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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里的中秋“月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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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和
宋周密《武林旧事》已记载“月饼”(卷第六·蒸作从食)。
据明刘若愚《酌中志》,明宫中:“自初一日起,即有卖月饼者。加以西瓜、藕,互相馈送。西苑躧藕。至十五日,家家供月饼瓜果,候月上焚香后,即大肆饮啖,多竟夜始散席者。如有剩月饼,仍整收于乾燥风凉之处,至岁暮合家分用之,曰‘团圆饼’也。”(卷二十饮食好尚纪略)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八月十五谓之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意”。(卷二十熙朝乐事)
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月饼”条:“中秋月饼以前门致美斋者为京都第一,他处不足食也。至供月月饼到处皆有。大者尺余,上绘月宫蟾兔之形。有祭毕而食者,有留至除夕而食者,谓之团圆饼。按,《帝京景物略》: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分瓜必牙错瓣刻之,……家设月光位于月所出方,向月供而拜,则焚月光纸,撤所供,散家之人必遍。月饼月果,戚属馈遗相报。饼有径二尺者。女归宁,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团圆节也。以上所云与今强半相同。供月之说,其来旧矣。”
民初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致美斋,其初为点心铺,所制之萝卜丝小饼及闷炉小烧饼皆绝佳。……秋季月饼与他处不同,既大且厚,其馅丰腴,至有十三种之多。约以四块为一准斤。远近行销,真不让云南省之火腿月饼矣。” (30页)
在《林兰香》第二十七回中,有很大篇幅描述耿府中秋(女性)拜月、许愿、歌舞、喝酒行令的场面,从中亦可略见北京中秋习俗。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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