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6月24日序: 十八大前,中國公安不知收斂養晦、與民修息,不懂“息事才能維穩”,不明白民眾對政法系統已經忍無可忍,反而依仗因維穩獲得的特權,借着維穩的旗號,槓上開花,有恃無恐,飛揚跋扈,越界滋事,橫行無度,接連出事,幾乎到了“日惹一禍”的地步。 2012年6月21日《南方都市報》報導《男子遭警察潑辣椒水毀容 警方拒配合做傷情鑑定》的消息(注1),同時登了多張這個倒霉男子被毀容後的照片,引起網民的瘋狂轉發;2012年6月24日大陸各個門戶網站報導《深圳男子對交警爆粗口被打至病危》的消息(注2),同時登了多張這個倒霉男子被毆打後的照片,引起網民的群情激憤。中國公安打人打得順手,一發不可收拾,打自己人已然不過癮,磨刀霍霍準備走向世界。無奈中國軍力雖然進入世界“前五”,然而道義感召力不強,沒有外國人肯邀請中國政府去干涉自己的內政,所以中國公安想“虐囚”而不得外國囚可虐,無奈之下退而求次,只好學清政府:沒機會打過國界去,只好在自己家裡向洋人宣戰,在自己的老窩中“滅洋”了,居然在6月18日打死了尼日利亞人,引起了外交糾紛(注3)。 從6月17日到6月20日,只不過短短四天時間,中國公安就被捅出了三件轟動全國的大事,沒有捅出的、封鎖隱瞞的,我們實在不知道會有多少多少。在網上輸入“2012年6月中國警察打人”搜索,可以得到2,120,000條結果,當然絕大部分是“只見標題不見文”。 5月25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發表《2011年美國的人權紀錄》,“以回應美國國務院24日發表的《2011年國別人權報告》對中國人權事業的歪曲指責”。面對自己層出不窮的糟心事,中國政府猶自好整以暇,還有心思去反唇相譏,實在不是我們平常善良之人能夠想象出來的。 6月中國公安的暴行和5月中國政府的鬧行,讓我忍不住又重讀2006年我寫的一篇文章。並將它公開出來,以為歷史存照。 2009年6月24日序: 2009年上半年,大陸接連爆光數起辦案公安毆打嫌疑人致傷致殘致死事件——還不包括以十倍計的被隱瞞、被埋沒的同樣事件——,所涉地區從南到北,自東而西。這些事件引起群情激憤,仇警情緒再度高漲。本文寫於2006年3月,一直隱忍未發。而今三年多過去,中國公安怙惡不浚,中國政府冥頑不化,而無數無辜小民又成新鬼矣。 正文: 2006年2月中旬,中國許多媒體報導了英國士兵又在伊拉克毆打平民的消息,被我看到。與此同時,幾家媒體報導的另一條不起眼的新聞剛好又被我抓到了。這條新聞標題是《刑訊逼供不好使了?北京辦案將弱口供強證據》(注4),內容說上周北京市法院審判多起刑事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幾乎每一起案件審理起來都不是那麼輕鬆。記者注意到,被告人當庭翻供,甚至於零口供的現象相當普遍;明明簽字畫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爾反爾,其結果是大大浪費了司法資源”;新聞引述“一名辦案民警”向記者的描述:“刑訊逼供越來越不好使了,辛辛苦苦弄來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還添亂,嫌疑人的法律意識強多了”。引完“辦案民警”的話,這條新聞又引述“刑辯律師許蘭亭”在刑辯過程中的感受:“翻供、零口供的情況的確是越來越多!代理的風險也隨之加大。當事人一翻供,辦案人員就會想到律師,所以辯護起來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擱進去!”。這條羅羅嗦嗦的新聞最後要表達的中心意思是:最近中國的司法、審判人員開始弱化口供作用,強調“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了。 上面這兩條新聞互相併沒有關聯,消息內容聽起來也沒任何引人入勝之處,一百個人聽了一百個人會無動於衷。本來它們登出後就會隨風而去,輕而易舉地溜走,引不起半點波瀾。可不巧的是,它們恰恰先後都入了我這種火眼金睛、“不疑處有疑”的大行家的法眼,被我逮着了。我只一瞬間,就聽出文章來了。 稍有一點文明薰陶的人都會知道,刑訊逼供是違法的。而且,即使不照國際標準,光按中國法律,刑訊逼供也不僅僅是違法,還是犯罪。