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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海外華人是乞丐嗎? 2014-12-09 19:20:07

老譚的遭遇大家可能都知道了,這裡不多說了,詳情見這裡

 

我知道現在他心情不好,所以昨天沒有在他的博文里說的太多。在這種情況在他的院子裡爭論是是非非可能不太合適。但看到某些人的評論,特別是那個cloudwindy的評論,我只感到悲從心來,不吐不快。某些人的邏輯也讓人感到匪夷所思。這些人說出的話,我們可能無需去計較,但是這些話背後的邏輯思維,作為海外華人的我們,不得不認真對待!因為這涉及到我們每一個海外華人的利益!如果我們海外華人不發聲,失去的可能就永遠失去了。當謬論被重複一萬次,如果大家都不發聲,這繆論就變成了真理...現在就讓我們看看這些謬論都是哪些:

 

1.海外華人是乞丐嗎?

 

我們要求回出生地的通行自由是我們與身俱來的權力,這也是聯合國所承認的基本人權之一。那份土地是我們記憶中的一部份,也是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們的這種要求只是要回本來就應該屬於我們的權利。這不是在乞求誰的施捨。我們沒有要求 祖國政府給我們財物的施捨,我們只是要求找回回自己出生地的便利!海外華人應該強調這一點。我們不是乞丐,我們不是要沾誰的光!如果我們不發聲,或許某一天,你我都變成了乞丐!

 

當年我離開自己的出生地,並沒有帶走多少財物,幾個行李,口袋裡就兩三千美元,就這樣開始了自我流放的異國生活。我相信絕大多數海外華人與本人的情況差不多。所以我們離家出走,不欠誰,不欠祖國,更不欠中共。我們沒有偷走祖國的一草一木,更沒有做損壞普通中國人利益的事,我們完全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相反,海外華人中的很多人,在祖國最困難的時候,在祖國最需要外匯的時候,他們寄回了大量的外匯,在國內進行大量的投資,為今天祖國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我不敢說自己是愛國華僑,但我敢說我無愧於自己的祖國!我也相信絕大多數海外華僑都無愧於自己的祖國!因為絕大多數海外華僑都不曾向祖國索要過什麼,誰見過何時祖國政府向海外華僑提供大量援助?相反,倒是大量的海外華僑向國內同胞提供了各種各樣的援助!捐款,匯款,投資...如果把歷來海外華僑向國內匯款捐款的總數算一下,可能是天文數字!

 

儘管這些貢獻,海外華人也不求祖國的同胞們給予回報,我們只是要求回家的自由和便利!這過份了嗎?但看看那個cloudwindy是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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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oudwindy

留言時間:2014-12-08 15:25:12

中國現在的法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各位宣誓效忠女王和她的子子孫孫前又不是不知道,共黨也沒拿槍逼你入加籍。自己自願改了籍,那就坦然面對由此造成的不便。都是成年人,有啥好抱怨的,總不能把天底下的便宜都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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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我們海外華人把天底下的便宜都占全了!我們占了誰的便宜?我們占了祖國的便宜了嗎?

 

我們離開祖國以後,沒拿過祖國的任何補貼,沒享受過祖國的任何福利,沒從祖國同胞的口裡搶走一粒糧食。相反,我們寄錢資助祖國的親友,回國旅遊帶動旅遊業,我們如何占了祖國的便宜?

 

或許我們占了英女王的便宜。難道我們占了英女王的便宜就是罪過嗎?就因為我們占了別人的便宜,你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給我們回去自由設置不便嗎?我們“占”別人的便宜,並沒有損害中國人的利益,為什麼會讓你們不悅?我們加入加籍美籍,並沒有出賣祖國,也沒有損害祖國的利益,錯在哪裡?

 

我們抱怨,不是抱怨你們沒給我們施捨,而是抱怨你們在我們回家的路上設置障礙。我們不是乞丐,我們只是希望回家的路沒有人為的障礙!這過分了嗎?

 

還有人說在祖國貧窮的時候我們離開了,現在祖國很富了,現在要回去沾祖國的光,這實在是對海外華人的侮辱!正如前面說了,我們離開時,沒有偷走祖國的財物,現在要回去,不是衝着祖國的財富,而只是回故土重溫自己的舊夢!

 

2.我們不接受惡法!

 

他們說,我們加入了外籍,就等於自願放棄了中國籍!這是強盜邏輯!

 

首先要問,這法律是誰定的?眾所周知,這是中共定的。中共沒有選舉,所有的法律都是中共自己閉門造車造出來的,反映的只是中共自己的意識,並不代表絕大多數中國人的意識。

 

其次,這種法律違背聯合國人權宣言,是違反人性的!任何人都有回自己出生地的自由,這種自由是不能被剝奪的!而中共的這條法律違反了基本人權!

 

所以,從本質上講,這樣的法律就是惡法!

 

我們加入外籍,並沒放棄對自己出生地的權力。我們離家謀生,就跟中國的農民工進城打工一樣,差別只是我們去了美國加拿大,中國的農民弟兄去的是北京上海。我們去的目的地不同,但性質是一樣的。我們去不同的地方打工謀生,但祖宗留個我們的那份祖業我們並沒有放棄。我們向英女王宣誓或者向美國憲法宣誓,並沒有損害普通中國人的利益,更沒有放棄自己回家的權力!

 

他們說我們自動放棄了中國籍,這是中共的惡法強加給海外華人的。

 

我知道海外華人對此沒有辦法。但沒有辦法也不能不說。你不說,不吭聲就等於默認!

 

 

3.祖國,你的臉色怎麼變成這樣了?

 

前面已經說了,海外華人並不欠祖國什麼!相反,海外華人為祖國的經濟發展作出過巨大的貢獻!

 

我們這樣說了,並不期望祖國給我們什麼奨賞或優待。我們只期待給我們應該得到的權力!一個回家的便利。這不是施捨。這就象有人在我家的門前放一堆雜物,我只希望你們把雜物移開,以方便我們出入!這過分了嗎?

 

回到老譚的遭遇。他沒有對不起祖國,沒有欠祖國什麼,在他急需回去與親人見最後一面的時候,他遇到了人為的障礙,遇到了祖國對他的限制,結果他無法按時回去!絕大多數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抱怨! 本來是他應該有的自由,為什麼他沒有了?他的抱怨不合理嗎?難道他必須壓制心中的不滿,忍聲吞氣嗎?

 

看看某些人對他的遭遇的反應:

 

那個cloudwindy說他惜錢,捨不得花錢提前辦簽證,魚片粥說“你的遭遇實在無法讓人同情,活了這麼大還不知道未雨綢繆...你的遺憾是自找的.”,有的說“惜財”,“守財奴”,“自己不作周密安排”,“發牢騷”,“只能怪你自己”...等等。

 

那個cloudwindy不知是何來歷?有人說是僑辦的代表,當然這無法證實,我也不能把他看做黨的代表。但他說話的口氣完全是中共的官腔,大家可以從他的留言裡看出來,他一直為中共的政策辯護,不斷地說這是事主自己的責任。所以如果說他的觀點代表了中共的觀點,雖然不嚴格,相信與真正的情況也差不遠了!

 

為什麼中共不願意給海外華人回國的便利?他們擔心什麼?難道他們擔心海外華人回國沾祖國的光?事實都很清楚,海外華人回國幾乎都是回國花錢的,都是給國內經濟注血的,不存在回國沾祖國的光的問題!只見中國人偷渡美國加國的,誰見過加國華人偷渡中國的?所以擔心海外華人回國沾祖國的光不是中共不願意給海外華人回國的便利的原因。

 

有人說是政府間沒有簽署簽證互惠協議。他們的證據是中美簽了,所以美國公民可以拿到十年簽證,加國沒有簽,這樣表面上看要怪加國政府。是加國政府沒有盡責。但這樣的說法有兩個誤區:

 

1中美簽的協議是互惠兩國全體公民,這並不是針對出生在中國的美籍華人,而是因為非華裔的美國人也需要中國簽證,或者美國經濟需要這樣的協議,美國政府才願意出面安排。美國華人只不過是沾光而已,這並不是美國政府特意為美籍華人作出的安排!

 

2.保證華人回出生地自由的責任是中國政府,而不是外國政府,因為華人的出生地是在中國,而不是加拿大!中國政府願不願給海外僑民出入自由,完全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外國政府的協議!單方面實行即可!加國給中國公民十年簽證也不需要得到中國政府的批准。印度政府給印度僑民的簽證便利也不要外國政府的協議!cloudwindy說你們要想得到簽證便利,要大家去找加國議員,促加國政府與中國簽約,這是典型的中共官腔---找藉口,踢皮球!如果中共真有誠心給海外華人簽證便利,誰能阻擋?他們就是不願意給海外華僑簽證便利,所以才找了這些莫名其妙的藉口!

 

很多人不理解為何中共不願意給海外華僑簽證便利?既然海外華僑回國不會給國人造成經濟負擔,相反,還會促進國內的經濟發展,這樣給海外華人回國便利,其實是一種雙贏的局面,國內經濟發展了,華人回鄉也方便了,大家都有好處!正因為這樣,印度政府對海外僑民敞開大門,歡迎他們回來!

 

但這樣的好處為何中共不用呢?我曾經很困惑,百思不解,後來看了一些文章,才悟然大悟!原來其中有貓膩,這貓膩就是這巨大的簽證費!

 

中共有關官員是故意不給華僑簽證便利的!因為給華人簽證便利就等於減少了簽證收入。想想每人幾十,一兩百美元的簽證費,總數會有多少?而這簽證收入並沒有全部收入國庫,而是被有關官員私吞了!同時,簽證還牽涉到簽證服務公司的問題,聽說加拿大有中國簽證服務中心之類的機構,據說這機構也是中資官方背景的,給華人簽證便利,就等於減少了他們的財源!

 

當然,本人並沒有具體的證據,我也只是看了有關報道才知道的。但是憑自己對中共體制的了解,這種可能是極大極大的!

 

我也相信,美國華人得到了十年簽證,只是幸運而已!是美國政府主動提出,中國政府才給與回應,可以說是美國華人沾了美國政府的光!以中共自己的意願來說,他們能拖就拖,能不給華人簽證便利就不給!這樣他們就有滾滾不斷的財源!

