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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法院的經歷:中國人你敢告讓你告完被告告管告看你還敢告不告  
網絡日誌正文
從禁魚翅案到華裔士兵死,究竟反映了什麼 ? 2012-01-02 11:00:48

從加拿大的禁魚翅案到美國華裔士兵被虐待致死,我們面對這樣一個殘酷的現實,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北美社會歧視華人比我們想象的嚴重。大家都在叫喊抗爭,怎麼抗爭呢 ?大家以為這是律師的事,其實這是錯誤的觀點,表明你還沒有認識到什麼是歧視。

 

加拿大多倫多通過了禁售魚翅產品法律即「禁止出售、擁有及食用鯊魚翅」附例,這是一個法律條文,對致力保護環境及愛惜瀕危絕種生物人士來說是一次勝利,因為他們認為世界各地的鯊魚種群數量因為魚翅的獲取正以驚人的速度直線下降,威脅着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

 食魚翅的大概也就咱們華人了,感覺是針對我們來的,有人認為這是歧視,有人不這麼認為。

 食來源合法的魚翅是不違反國際法的,也沒有證據證明愛惜動物人士所說的直線下降。去年11月聯合國海洋會議公布了432種鯊魚,其中只有5種瀕臨滅絕的品種,會議規定其捕捉的時間需有間隔的規定,而其餘皆可以捕獵。但是有不少漁船將捕獲的鯊魚割取魚翅後,將仍然活着的鯊魚拋回海里,任其痛苦地死亡,捕殺方式是殘忍的。因為魚翅的經濟價值相對於鯊魚肉來說要高許多。歐盟立了法案不得捕獵鯊魚掠取魚翅,也就是說捕獵鯊魚不得在取魚翅後將無法存活的鯊魚丟回海里。所以,要禁應該禁這種不人道的捕殺方式及其得來的魚翅。


 多倫多市政府的這個禁翅附例意味着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得來的魚翅都被禁止出售、擁有及食用。如果出於保護鯊魚,為什麼禁魚翅而不禁其他鯊魚產品,比如鯊魚肉及製作的化妝品。這個不分青紅皂白的禁魚翅附例無疑把華人貼上一個標籤我們是一群不受社會歡迎的人,目前加拿大進口的魚翅都是來自合法捕殺的鯊魚,食用合法來源魚翅的華人就與不人道的捕獵鯊魚掠取魚翅的人劃上了等號,這個禁翅附例告訴世人華人的魚翅飲食文化是不人道的文化,是非法的文化。其實,是中國經濟發展了,需求增加,別人來發不義財,賬也就算到咱們頭上。為什麼不能像歐盟那樣專門針對割翅丟鯊的?北美是移民國家,當有人想發難一個種族,其它種族出於自身利益也會呼應,把他壓下去,自己就高了。

 

華人是唯一在北美被國家立法歧視過的種族。在加拿大100年以前為華人立了人頭稅法,100年以後的今天又為華人立禁魚翅法。這說明了什麼?有人會說與100年前相比,社會進步了,華裔在加拿大的地位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這是餡餅從天上掉下來吧。在我看來華人地位還不如100年前,那時我們華人還能跟狗平起平坐(華人與狗不得入內),到今天還這樣明目張胆立法歧視一個族裔真是史無前例。安省有四個城市引入該禁令,相繼會有更多,可以說華人是老鼠過街,人人叫打。所以,我們決不能接受這個禁魚翅案。

 

有人說加拿大是世界最寬容的國家,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對待移民的不足之處應該是給予包容和愛,因為只有愛會改變一切。而我們看到的是仇恨和傷害,因為有人的文化與你的理念不同,就要立法歧視他們,在愛惜生物人看來動物比你們這幫人重要,這種靠傷害別人的愛是多麼虛偽。鯊魚不捕殺的話,哪天又像今天加拿大的海豹。也有人認為中國移民在加拿大不受歡迎是因當中有的人有這樣或那樣毛病,任何種族都有類似的問題,為什麼對華人要特殊呢?有一年,僅占多倫多人口4%的黑人就霸占了10%的槍擊案,難道我們的毛病比這還惡劣?有人說華人語言能力的缺乏是中國移民認同加拿大的主要障礙,其實不是中國移民不想認同加拿大,而是主流放不下歧視的身段。這個禁翅附例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想要待下去,就得抗爭,而不是聽一些人胡說什麼中國人對歧視有過敏的嗅覺。

