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大跃进”简单归结为“领导人头脑发热”,就不能全面认识其教训。
这期本该说到人民公社化,但是人民公社化是和大跃进相关的两个事件。因此先用一期的篇幅讲讲大跃进。
人们说到“大跃进”,首先的印象往往是“领导人头脑发热,要超英赶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实际上,“大跃进”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其中一些问题至今仍然需要重视。如果把“大跃进”简单归结为“领导人头脑发热”,就不能全面认识其教训。
一、“大跃进”的原因之一:中国共产党要突破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
“苏联模式”是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和中国的计划经济类似,都有重工业优先、计划经济、农业集体化等特征。首先应当肯定,30-50年代,苏联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就,苏联快速实现工业化,成为世界强国,赢得反法西斯战争,改变了世界格局,而且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准,建设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尽管后来苏联解体宣告了苏联模式的失败,但并不能完全否定苏联模式的成就。
不过,到了20世纪50年代,苏联已经实现工业化之后,史达林之后的领导人并没有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正确的改革,相反却继续固化这一体制。
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苏联模式将计划权力集中于中央,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绝大部分计划由中央政府制定,有利于进行社会动员以及有效地集中和调动资源,但也会抑制甚至扼杀地方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各地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一些地方的产业结构单一。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早提出突破苏联模式弊端的领导人。1956年初,毛泽东在听取国务院各部委汇报经济工作时,提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问题。他说:
苏联有一个时期很集中,也有好处,但缺点是使地方积极性减少了。我们现在要注意这个问题。地方政权那么多,不要使他们感到无事可做[1]。
这年4月,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他提出,为什么近代以来欧洲发展比较快,而中国自秦朝以来发展很慢?结论是:
欧洲的好处之一,是各国林立,各搞一套,使欧洲经济发展较快。我国自秦以来形成大帝国,那时以后,少数时间是分裂、割据,多数时间保持统一局面。缺点之一是官僚主义,统治很严,控制太死,地方没有独立性,不能独立发展,大家拖拖遝遝,懒懒散散,过一天算一天,经济发展很慢。
1958年中央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毛泽东又指出:
中央集权太多了,是束缚生产力的。这就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问题。我是历来主张‘虚君共和’的,中央要办一些事情,但是不要办多了,大批的事放在省、市去办,他们比我们办得好,要相信他们。
在这些思路推动下,以及当时国内外环境的变化,5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我国实施了两次大规模的经济管理权力下放。
二、大跃进的原因之二:中苏关系恶化,苏联撤走援助和投资,倒逼中国必须发展地方工业
中苏1949年签订了具有结盟性质的《中苏友好互助条约》,但是从1956年苏共二十大开始,中苏两党之间关于国家利益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向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关系迅速恶化。
1953年,赫鲁雪夫成为苏联最高领导人后,开始调整苏联的外交战略,把改善同美国的关系放在苏联外交政策的首位,追求同美国缓和,希望西方承认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欧洲获得的既得利益。苏联要搞美苏合作,首先就需要中国听话。苏联希望中国服从苏联的全球战略,进行裁军,不要发展核武器,由苏联向中国提供核保护伞。这时,中国东南沿海还面临来自美国和蒋介石集团的安全威胁,苏联的要求同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立场产生严重冲突。这种冲突表现在1957年以来的数次重要冲突:
“长波电台事件”。苏联将大连和旅顺口港口的使用权归还中国后,为了保障其洲际导弹射程全覆盖,于1958年向中国提出在中国东南沿海设立长波电台,在中国内地同苏联建设共同舰队,这相当于苏联重新在中国领土建立军事基地,受到中国方面断然拒绝。