 

正是這些簽證費,讓這些中共官員喪失了做人的良知!他們把海外華人當作收刮的對象。你們總需要回家探親吧?我們就趁機宰你一場!誰在乎你們過去為祖國做過什麼貢獻!就象國內的醫院,人總會生病吧?你生病了,好!我們宰你幾下!

 

是錢,讓他們失去了做人的尊嚴,說了和做了很多讓人寒心的事。為了撈這些油水,他們全不顧祖國的形象,不顧祖國與海外華人之間難割難捨的關係,只顧自己撈錢,不顧整體國家的利益。很多華人感到寒心,他們不會在乎的,不僅不在乎,還落井下石,看看那個cloudwindy說過的話,那是什麼話?他們的心裡有人性,人道這些意識嗎?

 

4.想對海外華人說的話。

 

我知道不少華人不願意大聲抱怨。他們常說抱怨,抗議不解決問題。我理解他們的想法。的確,在國內,喊叫沒有用。喊叫得厲害會被懲罰的,所以中國人就養成了忍聲吞氣的習慣。本人理解這樣的心理。

 

但是,從另一方面看,忍聲吞氣能解決問題?事實上,現在中共之所以漠視海外華人回國的自由權力,正是因為海外華人太忍聲吞氣了!

大家不喊叫,他們就會繼續他們的貪婪,把海外華人當然收刮的對象,全不顧我們回故土的自由權利!

 

想象一下,如果老譚的遭遇發生在台灣,家人的出生地都是在台灣,出了這樣的事情,這回估計就是馬英九被罵的頭破血流,馬英九不得不向老譚賠禮道歉了。

 

可是,偏偏不是台灣人,沒有台灣的出身證,錯都是錯在老譚,一切的一切都是的錯,“惜財”,“守財奴”,“自己不作周密安排”,“發牢騷”,“只能怪你自己”...

 

同樣是人,同樣是中國人,就因為出生在海峽不同的岸邊,境遇就完全兩樣!原因在哪裡?

 

台灣人會喊叫,我們中國人不喊不叫!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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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n_feng 留言時間:2015-01-03 08:37:02
No one beg you to look. You can just look Walmart's happy face in US.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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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metimes 留言時間:2014-12-18 11:09:54
方便居住中國的父母被國外子女探望,屬於人道的範疇。 在這事情上打太極,玩政治 低端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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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ofengxue 留言時間:2014-12-18 04:35:09
右撇子的文章說出了我們大家的心裡話,儘管不會有什麼作用,至少說出來了,大家明白了,知道了問題所在。這個cloudwindy讓人覺得就是一個人渣,一個既得利益的維護者,也許是別人請來的槍手,這種人只會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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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7 08:28:04
sometimes網友說得極是!我們有時被喚作“海外同胞”,有時被喚作“外國人”,完全取決於“祖國”的需要!特別是某些人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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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metimes 留言時間:2014-12-16 22:21:55
需要時稱為“海外同胞”, 不需要時稱為“外國人”。

加拿大給中國的十年簽證是中國政府主動要的嗎? 為什麼反過來就一定主動要呢?
過去強調“對等”現在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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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6 20:14:17
藍海網友,估計你也跟前面的好讀者網友一樣都是中國人。能否請你們多講點邏輯,證據之類的事情呢?不要那樣感情用事吧!

什麼叫“偏激”和“仇視祖國”?好讀者網友也說是“猥瑣”,你們中國人說的這些話我都不懂。我只知道是不是事實!只要我說的是事實,沒有編造,沒有污衊就可以了。希望你們指出來我說的話哪裡有出入?希望你們用事實來反駁我!

“祖國”並沒有替海外華人做過實實在在的事情,海外華人只是一味地向祖國進貢。要求回國的便利,卻被某些祖國的人說成是沾便宜,搶功勞,被踢皮球讓我們去找加國政府,就象驅趕乞丐!不願付那筆過路費就被奚落一番!這是不是事實?這樣的事實能不能說是貪得無厭?

那些偷渡客被“祖國”定為罪犯,但這些罪犯並沒做對不起祖國的事情,卻常年向祖國寄錢,養活不少中國公民。而那位美國一等公民的華山同志,年收入6位數,沒見到為祖國做過什麼貢獻,卻被認為是愛國同志,這“祖國”是不是瞎了眼了?

希望大家針對事實進行討論吧?不要感情用事,亂扣帽子,信口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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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6 19:47:40
作者:朝鮮廉潔 留言時間:2014-12-16 20:59:52
華山輸掉褲衩,光着老黑屁股逃跑的原帖在此。看完後,笑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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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同志,給華山同志留一點面子吧!他是美國一等公民,同時也是愛國同志,年收入6位數,怎麼會連褲衩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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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海 留言時間:2014-12-16 18:19:07
怎麼說呢,覺得你們好偏激啊。為什麼這麼仇視祖國啊?這個距離是自己選的,遠在加國肯定不像在國內那麼方便的,最簡單的,假如遇上暴雪天氣什麼的,即便你在同一個國家,不管是加國還是國內,甚至都會被困在一個地方出不去,可能要一晚上或者幾個小時,我覺得不該把這些客觀因素想的那麼偏激。我們自己不該一遇到問題就噴祖國,甚至用上什麼 共黨這樣的詞,好像人家虐待你了似的,可見什麼呢,你們所謂:我懷念那片土地,不過就是隨口說說,根本不是真心的。還說什麼海外華人幫助自己國內的親人改善生活,這難道不是你該做的嗎?我沒出國前,我也會孝敬父母的,出國了,也一樣,和我出國給他們什麼外匯沒有半毛錢關係的。難道祖國就等着這麼點 孝順父母的錢 就能發展經濟了嗎?就算貢獻外匯了嗎,反正不要那麼偏激吧。愚見,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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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朝鮮廉潔 留言時間:2014-12-16 17:59:52
華山輸掉褲衩,光着老黑屁股逃跑的原帖在此。看完後,笑得不行了。

文章評論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18 17:31:05
這newjoy 還真TMD 無知者無畏。

你在美國哪款法律條文,哪份政府文件上看到過美國承認(包含美國的)雙重國籍的?看你那樣子,如果是美國公民也是歸化的,當你宣誓入籍的時候,你是怎麼說的?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如果你忘了,給你譯文如下:

“我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

就這麼個法盲,還在這兒奢談什麼美國法律!

真懷疑你這類雞鳴狗盜之徒。由你那小人之心,很可能藏着掖着中國護照或身份證,幻想着“美國承認雙重國籍”,不被發覺,有朝一天回中國去混飯吃。

網遊先生。鄧蓉發話就是如此,美國政府沒有駁斥,你較什麼勁?要想找律師去告鄧家,也該你掏腰包請律師。你若是能打贏官司,不僅能讓鄧家破費,還能身名大振,有利於你的醫生行情,何樂而不為?

作者:yimsc 留言時間:2014-09-19 00:42:16
這自稱外國的老鼠還真不一般啊,可笑至極!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19 01:39:42
與一切共匪的“政委”一樣,這個華姓奴才還真特麼不要臉,除了率先狗急跳牆暴粗口,還繼續堅持蠻不講理以一個荒謬的結論為起點接着肆意揮發扯淡的戰術。難怪希特勒打進蘇聯最先要槍斃的就是那幫政委。

估計你個奴才英語水平有限,當年入籍考試費了牛勁,把個誓詞讀順溜記半熟就很不容易了,倒是也長了點“學識”,這會兒就迫不及待倒出來給主子屁股貼金了。既然你好像懂英文,我就把美國國務院解釋的“雙重國籍”概念及規定貼在下面給你學習下,好好查字典,看明白再記住了,以後別再亂跳出來咬人給主子幫倒忙了。

至於鄧孫,我早說了,他最起碼也是保留了日後加入美國籍的權利,自然真到了那天,他是要放棄中國國籍的,因為中國確實不承認雙重國籍(當然在奇葩天朝,任何事都有例外的)。現在他的事還真和雙重國籍扯不上。

美國國務院解釋里對如何申請外國國籍、放棄美國國籍有很清楚的說明,鄧孫在美國出生後,只是他爹媽抱他去領了個中國護照(或回鄉證),和永久放棄入籍美國權利完全是兩碼事,他日後還可以說自己當時未成年、是父母違背了他的自主意願,那就什麼都可以不算數了。本來鄧家如果真愛國、不想忽悠人民,完全可以按美國國務院指的明路操演一遍,自然撇清了一切嫌疑,可他們哪裡肯呢?所以才需要放出你這種奴才走狗亂叫亂咬把水攪混。

和一切不要臉的五毛左棍一樣,你最先傳的謠“上海爸爸為兒子申辦戶口就失去美國公民身份”被我輕易辟掉之後,馬上又來糾纏本來和鄧孫事件沒啥直接關係的雙重國籍問題,結果除了進一步暴露自己的無知愚蠢外,完全是竹籃打水一無所獲(最可笑的是你把自己的主子也想的和你一樣simple, naive,真是無腦奴才、大逆不道啊)。不過好在你的臉皮夠厚,所以屢屢碰壁丟人後還能繼續腆着屁股在這裡混下去,給廣大網友不斷充當反面教材提供笑料,就衝着這點我還是要表揚你一下的。

——————————————————————————————

Dual Nationality



Section 101(a)(22)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states that “the term ‘national of the United States’ means (A)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B) a person who, though not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owes permanent allegiance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refore, U.S. citizens are also U.S. nationals. Non-citizen nationality status refers only individuals who were born either in American Samoa or on Swains Island to parents who are not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cept of dual nationality means that a person is a national of two countries at the same time. Each country has its own nationality laws based on its own policy. Persons may have dual nationality by automatic operation of different laws rather than by choice. For example, a child born in a foreign country to U.S. national parents may be both a U.S. national and a national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A U.S. national may acquire foreign nationality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national may not los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Intent can be shown by the person's statements or conduct.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Either country has the right to enforce its laws, particularly if the person later travels there.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Dual nationals may also be required by the foreign country to use it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at country.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Most countries permit a person to renounce or otherwise lose nationality.