中國刑法有“刑訊逼供罪”,刑法第247條後半段還規定,司法人員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首善之區”的“辦案民警”不會連這點兒常識都沒有。而上面新聞里提到的那個有描述才能的“辦案民警”卻公然毫不遮掩、輕鬆平淡地對媒體與公眾坦陳自己的犯罪活動,而且還繪聲繪色地怨嘆自己辛辛苦苦地從事犯罪活動卻沒能受到肯定。中國公安們對法律輕蔑、無視的張狂和公開,越是在不經意和平平淡淡當中,越呈現得活靈活現、入木三分呢! 在今天的中國,任何人只要打開大陸任何網站,輸入“刑訊逼供”四個字一搜索,相關內容、事例、案件簡直看不勝看。粗略一瀏覽,刑訊逼供的手段真是層出不窮、與時俱進:輪流審訊、連打帶罵、不讓呼吸、幾天幾夜不准睡覺、“飛機銬”、提摔、牙籤釘指縫、開水澆下身、電刑、灌芥末油、灌辣椒油......相比中國公安的創造力和虎狼本色,當年中美合作所的美式發明與技術,又算得了什麼呀。在這每天每日的刑訊逼供下,多少人被酷刑重殘,被屈打成招,被打斷打碎胸椎腰椎顱骨,被打的急性腎衰竭,被熬打不過撞牆、跳樓、喝農藥,被毆打慘死;在這遍及全國的刑訊逼供下,又有多少人胡編自污、攀咬栽贓,黑獄十載、含恨而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慈母捐命、骨肉永訣,冤命永沉、世代蒙垢!在這樁樁件件的刑訊逼供下,還有多少“奇蹟”出現:一案兩凶、活人變為死鬼、不在現場的成了兇手、強姦犯留下了別人的精液、被打了炮的“婊子”還是處女......中國現代捕快衙役們的創造力,又顛覆了多少刑事偵察的公理與定律啊!這還只是對稍有嫌疑的自由人的刑求,至於“虐囚”——虐待已獲刑入獄的囚犯和人贓俱獲的案犯的暴行,早已普遍的失去了任何新聞價值,網站媒體看都看不上眼呢!美英士兵偶爾一虐囚,招惹的一次舉世喧譁,成為地球頭條新聞,又一次舉世喧譁,成為地球頭條新聞。而我們網上鋪天蓋地、信手捻來的刑訊逼供,又有幾個中國人或外國人有興趣看上一兩眼呢?美英士兵虐囚新聞一暴,總統首相一個勁兒嘴軟、道歉、詛咒發誓,整個世界還不依不饒;而面對中國警察比比皆是的刑訊逼供暴行,中國領導人連解釋都懶得做一個,國際社會又哪裡肯花精力關注一下?在全世界眼裡,中國人的肉體和尊嚴,真的比伊拉克人、阿富汗人、關塔那摩的塔利班份子不值錢的多啊!中國政府總指責西方在人權問題上是“雙重標準”,其實,我們政府真該感謝他們的“雙重標準”,人家對我們要求的標準低的很呢! 在上面那條新聞里,北京的“辦案民警”幽幽怨怨地訴苦,說自己刑訊逼供、“辛辛苦苦弄來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了一場。聽上去真是值得同情、真是“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呢!任何一個幼兒園的孩子都知道,打人和挨打哪個滋味好受,而中國的成年警察折磨了人刑求了人還抱怨自己辛苦,天下還有比這更無賴的嗎?!任何一個對中國警界黑幕有些許了解的人都明白,刑訊逼供的動機有相當一部分是徇私枉法、構陷嫌隙、謀害無辜、移罪嫁禍、偷天換日、借刀殺人;而明明是行兇作惡卻堂而皇之地表白自己是“辛辛苦苦”地為了懲罰罪犯、維護秩序,天下還有比這更無恥的嗎?!一個等而下之的捕快衙役如此,中國法律的頂級人物又是什麼面目呢?去年國新辦舉行的世界法律大會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法院副院長XXX回答媒體對佘祥林冤獄的提問時歸納了三點“經驗教訓”、得出了一個最終結論。其中第三點“經驗教訓”是:“如果出現疑罪,或者疑罪比較多的情況下,事實有很多疑問的情況下,我們到底是從民意還是從事實?”一個最終結論是:“錯案不可能是完全不存在的,是否司法不公應該從最後糾正的結果看。這個案件從錯的又糾成正的,難道不是司法公正的體現嗎?”隨便一個有半分良知的人都看得清楚,你打了人家,關了人家,毀了人家,侮辱了人家,離散了人家,殘害了人家,折磨死了人家,直到天怒神怨、死鬼復生,仍在用盡伎倆遮掩矇騙,企圖阻止真相大白於天下(又有多少人永遠不可能等到天怒神怨,永遠不可能盼到死鬼復生,永遠不可能看到真相大白於天下);而一個本應是社會良心的中流砥柱、國家正義和十三億人人權的最高捍衛者、憲法尊嚴象徵的二級大法官居然說出如此沒心沒肝、冷漠、言不由衷和顛倒黑白的風涼結論來,天下還有比這更無行的嗎?!