“炮击金门事件”。1958年,台湾蒋介石集团加快反攻大陆的准备,解放军在1958年8月起向台湾金门岛发动炮击。赫鲁雪夫对炮击金门大为不满,担心这会演变成美苏冲突,对中国加以指责。
中印边界冲突:1959年,印度策动西藏独立分子发动叛乱,挟持达赖喇嘛出走印度,1962年中国又和印度因为边界问题发生武装冲突,苏联从其全球战略出发拉拢印度,表示出偏袒印度的立场。
核垄断和核讹诈:苏联从其与美国缓和的角度出发,不同意中国发展核武器。1959年赫鲁雪夫撕毁了1957年中苏两国政府签订的《国防新技术协定》协定。1963年,苏联与美英确定了部分核禁试条约,在全球形成了核垄断。
老子党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苏联希望其他国家服从苏联的全球战略,纳入苏联主导的军事和国际贸易内分工体系。苏联这些做法,无论是从国际道义还是实际利益来说,都是中国不能接受的,中苏国家关系逐渐恶化。
如何处理中苏关系,使得新中国成立十年之后面临新的选择——是为了苏联的援助而放弃独立自主,接受“苏美共治世界”,甘当苏联的“儿皇帝”,接受苏联强加给中国的条件,还是坚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国际关系准则,但同时面临失去苏联援助的后果?中国共产党选择了后一条路。由于中国坚持不接受苏联强加的条件,中苏关系最终走向破裂。
中苏关系破裂,给经济建设增加了外部困难。1957年起,苏联不再对中国增加投资,1959年6月,苏联决定撤出所有的投资和专家。1960年7月6日,停发互惠发行的友好杂志。1960年7月16日,突然照会中国,撤走援华专家。中苏不仅结束了同盟关系,而且到六十年代末一度演变到在边境陈兵百万、剑拔弩张。由于这时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关系尚未打开,六十年代成为中国的国际国内环境最为困难的时期。
苏联撤走援助之后,使得“一五”计划期间本已开始缓解的“农轻重”三者之间的紧张关系重新紧张起来,中国只能更多地依靠地方积极性发展工业,并通过加快农业集体化为工业提供更多剩余,从而开展了第一次经济管理权力下放、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在这些措施中,首先进行的是权力下放和鼓励地方发展工业。“一五”期间,苏联援助中国进行了重工业建设。1957年起,苏联不再对中国增加投资,1959年6月,苏联决定撤出所有的投资和专家。由于重工业建设的周期长,一旦原有投资撤出,如果没有新的投资接续,前期的投资也将产生浪费。所以我国不得不自行解决重工的原料和资金来源问题。苏联投资撤走之后,中央财政收支占全国财政收支的比例急剧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的比例从“一五”计划期间70-80%的极高值下降到1958年的44%、1959年的24%,在中央财政收入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工业化进程,必须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依靠地方法发展工业。
图中央财政收支占全国的比例(1953-1999)
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认为,经过8年的发展,地方上需要更多一些权力来调整中央所属企业和地方的关系,因而必须将权力下放一部分给地方和企业。会议基本上通过了关于工业、商业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厂矿企业单位,以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此后,中央又相继对体制下放做出决定:
——下放计划管理权。
——下放企业管辖权。原来由中央各部委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有88%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中央直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57年的39.7%下降为1958年的13.8%。
——下放物资分配权。减少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的物资。由于中国计划分配的产品种类本来就比苏联少得多,苏联“基金化产品”(相当于我国的统配物资)在1950年代初就有2370种之多,而中国的统配+部管物资最多时也仅有500多种(出现在一五期间和60年代中期),而在毛泽东主导的两次体制下放期间,均只有200-200种左右,到“70年代”末期只有217种。
——下放基本建设专案的审批权、投资管理权和信贷管理权。
——下放财政权和税收权。为了增加地方的财力,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权,决定实行“包税制”。
——下放劳动管理权。
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各部门还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中小规模的工业发展。例如,1958年,新华社报导中央各工业部门赶制了132项小型厂矿的标准设计,包括冶金、有色金属、化肥、煤炭、发电、水泥、机械修理、纺织、造纸、橡胶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绝大部分适宜于县、专区或县以下的区乡金额市镇举办,例如冶金工业部设计的七种小高炉,最大的不过一百立方米,年产生铁四万吨,适宜一个县举办。食品工业部设计的小型榨油厂,每个厂投资一千元就能办起来,普通的民房都可以做厂房。1958年5月10日,邓小平会见外宾时就提到:发展工业要“大中小结合起来”,“大的中央搞,中的地方搞,小的由乡和合作社搞”。“到处搞,化学肥料发展速度就可以快很多[2]”。