 

怎麼抗爭?我們看到多倫多的同胞在行動。有市民向安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 Human Right Tribunal)提出申請,指稱多市議會此項決定疑違反人權。這叫急病亂投醫,因為人權委員會是管工作場所的歧視,那是雇用關係,跟這事邊都扯不上。

 

多個華裔社區機構及社會人士組成了「維權公義聯盟」 為維護公義和爭取公平,準備提出訴訟,推翻市政府的禁翅附例,同時計劃透過宣傳和教育,向市民灌輸正確的鯊魚訊息。這確實是應該支持的行為。兩位聯盟共同主席說如果對多倫多市政府提起法律訴訟最主要起訴理由是市政府通過該附例的越權和違例行為,因為他們說這個禁翅附例與聯邦政府允許合法從事魚翅貿易等相關法規不符但仍然不理性地通過該附例。這樣的訴訟切入點對嗎?

 

蒙特利爾有個錫克教小孩在學校有時也要佩把小刀,學校理解他是錫克教,說佩帶時不要暴露出了,教育局說不行,規定就是規定,學校不能攜帶刀類兇器。為此,他家指控教育局說這把小刀是兇器違反憲章宗教自由。其實,除他們家之外的錫克教天天圍頭巾是真,但佩刀也就是逢年過節時,沒有隨時都佩刀的,意味他們與眾不同。在訴狀中他們自稱是正宗的錫克教,正宗二字使得法院沒法去討論為什麼大家都不佩,而你要天天佩刀。他們讓法院回答這個問題,教育局說的這把刀是兇器還是宗教飾物,打了4年多的官司,結果他們贏了。他們不會去說這把刀和壞人要利用其在學校犯罪的刀有區別,也不會說百分之九十九看來這就是一把能殺死人的刀的學生家長也要去認為這是宗教飾物。錫克教團體在聲援他們家的抗辯中這把作為宗教飾物的刀在加拿大100年的歷史中沒有出現過暴力問題,不是兇器。所以,訴訟切入點對法律訴訟至關重要。

 

再回頭看看我們禁翅附例的可能訴訟,市政府通過該附例是越權和違例行為嗎?不是。市府是通過正常程序建立了一個法規,在聯邦制的國家,地方政府是可以通過與聯邦政府相關法規不符的規定的,這些土規定只在當地有效。根據加拿大政府責任處理法,對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的人, 政府對其及官員侵權行為引起的傷害負有責任。市府是一個立法行為,而不是非法行為,所以,訴市府侵權是死路一條。 人家明明歧視咱們,確不敢高叫反對歧視。

 

我給維權公義聯盟主席去了信,告訴他們訴違法是走不通的,必須走訴違憲,這是在加拿大抗爭不公平法規最有效果的利器。我提出如下兩條違憲問題,希望能得到維權公義聯盟注意。

 

加拿大憲章第12條:任何人有權利不被置於任何引起痛苦和不尋常的處理或處罰中。要贏得憲章12條的保護,必須證明兩件事:(1)他或她被置於在國家的處理或處罰中;(2)這種處理或處罰是引起痛苦的和不尋常的。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呈交這樣的問題:這個禁翅附例是否把具有食用魚翅的文化並食用合法來源魚翅的的華人置於引起痛苦和不尋常的處理或處罰中,違反了憲章12條。監獄禁煙都算違反憲章12條件,大家想想吧。

 

加拿大憲章15條: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並且在沒有歧視情況下擁有法律的平等保護和平等福利的權利,特別是沒有種族、國籍或文化背景、膚色、宗教、性別、年齡、精神或身體殘疾歧視。

 

看上去禁翅附例對全市民眾提出同等的要求,是歧視嗎?我的回答是歧視。 不知你們是否同意。

 

