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百分之一的博客  
美加法院的经历:中国人你敢告让你告完被告告管告看你还敢告不告  
网络日志正文
从禁鱼翅案到华裔士兵死,究竟反映了什么 ? 2012-01-02 11:00:48

从加拿大的禁鱼翅案到美国华裔士兵被虐待致死,我们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北美社会歧视华人比我们想象的严重。大家都在叫喊抗争,怎么抗争呢 ?大家以为这是律师的事,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表明你还没有认识到什么是歧视。

 

加拿大多伦多通过了禁售鱼翅产品法律即「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鲨鱼翅」附例,这是一个法律条文,对致力保护环境及爱惜濒危绝种生物人士来说是一次胜利,因为他们认为世界各地的鲨鱼种群数量因为鱼翅的获取正以惊人的速度直线下降,威胁着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

 食鱼翅的大概也就咱们华人了,感觉是针对我们来的,有人认为这是歧视,有人不这么认为。

 食来源合法的鱼翅是不违反国际法的,也没有证据证明爱惜动物人士所说的直线下降。去年11月联合国海洋会议公布了432种鲨鱼,其中只有5种濒临灭绝的品种,会议规定其捕捉的时间需有间隔的规定,而其余皆可以捕猎。但是有不少渔船将捕获的鲨鱼割取鱼翅后,将仍然活着的鲨鱼抛回海里,任其痛苦地死亡,捕杀方式是残忍的。因为鱼翅的经济价值相对于鲨鱼肉来说要高许多。欧盟立了法案不得捕猎鲨鱼掠取鱼翅,也就是说捕猎鲨鱼不得在取鱼翅后将无法存活的鲨鱼丢回海里。所以,要禁应该禁这种不人道的捕杀方式及其得来的鱼翅。


 多伦多市政府的这个禁翅附例意味着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得来的鱼翅都被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如果出于保护鲨鱼,为什么禁鱼翅而不禁其他鲨鱼产品,比如鲨鱼肉及制作的化妆品。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禁鱼翅附例无疑把华人贴上一个标签我们是一群不受社会欢迎的人,目前加拿大进口的鱼翅都是来自合法捕杀的鲨鱼,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华人就与不人道的捕猎鲨鱼掠取鱼翅的人划上了等号,这个禁翅附例告诉世人华人的鱼翅饮食文化是不人道的文化,是非法的文化。其实,是中国经济发展了,需求增加,别人来发不义财,账也就算到咱们头上。为什么不能像欧盟那样专门针对割翅丢鲨的?北美是移民国家,当有人想发难一个种族,其它种族出于自身利益也会呼应,把他压下去,自己就高了。

 

华人是唯一在北美被国家立法歧视过的种族。在加拿大100年以前为华人立了人头税法,100年以后的今天又为华人立禁鱼翅法。这说明了什么?有人会说与100年前相比,社会进步了,华裔在加拿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这是馅饼从天上掉下来吧。在我看来华人地位还不如100年前,那时我们华人还能跟狗平起平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到今天还这样明目张胆立法歧视一个族裔真是史无前例。安省有四个城市引入该禁令,相继会有更多,可以说华人是老鼠过街,人人叫打。所以,我们决不能接受这个禁鱼翅案。

 

有人说加拿大是世界最宽容的国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对待移民的不足之处应该是给予包容和爱,因为只有爱会改变一切。而我们看到的是仇恨和伤害,因为有人的文化与你的理念不同,就要立法歧视他们,在爱惜生物人看来动物比你们这帮人重要,这种靠伤害别人的爱是多么虚伪。鲨鱼不捕杀的话,哪天又像今天加拿大的海豹。也有人认为中国移民在加拿大不受欢迎是因当中有的人有这样或那样毛病,任何种族都有类似的问题,为什么对华人要特殊呢?有一年,仅占多伦多人口4%的黑人就霸占了10%的枪击案,难道我们的毛病比这还恶劣?有人说华人语言能力的缺乏是中国移民认同加拿大的主要障碍,其实不是中国移民不想认同加拿大,而是主流放不下歧视的身段。这个禁翅附例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想要待下去,就得抗争,而不是听一些人胡说什么中国人对歧视有过敏的嗅觉。