隨便一個稍有法律和歷史知識的人都懂得,刑訊逼供的制度原因是中國刑事訴訟程序不公和執法權力毫無制約,人格原因是中國野蠻、殘暴的傳統及現實政治文化對人性的扭曲與異化,國情原因是政治迫害模式對普通刑事審訊的影響和示範;而堂堂國家憲法法院副院長、耶魯大學法學院博士,竟把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原因解釋成、把自己國家刑法上白紙黑字認定的犯罪行為形容成“從民意”,天下還有比這更無法無天的嗎?!耶魯法學院怎麼能培養出這種博士呢?難怪中國會有這麼無賴、無恥、無行和無法無天的的捕快衙役,會有這麼無止無休、無日無夜、無窮無盡的刑訊逼供。不拆穿、不揭露他們,天下還有公理嗎? 還是在上面的那則新聞裡面,記者夾敘夾議地感嘆,在他上周經歷的北京幾起刑事案件審理中“幾乎每一起案件審理起來都不是那麼輕鬆。記者注意到,被告人當庭翻供,甚至於零口供的現象相當普遍;明明簽字畫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爾反爾,其結果是大大浪費了司法資源”。讓這個記者最扼腕嘆息的,不是刑訊逼供下的森森白骨、嘶嘶哀嚎、灘灘血淚、聲聲乞告,而是刑訊逼供沒達到預期效果從而浪費了司法資源!全世界有這種冷血王八蛋的知識分子、這種冷血王八蛋的記者、這種冷血王八蛋的的媒體嗎?在這些冷血王八蛋的知識分子、這種冷血王八蛋的記者、這種冷血王八蛋的媒體眼裡和邏輯里,一旦你哪怕是被陷害被冤枉而成了嫌疑犯和被告,你就要麼寧死不屈,站着進去躺着出去;要麼既然你熬刑不住屈打成招,你就活該屈招到底,否則你就是“出爾反爾”、你就是給偵察機關帶來了麻煩、你就是浪費了國家珍貴的司法資源。在他們心目中,刑訊逼供所付出的成本,刑訊逼供所需要的人力、體力、時間、空間、設備、工具都成了一種有限的、不該浪費的司法資源!有我們這樣濟強凌弱的吏治和體制,有我們這樣野蠻殘忍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不胎生出這種冷血王八蛋的知識分子、這種冷血王八蛋的記者、這種冷血王八蛋的的媒體也不可能啊! 又是在上面那則新聞里,那個多嘴饒舌、意念迭出的“辦案民警”再發感慨了:“弄來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嫌疑人的法律意識強多了”。寫本文時又讓我碰巧看到,和這個等而下之的捕快水平一樣等而下之的一個叫莫林浩的作者,幾天后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了一篇《刑訊逼供不好使了?北京辦案將弱口供強證據》這條新聞的讀後感,標題是《“刑訊逼供越來越不好使了”令人悲哀》。文中讚許地說,把庭上翻供等現象“歸結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識增強,當然是對的”。這種似是而非的鬼話,大多數人會糊裡糊塗地贊同。但我是什麼人?我眼裡揉不進一點沙子,誰也別想讓我走眼。這種似是而非的鬼話既然被我抓住了,我就要駁斥它、拆穿它。“當堂翻供”是暴君酷吏廷杖槓子夾棍國情下中國人最原始、最傳統、最無奈、最可憐的求生本能和生存手段,從有審訊和刑訊的那一刻起就存在了,中國人已經用了幾千年,早就拿捏得爐火純青,從古到今中國的任何一個文盲一個莊稼漢都生而會之,連智慧都說不上,更匪談法律意識了。中國的評論家不讀書,讀書也讀不通,連《水滸》都沒讀過、都沒讀懂。把“當堂翻供”說成是中國人“法律意識增強了”,不僅是對今天中國人法律意識的侮辱,也是對昔日中國人求生本領的侮辱。為什麼說是對今天中國人法律意識的侮辱呢?因為如果今天中國人的法律意識(而且還是增強了的法律意識)還僅僅表現為會“當堂翻供”,那就說明今天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同幾千年前一模一樣,半點也沒有增強、進步;為什麼說是對昔日中國人求生本領的侮辱呢?因為如果“當堂翻供”是今天“法律意識增強了的中國人”才具備的本領,那就說明幾千年以來的中國人都是愚不可及。看見沒有,這就是我的功力,憑一倆句話,我就能揪出、發現這麼多問題。如果象上面那個壞蛋和那個糊塗蛋說的,“當堂翻供”是中國人“法律意識增強了”的結果,那就是說,三年、五年、十年前中國人法律觀念還沒有增強的時候,是沒有“當堂翻供”的;這也就是說,三年、五年、十年前同樣多甚至更多的刑訊逼供下的屈打成招,後來都被苦主認頭了、認命了、認殺認剮了。