Information on losing foreign nationality can be obtained from the foreign country's embassy and consul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s can renounce U.S. nationality in the proper form at U.S.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abroad.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19 06:57:58
這個“牛攪”, 每每提個問題給你,你就避而不答,遮三倒四的胡謅。對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一事,還什麼“眾所周知”,你是什麼鳥合之眾?真懷疑你是加拿大那撥的,錯把杭州當汴州,那兒宣誓真不計較你有別的國籍問題。

這以下摘自http://www.ibtsat.com/archives/6727。

1、國籍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儘管你出生在美國,根據美國法律享有美國國籍,但是如果父母雙方均未取得綠卡或者美國國籍,中國認為孩子仍然是中國國籍,即使你持有美國護照也是一樣。這一點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美國的態度呢,親自跑到美國駐華大使館總領館公民服務處,接待的官員回答說:孩子千萬不要在中國落戶口,申請和使用中國護照,父母在這一點上一定要慎重,因為美國也不承認雙重國籍,如果落戶口或者有了中國護照,就被認為放棄了美國國籍,而且美國認為儘管孩子還小,不是他自己的選擇,父母仍然可以有效地替孩子做出這個選擇。他直接說,外面流傳美國承認雙重國籍,不會受中國國籍影響,實際上並非如此。如果父母沒有考慮這些,倉促作了決定,將來在中國發生任何入出境手續及其他問題,美國大使館愛莫能助。有太多太多的父母這樣做了,再來尋求大使館幫助,很無奈。這個官員的說法,如果不相信的話,還可以向美國的移民機構,或者美國移民律師查證,但是應該是代表美國政府態度的。雖然,你是否有中國戶口、中國護照是一回事,美國政府知道不知道是另外一回事,但是美國政府的態度應該是明確的。

孩子前往美國:
孩子再次前往美國,如果旅行證沒有過期失效,應該可以再次使用。但是僅僅限於一次。另外一個方法是使用中國護照,並且取得美國簽證。如果這樣做,當然需要在中國先落實孩子戶口。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已經在前面講過了,將被美國視為父母替孩子放棄美國國籍。

-------

以上是給任何想持雙重國籍孩子父母的忠告,這是兩個國家政府的態度,不是你一個“牛攪”在這兒胡攪蠻纏就可以攪黃的。任何這樣的父母都得認真對待這個問題,不要輕信這幫半尥子的昏話。

“美國人是不是給鄧孫發了簽證來美,我不知道”。既然你不知道這個,那你怎麼能否定卓棣得到美國簽發的簽證,那麼下面的問題是順理成章:美國政府怎麼能給自己的公民簽發進美國的簽證?不要信口開河想當然,美國的領館海關都不會像你這樣的白痴在管事,經管美國身份時他們的主要責職。電腦一連網,不要說美國公民,美國綠卡,就是非美國人的出入境紀錄都會一清二楚,就能隨便給美國公民發美國簽證?你就歇歇去吧。需要的時候把美國的效率吹上天,不想要的時候把美國人貶得白痴不如,這就是你那“牛攪”辯論特色。

這鄧孫的國籍確實讓“牛攪”們忙活了不少時間。人家姑姑已經說過沒有美國護照,這幫孫子們還是臆想着人家孫子將來如何申請美國護照,一切的一切,就是建立在這種臆淫之上,真比人家孫子還要孫子。鄧榕的話是向全世界說的,美國政府,美國移民局,美國主流輿論都視為正常,沒有反應,弄得這麼幾個小丑在這兒跳上跳下,是指望扣那2350美刀(這星期才漲的價)的退籍費,丟個零頭賞你?

作者:Marsfield 留言時間:2014-09-19 09:30:30
為什麼把華山稱為華政委,是有道理的。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19 10:37:04
政委奴才果然不識英文啊。美國國務院對“雙重國籍”的解釋定義如此明確,可憐你個睜眼瞎就是看不懂,還在這裡追問“美國啥時承認雙重國籍”這個愚蠢的問題。沒有知識不是你的錯,不知羞恥不斷出來現眼丟人就是你的錯了。
為了澄清真相,不讓你這號騙子繼續欺騙網友,我就給你把下面這兩句關鍵的話翻譯一下,也算免費給你上一課吧。至於你引的那個謠言網貼,還是自己收藏欣賞,並傳之後代,以保奴才愚民智商血統的傳承,別費心曬出來噁心大家了。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美國法律不提及雙重國籍問題,也不要求某人在兩個國籍間作出選擇。而且,某人如自動獲得了另一國籍,也沒有因此失去美國國籍的危險。”

下面還有一句,解答你這個無腦奴才關於入籍宣誓中“忠誠、守法”的疑問,再給你的“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論一個響亮耳光:

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但是,雙重國籍者有義務同時向美國和某外國效忠,也需要同時遵守兩個國家的法律。”

最後,為你的鄧孫“持中國護照即意味放棄美國國籍/入籍權利”扯淡論再上一課,就怕你的老臉連續挨抽已經腫得不像樣了,可憐的狗奴才!

“Use of the foreign passport does not endanger U.S. nationality.”

“使用外國護照不會危及美國國籍。”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19 18:08:22
牛攪,咱確實連可憐你的力氣都沒有。咱給出的是美國正式入籍誓詞,你找了些為海外旅行美國人服務的諮詢網站。即便如此,那裡面的內容刷你耳刮子也毫不留情。

---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does not mention" 就是“承認”?英語不錯啊。咱同樣在這裡面摘一段,要比你那段完整多了: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注意看清了:美國政府只是“認識”到這種雙重國籍“存在”,但是根本不會把它作為一個政策(police)。這幾個單詞能讀懂嗎?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它會造成許多麻煩,譬如“However, dual nationals owe allegiance to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oreign country. They are required to obey the laws of both countries." 這兒是作為雙重國籍的弊端指出來的,所以才加上”however“。你卻作為正面陳述來支持你那可憐的立場,說可悲也抬舉你了。

美國政府不 mention it,知道它的存在,就像中國婚姻法從沒提過”小三“字眼,也知道它客觀存在,難道這就叫”承認“,承認每家可以正式有三妻四妾?這麼荒唐走板的東東也能作為你的辯材?這種暗地裡打擦邊球的技倆美國人是管不過來。你小子要是用美國護照回美國,偷偷掖着本中國護照,美國海關是難以察覺的,因為美國只能管自己的公民,無法去調查別國的紀錄。但是,有一點很清楚:

“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這就清楚表明,沒有美國護照的成人卓棣,根本不可能憑出生紙到美國留學。

因為這是一個諮詢網站,不必特別重視,但有些看看也蠻有趣。這下面一段: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In order to lose U.S. nationality,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nationality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nationality.”

這裡所說的,只要是有意申請外國國籍,就可能失掉美國國籍,而且放棄美國國籍只要“intention”即可,只要有“意圖”就行,哈哈,這還不簡單?因為大多數人都在想保留雙重國籍,所以這個“失去”美國國籍的主動權就在美國政府手裡。政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取消某人的美籍。美國剝奪美國人國籍的例子太多,難道都是先把他們驅逐出境,再到國外美領使館交 $2,350 美刀宣誓才算取消國籍(美國國內不辦此項目),否則國籍就取消不了,那還得看這些人有沒有這麼多錢,牛攪願意代墊嗎?

和這些諮詢性的信息相比,入籍美國誓詞要正規得多,也嚴謹得多。為了讓牛攪重溫入籍過程,包括入籍考試(假如它是歸化美籍),咱不惜費時再把有關信息附上:

53 當您成為美國公民時做出的一項承諾是什麼?
▪ 絕對無條件的放棄效忠其他國家及其公民資格。

美國入籍宣誓誓詞: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這裡有個地方需要注意,那就是“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這兒妙就妙在美國政府知道有些“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的存在,就像知道雙重國籍的存在一樣,無法全面查禁,但至少讓你在入籍時發個誓。這發誓也是用來防君子不防小人。若像牛攪這樣的“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不僅自己發誓不算,還唆使別人以身試法,你就是讓他發毒誓“天打五雷轟”也沒用。因為明白這點,美國人才在這麼寶貴惜字如金的有限的誓詞上加上這麼一句,用心良苦啊。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19 19:11:09
上述 (police) 應為 policy, 見引文,糾正一下。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19 22:13:21
政委奴才弱智真是弱爆了啊,沒救。

法無禁止即可行,你不懂啊?還是在中國混久了,大腦洗得過狠,導致完全無法理解或接受這個基本法治原則?

還拿個屁入籍誓詞說事,都摘出來告訴你美國是要求“雙重國籍者對兩個國籍國都要效忠”了,你還意淫胡扯什麼你死我活的排他性?

既然你都不得不承認美國人不在乎你在國籍問題上玩不玩貓膩,那你憑什麼認定鄧孫沒有玩貓膩兩頭欺騙(雖然按美國法律他本用不着玩,但就怕他和你一樣弱智,看着清楚的英文表述就是不明白啥意思),就憑你對主子的一片“赤膽忠心”?

最後,能把美國國務院官網說成“某旅遊網站”,你真是個睜眼瞎,也就認得個別單詞而已,哈哈,travel你是認識,可state department你就不知道是啥了吧?!雖然你這次跟帖對自己的爛英文下了不少苦功,還及時糾正了一個拼寫錯誤,但也無法掩飾這一可悲的事實。

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glish/legal-considerations/us-citizenship-laws-policies/citizenship-and-dual-nationality/dual-nationality.html

This site is managed by th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 (這句話啥意思,請瞎子奴才查查字典,赫赫)——這個局就是直接管轄美國海外使領館的一切領事事務的,包括國籍、公民身份認定,直接辟掉你那個“中國戶口美國國籍不可兩全”的謠言,又傻了吧奴才?!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20 09:20:16
牛攪,活脫脫的“mental reservation ”。咱在上貼中對你的質問你是一個也正面回答不上,只能避重就輕,語無倫次地繞着彎子再胡謅些混話來掩蓋的黔驢技窮。

入籍美國的宣誓誓詞,精煉準確無任何含糊不清的地方,那是你永遠繞不過去的坎,你不敢拿任一句誓詞中的話與咱爭辯,所以只能惱羞成怒的大罵出口:”還拿個屁入籍誓詞說事“。

這是你的原話。入籍宣誓這樣重要的事件都被你當成“屁”,人生中你還有多少不是“屁”的東西?那些即使掛着“State”招牌的網站豈不是連屁都不如?當然有可能懷疑你是否是美國人,把入籍宣誓罵成個屁對你可以解恨。但必須指出現在咱們現在在討論美國的國籍,你要是不想討論美國的“籍”,嫌宣誓的”屁“臭,就一邊涼快去。

即便如此,上貼咱還是耐心地去討論你那個網站的東東,指出多處打你臉的地方,告訴你“does not mention”中文沒法翻成“贊成”,“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明確指出雙重國籍不是美國的一個政策,不是那回事。裡面還提到如果有意去申請外國國籍,“may lose U.S. nationlity".這麼明確的警告,還是什麼”法無禁止即可行”?

