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中时读的《牛虻》,牛虻的坚忍融到了我的骨子里。以致我面对了无数的生离死别,仍大俗人一个的活在这。但以当时的视野的局限性,对牛虻的背景和他与蒙太里尼的恩怨情仇不太理解。但对他与琼玛的爱情却神往之。我在和班长分手时,我给他的留言便是: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飞来飞去的,快乐的大牛虻。尽管事后我住了一个多月的院。 如今重看《牛虻》,当年的涕泪横流不在,代之以新的感慨。 首先 ,年轻人年轻呀,以为整个世界都可以用来挥霍,当这个世界打碎了他所有可以打碎的骨头(物理的和精神的)后,他最后的一根稻草将他送上了主的祭坛。革命,热血,暴力,换得来他的理想到来吗?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年,接触了革命思想,以为找到了人生的目标。突如其来的打击: 教会的虚伪,忏悔神父的出卖,同志的误解,爱人的手刮,最要命是以为纯洁的母亲的不纯洁和深深崇拜的主教竟是造成母亲耻辱的主角。他的世界崩溃了。他离家出走,才知道真实的世界更糟,虚伪,出卖,误解,耻辱。。。。都不算什么,一根火钳,就可以把他打进十八层地狱。亚瑟是自己走进死亡的,”死亡的黑暗,就是他拥抱的新娘“。这个人生悲剧已经颠覆了过去读《牛虻》时的感觉。 其次,宗教真是一根大烟枪,抽着玩可以,上了瘾谁也救不了。蒙泰里尼神父除了有私生子的污点外,真是一个至圣至洁的人: 博识,博爱,隐忍,守信,奉献,人类该有的优点他似乎都具备了。但是对上帝的信奉,又使他成为一个虚伪至极的人。在上帝和儿子面前,他选择了上帝,因为他无法在世人面前承认他的儿子,为他的儿子牺牲(这个是动词)。因此儿子成了他信奉上帝的牺牲(这个是名词)。儿子因他之手,经历了人间炼狱,但仍没有满足他侍奉上帝的贪婪。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呀?以上帝的名义,将自己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对儿子的爱,使他失眠,颤抖,面色惨白,痛不欲生,即使这样,也抵不住他对上帝的“爱“,挡不住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他的爱还是爱吗? 走火入魔,人还是人吗?一百多年前的故事,现在仍在继续着。为了自己的政治正确,自己的道德高度,而拿平民百姓做牺牲,异曲同工呀。 最后,革命的意义。我一直不明白,革命的意义。推翻了一个政权,就能肯定下一个就好吗?一个新政权的诞生,就有既得利益者和失去既得利益者,百姓们除了颠沛流离和牺牲他们子女的性命外,什么也得不到。因为利益再分配是当权者们的事,咱老百姓真的不用参合,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若干年回头,才发现,你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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