经济管理权力的下放,使得广大地方政府第一次具备了发展工业的条件和可能,再加上打破苏联的迷信,降低了发展工业的门槛,地方发展工业的积极性空前地提高,这时中央又发动了“大跃进”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地方的积极性。
三、“大跃进”的过程
第一次权力下放,调动地方积极性的主要行动是“大跃进”。“大跃进”经历了从发动、到地方竞争加剧、再到纠正过高指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央发动(1958年5月之前):1956年12月,刘少奇代表中央宣布:在15年后,“苏联的工农业在最重要的产品的产量方面可能赶上或者超过美国,我们应当争取在同一期间,在钢铁和其他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者超过英国。”1958年上半年,毛泽东严厉批评“反冒进”。从后来的历史进程看,毛泽东对“反冒进”的批评,实际上是他认为一些负责人反对向地方分权、提高地方积极性,党内仍然存在对苏联模式的迷信。他说:“反冒进给群众泄了气,泼了一瓢冷水,搞得群众灰溜溜的,使我们的工作受到很大的损失。六亿人一泄了气不得了”。1958年年初,毛泽东在杭州、南宁、成都的三次会议上强调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独立思考,反对教条主义,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路线,批评过去八年经济工作的教条主义,认为这是在外国经验压力下,不能独立思考。1958年3月,成都会议大幅度提高了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主要指标。
第二阶段:地方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竞相提出高指标(1958年5-10月)。1957年12月25日,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作了《乘风破浪,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上海》报告,提出上海工业总产值在“二五”期间翻一番以上,争取“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的提前实现,这个报告得到毛泽东的称赞。甘肃省1958年1月至3月开工厂1000多个;3月至5月建厂3500个;5月至6月,厂矿数目猛增到22万个。全省出现了10多个“万厂县”,20多个“千厂乡”,50多个“百厂社”。平均每个乡有110个厂矿,每个农业合作社有12个厂矿。1958年6月19日,华东地区召开农业协作会议,提出闽、浙、苏、皖、上海四省一市当年粮食总产量可能达到1200多亿斤,比去年增加500多亿斤。原先设想4年、5年完成的人均1000斤粮食的任务,今年一年就完成了。全国粮食的产量估计可能达到5000亿斤以上。其他地区也相继召开会议,制定各自的农业“大跃进”目标。
1958年,钢产量在数量上完成了指标,但是品质和效益不高,浪费严重。1958年底,宣布全国钢产量达到1108万吨,生铁产量达到1369万吨,从数量上完成了指标,但成本和代价很高。其中合格的钢只有800万吨,占72%,合格的铁只有900多万吨,占66%。小高炉炼铁成本高,1958年仅炼铁补贴一项,国家财政的支出就高达40亿元,超过当年财政总收入的1/10。同时,土法炼钢还滥开滥采煤炭和矿石,砍伐大量树木,毁坏不少铁器,这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第三阶段:中央纠正高指标的错误(1958年10月之后)
需要指出,大跃进初期出现的地方恶性竞争、高指标、浮夸风,主要集中在1958年5月到10月这半年时间。尽管这半年时间出现了许多荒唐事,但是这并不是“大跃进”的全部。从1958年秋天起,在应对完台湾海峡金门危机之后,首先是毛泽东,然后是其他的领导人,就开始着手纠正大跃进中出现的问题。
1958年10月,在“大跃进”发动5个月之后,中央就开始纠正大跃进中出现的高指标、浮夸风。1958年10月,毛泽东对河北徐水人民公社调研中了解到的“一亩白薯产量不过两千斤,却虚报八千斤;把几个村的肥猪集中起来,让人参观,弄虚作假;在宣布全民所有制的同时,所有个人财产和私人债务统统‘共了产’,分配上实行完全的供给制”的现象明确表示反对。
1958年11月2日-11日,毛泽东主持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对高指标提出质疑,批评“钢、机床、煤、电四项高指标吓人”。
1958年11月21-27日,武昌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提出《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草案)》,那些数目字根据不足,放两年再说,不可外传,勿务虚名而受实祸。毛泽东说:工业任务、水利任务、粮食任务都要适当收缩。实在压得透不过气,压得太重。把北戴河会议提出的钢产量指标由2700万吨至3000万吨调整到1800万吨。
