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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棄女童案而想到的 2007-09-20 22:05:08

柞里子:由棄女童案而想到的

 

            數日前墨爾本某火車站發生一起棄女童案,出於兩個原因,案情真相迅速大白。原因之一,被棄女童身上攜帶護照。警方按圖索驥,不旋踵而探明棄女童者的身份。原因之二,疑犯薛乃印並非如張三、李四一流的等閒之輩,而是活躍於海外華人社區的太極高手,處處留有痕跡。

            既殺妻,又棄女,薛某為人之卑鄙惡齪,無可爭議。其罪惡之不可寬恕,亦無可爭議。既然如此,對於薛某其人,也就沒有多少可以思量與議論的餘地。因此,柞里子由此案而想到的,是另外的三個問題。

            其一,薛某之妻劉安安,其見殺,是否咎由自取?

古代有這麼一個傳說:后羿善射,射遍天下無敵手。授其技於逄萌,逄萌因想成為天下第一射手而射殺后羿。

            《左傳》中有這麼一段記載:鄭將子濯孺子侵衛敗退。衛遣庾公之斯追擊。子濯孺子病,不能執弓,本以為必死無疑,得知追擊者為庾公之斯,遂轉憂為喜。其仆不解,問: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夫子何以反而轉憂為喜?子濯孺子說: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它,尹公之它學射於我。尹公之它是正人君子,他所交往的人,也必定是正人君子。庾公之斯追及,果然如子濯孺子所料,說:我學射於尹公之它,尹公之它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於是,敲掉箭矢,空射四箭而退。

            孟子據《左傳》而論證:后羿之見殺於逄萌,因其自身不正,故屬咎由自取。其實,自身正,不能保證所交往者必定也正。誰還能沒有看走眼的時候?所以,子濯孺子之逃生,實屬僥倖,不屬必然。由此而反證后羿之咎由自取,未必是。

據網絡報道,劉之嫁薛,純為取得新西蘭之居留權。其婚姻,實為騙局。其騙不止於此,更公然與某有婦之夫同居。其騙還不止於此,更於徵友網站詐稱已離異、無子女。如果這些報道屬實,則劉某為人之卑鄙惡齪,亦無可爭議。

            一卑鄙惡齪之徒,為一己的私利交結另一卑鄙惡齪之徒,又從而欺詐之,因此而見殺,這才是咎由自取的必然之道。

 

            其二,為取得外國拘留權而結婚的例子屢見不鮮,或歸咎於中國的窮。倘若就其表面現象而言,言之成理,因同樣的事例在富國罕見。倘若就其內在本質而言,則未必是。內在本質為何?一言以蔽之曰:不擇手段以謀私利。如今外國比中國富有,遂走外嫁之路。明日外國不更富有,則必定轉而走其他歪門邪道以呈其難填之欲豁。心術不正的小人,絕對不會因為社會富有而成為君子。

            下藥須對症。消除貧困固然是當務之急,卻並非是杜絕“不擇手段以謀私利”之良藥。想要杜絕不擇手段以謀私利的現象,必須有可行的道德教育。什麼是可行的道德教育?以前推行的所謂“共產主義道德”教育,徹底否定發財致富之心。既不符合人的本性,也不能適應當今的形勢。當時推行之,已未見其可,其不可再行之於今日,有目共睹,不言而喻。

孔子曰:“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既肯定發財致富的願望,又指出發財致富必須遵守一定的準則。於人性、於國情,兩不相違。其可行,不容置疑。孔子所謂“不以其道得之”的“道”,究竟何所指?竊以為孔子既然不曾定義,未嘗不可根據當今的需要而定義為“誠信”。

為取得居留權而結婚,是合法行徑,不能繩之以法。然而就情理而言,屬於欺詐,故非誠信行為。從小而灌輸“不誠信而不為”的道德教育,庶幾可免於如劉某因欺詐而見殺之禍?

 

其三,被棄之女童為無辜之受害者,此亦無可爭議。不過,既然其父其母均為卑鄙惡齪之人,待其長大成人之後,有多少機會成為正人君子呢?倘若基因起決定性的作用,則其機會不敢說多。思量至此,不寒而慄。

疑犯薛某與前妻有一女,已經成人,接受電視採訪,見其人,聽其言,端端然君子也。但願其優良基因不完全來自母方。如此,則被棄女童或者亦能如其異母之姊,出污泥而不染。不過,其異母之姊亦有令柞里子擔憂之處:不曾結婚,卻已誕下一子。為何不待婚後再生子?不解。為何既生子有日矣而仍不婚?更不解。倘若出於基因之無視社會的通行準則,嘿嘿,能不堪其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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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zuolizi 留言時間:2007-09-23 07:29:56
eng,
這問題還真不好說。傳統道德觀自“新文化運動”以來頻遭全盤否定,舊的既破,新的不立,道德成為真空。
如果當年打倒孔家店的好漢們採取修正而不是打倒的態度,不至於是。
然歷史無可挽回。
以柞某之見,如今仍得走修正傳統之路,不過道路漫長,難度極高,非能立竿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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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讓 留言時間:2007-09-23 02:11:44
如果先生的解釋是原文的本意,那麼我是誤解了。先生國學了得,我是不能盡理解,只是覺得在今時今日,不可以對世人太過苛求。先生提醒的時時自省其身,是君子所為,試問當世能有多少人能做到,又能有多少君子?