 

怎么抗争?我们看到多伦多的同胞在行动。有市民向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 Tribunal)提出申请,指称多市议会此项决定疑违反人权。这叫急病乱投医,因为人权委员会是管工作场所的歧视,那是雇用关系,跟这事边都扯不上。

 

多个华裔社区机构及社会人士组成了「维权公义联盟」 为维护公义和争取公平,准备提出诉讼,推翻市政府的禁翅附例,同时计划透过宣传和教育,向市民灌输正确的鲨鱼讯息。这确实是应该支持的行为。两位联盟共同主席说如果对多伦多市政府提起法律诉讼最主要起诉理由是市政府通过该附例的越权和违例行为,因为他们说这个禁翅附例与联邦政府允许合法从事鱼翅贸易等相关法规不符但仍然不理性地通过该附例。这样的诉讼切入点对吗?

 

蒙特利尔有个锡克教小孩在学校有时也要佩把小刀,学校理解他是锡克教,说佩带时不要暴露出了,教育局说不行,规定就是规定,学校不能携带刀类凶器。为此,他家指控教育局说这把小刀是凶器违反宪章宗教自由。其实,除他们家之外的锡克教天天围头巾是真,但佩刀也就是逢年过节时,没有随时都佩刀的,意味他们与众不同。在诉状中他们自称是正宗的锡克教,正宗二字使得法院没法去讨论为什么大家都不佩,而你要天天佩刀。他们让法院回答这个问题,教育局说的这把刀是凶器还是宗教饰物,打了4年多的官司,结果他们赢了。他们不会去说这把刀和坏人要利用其在学校犯罪的刀有区别,也不会说百分之九十九看来这就是一把能杀死人的刀的学生家长也要去认为这是宗教饰物。锡克教团体在声援他们家的抗辩中这把作为宗教饰物的刀在加拿大100年的历史中没有出现过暴力问题,不是凶器。所以,诉讼切入点对法律诉讼至关重要。

 

再回头看看我们禁翅附例的可能诉讼,市政府通过该附例是越权和违例行为吗?不是。市府是通过正常程序建立了一个法规,在联邦制的国家,地方政府是可以通过与联邦政府相关法规不符的规定的,这些土规定只在当地有效。根据加拿大政府责任处理法,对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的人, 政府对其及官员侵权行为引起的伤害负有责任。市府是一个立法行为,而不是非法行为,所以,诉市府侵权是死路一条。 人家明明歧视咱们,确不敢高叫反对歧视。

 

我给维权公义联盟主席去了信,告诉他们诉违法是走不通的,必须走诉违宪,这是在加拿大抗争不公平法规最有效果的利器。我提出如下两条违宪问题,希望能得到维权公义联盟注意。

 

加拿大宪章第12条:任何人有权利不被置于任何引起痛苦和不寻常的处理或处罚中。要赢得宪章12条的保护,必须证明两件事:(1)他或她被置于在国家的处理或处罚中;(2)这种处理或处罚是引起痛苦的和不寻常的。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呈交这样的问题:这个禁翅附例是否把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置于引起痛苦和不寻常的处理或处罚中,违反了宪章12条。监狱禁烟都算违反宪章12条件,大家想想吧。

 

加拿大宪章15条: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并且在没有歧视情况下拥有法律的平等保护和平等福利的权利,特别是没有种族、国籍或文化背景、肤色、宗教、性别、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歧视。

 

看上去禁翅附例对全市民众提出同等的要求,是歧视吗?我的回答是歧视。 不知你们是否同意。

 