問題是你根本不敢面對這些解釋,胡攪蠻纏。咱已經用中國的“小三”為例,跟你說過多次,別拿些雞鳴狗盜的技倆在這兒宣揚。世界任何地方都有專門鑽空子的人,那可能是你的人生哲學,或是你一向的“purpose of evasion”手法,但絕不是正常人的心態。

還在這兒臆淫什麼”鄧孫有沒有玩貓膩兩頭欺騙“。如果卓棣要玩貓膩,第一步出生時申請一個美國護照易如反掌。現在你也承認他"從來沒申請過美國護照"的陳述,那有他那樣玩貓膩的麼?

“小人常戚戚”,長着一顆小人之心,你是永遠是看不明白世界。對美國入籍宣誓都當放屁的人,還有什么正經人格可言?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0 15:25:55
好個歸化奴,看來當年你為了歸化入籍是下了不少苦功,可能還費盡周折,因此印象如此深刻,把誓詞當成聖經了,哎,真可憐。你主子當年怎麼這麼不開眼,挑你這麼個腦袋蠢、一根筋、英文爛的貨派來美國臥底,到今天需要用時如此不給力,肯定腸子都悔青了。

好把,看在你不怕出醜,不斷求教的份上,最後點撥你一次,省得你說這世上沒有一個肯幫你進步開竅的好人,甚至自暴自棄、厭世自絕。無論如何,你對主子的忠誠還是值得肯定的,養條好狗花的錢不比這少,還未必有這麼管用,有理沒理總咬住不放。

既然是歸化,那就說明你要放棄原有國籍,重新申請獲得美國國籍,那麼美國要求你入籍宣誓時表示放棄對原有國的忠誠,轉而對美國效忠就順理成章。但是正因為美國對此高度重視,而且要求你是完全出自自願,才要搞個宣誓儀式來強化之(至於你自己的原國籍國是否要求你也履行程序放棄那個舊國籍,美國人就管不了了)。可是你何嘗見過出生在美國境內、根據美國法律可直接獲得美國公民權國籍的孩子長大成人後被要求履行“宣誓手續”了?如果這個孩子因為各種原因雖然出生在美國,卻同時具備了外國國籍(比如有的國家規定只要父母是本國人,孩子不管出生何地都自動獲得本國國籍),就屬於雙重國籍身份,是美國承認的,也沒有任何法律或政府規定要求其必須在兩者中選擇其一,更不會因為這孩子長大後得到外國承認、獲得持有了外國護照,就失去美國國籍。美國國務院如此清晰的解釋,你個睜眼瞎看不明白?還是看明白了故意搗漿糊扯淡?

我跟你個傻奴才費這麼多唇舌,就是因為你跳出來質疑我的“美國承認雙重國籍”說以及散布“申請中國戶口就自動失去美國國籍”謠言。已經把你駁的體無完膚、老臉喪盡了,你還在這捧着你人生中一道坎的“入籍歸化誓言”當救命稻草,豈不好笑!

說到鄧孫,我早說了他的情況不適用於雙重國籍問題,因為他既然聲稱未申領美國護照,自然也就還沒有獲得美國國籍(但他憑藉出生紙一直保留着這個申請獲得的權利),是你在這裡死纏爛打要讓大家認為你主子有“雙重國籍”的嫌疑哦。但是,他現在即使在出生後即通過父母申請獲得了中國護照,也並不意味着他就終生放棄了申請美國國籍的權利,因為他既還未入美籍,也就不可能放棄美籍,而且美國法律甚至允許有美籍者持有外國護照也不會失去美籍。

正因為美國對自己的國籍問題很嚴肅,才會規定放棄美籍也要有很嚴格的條件程序,首先是放棄者要主動去申請某個外國的國籍(而且是完全出於自願,也就是說要是成年、有自主行為能力之後,而不是父母抱着的嬰孩),同時履行程序正式宣布放棄美國國籍(包括交納罰款)。這兩點基本要鄧孫完全不符合不說,在如今被揭出持有美國出生紙具備申請入美籍的權利之後,也沒有而且不打算採取任何措施加以修正補救,所以才招致輿論詬病質疑。如此簡單的事實,豈是你這個腦殘五毛上躥下跳、攪屎搗亂就能掩蓋歪曲的?相反隨着我和你的不斷辯論,事實真相、法理依據越來越明,看到的網友自然有清晰判斷。你說你這個奴才是不是天天給主子幫倒忙,主子該不該斷你的狗糧呢?!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20 17:03:36
牛攪,不錯,還是回到這兒來,無論在哪兒撒野你也只有死路一條。

從“眾所周知,美國從來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到美國“does not mention" it, 你是節節敗退,一直到”法無禁止即可行“,你是輸的連內褲都剩不下來。

咱就用你的矛來戳你的盾。如果你一口咬定”美國從來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那麼回答我的問題:

1,哪個美國正式文件上有”美國從來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既然眾所周知,那就是像入籍誓言一樣很容易得到,請拿出原文。只你要找到這樣的正式的政府文件,華山認輸,你要找不到,就一邊涼快去,別跟我來什麼”does not mention“ 那一套障眼。

2,為什麼美國入籍誓詞要求“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美國入籍誓言是美國法律規定要求新移民宣讀的正式文件。不要跟我來“個屁入籍誓詞”,那是對所有宣誓入籍人的污辱。一個連把宣誓都當成狗屁的人,你一生中還有多少不是“狗屁”的東西,還有何人格而言?

2,為什麼在你引用的網站會有下述語句:“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nationality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nationality.”

如果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那麼擁有雙重國籍就是美國公民的權利。美國公民因此可以任意申請第二國國籍,那是完全正當的,何來“may lose U.S. nationality”?照你的說法,這不是明白張膽地侵犯公民權利,十足的威脅,恐嚇,違法行為,還敢在“State"網站登載?

牛攪,不要胡攪其它,就先回答上述三個問題。然後再跟我扯着嗓門叫一次“眾所周知,美國從來都是承認雙重國籍的”,看看你有多少“眾所周知”的烏合之眾!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0 17:52:00
赫赫,左棍就是會攪屎啊。

你的三個破問題前面都已經明確回答你了,可你就是腦瓜子像擀麵杖,怎麼撥也不通,奈何?好吧,簡明地再給你教授一遍。

第一,美國國務院文件、官網都明確了存在雙重國籍的情況,而且強調有雙重國籍者不會有失去美國國籍的危險,你特麼還不明白美國到底承認不承認雙重國籍?

第二,入籍宣誓只對外國人歸化美國有用,對土生土長、天然具備美國公民資格和入籍權利的人沒有任何適用性,你特麼哪根筋搭錯了,以為自己個歸化民的經歷就是所有美國公民的共同經歷了?說你把“誓詞”當聖經來解釋美國的雙重國籍屬於南轅北轍、風馬牛不相及,所以是個屁,你還想扯到所有歸化移民身上擴大奴才的“統一戰線”吶?

第三,承認雙重國籍不等於鼓勵和徹底放開公民多國籍或國籍轉換。國務院文件說的很清楚,美國承認的雙重國籍是自然條件下產生的,而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比如你特麼天生就是太監,大家可以承認你也是自然造物的一分子尊重你接受你,可你自己選擇去做太監就是另一回事了。

鄧孫因為父母的故意設計,“意外”地生在了美國,就具備了申請美國國籍的條件;又因為父母是中國人而且不是普通人,就輕鬆地辦下了中國護照(對比下那些來美生子的普通中國人,都是拿返鄉證回國上戶口,還要通過香港中轉造假才行),姑且算是具備了中國國籍吧。如果他一旦去申請美國國籍,根本就不屬於歸化,而是獲得自己應得的天然權利,那他就成了美國政府認可的雙重國籍者,根本無須放棄中國護照或國籍(當然,按中國法律他又是不能保留中國國籍的,除非他再次玩弄特權)。

有趣的是,我從來沒有說過鄧孫目前是雙重國籍,而是說他利用美國承認雙重國籍的便利(即不會因為他有了中國護照甚至明確的中國國籍就取消他因為在美出生而獲得的天然入籍權利),給自己留下一條入籍美國的後路,而且至今不肯關閉放棄。而你這個奴才護主心切,沒搞明白常識就跳出來亂咬,着實滑稽。你引的“入籍誓詞”根本就是鄧孫入籍所不需要念的(當然嘛,就算都是到西方投奔臥底,主子能和奴才一個待遇麼?做你的清秋中國大夢吧),你質疑的“美國承認雙重國籍”是美國國務院官網明確證明了的,你散布的“申請中國戶口就等於放棄美國國籍”(你特麼在國內辦戶口時還要宣誓效忠黨國是吧?)由此證明是赤裸裸的謊言。你折騰這半天,除了給主子丟人添亂,一無所獲,真是可憐可嘆吶!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20 19:02:19
牛攪,你回答了我的任何一個問題了嗎?沒有,可憐的蠢才。

第一個問題:有正式關於美國承認雙重國籍的文件嗎?想來打死你也找不到,只能在這兒兜圈子。如國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那麼,就可以直接說“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e dual nationality",而不會說“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你是否連”but“ 的含義都不懂?

第二個問題更是答非所問,問你入籍誓詞含義,你支支吾吾回答什麼只是歸化的公民需要發誓只保留唯一的美國國籍。好吧,那麼首先你是否承認在歸化的美國公民中沒有承認雙重國籍這一條。如果你同意,那你又退縮了一步。這一耳光算是打中了。

美國的法律你應該適用所有公民,不會有偏差。一個美國出生的公民,主動申請外國國籍,完全可能被取消美國國籍,這是你所引用的網站上清楚表明的。這和第三個問題有關。什麼叫"美國承認的雙重國籍是自然條件下產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 這裡的胡扯已經到令人發齒的程度,第一個問題中”承認“二字尚未解決,,在這兒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個什麼”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的昏話。如果不是根據自己意志可以選擇,那麼哪裡來的可以放棄美籍一說,哪裡來的憑出生紙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歲可以自行選擇國籍一說?

