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到奥克兰地区法院当了一回陪审员,既履行了公民义务,也获得了一份体验。 周一早上的时候到法院报到,在备选休息室内看到有接近一百人,超出了我的想象。当天有三个案子,挑了三组人到庭上再确认哪 12 位会被选上当该案的陪审员。过了一会,那三组人中的大部分都陆陆续续地回到休息室。上午所挑的三组人里都没有我,于是像其他人一样,在休息室上网做自己的事。午餐过后,再次回到休息室,工作人员宣布,下午没有新案件,我们可以解散了,明早再来。 第二天上午,我与二十多人被选上,进入其中一个法庭,最后没有被选中坐上陪审员席,又返回休息室,继续等候。接近中午的时候,工作人员宣布说,由于法院工作程序的变动,当天没有新的案子要开庭,于是提早解散。 第三天的第一个案子,我与其余二十多位备选的陪审员被选上了,步入法庭等候抽选为那个案子的陪审员。我发现我们那组人之中,亚洲面孔约有八位,占了原先在休息室中所见到的亚洲面孔的一大半。最后这个案子被选上的 12 位陪审员,连我在内,共有四个华裔,一个马来西亚裔。由于涉案人士是亚裔,使我产生了一丝怀疑,这样的状况,不知道是巧合或是有意为之?但是按照此地陪审员的遴选制度,每个案件的备选人士,都是经由抽签决定,也许我真是想多了。 备选陪审员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可以当场向法官申请豁免,然后由法官判断是否接纳豁免的请求。我们那组有四位看长相结合名字像似中国人的备选人士,当被抽中的时候,向法官提出了申请。由于他们都是趋前与法官低语,所以其他人并不知道他们的理由是什么。计有三位得到法官的认可,坐回备选席上,有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士的申请则被驳回,要担当这个案件的陪审员工作。 新西兰的陪审团制度是,从新西兰公民和永久居民中,通过电脑随机挑选出符合要求的人选,然后由法庭向被选中的备选陪审员发函件,说明征召服务的日期和地点。对于法庭的征召,选择接受的话,直接把回复的邮件用回邮信封寄回法院。接下来就会收到法院的确认通知,按时出席就好。如果选择拒绝或推迟,则要说明理由。譬如因为业务上或工作上的原因、健康的原因、家庭的原因或者其它个人因素。以上的推拒理由都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说起来,我认为法院在陪审员确认函的文本中,有一点表述的得不够准确。确认函的末段这样写到: Court trails are in English .If you can undestand and speak English in a group conversation,you should understand enough English to be on a jury.If you're worrird about understanding the trial ,talk to court staff. 这段话还浓缩成一句短语,用几种文本印在回复函背页的右下角。但是第一天的早上,在休息室中,工作人员却向所有人宣布,所有申请豁免的理由都要在法庭内,当被选上的时候向法官当面提出,由法官定夺。 在法庭内被抽签选上的陪审员,还可能面对某方律师的质疑。根据法庭的指引,在每一个案件的遴选陪审员过程中,控辩双方律师都可以四次使用质疑权限(challenge),无需提出理由。律师的质疑必须在被选中的陪审员走向陪审员席的时候提出,被质疑的那位人士就要返回候选人群中。我参加的两次遴选就分别各有三位被辩方律师质疑。 坐在陪审员席位上,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对于自己的判断将会给其中一个人带来的影响,我感到责任重大,不断提醒自己要保持开放心态,切切不可因为个人情绪左右自己的判断。在讨论的时候,同组的陪审员都有类似的感觉。本着对原告和嫌疑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在讨论中,对案情和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最终才做出了一致的决定。 这次参与陪审员工作还带来一样意想不到的收获。由于奥克兰地区法院在市中心,与“天空塔”及著名的购物街相邻,所以我连续几天在 CBD 享用美食,每天不重复。可惜的是我家娘子不能同行,仍然只能是“孤独的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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