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Name VS Last Name 来美己近四十年,时间超过中共治下的国内。有时很自然的比较在两个国度的异同。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对人称呼的不同。 在国内同事,居,朋友之间称为老张,小王,大李等。对领导称为x书记,x主任,x长等。在学校称x老师,x校长。在美国熟人之间直接称呼其 first name。即使对你的上级和老闆也如此。我刚开始读研时,称导师为x教授,他直接告诉我叫他xx(他的first name)。 人们之间的称呼看似小事,习惯。这其实反映出的是对人们在社会上和团体中地位的认同。称呼你的姓氏和官职就是直接把你和家族或社会团体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你个人的存在,给你贴上标签。张调集体主义,限制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甚至会要求你为了集体,甚至国家的利益而牺牲你个人的一切。据说前乒乓球世界冠军庄则栋在1960年的世乒赛时与李富荣决赛夺冠。为了能使他三连冠为中国争取更大荣耀。在后来的两屆世乒赛中,上级领导则要求所有球员在各层比赛中为他保驾护航。並最终实现三连冠。这也是在后来的文革中及以后他和国乒队其它成员关系闹僵的原因之一。获得诺贝尔奖的屠坳坳的奖项最初是由工作单位以集体名义申报的。遭到评审委员会的拒绝。因为不接受集体的名义获奖。后来不得已才改由她的名字而最终获奖。
而称呼每个人的名字则体现了重视个人的存在和价值。而不是钉着你的出身,家族和你在团体中的地位。这使得人们可以在工作中和事业上为了自我而努力奋斗。所以美国人显示出很强的个性,甚至狂妄自大,敢作敢为。很多美国人从小就放飞自我发展。醉心于发明创造。也做出很多世界注目的成果。很多玩具和运动器械如蹦床和滑水水橇;生活用品如冰棒;甚至科学文化方面的盲文,计算器和电视等都是他们在18岁之前发明的。为了证明自身的价值, 你会看到一些疯子般的人去挑战极限运动,甚至搭上自己的性命。同时也出现了盖兹,乔布斯,贝佐斯,马斯克,查克伯格,黄仁勋等等有开创精神的科技精英和杰出的企业家。
我比较得出的区别是: 在中国,:强调集体主义,看重团体的利益和个人在其中的位置。从而使人们习惯服从和循规蹈矩。 在美国,:提倡个人主义,尊重个人的独立存在和价值。从而激发了人们的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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