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農業資本主義社會(俺定義,秦漢以來中國已非封建社會, 歐洲一直是封建社會)的特點是公權力與資本權力並存, 實力接近。 這是中國農業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危機頻率低於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的原因。 既然公權力存在, 官員用臨時行政權力置換永久的資本權利就如同天池之水, 借任何縫隙而流, 腐敗的確會無孔不入。 反腐敗的目標如果定位根除一切腐敗那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而避免經濟危機的關鍵:就是控制豪強, 如果傳說中的沈萬三存在, 那麼, 他一定會購買政治代理人, 然後經濟危機爆發。
所以, 真爭威脅權威農業資本主義社會的動西是借腐敗而形成的經濟豪強, 反腐敗的主要目標也應該定在清除豪強上。 並且, 這種豪強不可能按資本主義的規則清楚, 必須靠強權,權威來清楚。
這也是為什麼西方工業資本主義社會怎麼折騰也無法避免經濟危機的原因, 因為工業資本主義社會政府的本質是資本家僱傭的管家和保鏢(納稅人的政府)。 所以不存在控制豪強的法力依據。 光是反壟斷法是不管用的, 因為西方社會無法剝奪布什家族的財產, 更不能阻止布什家族用錢買權。
朱元璋反腐敗很成功, 雖然豪強被公平正義的反腐敗而順手解決了。
反腐敗目標應該是什麼? 如李博士所說, 第一, 清楚行政管理的障礙, 第二, 防止豪強形成囤積居奇, 綁架國家政治經濟的能力。 而大張旗鼓宣傳的“公平正義” 卻應該屬於順便解決的問題, 或者作為宣傳手段。 如果把公平正義當成反腐敗的唯一目標, 則反腐敗容易誤入死胡同, 比如方孝孺那樣的窩囊廢當權, 或者, 因為無法達到徹底公平正義, 反腐敗者很可能產生挫敗感, 進而對正確的制度都產生懷疑。
李曉鵬的這篇文章有好幾個亮點,比如說假如你決定穿越,你去哪個朝代? 想好了你的身份再做決定。
反腐敗不能急功近利
從黃河文明到一帶一路(5-6)洪武之治作者:李曉鵬
六、洪武之治
把前面這些個事兒講清楚以後,我們再來全面的評價一下朱元璋和他制定的政策。
首先講他的缺點。就是葉巨伯那篇奏摺裡面總結的八個字“分封太侈、用刑太繁”。由於分封太多、親王權力太大,最終導致了朱元璋死後很快就爆發了朱家內部爭奪皇位的內戰。這說明他設計的分封制度有很大缺陷,能力不足的皇帝難以駕馭。還有就是這顯示了他並不是一個完全的大公無私的人,對自己的兒子是很有私心的。這是他的局限性。
第二個就是“用刑太繁”。反腐敗當然是好的。但如此大規模的誅連和殺戮並不完全必要,裡面無疑有很多很多的冤案。貪污腐敗在帝國制度下是不可能禁絕的。甚至可以說有很大的合理性。
官員貪污,並不一定意味着他就會把好事辦成壞事,把有利於老百姓的事兒辦成危害老百姓的事兒。有的時候,他只是從辦好事中間收一點好處,事情還是辦得好的。這種好事壞事的界限比較模糊。
官員貪污腐敗這個事情的是非曲直太複雜,這裡也不必細說。總之,在古代官場,要求官員完全不貪污是做不到的。人情、官場都說不過去。不接受官場的潛規則,自己很有可能先被淘汰出局了。所以,對貪污數額不大的,即使被揭露出來,也應該以教育、警告、處分為主。死刑應該只適用於少數性質比較惡劣的案例。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朱元璋對腐敗官員的處罰力度都超過了必要的限度。他過於急切的想要建立一個完全或者說幾乎沒有貪污腐敗的政府,先是殺人太多,然後激起了官僚集團的劇烈反抗,導致了胡惟庸謀反和藍玉謀反這種大案,然後又殺了更多的人。這裡面一定有大量的冤案,也有大量犯了錯誤但是罪不至死的“准冤案”。其結果,大量的精英人才被殺,或者不敢出來做事。