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爾”“汝”之迷》
《世說新語》記載過這麼一段掌故:
晉武帝在宴會上問孫皓:聽說南方人好作爾汝歌,你能不能唱一首?孫皓是東吳的末代皇帝,當時已經投降,受封歸命侯。孫皓正在飲酒,聽了這話,即席舉杯唱道:“昔與汝為鄰,今與汝為臣,上汝一杯酒,祝汝壽萬春。”
“爾”與“汝”,都是“你”的意思,把兩個意思相同的字加在一起構成一個辭,是白話文的詞彙結構,不見諸文言。那麼,爾汝歌的歌名為什麼要既用“爾”字,又用“汝”字?歌名既叫“爾汝”,以理推之,歌詞之中當既有“爾”,又有“汝”。為什麼孫皓編唱的爾汝歌,卻只有“汝”而沒有“爾”?
細讀孫皓的歌辭,不難發現:“汝”字在四句之中都處在賓格的位置。在前兩句中是介詞賓語,在後兩句中為直接賓語。孔子說:“禮失而求諸野。”可見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不復存在之後,還可能在偏遠地區的民俗中找到殘留的痕跡。同理,在普通話中喪失的語言特徵,也可能在方言中找到殘留的痕跡。吳語為方言,爾汝歌為民謠。民謠往往比方言的官話更土,因而有可能殘留更多的、不僅在普通話中消失,甚至也在方言的官話中消失的痕跡。
據西方語言可知,人稱代詞是最頑固不化的“格”。以英語為例,所有的“格”都已不復存在,唯有人稱代詞的“格”殘留至今。
是否可據孫皓的爾汝歌而作這樣的推斷:古漢語本來是有“格”的,只是消失得太早,以至於在現存的古代典籍中找不到證據了?多年前柞里子同某蘇州人說起這一假想,某人云:在蘇州的土話中,第二人稱代詞本來確有主賓格的區分。究竟如何區別?可惜已不復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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