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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爱”的“本质” 2010-09-14 06:47:56

世上最伟大的情感莫过于“爱”,最伟大的字眼也莫过于“爱”。而人世间又有着各种各样的“爱”。比如爱父母、爱子女、爱宠物、爱大自然等等、等等。形形色色的“爱”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出发点不同、“爱”的行为方式也不同。而如此众多的“爱”是否具有某种相同、相通或相似的“共性”?换句话说,如此众多的“爱”是否应该具有某种“本质”上的共同点呢?本文就是通过阅读观赏文艺作品之后,我对“爱”之“本质”的“胡思乱想”。

 

在一个精神极度饥渴的寒冬,年幼的我寻觅到一本没有书皮的书,看完之后依然感觉云山雾罩。只记得其中的故事情节是小伙子罗普霍夫救了少女薇拉并与她结婚。后来,罗普霍夫发现薇拉与自己的好朋友吉尔沙洛夫产生了爱情,于是就制造了“跳河自杀”的假象,促使薇拉与吉尔沙洛夫水到渠成的自然结合……后来方知那本没有封面的书是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巨著《怎么办》。

 

通过那次阅读,我朦朦胧胧地意识到真正的爱、高尚的爱就要符合这样的理念:“爱,就是要让被爱的感受幸福”。我不知道现实生活里究竟有多少人赞成并接受这一“爱”的理念。但是,我对“爱”之“本质”的思考似乎就是从读完《怎么办》之后起步的。

 

 

都说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就是母爱。对此,我毫无异议。只是希望在适当的时候与机会,也充分注重父爱的地位。

 

曾经听说这样一个故事,两位女子都说某孩子属于自己,聪明的判官让两个女人分别站住孩子的左右两侧,各自拽着孩子的一只手臂朝自己怀里拉。一旦孩子喊疼,首先放手的那位女子肯定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判官的理由很简单---只有亲生母亲才不忍心孩子遭罪受苦。这大概就是“爱,就要学会放手”、“爱,就是要让被爱的感受幸福”的最通俗的注解吧!

 

前不久,万维网友怡然撰写博文《父母皆祸害看中国父母教育理念的误区》,其中写道大陆“豆瓣网”上有一个七千多人的讨论小组,大部分小组成员是出生在84 年之后而父母又多为中小学教师的青少年。这个小组讨论的话题集中于一点就是如何对付父母?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的父母过于控制与干涉了自己的自由。甚至认为“我的一生都被我妈妈给毁了”。

 

无独有偶,我在上海东方卫视的电视波士(boss)堂里看到另外一则例子。有一位担任某公司人事主管的女嘉宾曾经面试过无数80后。当她询问那些应聘者为何选择来本公司应聘时,好多80后坦诚直言是我父母让我来的。这位人事主管甚为感慨与震惊。不仅因为这些年轻人如此没有自己的主见,而且竟然大言不惭地公开表露出来......

 

从表面上看,对父母指令唯命是从似乎与扬言父母皆祸害截然相反,但其中隐藏的内在关系却发人深省。80后的家长或许是“很倒霉”的一代---长身体时遇到了三年自然灾害;长知识时遇到文化大革命;涨工资时遇到下岗退休……很多不幸的事情都被这一代赶上了。正因为80后的家长失去了太多的机遇,于是就对自己的独身子女格外的宠爱或溺爱,并以自己的经验教训去“教育”自己的子女,甚至期盼孩子去实现自己未竟的理想。其结果或许会导致强烈的逆反心理,或许会形成孩子自身的没有主见。

 

对此,怡然写到“父母出于爱心对子女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对子女也会造成某种伤害。首先,过分依赖父母的孩子,永远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在心理上走不出断乳期。其次,过分地关爱孩子,也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压力,阻碍了他们正常行使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再者,毫无限度地‘爱’孩子,还会无形地助长孩子的个人中心主义,不懂得如何关爱他人……

 

看来,即便父母对子女的“爱”确实是出于一片真心、一片苦心、一片好心,也需考虑如何“让被爱的感受幸福”!

 

 

同样,子女对父母的“爱”是否也应达到“无私”与“无求”的境界呢?