其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像《明史》中記載的朱元璋在位時期的幾個著名“清官”,如禮部尚書吳琳、弘文館大學士羅復仁等等。這些人是真清廉,吳琳退休回家自己下田種莊稼,羅復仁一直住在一個破房子裡面,刷灰都要自己動手。這種人朱元璋最喜歡。有一次他親自跑到羅復仁家裡去看,連個平整一點的凳子都沒得坐,回來就賜給了他一座豪宅。羅復仁跟朱元璋說話,經常直言不諱的批評他的各項政策,老朱從不介意,還像普通官員一樣稱呼羅的外號“老實羅”[1]。
但是,吳琳羅復仁這些人,在國家高官的位置上,也沒有做出什麼突出的貢獻。按照朱元璋的風格,他們肯定不會偷懶,一定是勤勤懇懇,盡心盡力的完成了本職工作,不能稱之為“庸官”。但作為正部級以上的高官,我們除了要求他勤勤懇懇以外,確實是可以要求更多一些的。
到了最後,朱元璋留給皇位繼承人朱允炆的人才班底,像黃子澄、方孝孺這些人,也都是類似於吳琳、羅復仁這樣的“老實人”。這些人確實不貪污不腐敗,也絕對忠於皇帝,拼命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後來寧死也不投降朱棣。從這個角度來看,朱元璋看人很準,選對了人。但問題是他們無能,丟掉了政權,朱元璋交給他們的核心任務沒有完成。這就是再怎麼清廉、再怎麼忠君、再怎麼肯干也不可彌補的錯誤。
所以,“分封太侈、用刑太繁”確實是朱元璋的兩個大問題。分封太侈,則人心不平,反腐敗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而且導致了地方軍事勢力做大;用刑太繁,則人才凋零,有才幹的人或者被誅連殺掉,或者避禍不出,留下一些老實巴交的書呆子來治理國家。這兩個原因共同導致了靖難之役的戰亂,給人民帶來的巨大的災禍。
朱元璋的反腐敗,力度之大、用刑之嚴,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顯而易見,腐敗並未根絕。他自己在晚年也感慨:我當皇帝以來,大力懲治貪官,但是怎麼殺也殺不完。早上殺掉一批,晚上就又有人貪污。剛剛任命的官員,都清廉正直,當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貪。
以上這些,都是事實。但我們能不能因為這些,就說朱元璋的肅貪行動就是失敗的,甚至錯誤的呢?
我們首先要想一想:治國反腐,怎樣才算是成功了?
有很多人,論及朱元璋反腐,總喜歡拿兩條理由來說他失敗了。第一條就是沒有徹底根除腐敗,殺了那麼多人,還是沒能杜絕腐敗,所以反腐行動失敗了;第二條,就是所謂的“人亡政息”。也就是朱元璋死後,他制定的嚴厲的反腐法律就再也沒有被執行,貪污八十兩不再可能被處死,貪污再多也沒有剝皮實草一說了。《大誥》也不再作為處理官員的法律依據。官場腐敗很快就恢復到了跟以前朝代差不多的“常態”。所以,反腐行動失敗了。
但是,我以為,僅憑這兩點,並不能得出朱元璋反腐失敗的結論。
反腐成功還是失敗,不能以是否“徹底根除腐敗”為標準。當今世界上的主要國家——也可能是全部國家——都做不到徹底根除腐敗。很多所謂的“民主國家”如菲律賓、印度,腐敗現象仍然極為嚴重。發達國家如英美、日韓等國,腐敗行為同樣屢見不鮮。為什麼到了朱元璋這裡,就有那麼多人一定要求他根除腐敗才算成功呢?拿着今天都達不到的標準,去要求六百年前的老朱,顯然過於苛刻了。
由於缺乏具體的統計數據,我們無法對朱元璋的反腐效果做精準的評估。但可以肯定的是,朱元璋的反腐行動極大的震懾了官僚集團,極大的降低了官員的腐敗狀況,具體多少,不好說。
我們假設,有可能原本官員們收受賄賂的比例是99%,經過朱元璋的整頓,降低到了80%——仍然有絕大部分官員是腐敗的。如果是這樣,可不可以算取得了成功呢?我覺得可以算成功。
