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从外面回到家里,发现餐桌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们进过你的屋子,请联系我们”,你的反应会是怎样?“惊愕”? 那是肯定的!住在奥克兰西区的 Shish Rawat 先生也一样,他说“我不能相信人们可以随意地进入别人的物业,我觉得隐私被侵犯。”他按照纸条上所留下的电话联系了有关公司以及报了警。警方的回复是事件符合”标准程序“,警方无可作为。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Shish Rawat 先生十天前才搬进这座房子,但是前一位住客向 DTR Thorn Rentals 租了 Sony PlayStation 以及一些小器具,欠下该公司 210 元未有清付,于是该公司按照 1997 年通过的信用法案(回收) Credit (Repossession) Act 1997.进行回收前的标准程序 - 发出书面回收通知书。按照我的理解,一般催缴欠款首先是通过邮递发出通知书,没有效果才会进入下一程序。上述法案赋予该公司采取相关性行动的合法性。
该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Mark Spring 说他们曾经尝试确认住客的身份,但没有得到Shish Rawat 先生的回复,采取进屋行动前两周也曾派人到上述地址作家访,由于当时屋里没人,于是在前门的门柱上留下了一张紧急行动卡,说明“回收”行动。尽管所有程序符合法规,Mark Spring 总经理承认最大的失误是该公司采取行动前没有进一步确认屋主的身份。为表达干公司对于有关行动对Shish Rawat 先生一家造成的滋扰,该公司给 Shish Rawat 先生提供 500 元的购物券。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如果家中有物品受损,Rawat 先生有权向警方投诉或者就该事件向“仲裁处”做出投诉备案。
通过这次事件,我学到了一件事,对于误投的信件一定要小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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