真相是如此嗎?從來就不是。酷刑折磨下的蒙冤受屈者任何情況都始終進行着最後掙扎,他們的父兄親友什麼時候都沒有放棄過一線希望。只不過,那些年頭,我們幾乎從來聽不到任何沉冤昭雪的消息、看不到些許蒼天有眼的報導:因為那些年頭我們的公檢法從頭到尾都在沆瀣一氣,都在勾搭連環,都在錯上加錯,都在以暴掩暴,都在殺人滅口!說“當堂翻供”是最近中國人“法律意識增強了”才產生出的新鮮事,就等於掩蓋以前那麼多年裡我們公檢法的陷害忠良、粉飾以前那麼多年裡我們公檢法的草菅人命、開脫以前那麼多年裡我們公檢法的蓄意作惡。看到了嗎,佩服不佩服?事情的實質被這樣我剝繭抽絲地一步步抓到了。除了我誰還能做到?這種本領、這種智慧、這種手段,除了我誰還能有?到這裡我的發現還沒有完呢。有誰問過、有誰想到過,中國這一兩年內暴出了這麼多冤案,比以前十年二十年間全部發現的都多,難道以前十年二十年的司法比現在還要清明、公正嗎?當然不是。如此答案只有一個:以前十年二十年間冤獄黑牢的數量將永遠是無法搞清的謎,難以數計的屈死鬼將永遠萬劫不復。 上面那則新聞里,還引述了一段律師在刑辯過程中的感受:“翻供、零口供的情況的確是越來越多!代理的風險也隨之加大。當事人一翻供,辦案人員就會想到律師,所以辯護起來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擱進去!”。中國現代捕快獄吏的淫威肆虐、一手遮天和橫行無忌再無法刻畫的更形象逼真了!明明是你們刑訊逼供,明明是你們構陷好人,明明是你們屈打成招,而一旦蒙冤者本能求生,你們卻還惱羞成怒、遷怒於人,讓中國形辯律師的卑微、恐懼、戰戰兢兢和慄慄自危纖毫畢現,你們還有人倫天良嗎?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中國歷史上政治的經典規則。在工業化的二十世紀和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紀,共產黨州官的火放得越來越旺了,和古代州官再不可同日而語;而共產黨政府的責任感和干涉欲也越來越強了:從百姓點燈管到小孩點炮,從女人打胎管到男人打炮;從中華管到夷狄,從自家人管到洋鬼子。今天,中國政府除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還“只許我刑求,不許你虐囚”了呢。中國政府對別人虐囚有特殊興趣,這是它的權力,但我願意義務教它的中宣部官員和大小媒體社長台長總編們一個乖:以後在對洋人虐囚表達義憤填膺的前後時間裡,千萬別再象2月14日上午那樣,又播出暴出我們自己刑訊逼供的醜聞。否則你自己不臉紅,害得我都替你臉紅啊。 最後我有一個創意,雖然有些玩世、荒誕,但內在的合理性是不容質疑的。你們看所有的西方有名的荒誕劇、黑色幽默劇,薩繆爾 貝克特、尤金 尤涅斯庫等的話劇都是這個格式。什麼創意呢?就是建議美國情報機構援例當年中美合作所,與中國情報機構再次合作。當然這次是秘密的,否則美國麻煩就大了,國際社會也不會答應。為什麼美國情報機構有與中國情報機構合作的必要呢?你看美國抓了那麼多恐怖嫌疑人、塔利班分子和伊拉克武裝人員,關了那麼多年還在押着。國際輿論時刻盯着,你或殺或判或放,總得有個結論啊。其實美國最不想把這些人這麼不明不白關押着,這成了美國一塊心病。國際輿論只要一沒更刺激的題目,只要一閒下來,有事沒事就拎出來抖落抖落。不小心再發生點什麼意外被走光,惹的禍就盈天了。美國的目的一是要審出情報,二是要找出確鑿證據最終懲罰罪犯。不料這些世界級滾刀肉們抓住國際聲譽、國內司法程序、政治價值理念對美國自身的限制和約束,一路跟你泡泡泡。情報搞不到,罪證又抓不着,即不能殺又不能判還不能放,弄的美國束手無策。全世界天天讓你快快快、催你放放放。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輿論壓力下,美國只好挑看上去禍害最輕的放出來幾個,其中就有2004年在巴基斯坦綁架並導致一名中國工程師喪命的馬哈蘇德。美國放出來的人出了事了,不過這次包括中國在內一向對美國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國際輿論倒是真的寬容了,幾乎沒一個人抱怨美國那麼不負責任、或者美國的情報機構那麼無能以至於連一個貨真價實的恐怖分子都確認不下來、最後還把他放出來害人。