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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朝闻道 2014-05-26 14:07:33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通常的解释是:
早上听了圣人之道,即使晚上死了也了无遗憾。

孔子的本意如何先不去管它,
票友这个帖子里只使用这种解释。

票友在奸坛注册了也有十年了,
对奸坛一直没有什么贡献可言,
心里十分惭愧。

就拿这个帖子做点贡献,
说点从未有人谈明白的问题吧。

老芦这十几年辛辛苦苦的写了有几千万字,
介绍了大量西方人的常识给国内的网友,
堪称劳苦功高这四个字。

票友是个文盲,
只能介绍点中国传统的常识。
由于传统文化的灭绝,
这些当年的常识,几乎成了天方夜谭了。
票友今天就介绍一个这样的天方夜谭式的常识,
争取一个帖子就胜过老芦这十几年辛辛苦苦的几千万字。

牛皮吹完了,正式开讲了。

票友曾经问过一些网上比较有水平的,
比如老芦,胡平,队长等人一个问题:

世上是先有善,还是先有恶呢?
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么?
善与恶都是谁定义的?

说是一个问题,却有三个问号,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问题,
试图回答任何一个,就必然会同时回答另外两个。

老芦和胡平答不上来,
看他们平时的言论,
也确实是不知道。
队长做了一些回答。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861714

这个也是比较典型的普通人对善与恶问题的思考。
老芦和胡平虽然没有回答上来,
但看他们平时的言论,
也是把善与恶寄托在每个人类个体的
所谓“良知”这两个字上面。

“良知”这两个字听起来好像很过瘾,
其实不过是动物本能而已,
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就像老芦定期性地要发疯,
完全背叛自己曾经坚持的理念一样,
是根本无法令人相信的,
所谓“良知”,不过是一文不值的狗屎。

如果仅谈善与恶的定义,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独特的定义,
套用老芦的句式:
他们的善恶与我们的善恶。

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
自娱自乐地定义自己专用的善与恶。

西方人讲人人平等,
中国人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所以自然带来一个问题:
每个人类个体自己定义的善与恶只能自娱自乐,
套不到别人的头上,也没资格硬要别人接受。
最多可以用于寻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好。

任何人试图将自己的善恶标准强加到别人头上,
都理所当然的会被别人骂:
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你凭什么替别人定义善与恶?

对于任何一个试图以人类为对象定义善与恶的人,
你都可以这样骂他。

那不是没有共通的善与恶了?

可是人类确实是有共通的善恶标准的,
所谓“普世价值”,就是这个意思。

那么这些“普世”的标准,
终究是谁定义的呢?
谁才有资格给别人定义善与恶呢?

通常,有两种人可以给特定的对象定义善与恶。

一种是父于子,一种是师于徒。
家长可以教导自己孩子什么是善恶美丑。
老师可以教导自己的学生什么是善恶美丑。

除了这两种“特定”情况,
谁还有资格以整个人类为对象定义善与恶呢?

被大多数人都接受的善与恶到底是谁定义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
虽然中西方有很大不同,
但是无论对于哪一方,
本来都是个常识。

西方人因为传统文化没有失传,
所以对善与恶是谁定义的是非常清楚的。
比如票友就不会就问老陈大夫这个问题,
因为票友知道老陈一定会回答票友说:

善与恶都是神定义的。

更准确地说:
耶和华以戒律的方式定义了恶,
耶稣用爱和宽恕定义了善。

对于信神的人来说,
这是一个完全没有必要讨论的问题:
只有神,才有资格以人类为对象定义善与恶。

对于一个人来说,
你要就信,要就不信。
只要你信,就只能全盘接受。

刚才那句话又可以问回来:
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你有什么资格和神讨价还价?