評判平等對待指標是:給予同樣處境的人同樣處置(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和給予處境不相同的人不同處置(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加拿大社會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華人有食用魚翅的文化。禁翅附例構成了差別對待表現在 1)禁魚翅而不禁其他鯊魚產品如鯊魚肉及製作的化妝品,違反了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2)華人有食用魚翅的文化他們食用合法來源魚翅,在禁魚翅法律下變成了非法,市政府是可以只禁割翅丟鯊得來的魚翅,因而違反了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差別對待不一定就是歧視,差別對待是否構成憲章15條下定義的歧視,則要看差別對待是否有這樣的或促進這樣的作用,即使一個現實生活中人的個人的能力受損、或財富受損、或價值觀受損、或認同感受損,讓其作為加拿大社會的一個成員,得不到平等的關懷、尊重和考慮。毫無疑問,禁魚翅法律有這樣的作用,在禁字下,合法變成非法。 所以,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呈交這樣的問題:這個禁翅附例是否歧視具有食用魚翅的文化並食用合法來源魚翅的的華人,違反了憲章15條。當陳述這條時,不能說禁翅附例歧視食用魚翅的我,要說歧視具有食用魚翅的文化並食用合法來源魚翅的的華人(複數),我是作為受害人之一來訴求憲章權力,促使法院去在具有食用魚翅的文化與沒有的人找平等對待,以防對方和法院說你和別的具有食用魚翅的文化人處理沒差別。

 

 如果維權公義聯盟不採納我的意見,我住在美國,無權控告。不知哪位大俠願意瀟灑走一回, 我負責狀子和所有文件,輸了我承擔付一半錢,估計在$3000,嬴了是你的。加拿大五個皮克靈市(Pickering),多倫多、密西沙加、奧克維爾及賓德福特市(Brantford)華人居民如果你認為是歧視,希望你考慮我的建議,千萬不要出現官司打到關鍵時刻你來一句話我對海鮮過敏,所以你必須是曾經,或現在,或將來要吃魚翅的。

 

那麼,從美國華裔士兵的死我們又能得到什麼啟示 

 

美國軍方起訴8名駐阿富汗部隊軍人,指控他們虐待陳宇暉,致這名19歲華裔士兵死亡。紐約亞裔社區要求嚴厲制裁施虐嫌疑人。 代表美國亞裔人士的美華協會紐約分會會長歐陽蕭安說,無論陳宇暉死於自殺還是他殺,8名軍人理應承擔虐待陳宇暉致死的責任。我們注意力都過於放在這八名嫌疑人美國官兵,會忽視掉應該爭取的東西,美國司法是保護嫌疑人的權力,我們不知結果是什麼,有時會很失望。其實,對陳宇暉父母來說,最大利益是民事賠償,是那幾個嫌疑人賠償嗎? 不是。是美國政府,政府有錢,政府也應該對他的死主要負責,這不是發生在街道,而是在軍營,政府把他置於一個存在歧視和敵意少數族裔的環境。

 

大家都知道美國工作環境中的零容忍政策,即不能容忍任何形式騷擾包括歧視。發生在陳宇暉身上到了虐待犯罪程度,我們應該想想為什麼?儘管有申訴制度,如果陳宇暉申訴過的話,因為他是華人,有人會在乎他申訴嗎?周圍這麼多人看到,難道上面不知道嗎?事實表明八名美國官兵就沒有什麼顧及,是那麼坦然無懼,因為他們對待是一個華人。制裁了那幾個施虐嫌疑人並不足以震撼他們,而是要去指控美國軍隊中存在歧視和敵意少數族裔的環境,這些人才會這樣虐待陳宇暉致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打擊歧視。讓這幾個入獄還是讓美國政府賠償他家一千萬哪個對歧視震撼大?前者就那幾個,而後者是讓全社會為個人歧視傷害行為去買單。

 

面對這樣歧視和敵意少數族裔的環境,個人的直接申訴非常重要,對申訴回復則反映是否對傷害容忍,這也關繫到賠償問題。我想陳宇暉父母肯定,也必須起訴美國政府。

 

