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园夜话】 贵人
市法院审理的众多交通违章案件中,最常见的要数超速行驶。 过去,在审理超速案件时,虽说举证责任在检方,一般情况下,除非涉嫌违章者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超速,只要警察出庭作证证词前后一致,检方就稳操胜券了。 因为,“警察没有必要撒谎做假证。“ 后来用上激光测速仪,再后来还增加了录影,不再是“空口无凭”,信息视频法庭上一放,检方更是赢定了,还省了不少口舌。 凡事都有例外。 也是十多年前,南来客收到市法院口译通知, “怎么,是老蒋?” 当年南来客周日下午送南二世到中文学校。小朋友上课,大人聊天,陪读家长中就有老蒋。 老蒋吃了张罚单:超速。还是用激光测速仪测定的。 老蒋是个工程师,其实英文不错,可是觉得还是用翻译好些,于是要求市法院提供口译,没想到法院把南来客找来了。 检察官给了老蒋三个选择: 认罪,不认罪,不抗辩。 还有一个选择:司法推迟/延后,条件是:交罚金+上防守驾驶课+90天无交通罚单,满足条件则撤销案件。 “你说我该怎么办?” 老蒋征求南来客的意见。 南来客不答。 认罪和不抗辩区别在态度,后果没啥不同,都得交罚金,扣分数,进记录,涨保险。没有什么鉴于认罪态度良好就如何如何的。 不认罪可要求法官审判或陪审团审判,但不知有几成胜算,也不知要来几次才轮到自己。有人就是赔不起时间,忍气吞声破财消灾。 各人情况不同。南来客能说什么? 不过,南来客三缄其口的根本原因是,作为法庭翻译,南来客只能翻译,不得建议老蒋怎么做。 “哪就审判吧。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 老蒋拒绝了检察官的提议。 老蒋选的是陪审团审判。 检察官先做陈述。 检察官来段开场白后,请证人警察出庭,先问了警察一堆问题,姓名、资历、具体工作,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何处、在干什么、看见什么、做了什么,事先有没有检测测速仪、当事人什么样、是否在法庭,等,请证人指认当事人,然后请证人陈述事情经过。证人声称当时拦下数车,包括当事人的车(厂家、型号、颜色…),都是超速,并出示测速记录。 接着轮到老蒋盘问证人,只能问,不能反驳。 其中一个问题是有没有看到还有一辆白车驶过。警察答没注意到。 然后是老蒋做陈述。老蒋坚称自己没超速,并强调旁边车道有辆白车超车跑了。 老蒋陈述完,检察官盘问老蒋。同样,只能问,不能反驳。 最后各自做总结性发言。 检察官断言,证据表明,证人陈述属实,检方认为被告超速。 老蒋百口莫辩,只能一个劲地说,“反正我没超速。” 老蒋何止居于下风。别说无法提供白车的信息,就算确有其事,也没法证明自己没超速。 似乎败局已定。 “我能说两句吗,法官大人?” 陪审团中有人要发言。这可少见。 说话的是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士,五十来岁的样子。 法官有点愕然,还是同意了。 “我是退休空军上校。据我所知,如果两架飞机在附近飞行,激光测试仪能测出飞行速度,但无法分辨出是哪架飞机的速度。请问证人,如果被告所说属实,你的测速仪能分辨出超速的是哪辆车吗? 警察回答不能。 形势急转直下。 判决南来客就不赘述了。 老蒋是遇上贵人了。 有位老中更神。 那是前两年的事。 开庭前,南来客跟这位老兄坐在一起,发现有位警官盯着两人看半天,一副狐疑不解的样子。不过南来客没怎么在意。 接着二人就给检察官带到办公室了。 检察官让那位老兄看了视频,说, “警察已经来了,我们准备好出庭了。” 他老兄不为所动,依然拒绝司法推迟。 二人回到法庭。 就在开庭前几分钟,检察官跑来,说, ”你的案子撤销了。” 再加上一句, “不是警察认不出你,是没有十分把握。” 原来如此。 南来客无意间当了回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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