一個問題都回答不了,咱看你找個下水道跳下去算了。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02:16:52
蠢材啊蠢材,以為叫喚聲音大、噪音多就能占住道理,簡直和驢的智商有一拼啊。

你自己都摘在這裡了“The U.S. Goverment recognize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存在,但不鼓勵”,你還敢說“美國政府不承認”?承認不等於鼓勵,這點邏輯你不明白?我承認你是奴才太監但鼓勵你當更不鼓勵大家跟你學樣,你就說我其實是“不承認”?美國承認獨裁專制的中共是中國目前合法代表,就等於鼓勵中共對人民繼續獨裁專制一百年?嘿嘿,腦子進水正常,進你這麼多臭水還是比較罕見的。

至於造謠說我把“don't mention”譯成“承認”,是左派騙子的一貫辯論風格,好在跟帖就在上面,造謠請便。把已經被批駁的一文不值的網絡謠言“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再貼一遍,更顯你的弱智低劣,難道你真以為廣大網友的智商鑑別力和你在一個層級上麼,連造謠騙人也不稍稍認真敬業一點?加一句你自己的私貨判斷“相信與美國政府網站的觀點一致”,就真能代替美國國務院官網的權威解釋了?看來你是真心信奉“謊言重複千遍就是真理”以及“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邏輯,所以才有這麼大的勇氣和毅力不斷出來出乖露醜啊。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02:17:23
豬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難道你來自古代邯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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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美國承認的雙重國籍是自然條件下產生的,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 這裡的胡扯已經到令人發齒的程度,第一個問題中”承認“二字尚未解決,,在這兒偷偷摸摸的用着,又加上一個什麼”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的昏話。如果不是根據自己意志可以選擇,那麼哪裡來的可以放棄美籍一說,哪裡來的憑出生紙可以入籍的孩子在十八歲可以自行選擇國籍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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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是成年人根據自己意志再重新選擇產生的”修飾的是“雙重國籍”,你連這麼簡單的中文句子都看不明白,居然還在網上混跡這麼些年?嘿嘿,難怪屢屢碰壁挨抽了。正因為不能到成年了再憑個人意志去選擇獲得“雙重國籍”身份,所以才需要歸化入美籍者放棄原有國籍,願意加入外籍者履行手續放棄美籍。如此清晰的邏輯,被你看成“昏話”,真不知是誰在發昏呢。(哦對了,你好像還在“發齒”,剛換牙是吧?真那樣的話,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負到小朋友了)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03:00:09
你不幸還患有嚴重的失憶症,難怪學習理解能力這麼差,也沒有人肯像我這樣誨人不倦、不厭其煩地指導挽救你。

前面明明給你貼過了原文加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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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nationality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nationality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nationality.

“美國法律不提及雙重國籍問題,也不要求某人在兩個國籍間作出選擇。而且,某人如自動獲得了另一國籍,也沒有因此失去美國國籍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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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明界定了對“自動獲得”雙重國籍的人不做任何要求、限制,不危及其美國國籍,你卻要胡扯什麼“美國的法律你應該適用所有公民,不會有偏差。”難道你也屬於“自動獲得”雙重國籍的人士之列?好辦,出示你的出生紙就好了。或者你生在中國,那就出示你父母是美國公民的證據好了。如果都拿不出來,那你就還是老老實實承認這法律規定對你不適用,或者按另一條規定,主動放棄美籍,重新申請個中國或其他國家的國籍好了。至於罰款交不交,恐怕不是你願不願意能決定的。

作為奴才,你的成長曆程怎麼能和主子的三代少爺相比?簡直異想天開啊。讓我再給你講述一遍你三代少爺與你的本質不同,雖然這可能再次刺激你那脆弱自卑的奴才心靈:

根據美國法律,鄧孫出生在美國境內就天然獲得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這個權利不會因為他到目前還沒有申請而被廢止;鄧孫因為父母原因從小就自然獲得了中國護照(或國籍),也不會影響他申請入籍美國的權利。美國法律不會要求鄧孫在兩個國籍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除非他自己願意徹底放棄獲得美籍的機會。這种放棄如在他未成年時,由他的父母作出決定是不能作數的(更何況他父母也從未公開聲明放棄過);現在他成年了,本來可以選擇放棄並採取相應行動,但他迄今還沒有,估計在可預見的將來也不會。所以,你這個奴才雖然比主子早一點拿到了美國公民身份,在這裡卻還是個為主子舔菊挨罵供大家撒氣的角色,天天盼着主子駕臨給你撐腰大氣;你主子現在趁着爺爺的餘蔭在“祖國”大撈特撈,將來撈不成了再轉戰美國,卻永遠也不會想着這裡面有你這個奴才和同類們的多少貢獻!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09:54:56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21 07:34:45
---豬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難道你來自古代邯鄲麼?

---(哦對了,你好像還在“發齒”,剛換牙是吧?真那樣的話,伯伯得向你道歉,一不小心欺負到小朋友了)

牛攪,這又是你的原話,列此存照。

不齒:齒在古代意為同等看待,所以不齒意思是不值得提起,看不起;不恥:恥是羞恥的意思,所以不恥意思是不以為恥。

要不要重複你的話:

豬啊,英文不行,中文也忘了。難道真是豬腦子麼?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4-09-21 08:20:01
請博主刪掉上貼,因為一直以為自己是用的“令人不齒“,剛剛才發現是”發齒“,打錯了字,謝謝。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09:25:14
可笑的奴才。這麼着急發貼做什麼?難道真是計價算錢啊?發完攻擊謾罵才發現自己的丟醜事實,又來請求博主刪除,有趣哦。嚴重同意marsfield兄所言,逗毛左五毛暴露自己的嘴臉,而後讓其長久掛在網上,確是一大樂事,也能造福廣大網友,更快發現其真實面目,從而提高警惕不再受其蠱惑。

這個奴才不僅自己英文其爛、邏輯混亂(或者說根本缺失),而且還存心險惡,利用不少上中文網的網友們懶得看英文的特點,一再散布所謂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中文版謠言,還呼籲廣大在美生子的父母不要相信我轉貼的美國國務院官方口徑。而其做出此等下作行徑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替主子攪混水、壓制對主子的質疑批評,簡直是毫無人格和道德底線,不過也好,通過認識這樣的奴才,大家也就可以認清其主子是些什麼貨色,從而覺醒得更快。

既然連中文都很爛的你不自量力,要和我較量對英文的理解和闡釋,那我絕對奉陪到底。首先回答你說的那句所謂“斷章取義”的不完整翻譯。本來我摘引的已經是句子的核心結構和要義,但既然你一定要更加完整的版本,那我就把完整的段落都譯給你,看看到底是誰在胡扯八道。

The U.S. Government recognizes that dual nationality exists but does not encourage it as a matter of policy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it may cause.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 may conflict with U.S. law, and dual nationality may limit U.S. Government efforts to assist nationals abroad. The country where a dual national is located generally has a stronger claim to that person's allegiance.

“美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存在,但不以政策形式加以鼓勵,因為其可能引發一些問題。其他國家對雙重國籍身份的美國國民的要求可能與美國法律產生衝突,而雙重國籍也可能限制美國政府幫助海外美國國民的努力。通常來說,雙重國籍者所處的國家更加有權要求其對自己效忠。”

如此清晰完整的表述,你該滿意了吧?不過很不幸,在滿足你愚蠢要求的同時,把你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攪渾的水徹底澄清了。現在反問你個傻貨,美國政府如果不承認雙重國籍,怎麼會有“dual national U.S. nationals”(雙重國籍身份的美國國民)的正式表述?在官方解釋的後面半段,還有“Most U.S. nationals, including dual nationals, must use a U.S. passport to enter and leave the United States.”(大多數美國公民,包括雙重國籍者,必須使用美國護照進出美國),再次給你一記耳光。這你都看不懂,你的智商還有希望麼?

進一步說,從上段完整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美國政府之所以不鼓勵國民的雙重國籍身份(關於承認和鼓勵的區別,前面已經有詳細闡述,這裡就不再教你一遍了),不是因為它看雙重國籍者不爽或擔心其對自己不忠,而是從這些美國公民的自身利益考量出發,善意提醒這些公民可能會承擔比單一美籍者更多、更複雜的法律責任、面臨同時對兩國效忠的可能的尷尬、受美國政府領事保護的權利可能會受到削弱,等等。這充分說明了一個民選、民享的政府,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管制”國民,而是如何為國民服務,防止國民的利益受損。這和你主子在中國搞的那一套形成了鮮明對照,也是為何你主子的兒孫一邊嘴巴上罵美國,一邊明里暗裡到美國生兒育女,拼命爭取天然美國公民權的根本原因。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4-09-21 20:17:29
如果說一個榆木腦袋、智商低下、不見棺材不落淚、撞上南牆也不回頭的五毛奴才,除了給網友們增加一點談資笑料和愉悅感受外還能有什麼價值,那就是間接促使他死咬攻擊的對象不斷提高學習、研究和辯論技巧,不知不覺中又比這個五毛奴才高出一大截子去。畢竟,丟人是五毛奴才的,學識是自己的,有這樣的收穫,付出一點時間精力也是完全值得的。

下面就再把最新學習成果公布一下。先簡單說一句,由於華奴才的不懈弱智提問,終於幫助我找到了最能擊斷癩皮狗脊梁的有力材料,也間接幫助了那些可能因為這奴才近日造謠放毒而心中惶惑、惴惴不安的在美出生孩子的父母們。只要認真看下面這段介紹(出處是維基百科,鏈接是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nationality_law),華奴才扯的那些淡全部可以煙消雲散,大家可以放一百個心為自己孩子申請中國戶口和護照(雖然中國政府未必肯像對待鄧孫一樣那麼痛快地發放辦理,因為這個政府從來是不放過一切機會刁難折騰盤剝本國國民的,相信華奴才賣身投靠前也沒少嘗過這個滋味)。

由於整段太長,我就不全部翻譯了,只挑選其中最直接回答華奴才“最關切問題”的幾句摘引翻譯,但還是建議有興趣、真關心的網友們認真通讀一遍。英文全文:

Dual citizenship

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In Schneider v. Rusk 377 U.S. 163 (1964), the U.S. Supreme Court ruled that a naturalized U.S. citizen has the right to return to his native country and to resume his former citizenship, and also to remain a U.S. citizen even if he never returns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neither defines dual citizenship nor takes a position for it or against it. There has been no prohibition against dual citizenship, but some provisions of the INA and earlier U.S. nationality laws were designed to reduce situations in which dual citizenship exists. 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25]

Although the U.S. government does not endorse dual citizenship as a matter of policy, it recognizes the existence of dual citizenship and completely tolerates the maintenance of multiple citizenship by U.S. citizens. In the past, claims of other countries on dual-national U.S. citizens sometimes placed them in situations where their obligations to one country were in conflict with the laws of the other. The 2012 case of American-Thai dual national Joe Gordon is a case in point, who entered Thailand using a U.S. passport but was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in May 2011 for Lèse majesté in Thailand.[26] However, as fewer countries require military service and most base other obligations, such as the payment of taxes, on residence and not citizenship, these conflicts have become less frequent.[27] As a result, there has been a dramatic increase in recent years in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maintain U.S. citizenship despite residing in other countries.[citation needed]

A U.S. citizen may lose his dual citizenship by obtaining naturalization in a foreign state, taking an oath or making an affirmation or other formal declaration of allegiance to a foreign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or serving in the armed forces of a foreign state, but only if it was performed with the intention of 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28]

One circumstance where dual citizenship may run counter to expectations of government agencies is in matters of security clearance. For example, any person granted a Yankee White vetting must be absolutely free of foreign influence, and for other security clearances one of the grounds that may result in a rejected application is an actual or potential conflict of national allegiances.

