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關辯論的幾個疑問 一。裁判的選擇和組成 沒有時間翻貼。不知道裁判是怎麼選擇的。 但組成就是一邊倒了。 "現在裁判共七人。大胖球,西岸,陸小民,括號,鐵獅子,老岳,come_and_go " 裡面沒有一個支持中國民主化的。 64的背景就是中國民主化的覺醒, 所以就是裁判一邊倒。 能稱為支持中國民主化的, 以過去發表的文章或參與的活動為準: 這裡可以算的上的有老真,0+1,直言。 中間派應該有幼河,樺樹。 二,辯論在什麼理論框架下 任何辯論必須在同一個理論框架下才有意義。 比如美國總統候選人人辯論。都必須認可美國憲法。比如辯論科學問題,必須在一定的科學理論框架下,如果某一方不認同主流的科學理論,如何辯論? 比如在現代醫學的理論框架下,就不需要辯論中醫的意義。 只有在比現代醫學更大的理論框架下,才有辯論中醫的意義。 這裡的辯論雙方是否認同天下黨最大的中國憲法及其理論基礎馬列主義? 如果只有一方不認同,那就沒有辯論的必要。 如果兩方都認同,也沒有辯論的必要了。 如果兩方都同意不以天下黨最大的中國憲法及其理論基礎馬列主義為準,而以大家同意的一些價值觀為準。 才有辯論意義。 至於馬所說的公理,其實只是技術上的問題。 其他還有問題,以後再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