1959年2月27日到3月5日,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讲话提出:农村“一平二调三收款”等平均主义做法引起农民很大恐慌,必须立即纠正,并提出根据河南的经验,各省立即召开六级干部会议,一竿子到底,做出统一决定,贯彻实施。3月2日凌晨4时半,他再次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强调“已是三月了,春耕在即,这个大问题不在三月上半月解决,将遇到大损失,我担心苏联合作化时期大破坏现象可能在我国到来”。
1959年3月,上海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继续压缩1959年的工业指标,毛泽东再次对高指标做出批评。
除了毛泽东之外,从目前可得的文献,一些其他领导人也对高指标进行了批评。1959年1月,邓小平指出“降低指标是要有决心的,中央各部门要忍的痛,地方也要忍的痛[3]”。周恩来,陈云等也发表过类似的观点。
鉴于“大跃进”期间发生的混乱状况,20世纪60年代初,在中央一线领导人的主持下,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1958年下放给地方的权力几乎全部收回到中央。
四、对“大跃进”和第一次向地方分权的评价
第一次权力下放,是中央主动突破苏联模式的探索,同时又是在苏联撤走投资、地方缺乏工业化经验、党内对于是否向地方放权意见还不一致的复杂情况下进行的。总体上看,这次放权是不成功的,而且导致了“大跃进”初期的高指标和浮夸风,工农关系、轻重关系都失去平衡,经济发展的品质和效益都付出了巨大代价。
但是,评价历史也应当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我们并不赞成那种认为“大跃进”完全是出于“头脑发热”、“超英赶美”的看法,而是认为要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对大跃进做出全面的评价:
第一,“大跃进”的出发点是发挥地方积极性、把广大基层和农村纳入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这一出发点是正确的,而且实际上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大跃进”的出发点是发挥地方积极性、把广大基层和农村纳入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这是值得肯定的。清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搞工业化,主要集中在少数沿海城市,不仅扩大了地区差距,而且由于广大中西部和农村没有纳入工业化进程,也限制了工业化的资金和市场来源。新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工业化,不管从道义上,还是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上,都不能让工业部门仅仅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和东部,必须经过一个发展地方工业的过程。这样从经济上说,有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合理分工的工业体系,扩大工业化的资金和市场;从政治上说,有利于把广大的中西部和基层纳入工业化的管道,而不是让工业化成为少数地区的专利,而其他地方只承担为工业化的成本。不能因为权力下放初期的混乱,而否认“大跃进”期间向地方下放权力、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必要性。
实际上,大跃进期间,地方工业也确实有了很大发展,确实大幅提高了投资率,保证了重点投资没有中断,而且新开工了一大批新项目,改变了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央的状况。从中央财政所占比例来看,经过“大跃进”,地方财政收支和工业产值占全国的比例都有明显上升,即使1962年之后,中央集权的状况又有所加剧,但是毕竟没有回到“一五”期间高度集中的状况,这就是向地方分权获得的成果。
据统计,从新中国建立到1964年,重工业各主要部门累计新建的大中型专案中,有2/3以上是在三年“大跃进”期间开工的。经过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这些开工项目和新增能力,获得扎实的成果。1966年同1956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了三倍[4]。今天对中国经济仍然发挥着骨干作用的许多中央和地方企业,也是这个时期开工建设的。
即使是对于大跃进初期提出的“15年赶上英国”等目标,也不能完全说是头脑发热。中国1950年钢产量是61万吨,1957年达到535万吨,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6.4%。而1957年英国钢产量为2205万吨,中国要15年赶上这个水准,只需要年增长9.9%即可,这是一个很保守的目标。即使考虑到英国的增长,中国只要保持12%的年增长率,15年就达到近3000万吨钢的产量。从后来实际情况看,1972年,中国钢产量达到2338万吨,超过1957年英国的产量。1975年,中国钢产量达到2390万吨,首次超过了英国当年的年钢产量,“15年赶上英国”确实实现了。如果一提到“超英赶美”就认为这一定是吹牛皮,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样是不可取的。