先翻譯下這關鍵的第一句(華奴才準備跳樓或跳江啊,如果你還有丁點廉恥殘留的話):“Based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gulation on dual citizenship (7 FAM 1162),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stated that dual citizenship is a "status long recognized in the law" and that "a person may have and exercise rights of nationality in two countries and be subject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The mere fact he asserts the rights of one citizenship does not without more mean that he renounces the other", (Kawakita v. U.S., 343 U.S. 717) (1952). ”

譯文:依據美國國務院有關雙重國籍的規定,美國最高法院已申明雙重國籍是一種“長期在法律中得到承認的狀態”,而且“某人可以在兩個國家裡擁有、實踐國籍權利並同時承擔兩者帶來的相關責任。他自己主張某一國家公民權這一事實本身,絲毫不意味着他就放棄了另一國家的公民權。”(據1952年Kawakita與美國政府訴訟案的判例)

再看這中間的一句:Although naturalizing citizens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n oath renouncing previous allegiances, the oath has never been enforced to require the actual termination of original citizenship.

譯文:儘管歸化入籍的(美國)公民被要求宣誓放棄此前的效忠關係,這一誓詞從未得到實施以要求原有的(外國)公民身份真正被終止。

赫赫,這就是華奴才魂牽夢繞、奉為圭臬的入籍誓詞。不學無術真是太可怕,被人家玩了一道還不知,還把這誓詞當作比法律還崇高的人生信條。如今一朝神聖崩塌,是否有萬念俱灰、生不如死之感啊?

不過可想而知,這次挨了兩記悶棍和大腳之後,五毛狗奴才還是不會識趣退下,躲到角落裡嗚咽養傷,而是會繼續說話如放屁一般地東拉西扯、死纏爛打,用更多的謊言、謠言來遮掩自己前面的撒謊造謠。本人在此也要鄭重宣布,對這條癩皮狗的諄諄教導到此為止,接下來就和博主及廣大網友一道,饒有興味地看他自說自話、精神分裂的繼續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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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6 11:46:12
好讀者,也許沒人說過海外華人是乞丐,但那個叫Cloudwindy的中國人肯定不同意你的說法,他可是對海外華人充滿了蔑視,你去看看他說過的話吧!

中國政府對海外華人的做法態度難道不是象對待乞丐嗎?子女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探父母還需要邀請函,是不是擔心子女回祖國後去乞討啊?回去後必須到當地派出所報到登記,是不是怕他們跑掉啊?海外華人如果不是被當作乞丐,大概就是被當作賊了!對嗎?

至於美籍華人得到十年簽證的事情,當然是好事,華人的待遇和地位開始改變,但別忘了,這不是祖國政府的功勞,這是萬惡的美帝的功勞!祖國政府依舊是那樣貪得無厭,只知道收取海外華人的進貢,連進去進貢了還要收取“進貢過路費”!

本來不想再多說了。我現在不是中國人了,你們中國人的事情我不想介入太多。但是你沒有對我提出的觀點進行具體反駁,卻用“猥瑣”一詞概括,逼得我不得不再多說幾句!

“祖國”不僅貪得無厭,而且還是瞎眼的!看看下面的事實是不是能說明這一點:

那位年收入達到6位數的美國一等公民,華山同志,是萬維網有名愛國同志,熱愛祖國,熱愛那個北京外國政府。

但是,本人敢說,他對祖國的貢獻還不如一位來自中國的偷渡客!一位被祖國政府認定犯法的祖國的犯罪分子!

一名偷渡客至少養活兩個中國公民,他的妻子和兒女,甚至他父母!但華山同志6位數的年收入,到底為祖國做了多少貢獻?

華山是愛國的,很多愛國同志都這樣認為,“祖國”政府估計也是這樣認為。但偷渡客按“祖國”的法律是犯罪的,成了祖國的罪犯!這天理何在?

常年向祖國寄錢,養活多名中國公民的人被視為罪犯,而年收入達到6位數的美國一等公民華山同志,沒見過為祖國作過什麼貢獻,卻是愛國的,

“祖國”,你是不是瞎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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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讀者 留言時間:2014-12-16 10:08:49
沒有人會說海外華人是乞丐,除非你做了,或者自己覺得所做或所想有乞丐之嫌。美華人得十年筌證,那是好事。說明世界變化了,華人的待遇和地位開始改變。加拿大也是不錯國家,加華人得此待遇只是遲早之事。為什麼要把自己顯得這麼猥瑣?把好事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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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4 11:41:44
貪得無厭的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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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可能會讓某些愛國愛黨同志們跳腳了!請你們冷靜一下,先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上萬維網的,可能多是78年後移民出國的華人。我們這些人出國前可能在國內都不算最差的。比起其他同胞,我們可能還是非常幸運的。出國後,我們忙於生計,忙於立足,我們的經濟狀況並不很好。雖然我們也資助國內親友,也向國內捐過款,但這些貢獻其實是有限的。所以我也覺得我們這些人的確沒有資格與國內的同胞爭功勞,爭福利,我們不應該嫉妒國內同胞的富足生活。但是,我們要求回國的自由便利並不是爭福利。就象我前面說的,我們是爭自己的權利!

我說祖國是貪得無厭的,這句話在我們這些海外移民聽來可能有點刺耳。但如果我們把視野移開,看看我們的海外華人前輩們,那些中華棄民們,想想這些中華棄民與祖國的關係,我們就會發現,祖國欠這些中華棄民不少!這些棄民沒有對不起祖國,相反,祖國太對不起他們了!其實,這些中華棄民比我們更有資格要求祖國給他們出入的自由便利。但他們文化不高,不懂得吶喊,沒機會在這裡發聲,本人今天想花一點時間替他們說幾句話!

這些棄民包括那些流落東南亞各地的華僑,也包括來北美修鐵路的那些華工。他們真正是被天朝遺棄了,也就是被祖國遺棄了。

那些中共建政後偷渡出來的大陸人,包括改革開放後偷渡出來的廣東福建的偷渡客,不少大陸人提起他們充滿了鄙視,覺得他們丟中國人的臉。我原來聽黨的話,開始也認為這些偷渡客不對,是非法的,他們丟了中國人的臉。但後來自己學會獨立思考,越想越覺得不對,越想越覺得該臉紅的是自己,最丟臉的就是說“他們是丟中國臉的人”的人!

在進一步解釋這原因之前,先看看墨西哥政府是怎麼對待墨西哥在美國的非法移民的!大家知道,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占美國非法移民的絕大多數。按我們中國人的價值觀,墨西哥政府應該為這些非法移民感到無地自容了,這些非法移民丟了墨西哥人的臉,丟墨西哥政府的臉了?

但事實是如何呢?多界墨西哥總統在與美國總統會談時,都會向美國總統提到在美國的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希望美國政府給這些非法移民合法身份。堂堂的墨西哥總統,好不容易與美國總統有交談的機會,為什麼要去提這“丟臉”的事情?最近奧巴馬宣布移民的行政命令,墨西哥總統第一時間出來表示歡迎。

美國人對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很惱火,向墨西哥政府施壓,要他們採取措施。但墨西哥政府陽奉陰違,暗地裡鼓勵他們偷渡。有人揭露,墨西哥政府還專門發放傳單,教偷渡客如何偷越國境,如何過河,如何過沙漠,路途遇到危險怎麼辦等等。有人把這樣的圖表放到了網上,本人親眼看過,但遺憾沒有保存下來。看了這些報道,我真是感慨萬千!不比較不知道,一比較就知道誰在為民作主?誰是自私自利!

在美國也有來自中國的偷渡客,主要來自福建和廣東。祖國政府怎麼對待這些偷渡客?政府把他們定為非法!把他們看成是犯罪分子。以前天朝只不過對那些棄民不聞不問,讓他們自生自滅,現在則是把他們定為罪犯,抓到了罰款。十幾年前聽說抓到一次罰2萬人民幣,那是20年前的2萬人民幣,值現在多少?有的人罰了再偷渡,被抓了再罰,多次反覆直至成功偷渡美國。偷渡美國成為他們人生成功的標誌,出人頭地的開始!

我知道有不少中國人對這些偷渡客不屑一顧,鄙視他們,覺得他們丟中國人的臉。華山和阿粥肯定是這些人中的兩個。但我希望這些中國人在鄙視這些中國偷渡客的時候,想想為什麼墨西哥總統要在美國總統面前替這些丟臉的墨西哥偷渡客說情?

墨西哥人和中國人對待偷渡客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反映的是兩種不同的價值觀。墨西哥人重里子,中國人重面子。更重要的是,墨西哥政府看重的是自己國民的利益,而不在乎自己的面子。但中國政府只顧自己的面子,不顧子民的死活!

