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蒙面法與送中條例是一路貨
港共政府剛剛頒布了一條新法,禁止蒙面示威遊行,立刻遭到香港人的強烈抗議反對,有可能變成新一輪街頭衝突的催化劑!原因很簡單,禁止蒙面法與送中條例是一路貨。港共政府前不久向港人兜售不得人心的“送中條例”,剛被打得鼻青眼終,被迫撤回,沒想到不長記性,又推出幾乎是“送中條例”的2.0版!———“禁止蒙面示威法”。因為兩者幾乎是同路貨,同樣觸動了香港人繃緊的神經!
港共政府推動“禁止蒙面示威法”的理由和根據,用萬維網友西岸同志的話來概括如下:
【不許蒙面,目的就是讓人們知道犯罪會有成本,你不打算犯罪,自然不需要蒙面,如果這種規定能有效果,客觀上就保護了其他人,所有人。】
客觀地說,的確有罪犯利用蒙面的機會搞破壞。“禁止蒙面示威法”里這種積極的作用在不得人心的“送中條例”中也有!“送中條例”也可以遏制罪犯的犯罪行為,為什麼會遭到香港人如此強烈的抵抗?最後香港特首不得不讓步撤回呢?關鍵是香港人對中共政府不信任!對港共政府不信任!如果把罪犯嫌疑人送到台灣去,香港人不擔心,送到美國去,香港人也不擔心。但送到中國大陸去,香港人人膽戰心驚!所以問題不是法案遏制罪犯的動機如何善良正義,而是誰來執行這種正義善良的法案!由港共政府和中共來執行這種法案,香港人背脊梁發麻,拼命抵抗,這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香港亂象!
“禁止蒙面示威法”的性質跟“送中條例”的性質一模一樣!這種立案的動機和出發點,跟“送中條例”一樣,具有一定的正義性。但也跟“送中條例”一樣,中共也可以利用“禁止蒙面示威法”,限制香港人的遊行自由。中共的陰招多得很。例如,讓你掉飯碗。中共已經對香港社會全面滲透。中共可以給抗議者的老闆施壓,開除這個人才給你做生意的機會。中共的臉面識別技術已經全球領先。不蒙面示威就等同於實名抗議示威。實名抗議示威在一個正常的自由民主社會不是一個問題。某些西方民主國家也有類似的“禁止蒙面示威法”,民眾不會害怕,因為這些西方民主國家不會因為你反對政府就受到懲罰。但香港就不同了。中共正在加緊對香港人的控制,中共的秋後算賬也是遲早的事情,所以蒙面是港人面對流氓政府不得不採用的防範措施!
港人強烈反對“禁止蒙面示威法”的理由,就跟強烈反對“送中條例”的理由一樣,就是擔心港共政府會利用這個法案作出法案意圖之外的事情,而且這種擔心是完全有事實根據的!這個法案如果執行下去,將給中共和港共政府精確打擊抓捕示威者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香港人的自由空間將會進一步被壓縮。香港人又面臨着一次生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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