 

在一篇记不得名字的小说里描写了这样一对校友。男生的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孤独寂寞,曾经想要重新成家。但这位男生与他的弟妹们都坚决反对。最后,父亲在郁郁寡欢之中很快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路。成年之后的男生非常懊悔,觉得当初太不理解父亲,反对父亲再婚实在是出于自私与无知。

 

班里一位女生同样深爱自己的父母,同样遭遇母亲过早去世的悲剧,同样面对父亲想要再婚的处境。她采取了另外一种立场---竭力说服自己的弟弟们赞同、支持父亲再婚。她的理由是:虽然自己深爱母亲,但母亲毕竟已经去世,无法复生,而父亲还有很长的人生之路;再说,她坚信母亲的在天之灵一定也会希望未亡的父亲余生快乐。基于这样的理念,她说服弟弟们真心诚意地帮助父亲完婚,并与继母相敬如宾,让父亲与继母共享晚年的天伦之乐……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所谓对老人的“孝顺”,“顺”才是最大的“孝”。而所谓“顺”就是顺应、顺从老人本人的意愿。换句话来说,假如从内心深处真正热爱自己的长辈,就不应该在对长辈的挚爱里参杂着过多的自我因素,而应该支持长辈按照自身的理想去追求他们所认为的幸福。还是那句话,“爱,就是要让被爱的感受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能够接受爱孩子或爱家长应该是不计回报的慷慨付出,而到了男女情爱的领域则开始信奉“爱是极端的”、“爱是自私的”、“没有妒忌的爱不是真正的爱”等等。我觉得这种现象的产生说明某些人对“爱”的理念持有着双重标准。

 

假如认为爱得越深妒忌心就越强,甚至认为占有欲越强就代表爱得越深,那就难免走火入魔。最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留美学生朱海洋在大厅广众之下,用刀割下自己所爱女子的头颅……他的理念或许就是我爱你,我想得到你!假如我得不到你,也不能让他人得到!

 

万维网友笑咪咪在博文《感情不投资》里这样写到,“在爱情和婚姻中应该避免将感情当成一种投资。所谓投资、投入、付出,是一种交换关系,是期待回报的。对待感情的正确态度是不应该有投资,就是说不应该有觉得自己在付出的心理,而是双方都享受这段感情……

 

我非常赞成以上的观点。无论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孩子对长辈爱,还是男欢女爱,本质都是“爱”。而“爱”的共性与本质就应该是统一的、一致的,而不应该对“爱”采取双重标准。母爱的无私确实伟大,而男女情爱之中的宽容与理解同样值得尊重、值得追求、值得歌颂。

 

AB同样深爱C的时候,关键应由C本人作出选择。也就是说,假如深爱对方,那么就应该努力为对方的幸福着想,而不应仅仅考虑自己的得失,更不应斤斤计较自己的付出与回报。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你在爱别人,但却没有唤起他人的爱,也就是你的爱作为一种爱情不能使对方产生.....爱人的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假如自己的爱无法激发对方对自己产生爱,那么自己的爱就是苍白、软弱、无力的;假如发现对方对自己已经失去了爱,任何形式上的强迫、强制、强留都无法给对方带去丝毫的快乐与愉悦。

 

最近先后看了三出电视剧(《女人无悔》、《合适婚姻》与《灯火黄昏》),其中都有这样的情节一位年轻女子深爱某一年轻男子,但男子心里另有所爱。于是就趁男子酒醉之际将男子弄到床上。当男子醒来发现自己与该女子已经同床共眠,后悔而内疚。过后,女子又说自己已怀孕,出于道义和责任,男子被迫与女子结婚……

 

我不知道依靠这种手段而“得到”的婚姻究竟有多少爱情与幸福可言?值得幸运与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已开始接受一些新的观念。那就是“放爱一条生路”、“爱,就要学会放手”.....

