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聽書,說是赤縣神州上的女真族兄弟,認為漢人皇帝做得不夠好,上演了一出“皇帝輪流做”的傳統戲碼,建立起一個“中華大清國”。“中華大清國”人驍勇善戰,開疆擴土,在乾隆二十四年(公元 1795 年)全盛時期的版圖是: 北起蒙古唐努烏梁海地區及西伯利亞,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萬里長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南海島礁),西南達西藏的達旺地區、雲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區及緬甸北部,西盡鹹海與蔥嶺地區,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亞巴爾喀什湖,東北抵外興安嶺,包括庫頁島,東南包括台灣、澎湖群島。總面積達 1300 萬平方公里。 然後過了 117 年,到了“老佛爺”晚年的時期,卻只剩下了 960 萬平方公里。原因是因為外國列強,主要是強鄰俄羅斯帝國強取豪奪的結果,真是“休提起,提起珠淚灑江河”! 這還不算,最近這些年,美帝國主義者糾合了一幫小嘍囉,在南海橫生事端,屢屢挑戰大中華自古以來劃下的“九段線”海域,甚至在 2016 年 7 月 12 日,通過那個什麼“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公布裁定結果,表示中國對九段線範圍內的資源擁有“歷史權利”的聲稱,並無法律基礎,而且中方聲稱對南海九段線範圍擁有歷史權利的說法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對於上述仲裁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則發佈公告稱: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於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鄭重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除了專家學者,一般吃瓜群眾如我之流,先前對於什麼“九段線”或者“十一段線”大體上都是“有聽沒有懂”。不懂就問,問不到就搜索,只要肯花時間,不愁找不到答案。以下是根據查找所得歸納下來關於“十一段線”和“九段線”的概述。 “十一段線”是中華民國內政部在 1947年5月21日一次會議後對於《南海諸島位置圖》的簡稱。並且據此圈定了中華民國南海海域範圍。 十一段線
1953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移除“11段線”中北部灣的兩段,形成“九段線”。
北越外交部副部長雍文謙、越南外交部亞洲司代司長黎祿以及北越總理范文同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南海的聲明分別於 1956 年及 1958 年表示了“徹底尊重”。
1961 年 7 月 13 日,當時盤踞越南南方的“越南共和國”吳庭琰政權將西沙群島從法屬印度支那時期所屬的承天順化省劃入廣南省。 1974 年 1 月爆發的西沙海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大獲全勝。中國人民解放軍奪取西沙永樂群島中原由越南共和國控制的珊瑚、甘泉、金銀三島,實際控制整個西沙群島及其周邊海域。 1975 年越南統一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在南海問題上一改北越過去承認西沙、南沙為中國領土的態度,出動海軍接收原為越南共和國佔領的南沙海島,將西沙、南沙納入其版圖,改名為“黃沙群島”、“長沙群島”。 越南 1977 年公佈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對領海、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和越南大陸架之聲明》確定,越南的領海是從基線起向外延伸 12 海哩,其內是越南的內水。毗鄰區 24 海哩,專屬經濟區 200 海哩。在越南之後,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各國也通過各種立法,對 200 海哩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權益進行了確認。
圖 各國所畫的海域線
上述國家各自的申述造成了南海疆域的混亂,引起了爭執,於是有了 1994 年 11 月16 日正式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2012 年 7 月 31 日,菲律賓公開招標南中國海 3 處油氣田的開採權,其中兩塊在“九段線”內。 2014 年 4 月 6 日,越南人民軍記者江明,在他的評論《九段線:隨手畫蛇添足》中指出中華民國的“十一段線”是中國近代著名地理學家白眉初於 1936 年設計畫出來,並沒有做出任何關於這線法理依據的解釋。2015 年 5 月 24 日,越南人民軍隊記者阮明又在他的文章《要尊重事實和公理》中引用中國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員李令華在 2012 年 6 月 14 日《南海爭端:國家主權與國際規則》研討會上的發言,指中國劃分九段線“沒有具體經緯度,也沒有法律依據,同時也沒有其他國家承認。” “各國所畫的海域線”圖中,我們可以看到,包括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文萊這幾個國家的海線都有部分與“九段線”交叉重迭。各國對於各自海線有自己的陳述依據。對於中國關於“九段線”的法律含義,有國界線說、歷史性水域線說、歷史性權利線說、島嶼範圍線說等爭議,但一直沒有結果。現如今山姆大叔又要帶頭在南中國海搞事,召集他的盟友紛紛到南海“打卡”,試圖把水攪得更渾。 如何解開這一團亂麻?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如習總所說的,借着如今有利的“時與勢”,重現“西沙海戰”雄風,在南海轟轟烈烈地打一仗,把美帝國主義者和它的蝦兵蟹將打得“頭破血流”,灰溜溜地夾着尾巴逃回他們的老窩,還我南海靜好歲月。 假如習總宅心仁厚,不忍生靈塗炭,妄動刀兵,或許可以採用“文攻”之計。譬如啟用一心“以身報國”,為“三胎計劃”獻身的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研究員包毅楠。反正他現在被“暫停其一切教學活動”,正好利用他外交法博士、海洋法博士後、海洋法治的專業知識,聯合當今世界上遍布亞非拉的“中國好朋友”,成立一個新的國際性“海洋法仲裁法院”,選擇具有“全人類共同價值”情懷的法官,取代那個為資本主義列強操持、服務的“海牙常設仲裁法院”。 老話說“張而不馳,文武不能;馳而不張,文武不為”。以上兩計,一文一武,能乎?不能乎?
附上曾經的“同志加兄弟”越南人民軍記者文章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10074856/http://cn.qdnd.vn/webcn/zh-cn/120/361/370/304869.htm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15121208/http://cn.qdnd.vn/webcn/zh-cn/120/361/370/303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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