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 P2P 连环暴雷的新闻不绝于耳,不甘受損的上访者与“维稳”人员斗智斗勇的戏码一再上演。上访的“难民”移转腾挪,维稳的公职人员围追截堵,从车站、机场,到酒店、家中,场景不同,剧情大致一样。在我看来,上访一事最终大概与所有弱势群体的维权行动一样不了了之。一来由于上访者与公权力的力量对比强弱悬殊,二来遭受损失的“难民”数量与 “十三亿”这个基数相比也显得微不足道,“亲戚或余悲”的情形或许会有,他人大多数仍是无动于衷。 P2P 其实就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方式,早已存在。这种借贷形式自有其积极性,不过由于没有明确的规范手段和制约,不时也会产生悲剧。如今加上互联网因素,使得规模更为宏大,出了问题,涉及的范围自然也就更为广阔。 早先的 “个人对个人”借贷的一种形式是“做会”,也称“标会”、“呈会”。“ 做会”其实就是互助会,由一个人发起当“会头” ,邀约其他人共同参与。参与“做会”的人目的不尽相同,一般“ 起会”的会头都是为了集资,其余参加者除了储蓄的目的,也可以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有一处可靠的来源。由于“会头”起会之后,可以无须支付“标金”(利息)收取首期会款的全数,因此“会头” 理论上是一个大家熟悉,有信誉,可信赖的人。之所以说“理论上”,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会头”卷款“走路”的例子也还是有的。 民间“个人对个人”的另外一种形式是潮州人说的“放息条”。银行对于贸易商以及厂商的贷款一向比较严谨,除了业绩还要有适当的财务担保,要从银行贷得款项并不容易,因此民间的私人借贷一向有不小的活动空间。潮州商圈中有些人手头有富余的现金,不想放在银行里赚取蝇头小利,于是对需要资金周转的贸易商或者厂商发放贷款,所得要比存放在银行要多。这类私人借贷的双方一般彼此都认识或者有共同的朋友,因此借款人基本上不用提供抵押品。只要发放贷款的人认为借款人有还贷能力而且有信誉,借款的人觉得利息合理,一项借贷交易就可以成交。这类“放息条”大多是短期借贷,每一笔都要按期归还,偶有延宕,总要在到期前谈妥延展条件。 近年港台的古惑仔电影系列使得普罗大众对于“大耳窿”(高利贷)的手段略知一二,譬如什么“九出十三归”啦,什么“ 利叠利”等等。其实他们放贷的手法和收取利息的方式多不胜数,只要被他们沾上了,就是粤语的歇后语:黄蟮上沙滩 - 唔死甩身潺(鳝鱼上沙滩 - 不死脱层皮)。所谓“九出十三归”的计算方式是:如向“大耳窿”求借 1,000 元,实际上只能拿到 900,其余 100 算是“手续费”,但是利息必须按借了 1000 元来算。利息为 30%,于是到期要还的总金额是 1300 元。按实际到手的金额算下来,利息远远不止 30%,但是“饮鸩止渴”的人却还是时有所闻。至于“利叠利”比较好理解,就是到期未能还款,所借金额加上利息复合计息,也就是按复利率 compound interest 计算,俗语的“驴打滚”是也。 不过,前面所说的是“大耳窿”对普通“债仔”的手法,在他们“自己人”之中放高利贷的方式则相对温和一些。这里介绍一种在“古惑仔”之间放贷的手法,如非耳闻 目睹,实在想像不来。话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香港上环“三角码头”有一家售卖咖啡奶茶的大牌档相当引人注目。每到下午四点来钟,那里就聚集了很多穿金戴银,袒胸露臂的纹身汉。据知情人士透露,这都是一些“行古惑”的人在那里交割借贷。他们的借贷采用月利息 20%,“全额借取,分期还贷”的方式。譬如说乙向甲借 50 万,期限为 30 天,也就是说连本带利要还 60 万。这 60 万要从借得款项的第二天开始偿还,每天还 2 万,连续还款 30天。某一天还不出,隔天要补足,但不会追加利息。这类借贷无须抵押品,但必须要有“保家”,一般保家都是借款者的“大佬”或者是“有牙力”的同门兄弟,出了纰漏,保家就要兜着。有时欠款数额太大,也可以通过“讲数”,既可以“止息还本”,也可以“打折”。相对于针对“外人”逼债似的穷凶极恶,的确是内外有别。 如此看来,P2P 其实不过是“旧瓶新酒”,不同的是鸟枪换了炮,瓶子变成了大坑。从前资讯流通缓慢,心怀叵测的“会头”通过营造 财大气粗,长袖善舞的表象,对街坊邻里频施小惠换得口碑信誉之后,循序渐进,由小会做到大会,时机成熟之际,把“羊毛”一剪,逃之夭夭,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确实也有成了气候的例子。如今的 P2P ,借助互联网的技术,披上了“理财”的新衣,搭起各种“平台”,雇上几个“专家”,诱使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学着当“大耳窿”赚快钱,把往日“做会”的蛋糕越做越大。结果是,要“走路”的“会头”还是会“走路”,只不过是走得更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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