如果象我創意的那樣,美國情報機構援例當年中美合作所再次與中國情報機構合作,美國只需把關押的所有恐怖嫌疑人、塔利班分子和伊拉克武裝人員全部送到中國的合作夥伴這裡,所有問題一定都迎刃而解了。第一,可以解決關押地這個早就讓老美頭疼的大難題。關塔那摩監獄空間太小,更要命的是太出名惹眼,全世界的記者時不時就來騷擾,有時乾脆在附近安營紮寨。在歐洲國家設秘密監獄吧,這些國家的制度和政治傳統讓它們不太敢幹這種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懸事;而且這些國家開放性太強,容易走漏風聲;而一旦弄得沸沸揚揚,熱衷出頭管它們的組織又太多了,聯合國、歐盟誰都不甘人後地要表態插一足。而中國就不同了,沒臉沒皮、任嘛不吝的中國政府有什麼不敢幹的呢?如果把關押地設在中國這個鐵幕森嚴的國土上,誰又能知道呢?知道了誰又敢來查呢?敢來查又怎麼能查出來呢?查出來誰又能拿它怎麼辦呢?能拿它怎麼辦誰又有興趣去辦它呢?第二,可以突破搞情報這個最讓老美頭疼的大難關。掏情報口供和認罪口供是兩碼事。定罪可以而且必須不靠口供,這是英美的審判程序原則;但情報卻只能從被捕恐怖疑犯嘴裡搞出來,英美的審訊手段就玩兒不轉了。所以必須靠中國的合作。管你什麼塔利班、管你什麼“基地”成員、管你什麼山地游擊隊、管你什麼“人彈”亡命徒、管你什麼斬人首不眨眼的魔頭、管你什麼高鼻深目的凶神惡煞,傳的神乎其技,讓人膽戰心驚,你來我無產階級專政的土地上試試!你還是肉長的吧?你凶嗎,你狠嗎,有的是凶的狠的等着你呢。看看誰更凶誰更狠!你越凶越狠我才越過癮呢!你只要到了中國獄吏手裡,不出三天,任憑你鋼筋鐵骨或鐵嘴鋼牙,你編也得編一大堆口供情報出來!什麼絕食、什麼抗議,讓你夢裡都發抖、讓你夢裡都不敢想呢!第三,可以消除老美判放關這個進退幾難的困境。那些關在各處的戰俘囚犯,都判顯然不行,放了又不甘心,不判不放就這麼關着又不是事。這成了老美一個死結。乾脆全送到中國,只要送到中國,老美就什麼也不用管了。審嗎判嗎?還用審個判個球啊!就讓他們不死不活、無聲無息地做植物人吧。到了中國再活着出去,你想都別想呢!老美憑良心你說,我這個建議高不高? 注1、《男子遭警察潑辣椒水毀容 警方拒配合做傷情鑑定》全文: 2012年6月21日《南方都市報》 6月19日凌晨,註冊地為湖北襄樊的網友“安琪兒清”發微博稱,17日晚上,她的弟弟張大虎在騎摩托車回家時,遭到湖北省棗陽市南城派出所的民警毆打和“潑硫酸”,致其弟弟面部二度燒傷。這幾條微博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目前已經被轉發了上萬次。 對此,棗陽市公安局20日在官方微博上回應,經紀委督察部門調查後查明,張大虎當時是因為拒絕民警盤查,才被使用“辣椒製劑的催淚噴射器”制服的,後查明其無違法犯罪嫌疑即放行,“潑硫酸”一說不實。針對警方“輕微灼傷”的說法,張大虎家人慾到襄陽市惠民醫院司法鑑定科做傷情鑑定,法醫稱必須有警方出具的委託書,對此,棗陽市公安局拒絕開具。 微博稱男子遭警察“毀容” “2012年6月17日晚11點多,我弟張大虎在下班經過發展大道時,被幾個身穿警服開警車的人攔下。在沒有任何對話的前提下,幾人將硫酸潑在我弟臉上,同時用警察電棒毆打並踢踹,而後問了我弟弟的姓名、住址等就揚長而去。隨後我們報警並送弟弟在醫院接受治療,派出所方面承認此事但無任何人出來負責。”6月19日凌晨,網友“安琪兒清”的微博引起眾多網友關注,目前已被轉發了14000多次。 “安琪兒清”告訴記者,她本名叫張清,是傷者張大虎的姐姐。 20日,張大虎對記者回憶說,6月17日當晚他獨自騎摩托車從工廠回家,在路邊小便時發現身後開來一輛警車,“沒有喊喇叭也沒有鳴笛”,後來警車內的人讓他停下,他“一時心慌”就騎車往前跑,警車在追上他之後,“下來七八個人”用“電擊棒等”打了他,他的臉上也被噴了東西。 張大虎告訴記者,在表明自己“不跑了”後,對方停手,並在問詢了他的姓名、地址後離去。張大虎稱,當時帶隊警察上身穿着警服,下身穿便服,“因為天色太黑,沒有看清楚警號”。對於臉上被燒傷,張大虎說,“當時感覺臉麻、燙、疼,我就用水洗了洗,回家後一照鏡子才知道自己是毀容了”。 醫生鑑定為二度燒傷 發微博的張清對記者稱,18日白天,張大虎和妻子、母親一起到南城區派出所報了案,並做了訊問筆錄,“當事人就在場,有露面但穿着便服”。對方還主動問張大虎,“你是不是17號晚上那個人”。 因為派出所不立案,張大虎的家人在派出所鬧了起來。