评判平等对待指标是:给予同样处境的人同样处置(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和给予处境不相同的人不同处置(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加拿大社会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华人有食用鱼翅的文化。禁翅附例构成了差别对待表现在 1)禁鱼翅而不禁其他鲨鱼产品如鲨鱼肉及制作的化妆品,违反了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2)华人有食用鱼翅的文化他们食用合法来源鱼翅,在禁鱼翅法律下变成了非法,市政府是可以只禁割翅丢鲨得来的鱼翅,因而违反了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差别对待不一定就是歧视,差别对待是否构成宪章15条下定义的歧视,则要看差别对待是否有这样的或促进这样的作用,即使一个现实生活中人的个人的能力受损、或财富受损、或价值观受损、或认同感受损,让其作为加拿大社会的一个成员,得不到平等的关怀、尊重和考虑。毫无疑问,禁鱼翅法律有这样的作用,在禁字下,合法变成非法。 所以,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呈交这样的问题:这个禁翅附例是否歧视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违反了宪章15条。当陈述这条时,不能说禁翅附例歧视食用鱼翅的我,要说歧视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复数),我是作为受害人之一来诉求宪章权力,促使法院去在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与没有的人找平等对待,以防对方和法院说你和别的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人处理没差别。

 

 如果维权公义联盟不采纳我的意见,我住在美国,无权控告。不知哪位大侠愿意潇洒走一回, 我负责状子和所有文件,输了我承担付一半钱,估计在$3000,嬴了是你的。加拿大五个皮克灵市(Pickering),多伦多、密西沙加、奥克维尔及宾德福特市(Brantford)华人居民如果你认为是歧视,希望你考虑我的建议,千万不要出现官司打到关键时刻你来一句话我对海鲜过敏,所以你必须是曾经,或现在,或将来要吃鱼翅的。

 

那么,从美国华裔士兵的死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启示 

 

美国军方起诉8名驻阿富汗部队军人,指控他们虐待陈宇晖,致这名19岁华裔士兵死亡。纽约亚裔社区要求严厉制裁施虐嫌疑人。 代表美国亚裔人士的美华协会纽约分会会长欧阳萧安说,无论陈宇晖死于自杀还是他杀,8名军人理应承担虐待陈宇晖致死的责任。我们注意力都过于放在这八名嫌疑人美国官兵,会忽视掉应该争取的东西,美国司法是保护嫌疑人的权力,我们不知结果是什么,有时会很失望。其实,对陈宇晖父母来说,最大利益是民事赔偿,是那几个嫌疑人赔偿吗? 不是。是美国政府,政府有钱,政府也应该对他的死主要负责,这不是发生在街道,而是在军营,政府把他置于一个存在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

 

大家都知道美国工作环境中的零容忍政策,即不能容忍任何形式骚扰包括歧视。发生在陈宇晖身上到了虐待犯罪程度,我们应该想想为什么?尽管有申诉制度,如果陈宇晖申诉过的话,因为他是华人,有人会在乎他申诉吗?周围这么多人看到,难道上面不知道吗?事实表明八名美国官兵就没有什么顾及,是那么坦然无惧,因为他们对待是一个华人。制裁了那几个施虐嫌疑人并不足以震撼他们,而是要去指控美国军队中存在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这些人才会这样虐待陈宇晖致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歧视。让这几个入狱还是让美国政府赔偿他家一千万哪个对歧视震撼大?前者就那几个,而后者是让全社会为个人歧视伤害行为去买单。

 

面对这样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个人的直接申诉非常重要,对申诉回复则反映是否对伤害容忍,这也关系到赔偿问题。我想陈宇晖父母肯定,也必须起诉美国政府。

 

