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攝影窮三代,單反毀一生。”也許這句話言過其實。 然而, 攝影確實是一種耗錢耗時間的愛好。我們為啥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來買各種相機鏡頭濾鏡, 用大量時間精力研究名山大川呢? 終究我們很少人能成為大師。 我們很多人整天拍片片,拍出來的片在他自己看了很美, 但一和大師的片比較, 就差十萬八千里。 我們如果只是追求美, 那還不直接找大師的照片看不就行了?一個好的鏡頭動輒幾千美元, 這鏡頭的價錢可以打印多少幅超大的壁紙了? 可是為什麼自己拍照的時候會很快樂呢?儘管自己的水平確實不咋地...用單反裝逼的畢竟是少數人,相信大多數人還是真心熱愛攝影的。為什麼大家都享受這個過程呢?
我沒有大師們的情愫。 你看大師們如何描述他們所愛好的攝影。荒木經惟說: 隨着快門的開啟,時間被凝固下來,作為“此時此刻”的記錄是不可重複的,也就成為永遠。安德烈·柯特茲說: 相機是我的工具,經由它,我給予我周遭的所有事物一個理由。多麼高貴的理由呀!想想自己玩攝影的理由多麼淺薄, 我自己都會暗自發笑。
我玩攝影大概是從1981年開始。 中專畢業後到縣上工作, 我從姐夫那裡借來海鷗機, 自學了一點攝影理論, 就開始搗鼓那機器, 為的是給我所追求的女孩拍出她的倩影和一顰一笑。 後來因為門不當戶不對, 半年多就黃了。 以後雖然陸陸續續買了海鷗機, Sony 機, Olympus機, 但實際沒有正正規規地玩。 打魚的日子少, 曬網的日子多。
我開始玩攝影的理由很簡單: 把自己驅逐出家門。
正兒八經的玩攝影是6年前的事情。 當時心情很差, 整天呆在家裡讀書讀文獻, 打牌。 抽煙很多。 看看自己身體每況愈下, 我必須把自己趕出家門。 於是我買了一個Nikon
D90, 外加6個鏡頭。 這下好, 上下班都帶上相機, 見啥拍啥。 尤其是下班後開車到外面轉悠1-2小時。 花鳥魚蟲, 朝霞晚靄, 春花秋月。 身體好極了。 後來就逐漸添置了Nikon
D800, Nikon D4, 和各種長槍短炮。 我喜歡自由的鳥兒, 必須有大炮;我喜歡蘭花, 微距是必須的; 我喜歡兒童的天真, 老人的溝壑里深藏的無奈, 我必須有人像定焦。
詩歌的美必須有它的支撐。 我要從攝影里找出詩歌來。 我看到很多無肉無骨的詩歌, 我想我的詩歌必須立足於我對美的素養。 這樣我就當學習一點美學, 學習構圖。 我想我的攝影必須融入我的靈魂, 我的攝影必須融入我的詩歌, 於是就有了詩蘭, 詩鷺;於是有了捐給腦癱兒童基金會的作品。
攝影是一種和諧, 那是人與自然的和諧, 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攝壇朋友相敬如賓, 見面如老友, 尤其是文學城的攝壇, 大壩拍白頭鷹, 大家互敬互愛, 相互幫助, 朋友圈一下子就擴大很多。 而文人總是相互鄙視, 相互瞧不起,而且風波頻起, 叫罵聲不絕於耳。可以說, 攝影, 它賦予人以真情, 送給別人和自己的是美。攝影, 使人變得開闊而不狹隘; 使人傾聽大自然的呼聲。 攝影人是真實的人, 而詩人, 總是ID人, 虛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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