隨後,南城派出所所長李光勝派了三位民警把張大虎送到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張清說,李光勝稱當時的警車車牌為“1509”,但沒有透露民警是誰,“到現在為止,報案都沒有立案”。張大虎告訴記者,當天被警方送到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後,因為有警察隨行,醫生沒有開具病歷,19日上午,張大虎和家人自行到該院燒傷科檢查,醫生稱是“二度燒傷”,但沒有鑑定是什麼液體導致的燒傷。“醫生聽到與派出所有關係就沒做鑑定。”張大虎說。 張大虎說,棗陽市公安局局長趙友明以及副局長常文國,曾到醫院給了1000元錢,承諾“該看病的看病,我們會繼續調查,紀委會給出滿意答案”。由於對警方處理不滿,張大虎家人試圖上訪。 張清則告訴記者,20日她到棗陽市公安局信訪部門討說法,一位王姓科長表示會調查,但其稱此事不滿足立案條件,“要60天后才能立案”。後來張清又到襄陽市信訪局,不過至今仍未有解決方案。 申請傷情鑑定遭拒 張清的微博傳播漸廣後,6月19日下午,棗陽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光武故里平安棗陽”對張清說,“局領導已經安排我局紀委在調查處理,請你先消消氣,我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答覆的”。 20日中午,“光武故里平安棗陽”在微博上公布了調查結果。結果稱,“6月18日0時許,南城派出所巡邏隊員駕警車巡邏至發展大道,見一人騎摩托車往東行駛,形跡可疑,遂喊話要求其停車接受盤查,該人見狀加油門疾駛,後又棄車欲逃,被巡邏隊員追至路邊小樹林扭住,扭獲時巡邏隊員用警用催淚噴射器對該人臉部噴了一下,但無踢踹等行為。當晚查明該人無違法犯罪嫌疑後即放行”。 棗陽市警方還對警用催淚噴射器解釋稱,這種單警裝備主要成分為辣椒製劑,並非硫酸,人體接觸後,有輕微的灼傷感,為非殺傷性警械。張清微博中的“硫酸”不實,張大虎為“面部輕微灼傷”。 20日下午,張大虎到襄陽市惠民醫院司法鑑定處做傷情鑑定,但法醫表示,“公安局把權力收回去了,不可以做鑑定,要公安局的書面委託書”。棗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常文國則告知張大虎的姐姐張清,“你這是在告公安局,我們要迴避,不可能開委託書”。 警方稱可能是臉部過敏 20日晚,棗陽市公安局政工室一名王姓主任告訴記者,經過調查,6月17日晚事發時的情況是,4名巡邏隊員看到在路邊小便的張大虎,正欲上前盤查,張大虎騎摩托車逃離,後棄車進入一片樹林,被巡邏隊員抓住後用催淚噴射器制服,“沒有用警棍打”,後查明張沒有問題就將其放行了。 王主任表示,經過警方調查,當晚4名巡邏隊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不當之處,張大虎被辣椒水噴過後“二度燒傷”,警方將負擔其所有的治療費用。但對於為何張大虎被警用辣椒水噴射器噴過後燒傷,王主任說,以前也沒有發現這種情況。“後來翻說明書,上面說99%的人用清水洗過就沒事,但有1%的人會有過敏反應”。張大虎的面部燒傷可能屬於過敏反應,王主任表示,最終需醫生鑑定才知道。 注2、《深圳男子對交警爆粗口被打至病危》全文: 2012年6月24日《大洋網》,作者:李果 病床上的王紅光因多發性肋骨骨折,已經被醫院下發了病危通知書。20日凌晨2時許,因朋友醉駕,喝醉酒的王紅光嘗試到龍華交警中隊“撈”人,然而,親人再見已是20日上午8時30分,而到中午12點送往醫院,醫院於21日早晨下發了病危通知書。記者就此向交警局詢問但未有答覆,而已經介入的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公布了現場的監控視頻,視頻顯示王紅光確實被交警和協管員按倒在地。至於交警是否打人,龍華分局正在進一步調查。 塗先生稱醉男罵交警遭打 接報後,記者來到深圳市龍華人民醫院外三科30號病床,見到了受傷的王紅光。他一手打着點滴,一手連接着監控儀器,鼻子上還插着吸氧管,臉上有多處擦破的痕跡。 目擊者塗先生向記者講述了王紅光受傷的經過。 20日凌晨2時許,龍華本地人楊先生喝酒後駕車外出,在人民路被交警攔下。擔心自己是醉酒駕駛會入刑,楊先生在電話中讓妻子找朋友幫自己走動走動。塗先生是先到龍華交警中隊的,醉酒在家的王紅光聽說朋友出事了,也立即打車前往。 