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拿大的禁鱼翅案到美国华裔士兵被虐待致死,我们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北美社会歧视华人比我们想象的严重。大家都在叫喊抗争,怎么抗争呢 ?大家以为这是律师的事,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表明你还没有认识到什么是歧视。 加拿大多伦多通过了禁售鱼翅产品法律即「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鲨鱼翅」附例,这是一个法律条文,对致力保护环境及爱惜濒危绝种生物人士来说是一次胜利,因为他们认为世界各地的鲨鱼种群数量因为鱼翅的获取正以惊人的速度直线下降,威胁着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 食鱼翅的大概也就咱们华人了,感觉是针对我们来的,有人认为这是歧视,有人不这么认为。 食来源合法的鱼翅是不违反国际法的,也没有证据证明爱惜动物人士所说的直线下降。去年11月联合国海洋会议公布了432种鲨鱼,其中只有5种濒临灭绝的品种,会议规定其捕捉的时间需有间隔的规定,而其余皆可以捕猎。但是有不少渔船将捕获的鲨鱼割取鱼翅后,将仍然活着的鲨鱼抛回海里,任其痛苦地死亡,捕杀方式是残忍的。因为鱼翅的经济价值相对于鲨鱼肉来说要高许多。欧盟立了法案不得捕猎鲨鱼掠取鱼翅,也就是说捕猎鲨鱼不得在取鱼翅后将无法存活的鲨鱼丢回海里。所以,要禁应该禁这种不人道的捕杀方式及其得来的鱼翅。 多伦多市政府的这个禁翅附例意味着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得来的鱼翅都被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如果出于保护鲨鱼,为什么禁鱼翅而不禁其他鲨鱼产品,比如鲨鱼肉及制作的化妆品。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禁鱼翅附例无疑把华人贴上一个标签我们是一群不受社会欢迎的人,目前加拿大进口的鱼翅都是来自合法捕杀的鲨鱼,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华人就与不人道的捕猎鲨鱼掠取鱼翅的人划上了等号,这个禁翅附例告诉世人华人的鱼翅饮食文化是不人道的文化,是非法的文化。其实,是中国经济发展了,需求增加,别人来发不义财,账也就算到咱们头上。为什么不能像欧盟那样专门针对割翅丢鲨的?北美是移民国家,当有人想发难一个种族,其它种族出于自身利益也会呼应,把他压下去,自己就高了。 华人是唯一在北美被国家立法歧视过的种族。在加拿大100年以前为华人立了人头税法,100年以后的今天又为华人立禁鱼翅法。这说明了什么?有人会说与100年前相比,社会进步了,华裔在加拿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这是馅饼从天上掉下来吧。在我看来华人地位还不如100年前,那时我们华人还能跟狗平起平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到今天还这样明目张胆立法歧视一个族裔真是史无前例。安省有四个城市引入该禁令,相继会有更多,可以说华人是老鼠过街,人人叫打。所以,我们决不能接受这个禁鱼翅案。 有人说加拿大是世界最宽容的国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对待移民的不足之处应该是给予包容和爱,因为只有爱会改变一切。而我们看到的是仇恨和伤害,因为有人的文化与你的理念不同,就要立法歧视他们,在爱惜生物人看来动物比你们这帮人重要,这种靠伤害别人的爱是多么虚伪。鲨鱼不捕杀的话,哪天又像今天加拿大的海豹。也有人认为中国移民在加拿大不受欢迎是因当中有的人有这样或那样毛病,任何种族都有类似的问题,为什么对华人要特殊呢?有一年,仅占多伦多人口4%的黑人就霸占了10%的枪击案,难道我们的毛病比这还恶劣?有人说华人语言能力的缺乏是中国移民认同加拿大的主要障碍,其实不是中国移民不想认同加拿大,而是主流放不下歧视的身段。