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一天,到保健品店為國內親友代購保健品。當天微雨,客人不多,我們進店的時候只有一男一女兩位顧客,男士大約六十來歲,女士看樣子三十出頭。妻子向店員詢價、選貨的時候,我百無聊賴,游目四顧。國內龐大的消費群為新西蘭這個小國家的產品提供了一個大市場。從蜂蜜、奶粉、羊皮羊毛製品到保健品,從海鮮、牛羊肉到水果都能銷往中國大陸。有一段時期,國內親友尋購什麼“冰冰霜”、“嘉玲膏”,我們一頭霧水,不知所云,卻原來是由國內女明星代言的護膚品。最近那兩樣東西好像不那麼火了,保健品店裡當眼的展品是早餐麥片和巧克力粉。 進門的時候,那位先到的男士和我有過眼神接觸,彼此略微點頭打了個招呼。過了一會,那位男士向我走過來問是不是華人,我說是的。看他殷切的目光,我想他是有些事想問,就說有什麼可以幫忙嗎?結果這位先生給我講了一個悲情故事。 他先是問我此地是不是各個居民區都有稅局?我的回答是並不清楚,不過根據我的理解,這裡的資源有限,不太像是各個居民區都會有稅局。我對他說如果是關於稅務的問題,大概可以通過網上諮詢。不過聽了他的故事,我覺得他應該找的是律師而不是稅務局。 他的故事是這樣的:幾年前他在此地買了一處房產,以自己的名字登記,供他的第二任妻子和他們倆所生的兒子,還有他的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女兒(約三十歲)一起居住,他自己在國內打拚。最近,他為自己與前妻所生的女兒(與他同在店內的女子)辦了學生簽證,想要安排女兒與現任妻子一起住,沒想到被他的妻子拒絕,還提出要與他離婚。據說,妻子報了警說受到他的恐嚇,根據法庭判決,他們父女不得進入該住宅,因此他要到稅務局討回公道,依據是該房產在他的名下。 我耐心地向他解釋,這類個案估計不歸稅務局管,何況事情發展到如此地步,他要面對的恐怕涉及訴訟,必須找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意見。然後他又說現任妻子對他說,她在這裡找了個洋人男友,問我是否可以起訴他們?還有現任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尚未婚嫁,卻與男友雙宿雙棲,可不可以告她“亂搞男女關係”?我說以我的理解,在這裡並沒有“亂搞男女關係”這項罪行,但是我的個人意見並沒有任何專業依據,最好還是找熟悉法律的人來問。鑑於他不想找律師,我請保健品店的職員為他查找市政府總部的地址,請他到那裡去諮詢。在他離去之前,我給他提供了一個意見:吵架吵得再凶也千萬不要發狠話,譬如有些朋友喜歡掛在口頭的“我弄死你”這類話,在這裡都夠得上恐嚇的性質。 我並不確知這個故事有多少真實性,更不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單就所聽來的資料,這位東北老兄確實是個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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