下的配偶不超过360余人,加起来就补偿800万加元。而在人头税期间 来加的81000华人所缴人头税总额估计在2300万元加币,若以今天的相等价值加以换 算,再加上利息,100年后这笔钱是多少?即然是象征性补偿,当时的家庭都应该得 到补偿,至少受害者的第一代子女可以得到这笔补偿,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 生活在那种非人的环境中,也仅仅是把他们家缴纳的钱退回,这都难吗?2006年7月 9日,近200名人头税苦主家属和第一代子女出席在多伦多举行的平反人头税小区论 坛,众人一度高举标语誓师,声言会向政府争取赔偿到底。 我不知道会他们怎么抗争。我曾经读过一个报导,有一人头税家属到法院挑战"人 头税"政策违反加拿大宪章,结果法院把他们他们踢了出来,理由是加拿大宪章1986年 才生效,无法用到100年以前。如果我看到这个家庭,我会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挑战 “2006年”联邦的“象征性补偿”做法违反加拿大宪章。这个“象征性补偿”歧视 已故的交人头税人,同样交人头税人,为什么只有尚存者有补偿,100年后有几个尚 存者。同时“象征性补偿”也是歧视华人,因为在加拿大历史上曾受过不公别的族 裔都得到真正的赔偿。 在“人头税”道歉前两个月,2006年4月16日加拿大外交部长在电视台渲染中国人情 报盗窃威胁,直到今天一个中国间谍也没有抓倒,倒是当年抓了两个盗窃加拿大工 业技术的俄罗斯人。这无疑是在把人头税ō和ǒ排华法ō两座大山移去后,又加了座大 山在华人头上,主流社会用意太明显。 应该说加拿大是一个很美好的社会了。但我们华人头上的玻璃天花板比别人要高, 别人能看到玻璃天花板上人的身影,而我们只能看见上面的脚板。谈种族歧视,不 是号召大家去仇视这个社会,而是让大家了解这里的现实。如果这个现实不合理, 我们就应当去改变它,重要的是先改变自己。加拿大实质上是个凡事必须去争的社 会,你不争那你就永远在社会最底层,关键在于怎么去争。 谢谢大家光顾此文,但不一定能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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