劉一個弱女子,在這個人心不古,道德淪喪的社會,做出這樣的行為,也可算是隨波逐流,不能算驚天動地,也不該受眾在生人如此譴責侮辱。個人在社會,尤其是中國這個社會,是很脆弱的,命運由不得自己左右,而錯誤又很容易犯。常常是這個社會去誘導其世人去犯錯,是這個社會去扭曲人性。所以以其去譴責劉,不如去譴責這個社會。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健康的社會裡,誰會去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想方設法去逃離這個社會,落戶他鄉?

希望對世人,尤其對弱小者,多一點的寬容理解,大多數人生活得都不容易,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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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讓 留言時間:2007-09-23 02:05:10
如果先生的解釋是原文的本意,那麼我是誤解了。先生國學了得,我是不能盡理解,只是覺得在今時今日,不可以對世人太過苛求。先生提醒的時時自省其身,是君子所為,試問當世能有多少人能做到,又能有多少君子?

劉一個弱女子,在這個人心不古,道德淪喪的社會,做出這樣的行為,也可算是隨波逐流,不能算驚天動地,也不該受眾在生人如此譴責侮辱。個人在社會,尤其是中國這個社會,是很脆弱的,命運由不得自己左右,而錯誤又很容易犯。常常是這個社會去誘導其世人去犯錯,是這個社會去扭曲人性。所以以其去譴責劉,不如去譴責這個社會。如果我們生活在一個健康的社會裡,誰會去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想方設法去逃離這個社會,落戶他鄉?

希望對世人,尤其對弱小者,多一點的寬容理解,大多數人生活得都不容易,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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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時間:2007-09-22 21:23:47
QQ,

謝謝提供這些訊息,肯定有益於真相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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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過客 留言時間:2007-09-22 19:04:11
先生所言極是!我有同感。不能說人死了,就可以不講道理、不辨是非。薛某是渣子,一個可以為了留在國外而出賣自己的人,類似妓女,只不過是批發而已,也不是什麼好鳥,也是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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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 留言時間:2007-09-22 19:02:58
不敢肯定小女孩身上攜帶護照. 原因有二. 其一,警方是隔了一天才知道女童身份的, 一開始是以她衣服上的圖案稱她為"南瓜".其二, 新西蘭方面稱已豁免女童回新西蘭時有關旅行證件的要求, 入境時可以沒有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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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時間:2007-09-22 07:41:02
承讓

可能是沒寫清楚,令你誤解了。
所謂“咎由自取”,不是說“罪有應得”。
劉某無罪。
但由邏輯與情理推之,其自我行為導致這種結局。
比如,有人不能拾金不昧。雖不是君子,但無罪可言。然不巧,所拾者,是黑幫的失金。黑幫從而殺之。
拾者雖無罪,然不能不說是咎由自取。
倘若劉某不曾有婚姻換取居留權的行動,薛從何而殺之?
也與男女無關,倘若男某行事與劉某同而見殺於其妻,柞某觀點相同。
柞某不曾從道德觀出發,只是從“社會通常準則”出發。
也不曾“指責”,而是“提醒”。
不願遵守社會通常準則者,結局不外乎兩種:或者成功改變社會,成為“先知先覺”。或者自己吃虧,淪入社會下層。前者寡,後者多。故以為不宜為一般人所為。
人的性格、能力,如同聲音相貌,來自其親,無可否認。但凡否認者,皆從政治出發,自欺欺人。不過,這與血統論無關,絕不相同。將另撰文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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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讓 留言時間:2007-09-22 07:16:40
一向喜歡先生作品,但看過此文對先生十分失望。

1 劉雖有過錯,但即使再“卑鄙惡齪”,亦無論如何罪不至死。先生生活在海外文明社會,竟說出像“因此而見殺,這才是咎由自取的必然之道”這種無人權,法制之思想的話,令人訝異!

2 對基因繼承之說,一個有基本科學知識的人都應該會嗤之以鼻,其完全是納粹德國和我們文革的不知害死多少百萬人的老一套。

說到底,還是觀念深處的封建,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影響着先生。我雖為男人,亦為先生所言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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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ng 留言時間:2007-09-22 05:34:21
誠信教育卻為中國當今要務之一 ----“現在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騙子是真的。”
只是如何能見效?當年西方原始積累時期是否也是騙子當道?以柞里子之國學功底,能否具體指點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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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言時間:2007-09-22 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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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lly 留言時間:2007-09-22 01:09:32
劉安安的家窮嗎?新西蘭的生活比長沙富嗎?
薛乃印就是一個大騙子,和李洪志一樣。
上帝啊,快來丞救中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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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時間:2007-09-21 21:15:25
wgqg

也有不少人說劉長得美,可見美醜本無定論,百貨中百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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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uolizi 留言時間:2007-09-21 20:23:08
剛進城,
嘿嘿,與文革時的血統論無關。將另撰文分辨。不止你一人有誤解。

虹翔,
我想也會,殺人逃命之時,拖個3歲小童太不便。
薛在女童身上留下護照,顯然是有意讓人知道她的身份,除去想讓其親人領養外,想不出其他理由。薛當然也知道這麼做的風險,知道女童身份,就等於暴露自己。仍這麼做,可見薛之棄女童,實出於亡命之無奈,而並非厭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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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虹翔 留言時間:2007-09-21 18:50:04
如若薛千尋是個男孩,其父還會遺棄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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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gqg 留言時間:2007-09-21 12:44:23
有沒有人覺得劉安安的照片很奇怪?特別是眼睛。看了覺得滲人。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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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剛進城 留言時間:2007-09-21 03:05:21
反動的血統論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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