有人說美國華裔士兵的死反映的歧視問題是源於我們華人自身的問題,我給了這樣一個故事並問:這是底特律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的一個歧視案例, 你認為是歧視嗎?有一黑人女子在美國某汽車大公司工作,被發現偷公司的資料用於她的讀Ph.D後被開除。他們家控告這是歧視理由是同樣情況的人但不同族裔會得到不同的處置。這麼大的公司,一查兩個白人有同樣情況,但處置是一個提前退休,另一個降級。

 

所以,抗爭歧視就是教育、鼓勵和行動” 

 

謝謝大家光顧此文,如果可能,我會盡力回復大家的問題

 

瀏覽(4573) (0) 評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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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野雲 留言時間:2012-01-03 18:14:20
證明中國人野蠻落後,是黃禍,禍害人類。
必須脫胎換骨,文明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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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時間:2012-01-03 13:20:31
百分之一老兄,我說的話當然和美軍頭頭的話相反。問題是,你更信哪個?其實他還會告訴你美國不殺平民的呢。不管我信不信,反正只要你信了,也不必再抗什麼爭了。因為他還會告訴你美軍也不接受種族歧視。

你不去當美國兵,就是對這類事情好的抗爭。不是麼?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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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時間:2012-01-03 12:34:37
謝謝大家到訪!

老-穆:
你老的這話“所以肆虐的傳統,在西方軍隊這個獨特的機構里,有系統性的支持和
容忍。所以這種事情談不上完全的種族歧視。”和美軍頭頭的話相反。五角大樓發
言人約翰楓_比說,軍隊不容忍士兵欺負他人。我們討論是作為少數族裔應該抗爭什
麼,對陳宇暉父母來說最大利益是什麼。事情是做有可能,不做永遠沒可能。


胡說和巴靈頓博士後:
“本人100%贊成禁食魚翅, 而且認為這是少數華人的一種惡習.”
惡習是非法嗎 ?有惡習就應該沒有尊嚴嗎?
我在文章已經提到:對待移民的不足之處應該是給予包容和愛,因為只有愛會改變
一切,而不是仇恨和傷害。

秋念11:
所以,我們需要“教育、鼓勵和行動”

yuan2:
我理解你的“這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因為你不認為禁魚翅案是歧視。但受影響
的人是可以訴求他們的憲章權力,關鍵我們是看他們是能得到這個憲章權力。你肯
定是無法反駁我兩條違憲問題。
至於 “華裔士兵被虐待致死的案子還沒有審判,你也不要太早作結論。”, 我不
在意美國軍方起訴8名駐阿富汗部隊軍人的結果。我在意這小孩申訴過過嗎?如果申
訴過,還發生,則反映美軍上層對傷害容忍。這樣,他父母就可提政府容忍一個存
在歧視和敵意少數族裔的環境。對待不公平時,少數族裔先得從歧視着手,話很簡
單“所以這樣對待我,是基於我的族裔。”


莊銳:
他們只會捻軟柿子! 要想成功,你就得“不是一個軟蛋”。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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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靈頓博士後 留言時間:2012-01-03 11:54:28
禁魚翅是好事,我完全贊成。華裔士兵之事,理當起訴那幾個當兵的。就事論事就可以了,我沒覺得兩件事跟種族歧視有什麼關係。就象樓下說的,如果禁了鵝肝,就是歧視法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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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2-01-03 05:57:50
這是我今天的日誌,發了卻不見了。 先放到這裡,等可以發了我在那裡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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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改變人類世界的達爾文法則 
-- 根據我在夢苑和自己博客的評論改寫

人類世界的法則就是達爾文,人類文明的進步只是局部的暫時的和表面的。生存競爭才是人類的最高法則,所以人類社會必然是達爾文的生物社會。一旦人類面臨能源極度短缺與毀滅性的災難,人類的動物本能必將再次突出地表現出來。富有的社會裡人類文明表現得稍好一點就是這個原因。 懂得政治是一門艱深的學問,搞政治卻是一門忽悠老百姓的技術而已。政治戰爭就是人類達爾文法則的體現,過分玩弄政治的人都是野心家。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改變“1%”控制世界的局面,永遠是這樣。他們只會捻軟柿子! 要想成功,你就得“不是一個軟蛋”。 首先是堅韌不拔,然後是隨遇而安,最後是以命相抗!你說民主,我就用你的民主;你說人權,我就用你的人權;你要是說和諧,我也可以用你說的和諧。反正,不達目的不罷休,直到成功或者死而後已。這就是我說的成功秘訣,沒有絕對的保證,但機會就大大地增加了。