有人说美国华裔士兵的死反映的歧视问题是源于我们华人自身的问题,我给了这样一个故事并问:这是底特律美国联邦法院判决的一个歧视案例, 你认为是歧视吗?有一黑人女子在美国某汽车大公司工作,被发现偷公司的资料用于她的读Ph.D后被开除。他们家控告这是歧视理由是同样情况的人但不同族裔会得到不同的处置。这么大的公司,一查两个白人有同样情况,但处置是一个提前退休,另一个降级。

 

所以,抗争歧视就是教育、鼓励和行动” 

 

谢谢大家光顾此文,如果可能,我会尽力回复大家的问题

 

浏览(4523) (0) 评论(13)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野云 留言时间:2012-01-03 18:14:20
证明中国人野蛮落后,是黄祸,祸害人类。
必须脱胎换骨,文明进化。
回复 | 0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2-01-03 13:20:31
百分之一老兄,我说的话当然和美军头头的话相反。问题是,你更信哪个?其实他还会告诉你美国不杀平民的呢。不管我信不信,反正只要你信了,也不必再抗什么争了。因为他还会告诉你美军也不接受种族歧视。

你不去当美国兵,就是对这类事情好的抗争。不是么?

哈哈。
回复 | 0
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时间:2012-01-03 12:34:37
谢谢大家到访!

老-穆:
你老的这话“所以肆虐的传统,在西方军队这个独特的机构里,有系统性的支持和
容忍。所以这种事情谈不上完全的种族歧视。”和美军头头的话相反。五角大楼发
言人约翰枫_比说,军队不容忍士兵欺负他人。我们讨论是作为少数族裔应该抗争什
么,对陈宇晖父母来说最大利益是什么。事情是做有可能,不做永远没可能。


胡说和巴灵顿博士后:
“本人100%赞成禁食鱼翅, 而且认为这是少数华人的一种恶习.”
恶习是非法吗 ?有恶习就应该没有尊严吗?
我在文章已经提到:对待移民的不足之处应该是给予包容和爱,因为只有爱会改变
一切,而不是仇恨和伤害。

秋念11:
所以,我们需要“教育、鼓励和行动”

yuan2:
我理解你的“这两件事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你不认为禁鱼翅案是歧视。但受影响
的人是可以诉求他们的宪章权力,关键我们是看他们是能得到这个宪章权力。你肯
定是无法反驳我两条违宪问题。
至于 “华裔士兵被虐待致死的案子还没有审判,你也不要太早作结论。”, 我不
在意美国军方起诉8名驻阿富汗部队军人的结果。我在意这小孩申诉过过吗?如果申
诉过,还发生,则反映美军上层对伤害容忍。这样,他父母就可提政府容忍一个存
在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对待不公平时,少数族裔先得从歧视着手,话很简
单“所以这样对待我,是基于我的族裔。”


庄锐:
他们只会捻软柿子! 要想成功,你就得“不是一个软蛋”。这是真理。
回复 | 0
作者:巴灵顿博士后 留言时间:2012-01-03 11:54:28
禁鱼翅是好事,我完全赞成。华裔士兵之事,理当起诉那几个当兵的。就事论事就可以了,我没觉得两件事跟种族歧视有什么关系。就象楼下说的,如果禁了鹅肝,就是歧视法国人了?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2-01-03 05:57:50
这是我今天的日志,发了却不见了。 先放到这里,等可以发了我在那里再发。
-------------------------------------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改变人类世界的达尔文法则 
-- 根据我在梦苑和自己博客的评论改写

人类世界的法则就是达尔文,人类文明的进步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和表面的。生存竞争才是人类的最高法则,所以人类社会必然是达尔文的生物社会。一旦人类面临能源极度短缺与毁灭性的灾难,人类的动物本能必将再次突出地表现出来。富有的社会里人类文明表现得稍好一点就是这个原因。 懂得政治是一门艰深的学问,搞政治却是一门忽悠老百姓的技术而已。政治战争就是人类达尔文法则的体现,过分玩弄政治的人都是野心家。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改变“1%”控制世界的局面,永远是这样。他们只会捻软柿子! 要想成功,你就得“不是一个软蛋”。 首先是坚韧不拔,然后是随遇而安,最后是以命相抗!你说民主,我就用你的民主;你说人权,我就用你的人权;你要是说和谐,我也可以用你说的和谐。反正,不达目的不罢休,直到成功或者死而后已。这就是我说的成功秘诀,没有绝对的保证,但机会就大大地增加了。