 

 

“爱”的领域非常宽泛,还有很多“爱”的对象不是具体的人,但“爱”的“本质”依然存在。比如说吧,爱鸟就不应将鸟关进自家笼子独自玩赏,因为爱鸟的人应该懂得广阔的天空才是鸟的天堂;爱花就不应将公共场所的花剪下插进自家花瓶,因为爱花的人应该明白公共场所的花理应获得更多游客的观赏与赞美;爱名胜古迹就不应到处刻下“某某某到此一游” 的字样,因为热爱古迹文物的人应该理解古迹文物的容颜何等的珍贵……

 

还有一种崇高的“爱”就是对祖国之爱、对民族之爱、对民族文化之爱。这种爱更加抽象,也更加复杂。我曾在《闲话左、右》一文里写到“同样看待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的人看到其中的‘精华’多一些,觉得应该发扬光大;有的则看到其中的‘糟粕’多一些,觉得应该批判革新。鲁迅一辈子都在揭露中国文化里的糟粕,柏杨撰写《丑陋的中国人》来敲响民族文化的警钟!”无论是鲁迅还是柏杨都持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立场,但谁也无法否定他们对中国的热爱!

 

曾经听到这样的说法,好像“海归”就是爱国,在海外定居或加入他国国籍就不怎么爱国。我觉得这里同样存在着对“爱”之“共性”的误解与简单化。爱国、爱民族可从很多方面去加以理解。比如,当祖国遭遇自然灾害时,伸出援助之手捐赠财物就是其中之一;能够放弃海外优厚的生活待遇,回国投身国家建设当然更是极其爱国的举止。但并不是所有的“海归”都具备为祖国制造原子弹的才华与能力。现在好多大陆机构在招聘人员时都有严格的限制(比如年龄在35岁以下等等)。假如“海归”之后找不到合适理想的工作,甚至只能依靠国家政府发放的补助生活,那么回国恐怕只会成为祖国的负担。而假如已在国外工作多年,缴纳足够的税收,外国政府就有义务来支付退休养老金。与其由祖国政府来养着,还不如让外国政府养着。这不也是为祖国减轻人口压力、减少负担的爱国之举吗?

 

“爱国不一定归国,归国不等于爱国”。对此,网友回游海归的博文《归国不等于爱国》一文已经做了生动的阐述。我在《热忱推荐几位业余作家》一文里也曾写到“是否‘爱国’似乎并不在于身居何处,也并不取决于作者身为哪国国籍。世界早已是一个‘地球村’,推动世界文明与人类进步的任何举止,中国人民也会同样受益。而所有海外华人的创造性劳动都是对全人类的贡献,当然也是对中国人民的奉献。这些‘业余作家’在海外生活,用中文写作,给华语文坛带来很多思考与信息,这不也是爱国的崇高之举吗?”

 

由此想来,我们这些网络写手们没有稿酬、没有补贴、没有奖励,不贪图自己的文章是否能上导读,真心诚意地用自己的劳动为华夏网民们提供娱乐和思考。不管是为富国强民献计献策,还是提供旅游信息或烹调食谱,都是为了让炎黄子孙生活快乐,也都是“让被爱的感受幸福”,所以都是爱国、爱民族、爱民族文化的崇高举止啊!

 

 

年前,我观赏了电视剧《大爱无敌》。其中讲述三位大学同窗的命运和遭遇---男性同学AB都爱上了女同学C,由于一时胆怯,A在大学期间错过了向C表白情感的机会,结果导致C嫁给了B。经过十多年的风风雨雨,ABC又再度相逢。A依然深爱着C,并发现BC的婚姻已出现了严重裂痕并导致离婚。于是,A又重新开始追求C。但是,当A感觉到C的内心深处始终无法忘怀B,最后,A选择了放弃和出走……看完此剧,我不敢肯定是否“大爱无敌”,只是觉得应是“大爱无求”。

 

“大爱无求”一词是我模仿古人所言而生搬硬造的。《老子》里有“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说法,意思是最完满的形象是无形无象的,最完美的声音是无音无声的。而清代的陈伯崖也曾说过“人到无求品自高”。说是要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就要淡薄名利、淡薄金钱,在对物质享受的无所求中修养自己的德行。

 

按照我的理解,爱是一种付出与奉献,被爱才是一种获得与幸福。真正的大爱就应该不求回报、不求索取、不求私利。所以才叫“大爱无求”。

 

以上只是我对“爱”之“本质”的“胡思乱想”,如有词不达意或谬误之处,欢迎砸砖拍板!