有幾人想要耗動大家去革命,請之便; 但不要忽悠老百姓! 玩政治的少數人就是野心家和騙子。他們只是掛羊頭賣狗肉,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骨子裡卻是極端的黑暗。劉曉波“蘭冠雲”就是這樣的政治文人和騙子,“凡平”就是蘭冠雲一夥地地道道的打手。如果他們贏了,他們要麼成為下一個更殘酷的統治者,要麼還是一個像艾末末那樣處在社會底下的大笨蛋。新的統治者必然又會重覆人類社會不變的法則。艾青艾末末兩父子就是一個絕好的例子。他們只是在不斷地重覆那個錯誤,以為可以改變強者為上的世界達爾文法則! 我堅決反對革命,不是為了任何個人與集團;只是說出我深埋在心底的體驗!革命的代價太大,抗爭卻可能代價只是幾個人和少數人的。 我絕對支持抗爭,這主要是指合理的抗爭,也包括必要時就必須準備以命相抗。

人類社會的達爾文法則絕不可能改變,世界上的不平等是人性所決定的,是必然的。我們只能做到爭取個人的利益,權力,地位,與一切;不可以痴心妄想改變世界。沒有任何制度能夠保證平等,因為制度的最上面必然有一群人。“人人不做官,做官都一般。”  而這個“官”,我指的是那可以稱之為“1%”的人。你到了那一步,也會變的。再好的制度還是由人來執行,執行的人必然利用權力為自己牟利。他們不可能完全受到任何制度的約束,制度只是限制了他們在公眾面前的表現而已。 

我在這上面的時間相當有限,興趣更有限,因為大多數人是聽不進的。只需要思考艾青艾末末兩代父親參加共產黨的革命兒子反對共產黨政權的悲劇,想一想革命的人是不是在重覆同一個錯誤。人類永遠有階層,階級,等級,“無窮多”年也不可能改變! 只有懂得真實的社會,才能有適當的手段去應對。

要革命的有個別人其實是對自己在西方的生活感到失望,考慮着想回中國去! 如果你在美國過得好好地,為什麽把心思老放在中國呢? 我不懂, 我沒有這號“高尚”。我只知道我在美國,我關心的首先是美國的不公,特別是對我個人的不公。我對革命,想都不會去想。 因為鬧革命,首先我自己馬上就會被割掉命,美國的手段也不是吃素的! 

但是不能因為在美國“我”鬥不過,“我”就回中國去革命! 那不還是同一回事嗎? 既然美國比中國有些優點,比如美國叫喊的是人權。我就利用這“人權”,儘管他們也不是真的。我就用你的人權來為自己爭取應該得到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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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an2 留言時間:2012-01-03 01:53:12
這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

禁魚翅案:我支持這個提案。美國加州此提案由華裔議員提出。我看不出有歧視的意思。反而我看到了由少數華裔的過分反應。加州也有禁止鵝肝的提案,那麼按照你的意思北美也歧視法國人了。

華裔士兵被虐待致死的案子還沒有審判,你也不要太早作結論。這是一個悲劇。它是由種族歧視而導致的,還是由軍隊內對膽小士兵的歧視所導致的,還沒有結論。當然不管怎麼講,虐待本身就是不對或非法的。

北美大陸有沒有歧視?當然有。我相信過100年之後北美仍然有歧視存在。嚴重不嚴重?我相信與世界上其它國家相比並不嚴重。美國在50年以前就稱之為大熔爐,那就是因為各個國家種族的老百姓們可以在這裡尋找自己的夢,實現自己的理想(在自己的祖國很難實現自己的理想)。加拿大也是同樣的情況。跟中國相比,我們享受着更為平等和自由的空氣和生存環境。如你來自中國,領導是如何歧視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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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2-01-02 23:42:08
1)美籍華人日子正在迅速難受之中。。。