或者說,本來官員們都是明目張胆的收受賄賂,原來敢一次收一百兩銀子的,現在只敢偷偷摸摸的收,每次最多只敢收50兩。算下來整個官僚集團一年少收的賄賂可能有幾百萬兩甚至上千萬兩銀子。這算不算反腐敗取得成功了呢?我覺得也可以算。
還有,有可能原來官員們膽子很大,人命官司都敢收受賄賂給擺平了;現在膽子變小了,普通的民事案件比如強買強賣別人的土地,他仍然敢於徇私枉法,但是涉及到人命的案件,因為影響大,就不敢胡亂判決了,必須秉公辦理。這樣算不算反腐敗取得成功了呢?我覺得也可以算。
——反腐成功不成功,並不是看有沒有“根除”腐敗,而是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減輕了腐敗現象和它帶來的危害。
至於說“人亡政息”,也是一個過於理想化的標準。
是不是只要當權者死了之後,有一些政策沒有被遵守,我們就能說他“人亡政息”了呢?我看不能這樣說。
朱元璋死後,主要的政治設計、制度安排都延續了下去。一些個別的政策制度被後人修改了,不管是改好了還是改壞了,都上升不到“人亡政息”的高度。即使像隋文帝楊堅那樣,選了一個暴君兒子當繼承人,把隋朝搞垮了。我們也不能說他就“人亡政息”了。他為中華帝國制定的一系列重要制度被唐王朝繼承了,才有了後來的大唐盛世,也可以算是成功的。更何況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延續了兩百多年才滅亡,給中國人帶來了兩個多世紀的和平穩定。怎麼能說“人亡政息”呢?明明是“人亡政興”嘛。
《儒林外史》裡面有一段話很有意思,是一個賣酒的店家說的。 “小老還是聽見我死鬼父親說:在洪武爺手裡過日子各樣都好。二斗米做酒,足有二十斤酒娘子。後來永樂爺掌了江山,不知怎樣的,事事都改變了,二斗米只做得出十五六斤酒來。’ ……怎得天可憐見,讓他們孩子們再過幾年洪武爺的日子就好了!”這個小說情節當然不能作為證據,但似乎也可以作為民間對洪武年間生活狀態的一種記憶和評價。
“官場潛規則”這個詞的發明者、歷史學者吳思就說:“血洗之下,洪武年間的官場乃是整個明朝最乾淨的官場。[2]”後來又說:“應該怎麼評價洪武年間的貪污腐敗程度?朱元璋自己的主觀感覺是問題很嚴重,抱怨貪官污吏怎麼就殺不光,但是後代百姓的主觀評價卻是:那會兒比現在好多了。[3]”也就是說,朱元璋對治理腐敗有點要求太高,雖然自己老覺得沒有達到目標,其實對帝國時代的中國老百姓來說,已經非常滿意了,比他們記憶中的任何時代都要好。
除了反腐敗,朱元璋還做了很多事情——每天批閱20萬字的奏章不是白干的。
首先,除豪強。他也跟漢武帝一樣,無情的打擊地主豪強的利益。利用行政手段搞強制遷徙,使豪族地主離開原有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師、山東、山西等處,把他們的一部土地入官,一部分分給農民。在明初三大案中,跟官員勾結的豪強家族被誅殺殆盡。
——這事兒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在朱元璋手裡,因為他反腐敗太厲害,收拾豪強竟然成了“摟草打兔子”一樣順手就搞掂的小事。
第二,建軍屯。他下令邊防軍在本地屯田,平時一邊進行軍事訓練一邊耕田,這樣就可以生產大量的糧食供應軍隊,避免從內地運輸糧食的麻煩,也減少了農民的負擔。
第三,丈田畝,朱元璋用20年時間,任用大量監生,大規模地舉行了土地的清查丈量和人口普查,為農業決策,提供了真實可靠的第一手材料。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情。中國歷史上,由於豪強貴族經常採用隱瞞土地、庇護人口的方式來逃稅,所以真實的田畝和人口數量長期都是一筆糊塗賬。只有把田畝測量清楚,才能保證國家稅收公平,不然徵稅就只徵到平頭老百姓身上,而擁有萬畝良田的大地主卻不用交稅。