有几人想要耗动大家去革命,请之便; 但不要忽悠老百姓! 玩政治的少数人就是野心家和骗子。他们只是挂羊头卖狗肉,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骨子里却是极端的黑暗。刘晓波“兰冠云”就是这样的政治文人和骗子,“凡平”就是兰冠云一伙地地道道的打手。如果他们赢了,他们要么成为下一个更残酷的统治者,要么还是一个像艾末末那样处在社会底下的大笨蛋。新的统治者必然又会重覆人类社会不变的法则。艾青艾末末两父子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他们只是在不断地重覆那个错误,以为可以改变强者为上的世界达尔文法则! 我坚决反对革命,不是为了任何个人与集团;只是说出我深埋在心底的体验!革命的代价太大,抗争却可能代价只是几个人和少数人的。 我绝对支持抗争,这主要是指合理的抗争,也包括必要时就必须准备以命相抗。

人类社会的达尔文法则绝不可能改变,世界上的不平等是人性所决定的,是必然的。我们只能做到争取个人的利益,权力,地位,与一切;不可以痴心妄想改变世界。没有任何制度能够保证平等,因为制度的最上面必然有一群人。“人人不做官,做官都一般。”  而这个“官”,我指的是那可以称之为“1%”的人。你到了那一步,也会变的。再好的制度还是由人来执行,执行的人必然利用权力为自己牟利。他们不可能完全受到任何制度的约束,制度只是限制了他们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已。 

我在这上面的时间相当有限,兴趣更有限,因为大多数人是听不进的。只需要思考艾青艾末末两代父亲参加共产党的革命儿子反对共产党政权的悲剧,想一想革命的人是不是在重覆同一个错误。人类永远有阶层,阶级,等级,“无穷多”年也不可能改变! 只有懂得真实的社会,才能有适当的手段去应对。

要革命的有个别人其实是对自己在西方的生活感到失望,考虑着想回中国去! 如果你在美国过得好好地,为什麽把心思老放在中国呢? 我不懂, 我没有这号“高尚”。我只知道我在美国,我关心的首先是美国的不公,特别是对我个人的不公。我对革命,想都不会去想。 因为闹革命,首先我自己马上就会被割掉命,美国的手段也不是吃素的! 

但是不能因为在美国“我”斗不过,“我”就回中国去革命! 那不还是同一回事吗? 既然美国比中国有些优点,比如美国叫喊的是人权。我就利用这“人权”,尽管他们也不是真的。我就用你的人权来为自己争取应该得到的权益。
回复 | 0
作者:yuan2 留言时间:2012-01-03 01:53:12
这两件事不能相提并论。

禁鱼翅案:我支持这个提案。美国加州此提案由华裔议员提出。我看不出有歧视的意思。反而我看到了由少数华裔的过分反应。加州也有禁止鹅肝的提案,那么按照你的意思北美也歧视法国人了。

华裔士兵被虐待致死的案子还没有审判,你也不要太早作结论。这是一个悲剧。它是由种族歧视而导致的,还是由军队内对胆小士兵的歧视所导致的,还没有结论。当然不管怎么讲,虐待本身就是不对或非法的。

北美大陆有没有歧视?当然有。我相信过100年之后北美仍然有歧视存在。严重不严重?我相信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并不严重。美国在50年以前就称之为大熔炉,那就是因为各个国家种族的老百姓们可以在这里寻找自己的梦,实现自己的理想(在自己的祖国很难实现自己的理想)。加拿大也是同样的情况。跟中国相比,我们享受着更为平等和自由的空气和生存环境。如你来自中国,领导是如何歧视老百姓的?
回复 | 0
作者:秋念11 留言时间:2012-01-02 23:42:08
1)美籍华人日子正在迅速难受之中。。。

