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香港通过二十三条立法 忍将薏苡代明珠 渔港回归转命途 羁网流民悲易主 朝天新贵喜为奴 百年基石失纵影 两制蜃楼成画图 二十三条立法日 香江自此坠酆都 叛国、叛乱、煽动意图、窃取国家机密、间谍、破坏、境外干预……中国香港立法会火速审议《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立法草案,回答中国国家安全部所称的「宪制责任必答题。」 特区政府3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后,经历连日加班,议会3月19日再次加开全体会议,并在当天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23条草案)。特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赞扬全体议员高效、顺利地完成工作,又重申立法得到「98.6%支持。」其内容将保障人权与自由。特区政府一名发言人答复BBC中文书面查询时坚称,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 法案适用中国《香港国安法》下的可闭门审判安排,其中多项罪行可被判处七年或以上徒刑,甚或终身监禁,又包括「域外效力」条文,即从特区政府立场而言,即使罪犯并不在香港犯案,仍可受到香港警察追捕。官员多次强调,法案「只针对想破坏香港安全的一小撮人。」 在我看来,自由香港早就死于1997· 7· 1日,通过23条不过是在棺材盖上钉下最后的23根钉子罢了! 全票通过!无一票反对或弃权,这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独裁国家的「选举」,达到了北朝鲜和西朝鲜的高度了。 最可怜的是那些当年冒著生命危险偷渡到香港的人和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取得香港身分的人,他们到底没跳出共产党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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