自從東漢豪強地主稱雄以來,一千年多中,無數政治家夢寤以求卻沒能做到的事情,朱元璋做到了,而且很成功[4]。
第四、修水利。1356年,郭子興去世以後,朱元璋剛剛當上主公,軍隊上的事兒還沒有顧得過來,就下令設營田司,專門負責修建農田水利。後來又定一條規矩:凡是關於農田水利的奏章,第一時間呈報。相當於現在中央每年的第一號文件,一定是農業,就是表示中央對農業最重視。經過多年的努力,到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未,統計“開天下郡縣塘堰 凡四萬九百八十七處。河四千一百六十二處,陂渠 堤岸五千四十八處”。[5]
此外,還有大規模的組織賑災。因為古代農業基本靠天吃飯,我們前面說了,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多發的國家,那麼大的疆域,每年總有幾個省不是旱災就是水災,隨之而來的就是大面積的饑荒。所以朱元璋每年都會根據災害情況,組織跨省調運糧食救災。
——以上這些工作,很重要的一個基礎,就是要有一個相對比較廉潔高效的官僚體系去運作。如果官員腐敗,不管是修水利還是救災,都會從善政變成暴政。像元朝治理黃河,統治者也是好心,結果治理出了農民大起義,把元朝給推翻了,就是官僚集團腐敗造成的。朱元璋的大規模反腐行動,為這些工作的順利實施奠定了最重要的組織基礎。
比如測量天下田畝。朱元璋是派國子監的監生下去干的。這個制度很有新意——測量是技術活,不需要很有經驗也能做,關鍵是不要被豪強收買。所以朱元璋不讓地方官去量,而是初出茅廬的書生去干,就不太容易跟地方豪強勾結。但這些人也可能收受賄賂,那怎麼辦?《大誥》裡面就有處理方法,我們在前面講過了:有一次朱元璋派了幾百個監生出去考察黃河災情,最後查出來有141人接受宴請、收受賄賂。朱元璋下令:141人全部殺掉。所以,歷朝歷代都丈量不清楚的田畝,到了朱元璋這裡輕鬆搞定。以前老是量不清楚不是技術問題,而是腐敗問題;腐敗問題一解決,馬上就量清楚了。
朱元璋的做法雖然粗暴,但確實有效。而且他也不是只會殺人,還會輔之以各種制度設計來系統的解決問題。嚴刑峻法與制度設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才是老朱的高明之處。
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全國耕地達到800萬頃,比北宋巔峰時期的500萬頃還多出了300萬頃;人口達到6600萬人,比元朝巔峰時期的5900萬人增加了近600萬[6]。考慮到朱元璋清查土地和人口比較徹底,可能未必超過這麼多。但這個數據至少可以說明:朱元璋只用了二十六年,就把國民經濟就從戰亂後百廢俱興的局面,治理得接近甚至超過元朝和北宋的鼎盛時期。這是了不起的政績。
洪武中期的一首民謠也反映了當時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局面:“山市晴、山鳥鳴,商旅行、農夫耕,老瓦盆中洌酒盈,呼囂墮(音:輝)突不聞聲。[7]”首都南京的人口,開國時候只有20萬,到洪武二十七年的時候已經突破了70萬,各種商業貿易和手工業都極為繁榮。這一段時期,因此也被稱為“洪武之治”。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百度“朱元璋 反腐敗”,前面好多頁全都是反思“朱元璋反腐敗為什麼失敗”的文章。我左看右看,就看不出來他哪裡失敗了?天下大治,民生幸福,國祚綿長。怎麼就失敗了呢?
——一個出身最貧困家庭的叫花子,立志要殺盡天下貪官,在天下大亂之中崛起,統一中國,當了皇帝。在位三十一年,殺掉貪官無數。然後,他和那些反腐敗剩下的官員們一起,建立了世界上最強大的帝國。帝國的輝煌延續兩個多世紀。為中國人帶來了歷史上最長的和平與繁榮的時光。皇帝本人也活了七十多歲,善終。這叫失敗,那我很想知道什麼叫成功?