墨西哥官員自己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但他們知道,墨西哥人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偷渡的確不好,很難聽。但偷渡對墨西哥沒有壞處,損害的是美國人的利益!墨西哥老百姓自己想偷渡,也沒損害其他墨西哥人的利益,所以墨西哥政府就沒必要去限制他們,相反,提供儘可能的幫助。那些非法移民在美國賺了,寄回墨西哥,對墨西哥也是一種貢獻。想到了這一層,大家就可以理解為何墨西哥政府要替非法移民說情。政府的面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墨西哥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樣的政府才為老百姓負責任的政府!

但看看中國政府。美國政府估計從來就沒有向中國政府提過非法移民的事情,但中國政府非常自覺。他們自己主動地把偷渡客關起來,把他們定為罪犯。這是為美國人效勞!替美國人做好事!也是為中共自己保面子,當然也是替華山阿粥保面子!受罪的就是那些沒技能,沒機會的中國人!

其實大家想想,這些中國偷渡客到底罪在哪裡?站在美國人的立場上,偷渡客肯定損害了美國的利益。美國反對偷渡,打擊偷渡是完全合理正當的。但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中國人偷渡美國則是百利一害。唯一的害處就是面子問題!其它的都是好處!

想想這些被當成“罪犯”的偷渡客有多冤?他們的確地位卑微,沒文化,是中國社會裡最底層的人。但他們沒有享受祖國的任何福利,所以他們比我們這些移民更不欠祖國什麼!他們偷渡了,只是想離開自己的家。他們非法進入美國,被美國人看成罪犯是情有可原的,因為他們的確損害了美國的利益。但被自己的祖國定為罪犯,則是奇冤!我要離開自己的家,我不想呆在自己家裡,我要出去,祖國說這是犯罪!他們說這是法律,但這是什麼法律呢?他們沒有偷祖國的東西,沒有損害祖國的利益。也許他們在美國犯罪了,但那是美國的罪犯,不是祖國的罪犯!他們沒有在祖國犯罪,祖國為什麼要給他們罪犯的罪名呢?

看看這些“罪犯”以後的表現。他們在美國沒日沒夜地干話,把辛苦賺來的錢寄回家鄉,自己都沒有多少享受。這可以說是祖國的罪犯給祖國的貢獻!正是這些祖國的罪犯在祖國急需外匯的時候寄回了大量的外匯,給當時的中國經濟起飛作了不少貢獻!想想看,被祖國當作罪犯的人不斷地給祖國寄錢,滑稽嗎?

還有更早出去的廣東人,他們早期在世界各地拼搏,也沒有享受過祖國的任何福利。他們帶回大量的資金建設家鄉,帶動家鄉的經濟發展...

從這些事實中大家可以看出來,海外華人在國外拼搏的過程中,祖國不僅沒有給他們任何幫助,反而給他們種種限制,甚至各種各樣的罪名...

海外華人不僅沒有向祖國索要過什麼,我們後來出來的大陸人也沒有向祖國索要,早期的中華棄民們更沒有向祖國索要,他們真是吞下去是冤氣,吐出來的是金子,然後再把這金子寄回祖國。祖國拿到了金子,不僅不領情,當他們想回家時還要收過路費,要有邀請函才可以回來。捨不得付過路費的還要被嘲笑一番。想想看,這樣的祖國是什麼樣的祖國?只會貪得無厭的要!要!要|!你們何時曾為海外華人說過一句話?象墨西哥總統對美國總統說過的那些話?

美國人和加拿大人都已公開承認了當年華工對美國社會和加拿大社會的貢獻,什麼時候祖國政府也能對那些“祖國的罪犯們”說一聲“你們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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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4 08:03:15
凌吉可的文字讓我感觸很深!的確,我們這些78年後移民出國的華人應該算是第一代海外移民,而在之前出國的應算是第一代中華棄民,包括後來偷渡出去的人也應算是中華棄民!這些被祖國遺棄的人,幾乎都是為了逃饑荒戰亂找條生路,有的甚至是被當成豬仔賣過去的。那些偷渡的人也是因為在國內找不到機會,為尋求更好的生活而冒險的,本質上也與那些逃饑荒戰亂找條生路的人相似。

相較與這些中華棄民,我們這些第一代移民可能算幸運得多。他們是肉體上的逃荒者,我們是屬靈上的逃荒者,就我自己的感受而言,情況的確是這樣的。我自己選擇移民,最主要的目的並不是發財致富,而是為了心靈的自由。當初出走,就是因為看不慣國內的體制,看不慣那些官員的所作所為。現在出來了,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自己的目的達到了。不愁吃,不愁穿,想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想罵就罵,沒有恐懼,沒有受壓迫,自己還缺什麼?我覺得不缺什麼了!榮華富貴我不要,象華山阿粥(學位高,工資高)那樣的自豪感我也不要,我只要有自由,有尊嚴,就夠了!

如果說真有什麼難受,那就是看到那幫中共官員還在欺壓自己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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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吉可 留言時間:2014-12-13 23:06:02
只能有點遺憾地說,如果從肉與靈的角度來說,第一代海外華人基本上都是乞丐!以我對東南亞和北美的了解簡單說明如下:

以前東南亞的第一代華人逃南洋幾乎都是為了逃饑荒戰亂找條生路,有的甚至是被當成豬仔賣過去的。似乎他們的願望都已得到滿足。在我的印象中(二十多年前),東南亞華人是世界上最象傳統中國人的人!看到他們,讓我記起了童年時期對爺爺奶奶們及年齡較長的父輩們的淡薄的印象:忠厚質樸。我曾在1991年去過新加坡,當時當地人見到中國人異常熱情。記得當時在新加坡一個書店裡讀到一本中文書說,六四對新加坡人來說是個轉折點,他們開始確認自己新加坡人的身份,才開始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了。1994年我去馬來西亞的東馬,當地許多華人知道我來自中國,熱情招待我喝水吃飯,去家裡玩,很讓人感動。我的印象是,中國在他們心中就像是信仰,儘管知道那裡生活仍辛苦:他們問的有些問題甚至很幼稚,比如,唐山(中國)山有多高?

而來北美的第一代海外華人,包括我們這些人,絕大多數沒有肉體上的饑荒,但可以說是為了屬靈上的饑荒而逃出來的:這包括對知識科技的渴求、對外面世界了解的渴求、對民主自由的渴求、對人間天堂世外桃源的渴求、等等等等。對我自己來說,出國前好像什麼都不缺,悠閒快樂工作輕鬆又有個儘管不大的位子。然而,正因為如此,心靈深處總覺得缺點什麼,過得不舒服,腦子裡是要:出去出去出去。。。。。於是乎:等簽證、辦簽證、考試、體檢、拼命存錢、辦老婆、辦孩子。。。。。。這些都沒有問題:因為我有追求:出國出國出國。。。。。。。再難也不難也不累!

現在的問題是:屬靈饑荒好像沒有滿足也似乎無法滿足:追求沒了,欲望沒了,我們也老了;讓人撕心裂肺的是,父母卻要開始要走了。。。。。。 :真想喊: 我 - 想 - 家 ! ! ! 回家成了我們的渴求,中國好像重新成了我們的信仰,但這個信仰又是對我們自身經歷追求的殘酷否定,真是件難以忍受的事。。。。。。

發泄解決不了問題,我們的靈魂如何才能滿足而不讓我如此難受呢?衷心希望大家一起更深刻地思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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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3 17:56:23
事實上,海外華僑要求的僅僅是出入的自由便利。我們並沒有要求中國人的國民待遇。所以我們不會去咖中國國民的油水!

如果中國因為自己的原因,的確無法實行雙重國籍,那也應該為出生在大陸的人做簽證方面的便利安排。這是出生地政府的責任,而不是居住地政府的責任!因為簽證問題是出生地政府自己可以單獨決定的!中共把簽證問題的責任推給加國政府,這是在找藉口!

事實上,華人回故土都是去花錢的,所以給這些華人簽證便利不僅不會給中國造成經濟負擔,而且還會刺激中國經濟的發展,是雙贏的局面。

那為什麼雙贏的局面中共不干呢?本人覺得主要原因就是中共官員的貪婪,他們把華人當作榨錢的材料,利用華人的思鄉感情發橫財!

前面有的朋友說是其它原因,比如政治原因,怕有人回去搞“顛覆”活動等。我覺得這不太可能,因為這些“危險人物”早就在中共的黑名單裡了。即使給了華人簽證便利,這些“危險人物”也是進不去的。所以,我覺得中共不用這種雙贏的局面,原因只是中共官員的貪婪。他們要充分利用這個“肥水”撈一把!是他們的貪婪損害了海外華人的利益,同時也損害的中國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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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雅歌一首 留言時間:2014-12-13 17:12:56
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都實行單一國籍法。只有少數殖民宗主國,和其過去的殖民地容許雙重國籍。雙重國籍牽涉到稅務,兵役問題。雙重國籍者願意付兩國的稅嗎?即使是有賦稅條約的差額?俺相信有許多人在美,加逃稅,沒有報在中國的資產和儲蓄。萬一兩國發生戰爭,雙重國籍者要如何自處就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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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溪水清 留言時間:2014-12-13 16:31:21
老譚是個孝子。在他母親病重期間回國侍奉老人。無奈受30天簽證所限,在母親病情穩定以後,不得不離家回加國。其母則不幸於星期五夜去世。 因受‘狗日的簽證’所困,老譚不得及時回家為其母送葬。人生之痛心與悲哀莫過如此。逝者已逝,老譚自當節哀。但此事所引起的爭論將要持續很久,因為有個本質問題需要解決。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爭論不是壞事。其實這不僅僅是老譚自己的悲哀,而是許多海外華人的悲哀與困境。且不論已成為外國公民的華僑,中國自己的老百姓有幾時又被視為’國民’而當人待?上下幾千年,歷代王朝政府,百姓乃是子民。貪官橫征巧立名目。現今的使館官員及有關部門自然難逃嫌疑。通過大家的吶喊及實際行動,希望有助問題的解決。而保持沉默則永遠沒有出路。

右撇子好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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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3 15:12:38
雅歌一首:你所說的,建立在一個假設上:海外華人自願放棄了中國籍。

但事實是,幾乎沒有人願意自願放棄,本人也沒有自願放棄!

很多人加入外籍,是出於生活的需要。因為外籍可以有工作旅行的方便,加入外籍並不意味着自己願意放棄中國籍。

這樣你可能又搬出中國的國籍法,說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問題就在於這個國籍法!