这个禁翅附例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想要待下去,就得抗争,而不是听一些人胡说什么中国人对歧视有过敏的嗅觉。 怎么抗争?我们看到多伦多的同胞在行动。有市民向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 Tribunal)提出申请,指称多市议会此项决定疑违反人权。这叫急病乱投医,因为人权委员会是管工作场所的歧视,那是雇用关系,跟这事边都扯不上。 多个华裔社区机构及社会人士组成了「维权公义联盟」 为维护公义和争取公平,准备提出诉讼,推翻市政府的禁翅附例,同时计划透过宣传和教育,向市民灌输正确的鲨鱼讯息。这确实是应该支持的行为。两位联盟共同主席说如果对多伦多市政府提起法律诉讼, 最主要起诉理由是市政府通过该附例的越权和违例行为,因为他们说这个禁翅附例与联邦政府允许合法从事鱼翅贸易等相关法规不符, 但仍然不理性地通过该附例。这样的诉讼切入点对吗? 蒙特利尔有个锡克教小孩在学校有时也要佩把小刀,学校理解他是锡克教,说佩带时不要暴露出了,教育局说不行,规定就是规定,学校不能携带刀类凶器。为此,他家指控教育局说这把小刀是凶器违反宪章宗教自由。其实,除他们家之外的锡克教天天围头巾是真,但佩刀也就是逢年过节时,没有随时都佩刀的,意味他们与众不同。在诉状中他们自称是正宗的锡克教,“正宗”二字使得法院没法去讨论为什么大家都不佩,而你要天天佩刀。他们让法院回答这个问题,教育局说的这把刀是凶器还是宗教饰物,打了4年多的官司,结果他们赢了。他们不会去说这把刀和坏人要利用其在学校犯罪的刀有区别,也不会说百分之九十九看来这就是一把能杀死人的刀的学生家长也要去认为这是宗教饰物。锡克教团体在声援他们家的抗辩中这把作为宗教饰物的刀在加拿大100年的历史中没有出现过暴力问题,不是凶器。所以,诉讼切入点对法律诉讼至关重要。 再回头看看我们禁翅附例的可能诉讼,市政府通过该附例是越权和违例行为吗?不是。市府是通过正常程序建立了一个法规,在联邦制的国家,地方政府是可以通过与联邦政府相关法规不符的规定的,这些土规定只在当地有效。根据加拿大政府责任处理法,对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的人, 政府对其及官员侵权行为引起的伤害负有责任。市府是一个立法行为,而不是非法行为,所以,诉市府侵权是死路一条。 人家明明歧视咱们,确不敢高叫反对歧视。 我给“维权公义联盟”主席去了信,告诉他们诉违法是走不通的,必须走诉违宪,这是在加拿大抗争不公平法规最有效果的利器。我提出如下两条违宪问题,希望能得到“维权公义联盟”注意。 加拿大宪章第12条:任何人有权利不被置于任何引起痛苦和不寻常的处理或处罚中。要赢得宪章12条的保护,必须证明两件事:(1)他或她被置于在国家的处理或处罚中;(2)这种处理或处罚是引起痛苦的和不寻常的。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呈交这样的问题:这个禁翅附例是否把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置于引起痛苦和不寻常的处理或处罚中,违反了宪章12条。监狱禁烟都算违反宪章12条件,大家想想吧。 加拿大宪章15条: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并且在没有歧视情况下拥有法律的平等保护和平等福利的权利,特别是没有种族、国籍或文化背景、肤色、宗教、性别、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歧视。 看上去禁翅附例对全市民众提出同等的要求,是歧视吗?我的回答是歧视。 不知你们是否同意。 评判平等对待指标是:给予同样处境的人同样处置(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和给予处境不相同的人不同处置(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加拿大社会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华人有食用鱼翅的文化。禁翅附例构成了差别对待表现在 1)禁鱼翅而不禁其他鲨鱼产品如鲨鱼肉及制作的化妆品,违反了similar treatment of persons similarly situated 。