我們評價一個政治家的執政成敗,不能用絕對的、理想的標準去評價。而應該結合時代背景進行客觀的評價。反腐敗成功不成功,主要看最後有沒有給人民帶來好處。從提高政府效率、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公平感和生活質量的標準去看。我們可以說:朱元璋的反腐行動,是成功的,而且是極大的成功。
我覺得,現在那麼多人不惜忽視如此顯而易見的事實,也要一口咬定朱元璋的反腐行動是失敗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朱元璋殺人太過分、太恐怖了。為了避免這種恐怖血腥的情況再度發生,所以一定要把整個反腐行動的成效否定掉。
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一種掩耳盜鈴的行為。朱元璋的反腐敗,從最終的效果來看,就是成功的,我們不管立場如何,首先要學會尊重事實。後世在借鑑學習的時候,對待貪腐行為,該嚴刑峻法就是要嚴刑峻法;另一方面,這裡面可能有很多冤案,而且帶來的恐怖氣氛導致政府人才素質下降,這些錯誤和教訓也要充分吸取。我們不會因為肯定朱元璋的反腐成就,就要簡單複製他的政策,而是應該在他的基礎上加以改進,學習好他“嚴刑峻法與制度設計兩手抓”的成功經驗,反思其簡單粗暴、過度株連的教訓,爭取比朱元璋做得更好。這樣,才是真正實事求是的態度。
前面我也說,吳曉波說他想穿越回宋朝。這一點很明智,高級知識分子要穿越回到古代,就是宋朝最舒服;但是普通老百姓要穿越呢?宋朝就很糟糕。對內,官員們待遇豐厚、貪污腐敗、橫行霸道;對外,不斷的喪師失地、年年巨額納貢,這些成本全都要從普通老百姓頭上出。
所以,如果你不能去做官或者攀上官員豪強家族當靠山的話,就不要去宋朝了。去哪個時代最好呢?應該就是去朱元璋的時代最好。謀反案或者貪污案這些事情跟小老百姓是沾不上邊的,不用擔心殺頭滅族之禍。相反,稅收很低,農業稅和商業稅都是三十稅一,此外,朱元璋還特別規定,對於農業生產工具和人民日常婚喪嫁娶需要使用的布料、舟車等物品,一律免稅。不管是種田還是做點小本生意都比較容易。
遇到災年的時候,皇帝就會下令:今年這個地方不用交農業稅了,休息一年,甚至運糧來救災,也是有的。
沒有文字獄。相反,書籍的印刷和銷售,是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跟前面的農具、布料、舟車一樣,完全免稅。江南地區的私人書商多如牛毛。
對外戰爭不太多,而且總是取得勝利,作為大明的子民,還是很有榮譽感。
底層官員肯定還有貪污行為,但是跟歷朝歷代相比,要收斂許多。小的委屈忍一忍也就算了,真有特別不公平的事情,把你逼急了,拿着《大誥》,聯合鄉里相親們去縣衙鬧一鬧,威脅要把官員綁到北京去治罪,多少應該是有點效果的。
對古代世界的底層老百姓來說,這已經是最理想的社會了,不是嗎?所謂清明盛世,難道不就是說的這樣的時代嗎?
我們也就不難理解,《儒林外史》裡面那個店家的父親那樣為什麼會對孩子們說:
——再過幾年洪武爺的日子就好了。
公元1389年5月,洪武三十一年,七十一的皇帝突然生病,長期臥床不起,在病榻上留下遺囑,一切喪事從簡:
“長祭儀物,毋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改作。天下臣民,哭臨三日,皆釋服,毋妨嫁娶。諸王臨國中,毋至京師 。”
(祭奠物品,不要用金玉;選定的陵墓保留現有的山川形勢,不要對山形河流進行改動。天下臣民哀悼三天就可以結束了,不要妨礙婚喪嫁娶。各個親王在自己的封地哀悼,不要到南京來 。)
6月24日,朱元璋去世。
[1] 載《明史》,《列傳第二十五》、《列傳第二十六》。
[2] 吳思,《新官墮落定律》,第24段,載《潛規則》一書。
[3] 鳳凰網,《對話吳思》: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gudaishi/special/duihuawusi/detail_2014_01/15/33031706_1.shtml
[4] 吳晗,《朱元璋傳》。
[5] 蔡小平,《明代洪武永樂時期的荒政概述》,載《防災科學學院學報》,2013年9月
[6] 陳梧桐、彭勇,《明史十講》,第3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7] 朱彝尊,《明詩綜》,卷一百《南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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