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写在香港回归前夕》
记得前几年曾有些中国人发起抵制日本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签名运动,柞里子当时未敢苟同,现在回想起来,仍不以未敢苟同为非。柞里子的理由是,如果现实是衡量一个国家应否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标准,那么,日本既为当今世界的债权国,完全没有理由被排斥在外,合理的改组当是用日本和德国取代英国和法国。如果历史是取舍的标准,那么,中国人自然有充分的理由反对日本。问题在于中国人也应有更加充分的理由反对英国,却为何不曾见中国人发起把英国驱除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签名运动?说中国人也应有更加充分的理由反对英国,绝不是忘记或者漠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只不过是想指出英国乃是包括日本在内的所谓列强侵华的罪魁祸首。
一八四零年发生的中英鸦片战争标志着中国沦陷入半殖民社会之始,英国通过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城下之盟从中国掠夺的白银数以千万两计,一八六零年英法联军在北京烧杀抢掠(包括洗劫和焚毁圆明园)之残暴程度绝不亚于日本的南京大屠杀,英国通过强行输入鸦片和不准中国禁烟致使中国人直接死于鸦片中毒或身虽不死却实同行尸走肉的人数也绝不少于死于八年抗战战火之中的中国人。日本政府中有一小撮极右分子不肯承认侵华的罪行,诚属可恶;甚至想通过篡改历史教科书隐瞒历史的真相,更属恬不知耻。可是,何曾有英国政府,那怕是政府中的一小撮英国人承认过英国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为不平等条约?英国政府在香港的官方历史教科书甚至根本不提鸦片战争这件事,以至一些在香港受英国教育的中国人对鸦片战争一无所知。试问其可恶可鄙可耻的程度又何偿有逊于日本政府中的极右派?如果仅知有日本的侵华在后,而不知有英国的侵华在先,则属孤陋寡闻;如果记忆不能上溯至日本的侵华以前,而只能停留在日本的侵华以后,则属健忘;如果二者均不属,只是只能恨日本而不能恨英国,则属有所阿而不公。
英国的可恨,不仅在于当其不可一世之时,滥杀生灵,贩卖鸦片,洗劫文物,勒索金银,等等等等无恶不作,而且还在于当其江河日下,迫于形势不得不从殖民地撤走之时,往往阴谋鬼计兼施并下,致使危机四伏,混乱丛生,令接手的政权频于应付。例如,英国从阿拉伯地区撤走时胡乱划分疆域,以至阿拉伯地区至今干戈不息,安宁无日;从印度地区撤走时既搞出个印度,又搞出个巴基斯坦,既搞出个西巴基斯坦,又搞出个东巴基斯坦,以至酿成尔后的印度对巴基斯坦之战和东西巴基斯坦之间的内战。时隔五十载有奇,在不得不把香港交还给中国的前夕,英国政府仍然匪性不改,故伎重施,企图藉推行民主改革之名,获鱼翁得利之实。真是所谓“是可忍,熟不可忍?”怪在不仅有些中国人能忍,甚至有些中国人公然替英国人摇旗呐喊,却无人明斥之为汉奸。窃以为之所以会如此,不过是因为这些人自视为民主的斗士,而世人亦以民主的斗士目之。殊不知政权的利益只是暂时和相对的,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才是长远和绝对的。不喜欢某政权或不为某政权所容者,可以反抗,可以流亡,却绝不可以认贼做父,为虎作伥。凡是追随英国反对或阻挠香港回归中国者,无论其政治主张为何,都不是甚么英雄好汉,而是不折不扣的汉奸卖国贼。
香港在沦陷为英国的殖民地长达一百五十五年之后即将回归祖国,实为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件可喜的大事。可喜之余,却也不能无憾焉。所憾者,当然不是香港的回归,只是恨其回归之晚。早在一九一九年辛亥革命成功之时,中国政府就应当向英国索回香港的主权。或曰,当时彼强我弱,实无力收回香港。窃以为能否收回香港是一事,曾否致力于收回香港是另一回事。辛亥革命之后的政权之失,不失在无力,而失在不曾致力。如果以为凡无力之事,皆可以认可,那么,试问在无力统一之时,是否也应当承认割据势力的独立?晚在一九四九年之秋,中国政府也就应当向英国索回香港的主权。当时的中国既有力抗美援朝,无力收回香港之说自然不攻自破。或曰,当时不收回香港诚为明智实际之至;否则,在国内经济改革开放之前,如何能依靠香港作为沟通外界的门户?在国内经济改革开放的今天,又如何能依靠香港的经济实力和生财之道?此说可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香港在沟通外界,促进国内经济改革开放上确乎功劳至伟,然而,如果中国从一九四九年起就施行如今的经济政策,而不是在把国内经济搞得一蹋糊涂之后才回头觅岸,以中国之大,何须凭借香港弹丸之地才能经济起飞?
虽然,晚收回既胜于不能收回,也胜于不曾致力于收回。观乎西班牙至今仍无力或无心向英国索回直布罗陀的主权,中国的收回香港仍不失为可歌可庆之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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