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前人经过长期观察之后概括总结的成语。这句成语里的“聚”和“分”这两个字词义上完全相反,组成“类聚”及“群分”之后说的却是相近的状况,真叫人感叹中文字词的奇妙! 物种的类聚基本上与自然环境有关。譬如某些山林地貌就会滋生出某种植物,不同的水源以及不同的岩礁也就有各别不同的水生物。人类的群分则要复杂得多,既可以因为宗族、血缘的因素而成群,也可以因为行业、个人兴趣、宗教等等诸多因素而结成群体。人类的群分还有各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和叫法,如以行业定位的“演艺圈”、“商会”、“政圈”、“饮食界”、“学生会”、“党”等等。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进一步丰富了“群”的属性。譬如那些个大、中、小学同学群,工友群、战友群、知青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最近读了 Jamie Barrelett 的“黑暗网路:匿名地下社会的第一手卧底调查”。在谈到社群媒体 BBS 以及各种群组的时候,他这样写道:部分心理学家认为,社群媒体之所以受到欢迎,是因为满足了人类与生俱来的需求:寻求同侪认同,“对社群有深层、与日俱增的渴望”以及提高名誉的本能欲望。而分享自己的大小事,就是满足每个人心中固有需求的捷径,对感情、人际关系、归属感、自尊、和社会认同的各种需求。 根据我的观察,在某些综合网站的论坛板块,对于事件的不同解读往往会引发争论,方式方法也各式各样。有些人引经据典,条分缕析;有些人则是简单粗暴,直接否定或点赞;还有些在一旁煽风点火,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态度。最有趣的是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智者”,总叫人想起前人所说的,旧时浙东戏班中的“二丑”。“微信群”里也有上述现象,不过由于篇幅所限以及使用微信的人群普遍对撰写长文不太感兴趣,所以又有一类人专门转发热门话题文章,与群友却无互动。其实社群中有争论很正常,如果大家都能够求同存异,理性讨论,即使有不同见解,也可以产生互补的效果。否则的话,群组内成员就容易陷入无理性的纷争,结果要不是分崩离析就是只剩下一种声音。也许有些“群主”觉得群里只有一种声音,是团结一致的好现象。倘若如此,群组里“同质化”、“同温层信息流通”的现象就会日趋严重,由此使得群组失却了纠偏的功能。 Jamie Barrelett 对某些社群有这样的评述:某类社群极度有害的原因,在于先让使用者沉浸在同侪互助的氛围,再将负面行为包装成普通、正面、甚至浪漫的概念。无形中将病态形塑成一种值得拥抱的文化,生活形态。 作者是在论及黑暗网路上的自残、自杀群组以及某些极端种族主义论坛的时候作出那样的评论。在我看来,这种现象不仅仅存在于黑暗网路。互联网上或各种朋友圈中不乏那些打着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旗帜实质上鼓动盲目排外的言论。这样的社群中外都有,他们使用极端的言辞挑动仇恨,人为地制造矛盾分裂,然后极力兜售他们的理论。这些社群同样具备Jamie Barrelett 所指出的“让使用者沉浸在同侪互助的氛围”特质,同样“将负面行为包装成普通、正面、甚至浪漫的概念”。个人认为,相对于网路上那些使用各种手法制造话题引战的“小白”来说,这样的社群对于网路以及社会的危害性更为严重。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或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样的熟语正可以用来解说现今网路社群以及各种“朋友圈”、“XX群”的各种状况。因此,是否入“群”或者入什么“群”,关键还在于个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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