2)华人有食用鱼翅的文化, 他们食用合法来源鱼翅,在禁鱼翅法律下变成了非法,市政府是可以只禁割翅丢鲨得来的鱼翅,因而违反了different treatment of persons differently situated。 差别对待不一定就是歧视,差别对待是否构成宪章15条下定义的歧视,则要看差别对待是否有这样的或促进这样的作用,即使一个现实生活中人的个人的能力受损、或财富受损、或价值观受损、或认同感受损,让其作为加拿大社会的一个成员,得不到平等的关怀、尊重和考虑。毫无疑问,禁鱼翅法律有这样的作用,在禁字下,合法变成非法。 所以,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呈交这样的问题:这个禁翅附例是否歧视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违反了宪章15条。当陈述这条时,不能说禁翅附例歧视食用鱼翅的我,要说歧视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并食用合法来源鱼翅的的华人(复数),我是作为受害人之一来诉求宪章权力,促使法院去在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与没有的人找平等对待,以防对方和法院说你和别的具有食用鱼翅的文化人处理没差别。 如果“维权公义联盟”不采纳我的意见,我住在美国,无权控告。不知哪位大侠愿意潇洒走一回, 我负责状子和所有文件,输了我承担付一半钱,估计在$3000,嬴了是你的。加拿大五个皮克灵市(Pickering),多伦多、密西沙加、奥克维尔及宾德福特市(Brantford)华人居民如果你认为是歧视,希望你考虑我的建议,千万不要出现官司打到关键时刻你来一句话“我对海鲜过敏”,所以你必须是曾经,或现在,或将来要吃鱼翅的。 那么,从美国华裔士兵的死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启示 ? 美国军方起诉8名驻阿富汗部队军人,指控他们虐待陈宇晖,致这名19岁华裔士兵死亡。纽约亚裔社区要求严厉制裁施虐嫌疑人。 代表美国亚裔人士的美华协会纽约分会会长欧阳萧安说,无论陈宇晖死于自杀还是他杀,8名军人理应承担虐待陈宇晖致死的责任。我们注意力都过于放在这八名嫌疑人美国官兵,会忽视掉应该争取的东西,美国司法是保护嫌疑人的权力,我们不知结果是什么,有时会很失望。其实,对陈宇晖父母来说,最大利益是民事赔偿,是那几个嫌疑人赔偿吗? 不是。是美国政府,政府有钱,政府也应该对他的死主要负责,这不是发生在街道,而是在军营,政府把他置于一个存在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 大家都知道美国工作环境中的零容忍政策,即不能容忍任何形式骚扰包括歧视。发生在陈宇晖身上到了虐待犯罪程度,我们应该想想为什么?尽管有申诉制度,如果陈宇晖申诉过的话,因为他是华人,有人会在乎他申诉吗?周围这么多人看到,难道上面不知道吗?事实表明八名美国官兵就没有什么顾及,是那么坦然无惧,因为他们对待是一个华人。制裁了那几个施虐嫌疑人并不足以震撼他们,而是要去指控美国军队中存在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这些人才会这样虐待陈宇晖致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歧视。让这几个入狱还是让美国政府赔偿他家一千万哪个对歧视震撼大?前者就那几个,而后者是让全社会为个人歧视伤害行为去买单。 面对这样歧视和敌意少数族裔的环境,个人的直接申诉非常重要,对申诉回复则反映是否对伤害容忍,这也关系到赔偿问题。我想陈宇晖父母肯定,也必须起诉美国政府。 有人说美国华裔士兵的死反映的歧视问题是源于我们华人自身的问题,我给了这样一个故事并问:这是底特律美国联邦法院判决的一个歧视案例, 你认为是歧视吗?有一黑人女子在美国某汽车大公司工作,被发现偷公司的资料用于她的读Ph.D后被开除。他们家控告这是歧视, 理由是同样情况的人但不同族裔会得到不同的处置。这么大的公司,一查两个白人有同样情况,但处置是一个提前退休,另一个降级。 所以,抗争歧视就是“教育、鼓励和行动” 。 谢谢大家光顾此文,如果可能,我会尽力回复大家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