 

 

 

初稿写于 2010年早春

完稿于   2010年夏末

浏览(4124) (2) 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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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20 05:17:47
mingcheng99,我的博文通常只是在博客发表,一般都不会发送任何论坛,这篇博文也是如此。因为论坛已经有人使用“多思”注册,我无法再用“多思”留言。谢谢你的关注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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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ngcheng99 留言时间:2010-09-19 16:37:41
请问这篇文章发在那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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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7 10:04:31
五彩,得知你有了两个孩子之后继续领养孩子,我深感钦佩。你最有权利和资格来谈论“大爱”或“博爱”这样的话题!听说在领养孩子时,有些美国家长特意领养与自己子女肤色不同的孩子,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们知道世界上有着不同的民族与种族,希望他们能够和睦相处。五彩,你在领养孩子方面的知识、经验与信息都很丰富。不知上述信息是否确实?假如果真如此,这些家长才是真正为孩子的前程着想,才是真正的“大爱”或“博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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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7 05:50:44
兰冠云,你在点击“发表日志”之后,可以看到如下工具栏----
<P align=center><IMG border=0 alt="" src="http://blog.creaders.net/upfile/201009/20100917052711761033.jpg" width=400></P>
点击下面一行中间那个彩色的方框,就会出现下列选择---
<P align=center><IMG border=0 alt="" src="http://blog.creaders.net/upfile/201009/20100917053032729675.jpg" width=300></P>
然后你从“本地”(你的电脑里)或“远程”(网络上)找到你想上传的图像资料,再填写宽度(通常我会填写580,使图像与文章基本保持同样宽度),最后点击“确定”。

又一蛮夷、牛北村和转悠等万维博主都是网络高手。关于如何使用万维博客的好些其他功能,你可参见又一蛮夷“博客管理”专栏的《八字宪法》,牛北村“博客指南”专栏的《博文窍门》以及转悠的专栏《杂七杂八》。他们传授了很多非常精彩的网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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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10-09-16 22:02:22
多思:这篇文章你从各个方面阐述爱的含义,非常受启发。谢谢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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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冠云 留言时间:2010-09-16 17:19:16
顺便讨教多思:你前文中图片很漂亮,如何把他们上载到博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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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6 08:51:40
兰冠云,你说得太对了---“这题目太大了”。根本不是我等之辈所能驾驭的,实在有点不自量力。引来一些“砸砖拍板”也是预料之中。有句俗话说得好--“你算哪根葱?”。本人才疏学浅,深知自己属于“哪根葱、哪块姜”。所以每篇博文都写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只是想趁着“打烊收摊”之前,将手里攥着的几块“葱姜”赶紧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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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6 05:20:15
涂仙,我完全赞同你的观点---“爱”应该是无私的......无私的“爱”是不需要回报的。

当然,爱的种类很多、范畴很广。本人的“胡思乱想”只是抛砖引玉,期盼引发更加精彩的思考与更加深入的探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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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冠云 留言时间:2010-09-15 18:55:34
虽然这题目太大了,我很欣赏多思下笔的谨慎扎实,不急功近利,不哗众取宠。我相信多思的主旨主要只谈论人对人的爱。否则还有人对物质,名誉,地位,权力,文艺,科学的爱等。人与人之间的也还有更多一些的层次,比如人在道德自律下或宗教精神下的主持公义,奉献人群,搞慈善,传教等。“己欲立而立人...”,“我不入地狱...", "父阿,原谅他们,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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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cents 留言时间:2010-09-15 14:13:58
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爱”有这看法:“爱”,需要让“被爱的”获得幸福。(父母望子成龙也是一种“爱”,不过这可能是见仁见智的定义)。无论我们对“爱”有任何定义,基本上“爱”应该是无私的。自私的“爱”不是“爱”,是变态的“爱”。无私的“爱”是不需要回报的。 不过“爱”也时常是“盲目”的,所以“爱”者时常会对自己的自私所造成“被爱着”的痛苦没有自觉。

另外大大赞多思的“胡思乱想”。很佩服多思一贯有涵养,心平气和,与世无争的作风,态度。每一个人都有“胡思乱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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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13:34:36
瀛洲大蟹,的确,“亲人间的爱往往是简单的一句白话”。而正是那些“简单的一句白话”恰恰又是最最情深意长的。比如你母亲的这句话就是情真意切、生动形象。至于网络上的各抒己见则本来就是“说说而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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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0-09-15 11:43:40
再啰嗦一下:亲人间的爱往往是简单的一句白话。我母亲就这么说过:我的孩子是我的睫毛、既是保护又是装饰。这句话寄托了长辈的望子成龙和老有所靠的双重希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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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瀛洲大蟹 留言时间:2010-09-15 11:22:15
“大爱无求”,能做到这点的,除了上苍、功德完善到普渡级的人,其他人只能是说说而已,望‘无求’而兴叹;谈那‘大爱’则犹如于无声的惊雷、吓人一下罢了。