后世的信徒们吵来吵去,
吵的都是对神的原话的不同理解。
比如神给信徒制定戒律:不许奸淫。
对这四个字的解释,
就从最初的戒欲,
进化到如今的不许强奸。
只要不强奸,就不违反这条戒律。

神的信徒以神定义的善恶为准,
是出于他们的信仰。
西方的民主制度,
是以“人人平等”这四个字为基础的。
而“人人平等”,是一个宗教概念,
指的就是对于神来说,
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离开神,人与人立刻就变成不平等的。

所以西方的民主制度能成功运作起来,
最关键的就是信徒们对神的信仰。
那些民主制度和法律,
就是以对神的教诲的理解为基础,
而制定出来的。

所以只有信神,才有可能真心的,
而不是阳奉阴违地去执行那些制度。

这也是老芦辛辛苦苦十几年介绍西方的民主制度,
却完全彻底失败的原因所在:
包括老芦在内的中国人极少有信神的,
所以西方的制度介绍了也是白介绍,
屁用也没有。

子曰: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孔子说:大家没有以真心去执行制度的话,
就是制定出再多的制度,又有什么用呢?

这不是制度的错,是人的错,
人不真心地去执行和维护制度的话,
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是屁用没有的。
反过来,如果制度不得民心,
则不可能被真心执行,
只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最后执行得面目全非,一塌糊涂。

美国总统就职宣誓,
“我谨庄严宣誓,
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
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如果每个人都不发自内心地就执行和维护,以至于捍卫,
则任何宪法不过是擦屁股纸一般,
就如同我党的宪法一毛一样。

美国的宪法,是以对神的理解为基础制定的,
要想自觉维护它,则必然以对神的信仰为前提。
中国人极少有信神的,所以美国的宪法对于中国屁用也没有。

这也是奸坛的民主试验彻底失败的根本原因:
一群不信神的人聚在一起,
怎么可能真心执行民主制度?
只能是随时随地以眼前利益为准,
这些垃圾并不是出于信仰而去捍卫制度,
仅仅是希望能有利可图,
只要一涉及到个人利益,
所有原则都立刻抛到臭水沟里。

所以才会有人渣以做土匪为荣,
强烈要求做土匪,
唯恐别人不让他做土匪。
完全不晓得强烈要求做土匪,
是和强烈要求吃屎一样让人恶心的事情。

以上讲的是西方的常识,
接下来讲中国的常识。

对于西方信神的人来说,
只有神才有资格以整个人类为对象,
定义善与恶。

对于传统的中国,又是谁有资格定义善与恶呢?

理所当然是只有圣人才有这个资格。
圣人一共有两个,一个是孔子,一个是孟子。

这其实是一个天经地义的常识,
就是由于传统文化的灭绝,
很多中国人完全忘记了这一点。
包括老芦这样的精英,
也把善恶寄托在每个人类个体的狗屁良知上了。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代圣人言”。
这句话文革期间被傻逼红卫兵们大批特批,
污蔑古人没有独立人格和思想,只会去吹捧圣人。

其实“代圣人言”是天经地义的,
正如票友开头所讲,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替别人定义善恶,
所以如果想给别人讲伦理道德,
则只能打着圣人的旗号才可以。
一定要声明这不是自己的独创,
而是圣人的教诲。
只有这样,才能开得了口。
否则一定会被人骂成是狂妄的傻逼。

基督教历史上也是完全一样的:
只要谈善与恶,必然要打着神的旗号。
即使是发动以洗劫为目的的侵略战争,
也要以神的名义行恶,宣称是什么狗屁“圣战”,
到完全没有威胁的外国去搞三光,
还他妈地自称“圣战”。

任何文明,都必须,也必然要寻找一个
有资格定义善恶的神出来。
中国被称为多神教的国家,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
中国没有哪个神,
像耶和华或耶稣那样,
给人类制定善恶标准或戒律。

道教完全是出世的修行,
不插手红尘中的事情。
佛教勉勉强强算是提出一些善恶的概念,
但是佛教也是靠和尚入世,
来度人出世的宗教,
虽说汉朝时就传入中国,
兴盛期却要等到唐朝武皇时期。