2)如果是中國,而不是日本,對鯨魚海豚大捕大殺,恐怕全世界一片喊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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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說 留言時間:2012-01-02 21:11:20
很遺憾, 本人100%贊成禁食魚翅, 而且認為這是少數華人的一種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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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時間:2012-01-02 20:33:59
一名士兵在美國軍隊裡遭受虐待致死是一起平常的事情。西方軍隊裡這種事多了去。俄羅斯,軍隊裡酗酒虐待新兵傳統盛行。士兵不堪折磨自殺,發生謀殺的事例也不少。

西方國家軍隊裡等級嚴格,入伍新兵第一件事,就是要遭受各類紀律管束,體罰和精神折磨是基礎訓練的一部分。

目的說起來是要摧毀一個個人的獨立人格,讓他從容赴死,不敢違抗。服從命令猶如機器人。

但其實更重要的一點是要通過這類殘酷野蠻訓練,讓士兵成為殺人不眨眼的冷血動物。要知道,戰爭說到底就是殺人,殺動物,殺所有的東西,如果一個人尚有人性是無法做到的。所以西方軍隊所訓練的,就是毫無人性的殺人機器。當然這個公開的秘密不會在招兵廣告裡登出來。

這也就是為什麼,美軍在海外屠殺平民的事件不斷。在越南,美國直升機上的門邊機槍手在低空飛行時會任意把在田間耕作的越南平民和牲畜用機槍打死,邊飛邊打,絲毫不會受到任何調查或處罰。

也就是為何,美軍情願從伊拉克撤軍也不會接受自己軍人受伊拉克法律管制。否則美軍個個都是謀殺犯。

所以肆虐的傳統,在西方軍隊這個獨特的機構里,有系統性的支持和容忍。所以這種事情談不上完全的種族歧視。

有道是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有兵役制的國家,年齡一到,不管你願不願意,一律當兵,所以軍人里大多正常人,都在盼着早點回家回歸正常社會。

沒有兵役制的國家,都是志願兵,和平時代會去當志願兵,特別是美國這個只會侵略外國,自身卻不受任何外國軍事威脅的國家。當美國兵唯一的目的,就是感受去外國任意殺人的快感。

因為在正常社會裡,特別是個人行為極度自由的社會裡,唯一不能幹的,就是殺人。這是終極社會禁忌。而只有在對外的侵略戰爭里,才能享受到盡情打破這終極社會禁忌而不受懲罰的快感。

所以,在美國當兵的,不是變態殺人狂,社會底層的人渣,就是傻瓜糊塗蛋。所以美國現在兵員短缺,也就是因為這些年齡適當的人渣都已經入伍當兵,而兩場戰爭,使得美國的年輕神經病人渣炮灰不夠用了。

如果要是個華裔,居然會糊塗到屁顛屁顛去同美國的神經病殺人狂們一起當兵,那死了也是活該。糊塗蛋糊裡糊塗死掉,這就是達爾文的自然淘汰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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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時間:2012-01-02 12:52:05
莊銳:

“融入是以主流人士的姿態思考和行動。” 這就是我們希望也是必須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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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銳 留言時間:2012-01-02 12:18:29
謝謝百兄好文好思考。 種族歧視是主要的問題,其他都是次要的。 所以需要有效的抗爭!

西岸兄說到“融入”, 我的理解“融入”不是“認乾爹”。 融入是以主流人士的姿態思考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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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時間:2012-01-02 12:18:08
謝謝西岸到訪。

你已經在“擺脫原罪 ----- 也談華裔士兵之死”有很深刻的討論,我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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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2-01-02 11:24:49
有一件事情需要清楚,這與什麼”華人的自身問題“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也不應該有任何關係。之所以出現這類說法,還是與所謂的”融入主流“這種crap有關。
否則華人的膚色也可能是”自身問題“,就與過去黑人的膚色曾經也是”問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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