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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尽千帆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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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弃女童案而想到的 2007-09-20 22:05:08

柞里子:由弃女童案而想到的

 

            数日前墨尔本某火车站发生一起弃女童案,出于两个原因,案情真相迅速大白。原因之一,被弃女童身上携带护照。警方按图索骥,不旋踵而探明弃女童者的身份。原因之二,疑犯薛乃印并非如张三、李四一流的等闲之辈,而是活跃于海外华人社区的太极高手,处处留有痕迹。

            既杀妻,又弃女,薛某为人之卑鄙恶龊,无可争议。其罪恶之不可宽恕,亦无可争议。既然如此,对于薛某其人,也就没有多少可以思量与议论的余地。因此,柞里子由此案而想到的,是另外的三个问题。

            其一,薛某之妻刘安安,其见杀,是否咎由自取?

古代有这么一个传说:后羿善射,射遍天下无敌手。授其技于逄萌,逄萌因想成为天下第一射手而射杀后羿。

            《左传》中有这么一段记载:郑将子濯孺子侵卫败退。卫遣庾公之斯追击。子濯孺子病,不能执弓,本以为必死无疑,得知追击者为庾公之斯,遂转忧为喜。其仆不解,问: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夫子何以反而转忧为喜?子濯孺子说: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它,尹公之它学射于我。尹公之它是正人君子,他所交往的人,也必定是正人君子。庾公之斯追及,果然如子濯孺子所料,说:我学射于尹公之它,尹公之它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于是,敲掉箭矢,空射四箭而退。

            孟子据《左传》而论证:后羿之见杀于逄萌,因其自身不正,故属咎由自取。其实,自身正,不能保证所交往者必定也正。谁还能没有看走眼的时候?所以,子濯孺子之逃生,实属侥幸,不属必然。由此而反证后羿之咎由自取,未必是。

据网络报道,刘之嫁薛,纯为取得新西兰之居留权。其婚姻,实为骗局。其骗不止于此,更公然与某有妇之夫同居。其骗还不止于此,更于征友网站诈称已离异、无子女。如果这些报道属实,则刘某为人之卑鄙恶龊,亦无可争议。

            一卑鄙恶龊之徒,为一己的私利交结另一卑鄙恶龊之徒,又从而欺诈之,因此而见杀,这才是咎由自取的必然之道。

 

            其二,为取得外国拘留权而结婚的例子屡见不鲜,或归咎于中国的穷。倘若就其表面现象而言,言之成理,因同样的事例在富国罕见。倘若就其内在本质而言,则未必是。内在本质为何?一言以蔽之曰:不择手段以谋私利。如今外国比中国富有,遂走外嫁之路。明日外国不更富有,则必定转而走其他歪门邪道以呈其難填之欲豁。心术不正的小人,绝对不会因为社会富有而成为君子。

            下药须对症。消除贫困固然是当务之急,却并非是杜绝“不择手段以谋私利”之良药。想要杜绝不择手段以谋私利的现象,必须有可行的道德教育。什么是可行的道德教育?以前推行的所谓“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彻底否定发财致富之心。既不符合人的本性,也不能适应当今的形势。当时推行之,已未见其可,其不可再行之于今日,有目共睹,不言而喻。

孔子曰:“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既肯定发财致富的愿望,又指出发财致富必须遵守一定的准则。于人性、于国情,两不相违。其可行,不容置疑。孔子所谓“不以其道得之”的“道”,究竟何所指?窃以为孔子既然不曾定义,未尝不可根据当今的需要而定义为“诚信”。

为取得居留权而结婚,是合法行径,不能绳之以法。然而就情理而言,属于欺诈,故非诚信行为。从小而灌输“不诚信而不为”的道德教育,庶几可免于如刘某因欺诈而见杀之祸?

 

其三,被弃之女童为无辜之受害者,此亦无可争议。不过,既然其父其母均为卑鄙恶龊之人,待其长大成人之后,有多少机会成为正人君子呢?倘若基因起决定性的作用,则其机会不敢说多。思量至此,不寒而栗。

疑犯薛某与前妻有一女,已经成人,接受电视采访,见其人,听其言,端端然君子也。但愿其优良基因不完全来自母方。如此,则被弃女童或者亦能如其异母之姊,出污泥而不染。不过,其异母之姊亦有令柞里子担忧之处:不曾结婚,却已诞下一子。为何不待婚后再生子?不解。为何既生子有日矣而仍不婚?更不解。倘若出于基因之无视社会的通行准则,嘿嘿,能不堪其忧?

浏览(2046) (0) 评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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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zuolizi 留言时间:2007-09-23 07:29:56
eng,
这问题还真不好说。传统道德观自“新文化运动”以来频遭全盘否定,旧的既破,新的不立,道德成为真空。
如果当年打倒孔家店的好汉們采取修正而不是打倒的态度,不至于是。
然历史无可挽回。
以柞某之见,如今仍得走修正传统之路,不过道路漫长,难度极高,非能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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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让 留言时间:2007-09-23 02:11:44
如果先生的解释是原文的本意,那么我是误解了。先生国学了得,我是不能尽理解,只是觉得在今时今日,不可以对世人太过苛求。先生提醒的时时自省其身,是君子所为,试问当世能有多少人能做到,又能有多少君子?

