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是一本糊塗賬,誰也說不清楚。人們會說中國人做的事情就是中國特色。 看到網上報導中國知名作家冉雲飛在四川被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實施刑事拘留,中國來不來就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也是中國特色吧。 美國之音是非常關注中國這方面的不公,報導的篇幅比較多,不少人和組織在其表態。 “冉雲飛是極為平和、理性和高尚的中國公民”, “齋作家無政治追求”,“為一個知識分子,堅持獨立思考、自由表達、有強烈的社會關懷意識。他在思想和文化上、在意見表達上是很尖銳的;但是在社會政治實踐中卻並非對政治和權力有強烈欲望和追求。”,“ 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來指控冉運飛這樣的書齋知識分子至少說明兩點,第一是”扣帽“者智商偏低,對被指控的對象缺乏基本了解;第二,把對政黨的批評等同於“顛覆政權”的企圖相當於否認言論自由的憲法規定,明顯自相矛盾。”,“抓捕冉雲飛是殺雞儆猴。給他定的罪名按照的做法也是比較反常的。唯一的解釋是冉雲飛非常又名,以往又經常批評政府,所以他們現在想做一個大案出來,嚇唬中國老百姓,用冉運飛開刀,完全是人為的政治行動。”,“冉雲飛並未加入任何組織,而僅僅發表一些個人評論;中國政府試圖使用的“牛刀”方式並不能解決中國的問題,相反只會讓矛盾更加惡化;公民社會遲早會到來,中國政府如果有足夠的智慧應該讓順其自然,促成社會的和平過渡。” 事實是這樣嗎? 我們可以說這是美國之音的中國特色。 上冉雲飛的網站看了一眼,冉雲飛有很多文章,我只讀了他的公民社會與NGO發展周刊141期的特別關注中的一條:“艾滋病患者兼維權人士田喜被冤判”。標題下他這樣寫:“非常冤枉地得了艾滋病,政府從監管力度上就欠了田喜的債,再因其維權而又冤判其刑,就是債上加債。如此惡性循環,政府要給艾滋病一個什麼信號呢?難道都要他們起來造反不成?” 冉雲飛起來造反不成的結論是基於他認為的證據冤枉患病和維權被冤判,他引用了兩個報導。(1)南方都市報:“青年輸血感染艾滋索賠無果 摔醫院電話獲刑1年。”,故事大概是24歲的田喜年僅9歲就因輸血感染了艾滋病,2004年當地的艾滋病普查中檢查出艾滋病(同時合併有丙肝和乙肝, 17歲),6年的上訪中他的經濟賠償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法院也不予立案。2010年7月底,收到當地縣委書記要求他回鄉解決的短信後,田喜趕到新蔡。在未見到縣委書記的情況下,田喜找到作為當年輸血方的新蔡縣醫院(認為其14年來從未給予任何賠償),在與院長談話的過程中,田喜把辦公室的電話、傳真機等摔了,三天后又打掉了辦公室的門扳手。2010年8月17日,田喜被當地公安機關從家中帶走,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 自由亞洲的採訪報道“艾滋病維權人士田喜案宣判 眾多網友前往法院聲援”:田喜說他們不去考慮事情發生的原因就對我的行為進行了處罰,是選擇性執法,是司法不公,我要求上訴。聲援的人士認為:“沒有想到他反而會被判一年,覺得真是太可笑了,一個輸血感染者竟然會被無緣無故判一年的刑,不知道他們以什麼罪名判的,覺得他們都沒有資格來審判田喜”。田喜的律師說“田喜的身上集合了中國艾滋病感染者幾乎所有的經歷與痛苦--輸血感染,無法查明原因的病痛,得知自己感染後的絕望與掙扎,自力救濟,尋求幫助,上訪無路,起訴無門,協商被拒,奮力抗爭,最後身陷囹圄。”。田喜仍堅持維權,他說:“希望中國因臨床用血污染事件中生命受到損害的尊嚴得到維護,希望事件發生的源頭能夠得到更多的關注。我是無罪的,我選擇上訴。” 冉雲飛引用的兩個報導好像找不到他認可的證據。田喜9歲因輸血感染了艾滋病,確實是很不幸,美國加拿大以前也發生過這類輸血感染艾滋病,還不少,不知他們怎麼擺平的。當時的情況是大家都沒法從獻血源檢查出艾滋病,政府就該負責嗎 ?無疑政府應該對艾滋病感染者關注,報導中說田喜的艾滋病治療由上蔡縣艾防辦負責,感覺政府還是作了些事。田喜問題的焦點是他的經濟賠償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什麼是徹底解決?無法知道,我的理解是政府解決的程度沒有達到田喜的要求。田喜是維權還是違法,我想只能理解田喜在維權中用了違法手段, 把辦公室的電話、傳真機等摔了可以解釋是當時情緒激動,但三天后又打掉了辦公室的門扳手就無法開脫,也就無冤可談。田喜的行為在北美,恐怕也是違法,翟田田不就幾句話羈押了四個月,但在中國就冤判,這也是中國特色吧。 去年回國探父母時,在貴州老家就知一人因房屋拆遷沒有得到徹底解決而自殺。城市要打通一條路,要拆一棟 70 年代的老房,居民為此福從天降,每家得一套高層新房。一老婦提出要搬遷可以,但得給她三套,當地政府說不行,老婦說那就沒門。談判了很久,政府讓步,給她兩套,老婦也讓步,兩套就兩套,但要加20萬裝修費,其實,當地一套新房就這價錢,政府就沒理老婦。以後斷電,斷水,有天老婦自殺了。不知這是不是有中國特色。 以前,貴州省委書記的老婆在國有公司當老總貪污,給砍頭了。換的老總一年後又貪污,砍沒砍我不知。有人會說這是制度問題,砍頭都止不住,換個制度就止住嗎?這讓我想起中國歷史上為什麼要誅滅九族。 中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怕也只有中國才有,其始現於1997 年,內容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名存在爭議,2003年7月,李建強律師等人公開建議廢除或修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2004年2月,獨立中文筆會聯署102人簽名, 要求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法律解釋。2008年2月,維權網發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開信”,要求終止使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懲罰言論自由。 我覺得造謠、誹謗方式的指控還行。大家看中國的國民性,一說碘鹽防止核輻射, 瘋搶食鹽,搶碘片,大陸也就罷了,港澳台都出現了搶購碘鹽的風潮。 沒有幾天又開始了退鹽浪潮。昆明有人叫了一聲“城管打死人了”,馬上就燒砸起來,其實是一老太倒在地上,送到醫院後醫生還沒救就自己醒了,老太倒出一片火海來。 共產黨制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說明共產黨會控制大局,所以,我看冉雲飛寫的那條滿符合以造謠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剩下就是判處幾年的問題了。但“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這句太有中國特色,太灰色,缺乏自信的表現,希望有一天廢除或修改這句話。 海外華人也滿有中國特色。一談歧視,不少人都從戰略角度討論,有沒有明文的法規歧視咱華人,比如加拿大和美國曾有的排華法案才屬於歧視。一提及某華人受不公,大有不屑一顧,不要把到處都有的歧視和種族聯繫起來,不要把個人的問題和種族混為一談,不要把個人職場能力上的差別歸咎於種族歧視,你的本事大一些,你受到的歧視就會少一些。 而別的種族都從個案上去抗爭。這就是一個點和面的問題,面是由無數的點構成的,是點帶面,還是面帶點。準備寫一篇“華人在加拿大社會地位提高的指標”來進一步談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