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電視劇《知青》。見網上很多評論。負面比較多。 作為過來人,也發表點感言,不代表知青,也不代表中國人,只代表我自己,和誰誰誰無關。 知青,作為一個群體,作為那一代人的代名詞,所涵蓋的精神,文化,物質等等史實,絕不是一兩個人能代表,能一言以蔽之的。 有的是被迫去農村的,有的是不得已的。注意這兩者的區別。前者多是當時家庭有問題,被強迫去農村的。而後者是家境一般,也就普通的老百姓了,無處可去,不得以而為之,大多數屬於此種。少部分是興高采烈,主動自願去的。向趙曙光那樣有抱負,有才能又有社會責任感的不多,反正我沒遇見,要有的話,我當時就嫁給他了。而吳敏那樣的也不多,要有的話,我們就會把她捂在被子裡給悶死了。大多數既無英雄行為,也並不淒悽慘慘,過着普通農民的日子。 以我自己為例。我是一個好強的人。無論幹什麼都希望做的最好。到農村插隊也如是,剛到農村一個月,就和男勞力同工同酬了。掄銑揮鎬,手腕子疼的睡不着覺,就壓在背後,壓麻了算。農民講話,這丫頭不惜力。但我只做好自己,不好管別人的事,當然也就不在乎別人的感覺了。可能那時也挺招人嫌的。記得一次我有事回家。出了村口,想起件東西,就回去拿。一進知青點院口,就聽前後院都在喊,nini 都回家了,趕緊收拾東西走人哪。原來大家都盯着我呢。有時隊長叫起歇時,沒人動活,隊長就指名道姓地罵我,我一站起,所有人都不得不站起。大家不願玩命,但有我那麼一個玩命的在那,肯定給別人壓力。年少輕狂,不懂事呀。其實並不是想表現好,我就那麼個德行。農民都很喜歡我,當然也給了我相應的榮耀。想這半輩子,只有農村對我的付出給與了成正比的承認。返城時,我沒送一塊糖,沒請一次客,得到了全大隊最好單位的唯一名額。我現在最好的朋友,就是那些在一起的插隊知青。 農民生活很苦,但他們有他們自己的“文化”。我們村的黨支部委員,是個復轉兵。討了個外地老婆,生了三個丫頭。老婆好吃懶做,家裡一貧如洗,倒也省卻老婆做家務的負擔。秋收民兵值夜班時,無論如何,人們都有件破大衣披着,唯獨他,裹個褥子在腋下,繞兩圈,系根繩。在我們詫異的眼光下,毫不尷尬,說他最實惠,出門密不透風,進門躺下就睡,一舉兩得。兩個胳膊空在外,方便幹活。 兩組農民挖溝,對接時,中間的土垛就只能一人完成,大家站在溝上邊看邊打鬧嬉戲。這位支部委員,一鎬下去,人也隨着鎬翻了過去。溝上人大笑,一人曰:拿出你當年偵察兵十分之一的功夫,也不至於翻過去吧。幹過農活的人都知道,鎬掄起來,砸下去時要鬆手,靠衝量達到目的。要不然虎口會振裂,或像這位似的,人隨鎬勁,翻了過去。一般人沒笨到極限,是翻不過去的。真不知那幾年兵是怎麼當的。 收玉米歇餉時,大家坐在地頭啃玉米秸。他啃的那叫地動山搖,知青們看着他竊笑,他問我們笑什麼,答:看你吃東西真香。他不肖地說,你們懂什麼,這叫“氣吞山河”!從此,私底下我們都叫他“氣吞山河”。 帶我們知青的貧下中農代表,特事。背地裡我們叫他“事媽”。叫順嘴了,當他的面給禿嚕出來,他到也沒特生氣,這一下就越發不可收拾了,“事媽”,“他事媽”,“事兒它媽”,他都知道是在叫他,不情願卻也應着。我們有點麻煩他也真給辦,但像個婆婆似的叨叨個沒完,幫辦了事也不落好。他其實才28歲,長的像個48的樣子。 農民對知青的態度是矛盾的:城裡來的娃娃,到我們這來吃苦,可憐見的,儘量給點輕鬆活,生活上給以他們能力所及的照顧;但他們遲早會回城,而我們的娃娃卻要一輩子待在這裡,憑什麼呀?真不公平。 而我們知青,也在農村長大。原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現在挑起百多斤的擔子,健步如飛。而一些吃窩頭嫌剌嗓子眼的孩子,剛出土的紅薯,剛成熟的玉米秸,凡是能吃的,都往嘴裡填。在家嬌生慣養的,在農村學會了擔待,學會了忍耐,學會了饒恕。知道了人生不易,農村人人生更不易。 借用李玉和的一句話:有媽這碗酒墊底,什麼樣的酒我都能對付。有插隊這個經歷墊底,什麼艱難困苦我們都能渡過! 還有一點,就是無論哪個朝代,哪個地點,有能力的人生活都要比能力差的人好。能協調好社會關係,順應局勢的,都會比逆勢而動,剛愎自負的快活。在大趨勢下,小老百姓無法左右自己的命運時,也有自己的活法;能左右自己的命運時,真就比那時快活嗎?抱怨是最容易的事。讓內心真正的自由才是最難的。無論在任何體制下。 你看現在的年輕人都得色成什麼樣了,以為世界就是為他預備的,他想要什麼,就該有什麼,父老長輩就該為他們作出所有犧牲。不能輸在起跑線上的一代,又跑了多遠?25歲以上還在啃老的,不是少數。也許到農村去個一年兩年,對他們真有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