第二,“大跃进”时期投资的高增长是以牺牲农村利益、牺牲国内消费、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这一教训至今仍应记取。
“大跃进”时期,地方办工业的积极性空前提高,提高了积累率,但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失衡,特别是牺牲了农村的利益、消费和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一教训至今仍然需要记取。
各地大办重工业,还冲击和挤占了农业、轻工业生产。1958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54.8%,其中重工业产值增长78.8%,而农业总产值仅增长2.5%。由于大炼钢铁和其他各种“大办”,农村劳动力被大量抽走。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数同从事工业生产劳动的人数的比例,1957年是13.8∶1,1958年则陡然降到3.5∶1。据中央农村工作部估计,有10%左右的农作物没有收回。由于缺少劳动力,不少地方没能完成秋种任务。轻工业生产也大幅度下降。例如,8月和9月,东北三省因电力不足,减去轻工企业电力负荷的2/3,仅纸张一项就减产10万吨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教训同我国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追求经济增长、企业无序竞争、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产能过剩的机制是类似的。这说明,不管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只考虑经济规律、只强调竞争和激励,不考虑科学规律、技术规律和自然规律,都会对经济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破坏。
第三,“大跃进”时期的失误有复杂原因,不能简单归结为“头脑发热”。
大跃进是在中央缺乏经济分权的经验、地方缺乏工业化经验、党内对于是否向地方放权意见还不一致的复杂情况下进行的,其失误有复杂原因。如果仅仅归结为领导人个人的“头脑发热”,就不利于真正的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我们认为,“大跃进”的失误主要原因有:
第一,地方缺乏办工业的经验。从当时的历史环境来看,中国除了沿海少数城市之外,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从来没有办过工业的经验,甚至大多数人连工厂是什么样,见都没有见过。从其他国家来看,在工业化早期,都总要经历一个低门槛、低水准竞争和淘汰的过程,不可能从有工业的第一天开始就建立完全标准化的、规范化的企业。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同样也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低水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局面,正像不能因此而否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一样,也不能因为权力下放初期的混乱,而否认“大跃进”期间向地方下放权力、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必要性。
第二,中央缺乏分权的经验,下放权力过快,搞“一刀切”。这次下放权力,是在1958年“大跃进”已经在酝酿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周密准备,很快出台的。规定“除极少数重要的、特殊的和试验性的企业仍归中央继续管理外,一律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这显然不符合当时地方的管理水准,也不符合不同行业的需要,像铁路、能源等具有全国公共品性质的行业也下放给地方,难免破坏规模效应。由于下放权力过快、一刀切,中央对地方缺乏起码的调控,导致地方之间的恶性竞争。
第三,党内一些干部并不赞成向地方分权,导致权力下放过程中产生了机会主义行为。突破苏联模式,在中央高层并没有形成共识,继续坚持苏联式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的意见仍有很大影响。例如,有的中央领导人并不支持向地方分权,认为,“在全国计划之外,不能再有其他计划,全国是一本账,一盘棋。不应该有不列入计划的经济活动”。有的认为:“现在不是统死不统死的问题,恐怕要统点死,就是要全国计划、集中统一、共同负责、全民保证”。毛泽东为了推动突破苏联模式,不得不更多地强调发挥地方积极性,甚至强行推动,这就不免出现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包括一些干部阳奉阴违,故意走极端,来变相抵制向地方分权。这表明,没有稳定的制度,仅仅靠领导人个人的推动,难以形成良性的中央和地方关系。
【注释】:
[1]《毛主席在国务院四办及中央轻工业各部汇报工作时候的插话和指示》(1956年3月1日—5日)。
[2]邓小平文集(1949-1974)中卷,376页
[3]邓小平文集,下卷,第7页
[4]中国基本建设研究会:《制度变迁视野下的中国基本建设》,第一章,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