塗先生說,在龍華交警中隊大院內,喝過酒的王紅光說情不成開始對執法人員罵髒話,惹怒了負責處理楊先生酒後駕車事件的交警張某,張某拿出手銬將王紅光雙手反鎖,並按着王紅光的後脖子,將其按倒在地,之後五六名交通協管員上前一頓拳打腳踢。 傷者昨晨被發病危通知 家屬見到王紅光已經是6個半小時以後,20日上午8時許,王紅光的妹夫鄒先生聞訊後趕到交警中隊。鄒先生在當地有關部門任職,在他的介入下,王紅光被派出所警車送到三聯社區警務室。“派出所民警試圖讓我們和解,但大家一直僵持不下。20日中午12時許,距離我姐夫被打已經過了將近10個小時,看到我姐夫幾近昏厥,我強行將其帶走,送往龍華人民醫院搶救。”鄒先生對記者說。21日早晨8時許,龍華醫院向家屬下發了《病危通知書》,上寫着:全身多處損傷,病情有進一步惡化的危險。 21日上午近11時,涉事交警和一名協管員提着鮮花果籃到醫院看望王紅光,但被家屬拒在門外。 監控顯示有打鬥聲音 昨日下午,龍華公安分局在三聯警務室內向媒體公布了交警拍攝的幾段視頻。記者觀察發現,視頻從王紅光進入龍華交警中隊後開始拍攝,視頻顯示王紅光情緒比較激動,不停地對周圍的人罵髒話,很快就被幾名制服男圍住。視頻裡根本看不清是誰先動手,但王某被人按在地上後,兩三名制服男還用屁股坐在他身上,他轉身反抗,畫面又傳來另一陣打鬥的聲音。龍城派出所的出勤民警表示,當他去到現場的時候,王紅光被交警和協管員按倒在地,身上有傷痕。“而到目前為止,交警依然沒承認有打人,但我們翻查視頻發現,王先生當初進入龍華交警中隊的時候,面部沒有明顯的傷勢。”出勤的民警對記者說。 醫院:傷者生命體徵平穩 昨晚,記者又收到龍華人民醫院新聞發言人、副院長郭東輝發來的新聞通稿,內容稱:患者因全身多處受傷後12小時於6月20日來院,來院時生命體徵平穩。來院後,予患者行頭、胸、腹部CT檢查,CT結果回報左肋骨骨折,右腎可疑包膜下血腫。X片回報左肋骨多發骨折。目前患者病情穩定,生命體徵平穩。 市交警局通報事件過程:王紅光醉打交警被依法控制 6月20日凌晨1時20分許,交警局龍華大隊民警在龍華人民路建設路口查獲楊某某涉嫌酒後駕車,民警要求其配合酒精測試,但屢遭拒絕,於是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後帶回中隊處理。期間,楊某某召集王某某(編者註:即王紅光)等4名朋友到龍華交警中隊為其說情,其中呈醉酒狀態的王某某對民警和協管員多次辱罵、推搡、追打,並試圖將楊帶離中隊。王某某追打民警和正在進行攝像取證的協管員,後被依法控制。幾分鐘後,轄區龍城派出所出警,將仍在不停謾罵的王某某約束。王某某不聽朋友勸阻,繼續大吵大鬧,先是踢翻了中隊門衛室旁邊的條凳,又用頭將民警撞倒在地。派出所民警將其約束控制後帶離交警中隊。 現轄區派出所正依法開展工作。事發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市局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 注3、《尼日利亞人在廣州猝死事件真相調查》全文: 2012年6月19日綜合各網站消息 中國周四(6月21日)承諾將調查尼日利亞公民在廣州派出所猝死事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此事時說“中方將嚴格依法對此案進行調查,及時向尼方通報情況,協助尼方妥為處理善後事宜。” 洪磊還說,廣東省有關官員同尼日利亞駐中國使館已就此事進行了溝通。 一天前,尼日利亞駐北京大使館說,已要求中國對尼日利亞公民在廣州派出所猝死事件進行調查,並稱廣州警方在拘捕該男子時“下重手”,執法過當。 尼日利亞使館發言人被中國媒體引述說,尼方希望得到獨立的屍檢報告。 事件 目前,就這一猝死事件出現不太一致的說法。 彭博新聞社引述尼日利亞官員的話稱,目擊者表示,猝死的瑟萊斯汀·厄勒貝齊,現年28歲,他是在介入另一名尼日利亞人與自動自行車車主糾紛時被打,之後他昏迷。 尼日利亞駐北京大使館這名官員還向彭博新聞社表示,厄勒貝齊隨後被廣州警方帶走而不是送去就醫。 但是廣州公安局網站19日發表的公告稱,6月18日13時許,一名外籍男士在廣園西路搭乘電動自行車,與車主因車費糾紛引發打鬥,雙方隨後被警方帶回礦泉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17時許,該外籍男士突然昏迷,警方即通知“120”派醫務人員到場搶救,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正依法立案開展偵查。 