這個國籍法是沒有人性的!除了中共的合法性問題(沒有選舉,這個國籍法只是中共自己閉門造車造出來,所以不能代表中國人的集體意志)之外,還有一個人性問題,剝奪了人人有權力回到自己出生地的問題,違反了聯合國承認的人權.

因為這些海外華人並沒有自願放棄中國籍,他們是被迫“放棄”的,所以你的說法是沒有說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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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雅歌一首 留言時間:2014-12-13 14:29:59
老譚的遭遇令人同情,中國海外領事館應儘量在合法情形之下,予人方便,特別是華僑。但是博主的觀念完全錯誤,認為已經放棄中國國籍的中國人有天生俱來的權利,可以自由進出中國。全世界沒這種道理和例子。這不屬於人權問題!自然公民法有血緣認定和出生地認定兩種。這些僅僅給與新生兒一個身份和國民的權利。但是成人後放棄國民身份,就是放棄這種與生俱來的權利;容許一個人可以決定是否放棄國民身份才是人權。在毛澤東時,不允許國人出國或入籍他國才是違反人權,號稱鐵幕不為過。即使今天的美國,若有人申請放棄美國籍之後,還想要自由進入美國那是異想天開。老實說棄美國籍者以後申請美國簽證和入關都非常可能會遭遇各種刁難,欠稅檢查,扣留,甚至拘留。最近,美國為了防止有錢人放棄美國籍,特別立了許多規定。申請放棄美國籍費用提高三倍至¥2300美元。所有的資產,包括還未到期的退休,養老金等都必須全部課稅付清,才能脫籍。這一點,倒是真的違反人權。只是許多人擁有多重國籍,所以很少人會自動放棄美國國籍。事實上,美國與加拿大容許多重國籍,也是迫於歷史事實。早期的移民都是迫不得已才來的,若強制要求單一國籍,美國,加拿大今天未必還存在。大部分的移民都跑光了。加拿大在70年前,還提供7甲免費的土地給歐洲移民務農。阿拉斯加至今還提供免費的土地給連續住滿20年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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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3 13:36:10
事實上,華人的簽證問題不是一個國與國關係的問題,而是一個人道人性問題。

華人回出生地,是出於人性之間的互動,就相當於夫妻需要相見,父母需要與子女相見。這是人性的需要。我們不是去旅行,不是去經商。如果是一個純脆的外國人,與中國無親無故,你可以說是國與國的關係。但華人的情況不是這樣,不能當作純脆的外國人。

北京政府就是利用華人的這種人性需要,靠華人的之間彼此思念的感情,大發橫財!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是“乘人之危”進行發財!就象他們對待國內的病人。有人生病了,他們就乘機榨一把!

他們以前榨國內的病人,榨農民工,現在把貪婪的手伸向了海外華人!

不要把人道問題與國與國的關係問題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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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3 12:57:55
這是關於簽證問題後續的博文:

http://blog.creaders.net/youpiezi/user_blog_diary.php?did=2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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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北京政府不念以前海外華人對祖國所做出的貢獻,現在對我們完全以外國人對待,本人覺得大家就不要去乞求他們。大家從此以後就公事公辦吧!大家就把北京政府也看成是外國政府,就跟伊拉克阿富汗這樣的政府無異。在他們有難的時候,也別來喊“僑胞”了!

以前在他們沒肉吃,揭不開鍋的時候,他們就不會說你們已經是加國公民了,你們不能直接捐款給我們,應該通過國與國的關係捐進來。

現在當我們僅僅要求通行便利,並不要求福利待遇時,他們就說你們已經是加國公民了,臉色怎麼變得這麼快啊????

感謝各位的支持,反駁他們的謬論很花我的時間,本人無法一一答覆各位,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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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ran 留言時間:2014-12-13 12:25:44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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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ache2000 留言時間:2014-12-13 12:23:26
你已經加國公民, 去中國當然需要簽證, 中國又不是不准你進入. 歸根到底你是想省掉那簽證費. 國與國之間人員的出入和人權沒關係. 只要有國家存在, 國家就有權制定出入境規定. 你就不要想隨便出入. 如果你在加國成為乞丐, 那是你的選擇, 加國政府應關心你的疾苦, 而不是中國政府, 否則中國政府就成了干涉加國內政, 你想到這一點嗎, 還有中國的強大是由那些生活在中國的人干出來,不是海外華人(本人是海外華人). 不要把你的情感和法律混淆. 你可以自由去中國, 但要尊守程序, 還有去中國對你一個加國公民來說不是回家, 你的家在加拿大. 當你興高采烈的成為加國公民那一天起, 你是否想到你現在這種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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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new 留言時間:2014-12-13 11:56:32
標題有誤,應改成:黨媽,你的臉色為何這樣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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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4-12-13 11:36:56
支持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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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德 留言時間:2014-12-11 23:09:10
重貼:中共新政策:海外華人以後不算中國人國籍....那到底是哪國人?是不是中國人?
港.澳.台灣人是中國人嗎?
這問題在網上論戰很久,我本來都不討論這議題,沒想到中共真天才,自己把僑胞往外推,搞半天人家北京(中南海)根本不把海外華人當中國人看,幸好我當時沒在網路糾結這問題,不然還真難堪阿,感覺熱臉貼冷屁股了,心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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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時間:2014-12-11 13:09:47
Cloudwindy:我哪句話對你人身攻擊了?說了你“神經兮兮”了嗎?你自己對照一下你是不是神經兮兮的樣子:

1.我們再三說過,海外華人對祖國沒有別的要求,不要錢,不要福利,不要好處,我們只要通行的自由便利。我們說了這麼清楚了,你卻在喊叫說我們“厚着臉皮去搶功勞”,還說我們當逃兵。以前這些“逃兵”向你們捐錢捐物是事實,但誰去搶你們的功勞了?我們只要通行的自由便利!

2.你說海外華人沾便宜,有沾你們的便宜嗎?說說看!你說一大堆話卻舉不出具體的例子!

3.你說海外華人吃裡扒外。我早就說了,海外華人里扒外的事情的確有,但沒有“吃里”的。我要你說出"吃里“的例子,你卻講了一大堆“扒外”的事情。某些海外華人的確不光彩,騙人偷東西,但他們騙得是你們討厭的美帝。他們沒有損壞你們的利益!他們沒有“吃你”!你整天莫名其妙地喊他們“吃里”,好像他們偷了你的東西了,你這樣的表現是不是神經兮兮的?

4.你笑我們捨不得花錢。捨不得花錢有罪嗎?你們在我們回家的必經之路“設卡收費”,這無異於攔路搶劫!我們當然不情願付這冤枉錢!你在這裡表演你的慷慨,成功,有什麼意思嗎?要我們羨慕你嗎?我們對你的“成功”毫無興趣!我們只要通行的自由便利!你“回國度假五周”就了不得了?即使你回國找5萬個小姐爽極了,也得不到我的一句好話!別神經兮兮在這裡乞求別人的羨慕!你就一副爆發後得意的樣子,見多了,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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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轉個帖 留言時間:2014-12-11 11:44:35
既然有人喋喋不休譏笑海外華人捨不得簽證費,那麼就讓大家來分析一下這“簽證中心”到底是個啥東東。
簽證中心自己的說明好聽的很,見鏈接。
http://www.visaforchina.org/MEL_ZH/aboutus/269561.shtml
從這說明來看,簽證中心幫着辦了好多原先由使館簽證處辦的事,如:

(一)接待申請人,按照使領館要求整理各類簽證申請材料。
(二)為申請人提供有關中間事務性服務,包括基本信息錄入、在簽證中心和使領館之間傳遞護照、簽證和申請人資料等。
(三)按照使領館的要求代收代繳簽證費、簽證加急費或特急費,代使領館把護照與簽證發還給申請人。
(四)及時按使領館要求發布有關簽證信息,並通過網站、接待大廳諮詢台、諮詢電話和電子信箱等,回答申請人諮詢,提供相關幫助。
(五)根據使領館要求為申請人提供其它必要服務。

平心而論,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也理所當然。

在海外多年的同胞們難道會捨不得這點服務費嗎?某些地方東西昂貴人力賤,海外華人居住的地方可能大多是倒過來“人工值錢貨物平”吧?說海外華人捨不得簽證費,基本是在放P。

但是再仔細分析一下呢,好像又有奇怪的地方:
--既然簽證中心代辦了許多原先簽證處的工作,簽證處的工作量是不是減少了呢?邏輯上講簽證費是不是該降低呢?如果是這樣,那麼即便簽證中心的服務費+簽證處的簽證費高於原先的簽證費,大家也可以理解。但是簽證處的簽證費屬於國家收入,要更改或做手腳都不那麼容易。
--這簽證中心到底是誰在經營,公開招標了麼?有審計嗎?
--海外華人的個人資料,簽證記錄都要經過各個簽證中心,信息安全有保障麼?原先直接交到簽證官員手裡的信息,現在都要經過私人經營的商業機構,誰來對這信息安全負責?使領館在把簽證業務外包時,對簽證中心有信息安全認證嗎?

撇開所有商業服務、費用問題,這最後的信息安全問題其實才是各位海外華人最該擔心的。如果不是沒有選擇,誰會願意讓一個不明來歷的商業機構掌握自己申請簽證時提供那麼多個人資料?

很多年前,就聽說所在國的反間諜機構主動約談頻頻拜訪使領館的海外華人。雖然現在的技術手段已經不需要非得看見某人的簽證申請材料和歷史記錄才能知道某人的行蹤,可是未經信息安全認證的商業機構處理您的個人信息,難免有多了一條信息泄露的渠道。

對於常常兩邊奔走的愛國人士,讓自己的個人信息到處流淌,也稱不上是什麼好事吧?當然,某些有特殊渠道的人物可以繞過這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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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oudwindy 留言時間:2014-12-11 10:22:37
建議像老僑這樣入了外籍的人有點骨氣,完全可以不用身份證複印件和邀請信。做個堂堂正正的外國人,就拿機票和旅館訂單去簽證,土共照樣也給你。還說啥土共騙你捐款呢,老實說,為那點簽證費就如此糾結,能捐幾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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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oudwindy 留言時間:2014-12-11 10:10:06
右撇子是不是自己不敢去向加國政府施壓爭權利,又只能開始人身攻擊了?早就知道你們樓上這幾位就這點能耐。多喝點水,否則口水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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