以上只是本人的想法。在博主留言园地高境界的谈爱声中,可能很不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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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9:52:08
舒林子,千万不必客气!记得你曾在我的一篇博文底下留言写到“有人出来喊出个不同的音儿,也没啥不正常的。这才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嘛!”我完全赞同你的这个“理儿”。所以你的留言哪有什么“得罪”之嫌呢?

我也非常赞同你的以下观点---真爱的人绝不会“谈情说爱”,因为爱于他们或者是杯苦酒,或者是碗纯酿,绝不会轻易提起,更不好与人分享…..

只有一点不同看法,我觉得以上留言的博主们并非在这里分享各自的爱。而是在这里分享并探讨他们对“爱之理念”的理解与看法。感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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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林子 留言时间:2010-09-15 08:41:45
众博主在这里高谈阔论所谓“无私的爱”“大爱无求”,侃侃而谈,想必你们是并未曾有过刻骨铭心之爱。真爱的人绝不会“谈情说爱”,因为爱于他们或者是杯苦酒,或者是碗纯酿,绝不会轻易提起,更不好与人分享。能分享的是面包萝卜咸菜,不是爱。俺这话中说不中听,有得罪各位之嫌,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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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8:02:50
梦华园,首先,我写这篇文章确实是“做足了功课”。年初的时候看了电视剧《大爱无敌》,当时就觉得“大爱无敌”的说法似乎不太准确,而应称之为“大爱无求”。可写了一个开头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后来拜读了笑咪咪、怡然与其他一些博主的精彩文章,很有启发,所以才继续完成“作业”。但我的文章只是描述我对“大爱无求”的理解,绝非是说自己已达到了文章描述的精神境界与情感层次。

最近我拜读了你的几篇博文,比如《若要两情长久,须得朝朝暮暮》、《论友情》以及《君子之交淡如水么》等等,深受启发。你的文章其实也是在探讨友情、情情与爱情。这些话题都很深刻、有意思。

我基本赞成你在那些文章里的观点,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还是会有不少层次差异。正如你今天留言所说---“现实生活中,很多爱都是自私的,这也是由人的自私本能所决定的。只有当你的需求层次已经超越了自私层次,既你的需求和渴望只有通过利他才能实现的层次,无私的爱出现的可能性更大”。

产生这些层次差异的原因或许很多很多。比如,我在答复山梓的留言里就粗粗涉及到物质文明对精神文明的“反作用”。这个话题非常庞大,我实在是无力驾驭。静候你今后的博文继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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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q2010 留言时间:2010-09-15 08:00:30
总认为自己是圣人,总是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远远超过了亚伯拉罕•马洛斯所述的四级,从而获得一帮孤男寡女的吹捧。别胡思乱想了,还是好好做个实实在在的人吧!别Z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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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华园 留言时间:2010-09-15 07:28:18
多思的文章总是做足了功课,写的非常全面。我此十分佩服。
想补充一点,就是多思兄是否把所有的人都放到了与你自己相同的需求层次。我自己的观点是,多思兄,欧阳兄(欧阳峰),昭君妹子(原谅我的不敬,不希望叫你姐是不希望你老)等人应该达到了亚伯拉罕·马洛斯所述的四级以上的高级需求。你们的境界与绝大部分人是不同的。所以,理论上,我同意爱应该是无私的,但实际上和现实生活中,很多爱多是自私的,这也是由人的自私本能所决定的。只有当你的需求层次已经超越了自私层次,既你的需求和渴望只有通过利他才能实现的层次,无私的爱出现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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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5:57:16
多虑了,感谢鼓励!