2)如果是中国,而不是日本,对鲸鱼海豚大捕大杀,恐怕全世界一片喊打了。。。
回复 | 0
作者:胡说 留言时间:2012-01-02 21:11:20
很遗憾, 本人100%赞成禁食鱼翅, 而且认为这是少数华人的一种恶习.
回复 | 0
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2-01-02 20:33:59
一名士兵在美国军队里遭受虐待致死是一起平常的事情。西方军队里这种事多了去。俄罗斯,军队里酗酒虐待新兵传统盛行。士兵不堪折磨自杀,发生谋杀的事例也不少。

西方国家军队里等级严格,入伍新兵第一件事,就是要遭受各类纪律管束,体罚和精神折磨是基础训练的一部分。

目的说起来是要摧毁一个个人的独立人格,让他从容赴死,不敢违抗。服从命令犹如机器人。

但其实更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这类残酷野蛮训练,让士兵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冷血动物。要知道,战争说到底就是杀人,杀动物,杀所有的东西,如果一个人尚有人性是无法做到的。所以西方军队所训练的,就是毫无人性的杀人机器。当然这个公开的秘密不会在招兵广告里登出来。

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军在海外屠杀平民的事件不断。在越南,美国直升机上的门边机枪手在低空飞行时会任意把在田间耕作的越南平民和牲畜用机枪打死,边飞边打,丝毫不会受到任何调查或处罚。

也就是为何,美军情愿从伊拉克撤军也不会接受自己军人受伊拉克法律管制。否则美军个个都是谋杀犯。

所以肆虐的传统,在西方军队这个独特的机构里,有系统性的支持和容忍。所以这种事情谈不上完全的种族歧视。

有道是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有兵役制的国家,年龄一到,不管你愿不愿意,一律当兵,所以军人里大多正常人,都在盼着早点回家回归正常社会。

没有兵役制的国家,都是志愿兵,和平时代会去当志愿兵,特别是美国这个只会侵略外国,自身却不受任何外国军事威胁的国家。当美国兵唯一的目的,就是感受去外国任意杀人的快感。

因为在正常社会里,特别是个人行为极度自由的社会里,唯一不能干的,就是杀人。这是终极社会禁忌。而只有在对外的侵略战争里,才能享受到尽情打破这终极社会禁忌而不受惩罚的快感。

所以,在美国当兵的,不是变态杀人狂,社会底层的人渣,就是傻瓜糊涂蛋。所以美国现在兵员短缺,也就是因为这些年龄适当的人渣都已经入伍当兵,而两场战争,使得美国的年轻神经病人渣炮灰不够用了。

如果要是个华裔,居然会糊涂到屁颠屁颠去同美国的神经病杀人狂们一起当兵,那死了也是活该。糊涂蛋糊里糊涂死掉,这就是达尔文的自然淘汰原理。
回复 | 0
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时间:2012-01-02 12:52:05
庄锐:

“融入是以主流人士的姿态思考和行动。” 这就是我们希望也是必须去做的事。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2-01-02 12:18:29
谢谢百兄好文好思考。 种族歧视是主要的问题,其他都是次要的。 所以需要有效的抗争!

