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姜波受雇于与美国国家航太总署(NASA)有合同关系的兰利研究中心 (National Institute of AerospaceNIA)工作,并没有权限接触所谓的国家机密信息。姜波说 他2012年11月回国时向单位申请将工作使用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带回国,此笔记本并 不属于NASA,也没有敏感内容,他的上级批准了他的要求,他回美国后NIA也对电脑 进行了检查,没有任何问题。但是NIA有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将此事向上报告直至 wolf参议员,说其携带的是含有机密文件的NASA工作电脑和移动硬盘回过中国,违 反了安全保密协议,从此FBI就开始对他进行监控,兰利研究中因此2013年1月终止 了与他的雇佣合同,wolf参议员指控他是中国间谍。 既没绿卡又没工作的他,加上 还被说成是中国间谍,只得36计走为上计,而且是越快越好。原本买了4月的机票回 中国,在听到媒体3月爆出间谍指控之后,姜波很快改了3月16号的单程票飞回中国, FBI可能认为他是要逃跑。 事件至此说明:就拿OPT工作的姜波而言,他肯定是没有权限接触所谓的国家机密; 携带的工作电脑和移动硬盘不管是何单位的,肯定违反规定,其程度只够终止了与 他的雇佣合同,没有达到犯罪,否则美国就起诉他了,是一个议员信口开河说中国间 谍。FBI对他进行监控和怀疑也是合情合理的。 3月16号,姜波在杜勒斯机场转机时被联邦调查局人员拦下,对他的随身物品进行了 检查。联邦调查局人员问姜波他携带了哪些电子用品,姜波告诉国土安全局官员他 带了一个手机,一张记忆卡,一个外接硬盘和一个新电脑笔记本。经过检查,姜波 携带的还有其他电子用品,包括另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旧硬盘和一张移动电话卡。 联邦调查局因而指控他说谎,隐瞒未报所有携带电子装置,而将之逮捕,起诉他 “虚假陈述”罪。 事件至此说明:FBI肯定要想办法把姜波给留下,查个清楚,至于怎么的方法把他缉 拿,FBI和国土安全局官员内部教材都有。姜波肯定知道他携带的东西,至少二个笔 记本电脑,他说谎吗?关键是看联邦调查局人员在什么时间和怎样问姜波,如果是 在 check in 时,姜波这样回答就是隐瞒未报。如果是在已经把包托运后,在通过 安检时问携带了哪些电子用品,姜波肯定是回答随身的物品。对姜波这种情况,他 肯定不会,也不应该在其本电脑和硬盘中留任何东西,他也没有什么好留的,所以, 他没有隐瞒不报的必要。 姜波的律师格伦(Fernando Groene)说,美国的法律程序一般是先调查再逮捕,但姜 波却是先被捕再调查,他认为政府只是想为调查找借口、争取时间。我认为这样的 辩护不够全面,应该着重姜波说话的差错上,因为在法庭上联邦检察官已经承认姜 波携带的电子用品中没有任何违法的材料,这就说明姜波本身没有任何“虚假陈述” 的必要,这回答问题差错是对方提问的方式不当造成的,更进一部说就是找借口、 争取时间先被捕再调查是针对外国人,特别是中国人。 5月29号法庭将正式开庭审理“虚假陈述”罪,是否成立只能等结果。但我不认为他 有罪,因为他实在是没有说这个谎的理由, 这就变成了姜波说谎是因为他想说谎。 如果有罪,就变成差错也有罪;如果没有罪,就变成美国司法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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