該事件導致上百名在廣州的外籍人士在發生猝死事件的派出所門口聚集,引起交通一度堵塞。 近年來,廣州吸引着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前來旅遊、經商,每年有數百萬人次的外國人從廣州各口岸出入境。 據報道,目前廣州市常住外國人有兩萬多人。 注4、《刑訊逼供不好使了?北京辦案將弱口供強證據》全文: 2006年2月14日《北京青年報》 上周,本市法院審判多起刑事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幾乎每一起案件審理起來都不是那麼輕松。記者注意到,被告人當庭“翻供”,甚至於“零口供”的現象相當普遍。明明簽字畫押的口供,一上法庭便“出爾反爾”,其結果是大大浪費了司法資源。“翻供、零口供現象的確在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幾年,口供已變得不再那麼可靠了!”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說。 肇事司機“零口供”仍被判刑兩年 上周,通州法院判決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機王某將正在馬路上穿行的兩歲男童頭部撞成重傷。案發後,王某卻拒不承認撞人事實,庭審過程中仍然是百般抵賴。最後,公訴人出示的證人證言,以及醫院詳嘧C明均證實男童頭部所受的傷不是摔倒所致。最終,法院認定了這些旁證,並判決王某有期徒刑2年。另外,上周還有多起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翻供、零口供現象。 記者還注意到,此前的畢玉璽串案、農發行串案等廣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中,均出現被告人翻供現象,去年2月轟動京城的西客站53萬元大劫案,3名嫌疑人竟集體翻供。口供成了偵查機關、審判機關頗為撓頭、頗為含糊的證據。 翻供、零口供“打擊”刑訊逼供 供作為一種法定的證據形式,被稱為“證據之王”。在相當長時期的刑事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曾存在輕信口供的錯誤證據觀,甚至為追求口供採取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隨著“翻供、零口供”的現象增多,刑訊逼供越來越顯得“不好使”了。 “刑訊逼供越來越不好使了,辛辛苦苦弄來的口供,到了法庭上就翻,白忙活還添亂,嫌疑人的法律意識強多了。”一名辦案民警這樣向記者描述。隨後,記者又採訪了本市幾家偵查機關,結果得到的答復竟如此雷同:“翻供”成了目前最讓辦案人員頭痛的頑疾。 記者從市高檢了解到,從今年3月1日起,全國檢察機關將對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這樣不僅能夠有效解決嫌疑人“翻供”現象,還可以有效避免刑訊逼供。 口供變數大,加大律師辦案風險 翻供、零口供的情況的確是越來越多!代理的風險也隨之加大。”刑辯律師許蘭亭這樣描述刑辯過程中的感受,“當事人一翻供,辦案人員就會想到律師,所以辯護起來也很含糊,弄不好就被擱進去!” 據了解,針對翻供、零口供現象增多,司法人員和辯護律師開始淡化、弱化口供的作用,強調“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只有當全部有罪證據環環相扣,能夠形成證據鎖鏈的時候,法庭才能判決一個人有罪。而口供僅僅是證據的一種,且屬於言辭證據,它只能印證而無法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與否。因此,辦案人員不應對口供過於依賴,甚至把很多精力放到口供上。”市高院刑庭副庭長劉京華說。侯毅君 相關鏈接 零口供”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自己犯罪行為只作無罪的辯解,拒絕作有罪供述或保持沉默、緘口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