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講述的了一個美國義工和一個中國義工,一同到非洲貧困地區,向當地兒童發放救濟物品。中國義工看到那些瘦骨嶙峋、衣不遮體的黑人孩子朝他們跑來,就動了憐憫之心,轉身就去拿了車上的物質給這些孩子。美國義工阻止了中國義工的善舉,要求那些孩子幫忙卸貨幹活,之後才把物品發給他們。中國義工由此學到了,讓這些貧窮的孩子學會以勞動獲取這些東西,而不是輕而易舉地把東西給他們,讓他們以為貧窮可以成為不勞而獲的謀生手段。文章把美國義工向這些貧窮兒童發放物品的做法解釋為愛,並引申為父母之愛。
但是文中的兒童,並沒有白白地得到救濟物品,而是付出了他們的勞動之後,才得到物品。但這叫“報酬”。孩子們從這個事件中學到勞動與報酬的關係,這是他們將來生活必備的本領。顯然,美國義工教給這些孩子的,是工作倫理,而不是愛。如果一個孩子因為身體原因失去了勞動能力,也不會唱歌,但是這孩子最後還是無條件地得到一份物品,那才叫做“愛”。所以人們常說,愛是免費的“禮物”。
佛陀一生為人們講經說法,用他自己的生活實踐和智慧,向人們啟發宇宙世間的真理,但是佛陀並沒有對任何人說:你看,我為你做了這麼多,你可不能忘記啊!你一定要做出個樣子來啊!你可不能辜負我對你的期望!不然我會很難過,不然你叫我這張老臉往哪兒擱?!佛陀給人們的是沒有條件、不求回報的愛;這份愛帶給人們的是內心的解放,讓人自然地產生一種改變和創造的力量;倘若佛陀要求人們因為得到他的恩典和愛,而必須努力奔跑的話,那麼他的愛就是有期待回報關係。而一旦愛期待着回報,那麼這種愛就是一種扭曲了的愛。因為這種愛讓人活得不自由,會讓人背負負疚感和羞恥感。所以,這根本就不是愛,而是篡改了愛的等價交換。
父母之愛的偉大之處,在於這份愛的實質一如佛陀的恩典與愛-----完全無條件、完全不求回報。父母把孩子帶到世上,他們有責任和義務愛他們的孩子。而孩子在這種愛的關係中可以健康成長。如果把父母之愛解釋為不是輕易可以得到的,並不能彰顯出父母之愛的偉大;這種信念會使得孩子一生都背上了欠父母的“愛的債務”---永遠還不清的債。債主與債權人的關係不會生出真正健康的、親密的關係。
早就有人指出,英語裡的“Grace”沒法翻譯成中文。因為中文詞彙“恩典”的意思跟“Grace”的詞義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有兩個大問題:我們反思過這兩種愛有什麼不同的結果嗎?為什麼愛的意義在中國文化中,會輕易的被篡改成掛羊頭賣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