中国历史悠久,实在等不了那么久。
所以在汉朝时,以政府主导的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形式,
确立了孔孟二人的圣人地位。

虽说孔孟活着的时候,
就已经被弟子和世间当成圣人来崇拜,
但是真正得到官民双方的认可,
还是要到汉武帝时期。

从此以后,中国人才有了自己的善恶标准。
从那以后的任何人,只要谈善与恶,
都是以两位圣人为准,
一直到我党发动文化大革命,
才彻底捣毁了孔家庙。

在中国历史上,有资格定义善恶的只有这两位圣人,
其他任何人的独创,都只能是自娱自乐的狗屎。
但是作为一个文明,
必须要有自己的善恶标准,
所以我党打倒了圣人后,
提出什么狗屁“社会主义道德观”,
或者叫无产阶级道德观,
都是一样的狗屎,
其实是给领导舔屁眼子的操作手册,
不过是给“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句话做了个注解。

直到八九六四,我党开坦克进城屠杀大学生。
所有人,包括我党自己,
都完全认清了共产主义教义的本质。
我党独创的善恶观彻底破产,
中国再没有能被众人所接受的善恶标准了。
所有人都以自己的动物本能去定义自己的善恶。
结果就是现在的中国道德沦丧的现状。

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
是不可能有任何制度能顺利执行下去的。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说:以政令来教导,以刑罚来管束,
百姓会为了免于刑罚而试图钻法律的漏洞,而且不以为耻,反而为荣;
以德行来教化,以礼制来约束,百姓会知道荣辱并自觉地不做违法的事情。

现代的中国人完全没有羞耻概念,
只会寻找一切机会钻法律的空子,
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样的民众,任何制度也屁用没有。

所以想解决中国的问题,
必须,也只能是先把这些不知羞耻的禽兽,
恢复成知晓礼义廉耻的人类才可以。

正如票友前面所讲,
只有神或圣人才有资格难人类定义什么是礼义廉耻,
而被我党洗脑的中国人又极难接受神的指引。
所以只剩下圣人这一条路走。
人类历史上又只有这么两位圣人,
现选活人是绝对没可能的。
所以只能是恢复对圣人的崇拜才可以。

好在圣人是中国人的祖宗一直信奉的对象,
恢复对圣人的崇拜,总比转过头去信神的难度要小很多。

其实圣人相对于神,有一个极大的好处:
对于神,必须,也只能全盘接受。
可是对于圣人,可以理解的先执行,
不理解的先不执行也没有关系,
可以逐渐加深理解,
理解了以后,再考虑要不要执行。

我党对于圣人的批判,
是以宋儒对圣人的污蔑为基础的。
正如基督教历史上,
教会对于神进行过肆无忌惮的歪曲和污蔑一样,
宋儒也对圣人进行了大量的歪曲和污蔑。
儒家被后人诟病,百分之百是宋儒的责任。
圣人本身是没有任何污点可供后人批评的。

限于篇幅,这个问题不展开讲,
如果有人对圣人的人品有任何怀疑,
以后再分别详细讨论。
在这个帖子里,只要大家能明了一个常识就可以了:
中国人的善与恶,是以圣人的定义为标准的。

以上,票友讲述了是谁为人类定义了善与恶,
还没有讲善与恶谁先谁后,
接下来就讲这个问题。

只有神或圣人,才有资格以人类为对象,
定义善与恶。
对于一些特定的的人,虽然没有资格定义善,
却有资格或机会专门为人类定义恶。

这些人定义的恶,被称为法律。
法律,是在神或圣人作出善恶的定义之前
就已经出现了的。

所以世上是先有的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恶,
然后神或圣人又对善与恶进行了重定义。
就是这么回事儿,非常简单,
没什么值得展开说的。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看了票友这个帖子,
不知有几个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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