西岸兄说到“融入”, 我的理解“融入”不是“认干爹”。 融入是以主流人士的姿态思考和行动。
回复 | 0
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时间:2012-01-02 12:18:08
谢谢西岸到访。

你已经在“摆脱原罪 ----- 也谈华裔士兵之死”有很深刻的讨论,我们是一致的。
回复 | 0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01-02 11:24:49
有一件事情需要清楚,这与什么”华人的自身问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也不应该有任何关系。之所以出现这类说法,还是与所谓的”融入主流“这种crap有关。
否则华人的肤色也可能是”自身问题“,就与过去黑人的肤色曾经也是”问题“一样。
回复 | 0
我的名片
百分之一
注册日期: 2010-04-30
访问总量: 221,774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柴静看懂引用的论文吗?
· “ 撞车”的中国和印度制造业计划
· 轰动美国的2岁尿童母亲被开罚单
· 香港卫生局长的话是赤裸裸的歧视
· 尿童父母有肖像权吗?
· 从夏业良教授议中国和印度谁成功
· 议达赖人品,说中国的西藏方略
分类目录
【家乡美】
· 家乡贵州美系列(4):百里杜鹃(组
· 家乡贵州美系列(3):云贵山地(组
· 家乡贵州美系列(2):桥(组图)
· 家乡贵州美系列(1):天河潭(组图
【读后感】
· 香港卫生局长的话是赤裸裸的歧视
· 评论“历史: 大清不是中国”
· 朗朗:真是一个没有灵魂的钢琴演
【真正的敌人是自己】
· 柴静看懂引用的论文吗?
· “ 撞车”的中国和印度制造业计划
· 从夏业良教授议中国和印度谁成功
· 议议反对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理
· 解读夏俊峰不能享用疑罪从无权的
· 对比Zimmerman和夏俊峰自卫的法
· 中医治好儿子多年的湿疹(图组)
· 从华裔教授诉学校歧视谈华人与天
· “人头税”道歉和补偿对华人意味什
·  陈光诚:钢铁是怎样酿制的(上
【曲线救国】
· 轰动美国的2岁尿童母亲被开罚单
· 议达赖人品,说中国的西藏方略
· 乌克兰,中国的又一次喘气机会
· 达赖的中间道路为何走进死胡同?
· 领导要求“吃着饭看着花” ( 图组)
· 从国内扶贫和压制维权,看共产党
· 海不归的理由:地盘论
· 读后感:89年后如果中国民主化,
· 一个不该被断送的移民加国路
【胡思乱想】
· 尿童父母有肖像权吗?
· 姜波的“虚假陈述”罪会成立吗?
· 儿子申请加拿大医学院入学时受歧
· 藏人自焚标志后达赖喇嘛时代提前
· 钓鱼岛剩下来就看日本怎么做了
· 从哈尔滨阳大桥看中国特色(图,
· 北京守望教会在走极端吗?
· 翟田田能告倒学校吗?
· 旧话重提:从加籍新疆人玉山江一
· 从福州诽谤罪案判决看国内的维权
存档目录
2015-03-19 - 2015-03-19
2014-10-01 - 2014-10-01
2014-05-05 - 2014-05-05
2014-04-27 - 2014-04-30
2014-03-12 - 2014-03-31
2014-02-27 - 2014-02-27
2014-01-06 - 2014-01-10
2013-12-05 - 2013-12-18
2013-11-27 - 2013-11-27
2013-10-03 - 2013-10-21
2013-04-03 - 2013-04-03
2013-03-23 - 2013-03-23
2013-02-08 - 2013-02-08
2012-11-13 - 2012-11-19
2012-09-30 - 2012-09-30
2012-08-24 - 2012-08-24
2012-07-20 - 2012-07-20
2012-06-01 - 2012-06-01
2012-05-25 - 2012-05-25
2012-03-10 - 2012-03-10
2012-02-17 - 2012-02-17
2012-01-02 - 2012-01-02
2011-12-08 - 2011-12-16
2011-10-14 - 2011-10-14
2011-08-19 - 2011-08-19
2011-04-18 - 2011-04-19
2011-03-30 - 2011-03-30
2011-02-07 - 2011-02-07
2010-12-08 - 2010-12-08
2010-11-30 - 2010-11-30
2010-06-04 - 2010-06-04
2010-05-03 - 2010-05-24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