山梓,你在留言里写到---“爱的表达方式却因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信仰等千差万别”。这又引发了我的进一步的“胡思乱想”,因为你的留言涉及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话题。那就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相互促进。

记得有位网友这样写到---“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赞同。但中国有句俗话“养儿防老”却让这句话打了一点折扣。尤其中国农村的贫穷,使人们养儿时不能不想防老。相比之下,美国人没有这种后顾之忧,他们的爱会更自由,更轻松,更博大......物质条件的优越,促使精神文明更上一层楼。国界的不同,也使这“爱”的定义有着微妙的变化。

这段精彩的话语与山梓你的深刻思考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吗?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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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5:52:24
恩湄,你说得非常精彩---父母之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也是相对最难以把握分寸的爱。不是有那么一说“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吗?这手和嘴之间的那个完美点或空间在哪.....能爱得恰到好处的父母真令人羡慕!

所以我非常赞同上面欧阳的留言---“爱”真是一生的功课。无论是当孩子还是当父母,都要好好学习“这门功课”啊!

刚才特意去欣赏了你的博文《漫步查尔斯河畔》,真是图文并茂。我曾撰写过《浮光掠影游哈佛》一文,与你的图文相比,实在只是走马看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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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5:19:45
莺歌燕语,我觉得“爱”不是一种天性,而是通过后天学习、积累、培养的。恐怕这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等)都有密切联系。你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主动担任义工,这不就是一种“大爱无求”的举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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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5:15:40
夏子,你引用的那段话语很有代表性,相信很多人都会持有同样的看法。那就是---相信亲情之间的爱(即父母爱孩子、儿女孝顺長辈)是无私的。而恋人、夫妻之间的爱情是最自私的。

世界上爱的种类很多很多,比如父母爱孩子、孩子爱父母等等,等等;爱的形式也有很多很多,比如宠爱、溺爱、偏爱、错爱、博爱、挚爱等等,等等。我的“胡思乱想”恐怕主要是涉及“大爱”(或许说是“博爱”)。所以难免以偏概全,敬请原谅。再次感谢你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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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09-15 05:14:09
gsm0,你的概括总结非常精炼---爱是付出,是牺牲!感谢你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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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虑了 留言时间:2010-09-15 03:52:07
好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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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梓 留言时间:2010-09-14 20:46:44
“爱”是人类的共性。可是对爱的理解,对爱的追求,爱的表达方式却因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信仰等千差万别,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多思的“胡思乱想”实在是需要一些底气和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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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恩湄 留言时间:2010-09-14 19:40:34
父母之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也是相对最难以把握分寸的爱。不是有那么一说“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吗?这手和嘴之间的那个完美点或空间在哪?十来岁到二十岁的孩子,身心都不太成熟却有他们自己的思想,往往很难认同父母的爱。尤其是这里长大的孩子认为我们这些“很倒霉”的一代有时“不可理喻”,于是就逆反。能爱得恰到好处的父母真令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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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莺歌燕语 留言时间:2010-09-14 19:39:03
我也时常在“胡思乱想”,“爱”是人的天性,还是后天学习的?始终不得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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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ssom 留言时间:2010-09-14 18:35:57
你的帖能为“华夏网民们提供娱乐和思考”?你的“浅析美国公共图书馆”也能上导读几天,汗颜!在美国从老人到小孩哪个不知不去公共图书馆? 还要有人为此“浅析美国公共图书馆”? 下帖会写浅析美国公共park,社区语言学校,水电煤气电话公司等?不贪图上导读? 得了便宜还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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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子 留言时间:2010-09-14 17:47:49
曾在哪篇小说中看到这样一句話:“爱是最自私的,其他什么都不是”,这当然指的是男女间的爱情。
“爱”的面很广,如你文中讨论的那样。我相信亲情之间的爱,即父母爱孩子,儿女孝顺長辈,互相付出的爱是无私的。但我认为,恋人、夫妻之间的爱情是最自私的。
如果“按照我的理解,爱是一种付出与奉献,被爱才是一种获得与幸福。真正的爱应该不求回报、不求索取、不求私利。所以才叫“大爱无求”。

这样无私的大爱也许被认为很伟大、很崇高,但换个角度也可以说这样的“爱”感情是否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够深刻?能如此潇洒,只求付出与奉献而不求回报和索取。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是那样狭隘,排外,不肯给对方留于自由和空间……
爱情的自私和无私永远也说不清,只有自己去经历,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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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sm0 留言时间:2010-09-14 13:58:20
囉哩羅嗦的。

愛是付出是犧牲。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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