刘一个弱女子,在这个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的社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也可算是随波逐流,不能算惊天动地,也不该受众在生人如此谴责侮辱。个人在社会,尤其是中国这个社会,是很脆弱的,命运由不得自己左右,而错误又很容易犯。常常是这个社会去诱导其世人去犯错,是这个社会去扭曲人性。所以以其去谴责刘,不如去谴责这个社会。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谁会去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想方设法去逃离这个社会,落户他乡?

希望对世人,尤其对弱小者,多一点的宽容理解,大多数人生活得都不容易,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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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让 留言时间:2007-09-23 02:05:10
如果先生的解释是原文的本意,那么我是误解了。先生国学了得,我是不能尽理解,只是觉得在今时今日,不可以对世人太过苛求。先生提醒的时时自省其身,是君子所为,试问当世能有多少人能做到,又能有多少君子?

刘一个弱女子,在这个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的社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也可算是随波逐流,不能算惊天动地,也不该受众在生人如此谴责侮辱。个人在社会,尤其是中国这个社会,是很脆弱的,命运由不得自己左右,而错误又很容易犯。常常是这个社会去诱导其世人去犯错,是这个社会去扭曲人性。所以以其去谴责刘,不如去谴责这个社会。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谁会去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想方设法去逃离这个社会,落户他乡?

希望对世人,尤其对弱小者,多一点的宽容理解,大多数人生活得都不容易,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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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时间:2007-09-22 21:23:47
QQ,

谢谢提供这些讯息,肯定有益于真相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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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客 留言时间:2007-09-22 19:04:11
先生所言极是!我有同感。不能说人死了,就可以不讲道理、不辨是非。薛某是渣子,一个可以为了留在国外而出卖自己的人,类似妓女,只不过是批发而已,也不是什么好鸟,也是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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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 留言时间:2007-09-22 19:02:58
不敢肯定小女孩身上携带护照. 原因有二. 其一,警方是隔了一天才知道女童身份的, 一开始是以她衣服上的图案称她为"南瓜".其二, 新西兰方面称已豁免女童回新西兰时有关旅行证件的要求, 入境时可以没有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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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时间:2007-09-22 07:41:02
承让

可能是没写清楚,令你误解了。
所谓“咎由自取”,不是说“罪有应得”。
刘某无罪。
但由逻辑与情理推之,其自我行为导致这种结局。
比如,有人不能拾金不昧。虽不是君子,但无罪可言。然不巧,所拾者,是黑帮的失金。黑帮从而杀之。
拾者虽无罪,然不能不说是咎由自取。
倘若刘某不曾有婚姻换取居留权的行动,薛从何而杀之?
也与男女无关,倘若男某行事与刘某同而见杀于其妻,柞某观点相同。
柞某不曾从道德观出发,只是从“社会通常准则”出发。
也不曾“指责”,而是“提醒”。
不愿遵守社会通常准则者,结局不外乎两种:或者成功改变社会,成为“先知先觉”。或者自己吃亏,沦入社会下层。前者寡,后者多。故以为不宜为一般人所为。
人的性格、能力,如同声音相貌,来自其亲,无可否认。但凡否认者,皆从政治出发,自欺欺人。不过,这与血统论无关,绝不相同。将另撰文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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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让 留言时间:2007-09-22 07:16:40
一向喜欢先生作品,但看过此文对先生十分失望。

1 刘虽有过错,但即使再“卑鄙恶龊”,亦无论如何罪不至死。先生生活在海外文明社会,竟说出像“因此而见杀,这才是咎由自取的必然之道”这种无人权,法制之思想的话,令人讶异!

2 对基因继承之说,一个有基本科学知识的人都应该会嗤之以鼻,其完全是纳粹德国和我们文革的不知害死多少百万人的老一套。

说到底,还是观念深处的封建,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影响着先生。我虽为男人,亦为先生所言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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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ng 留言时间:2007-09-22 05:34:21
诚信教育却为中国当今要务之一 ----“现在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骗子是真的。”
只是如何能见效?当年西方原始积累时期是否也是骗子当道?以柞里子之国学功底,能否具体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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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言时间:2007-09-22 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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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lly 留言时间:2007-09-22 01:09:32
刘安安的家穷吗?新西兰的生活比长沙富吗?
薛乃印就是一个大骗子,和李洪志一样。
上帝啊,快来丞救中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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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时间:2007-09-21 21:15:25
wgqg

也有不少人说刘长得美,可见美丑本无定论,百货中百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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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时间:2007-09-21 20:23:08
刚进城,
嘿嘿,与文革时的血统论无关。将另撰文分辨。不止你一人有误解。

虹翔,
我想也会,杀人逃命之时,拖个3岁小童太不便。
薛在女童身上留下护照,显然是有意让人知道她的身份,除去想让其亲人领养外,想不出其他理由。薛当然也知道这么做的风险,知道女童身份,就等于暴露自己。仍这么做,可见薛之弃女童,实出于亡命之无奈,而并非厌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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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虹翔 留言时间:2007-09-21 18:50:04
如若薛千寻是个男孩,其父还会遗弃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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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gqg 留言时间:2007-09-21 12:44:23
有没有人觉得刘安安的照片很奇怪?特别是眼睛。看了觉得渗人。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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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刚进城 留言时间:2007-09-21 03:05:21
反动的血统论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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