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巴黎奧運會已經結束了,但有關體育比賽中的性別爭議並未停止,其中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定義男女。 在此之前,人們不時提及的兩位備受爭議的“女”拳擊手果然不負眾望,(她)們都在決賽中擊敗了真正的女性挑戰者,分別獲得了女子57公斤級和66公斤級的女子拳擊金牌。 原本以為,區分男女是件涇渭分明的容易事,沒什麼需要討論的,就像某對夫婦剛生完孩子,一句正常的問候就是“是男孩?還是女孩?”一樣,沒人會將所謂“XY DSD”包含在內,因為那是極少數身體發育不正常的一類,民間俗稱“二刈子”(抱歉這稱呼帶有冒犯,但小時候聽人就是這麼稱呼的),那是一種病,誰會將“病”納入正常的問候呢? 這裡的DSD是近年來頗為流行的一個專業詞彙,全稱是Disorders in Sex Development,中文的意思就是“性別分化障礙”,它意味着“非典型的染色體,性腺或解剖學意義上的性別發育異常”。 數據顯示,這類患者大約占人類總數的0.05%到1.7%,而且需要用專業的科學檢測來進行判斷。 可就是這樣的極少數,現如今卻成了“驕傲”的一族,而且為了政治正確,連稱呼也要改成“性別分化多元性”(Diverse sex development),儘管仍然是DSD,但卻避開了“障礙”的字樣,以彰顯他們的“正常”。 既是發育異常,就如前所述,說明這是一種病,正像其它一些病人,比如精神病人一樣,或先天,或後患,都需要一定的治療,否則怎麼會有相應的精神病醫院呢? 既是病人,當然值得人們同情,更不應被歧視和迫害。因為在正常的意識之下,患者內心是痛苦的:為不能成為正常的人而痛苦,為不能完成正常的婚姻與生育而痛苦。所以,治療這類疾病就成為醫學領域必須面對的問題。 然而,倘若將這種病態的不正常當作正常,主張社會必須給予優先關注、甚至還應該“大書特書”、發揚光大,那麼這個社會就離不正常不遠了。 俗話說,物以稀為貴。這裡的“稀”首先該是人人想要得之、但卻求之不得的心愛之物才是。至於病,人們早早避之還來不及呢,何談其“貴”? 可這世界上就是有“以偏概全”、把不正常當作正常的事兒,像少數族裔的“黑命貴”、LGBTQ的“驕傲月”以及所謂的“文化多元”,它們不但已成為社會上“政治正確”的代名詞,更在西方世界成為一種“時髦”或潮流。 如此一來,原本的是非標準模糊了,原本的男女界線混淆了,先進的文明要向落後的野蠻低頭,“有底線”開始向“無底線”靠攏,就連傳統的基督教也開始與LGBTQ“假彩虹”合流…… 長此以往,套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國將不國了! 前幾日在蒙特利爾城區漫步,走入一教堂,迎面在大廳的最顯眼處,就在耶穌基督的眼皮底下,赫然裝飾着“假彩虹”的標誌。說它是假彩虹,是因為它只有6色,而非正常的自然彩虹的7色。缺陷反倒成為有些人擁躉的對象,這豈不是咄咄怪事? 2024年8月13日拍攝於蒙特利爾城區國家歷史遺產基督教會座堂(Christ Church Cathedral)
按理說,每個人如何看待自己,以及如何進行選擇,完全是個人的權利,不容他人剝奪。但這裡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區分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在私人領域,你如何行為是你的自由。但在公共領域,倘若你的行為妨害到他人,這就會成為問題。就像清華大學研究社會學的郭於華教授說的:“在私人領域中,別說變性什麼的,就是變種與我有個毛線關係?但是,個體生活方式的選擇一旦進入公共領域,就和許多人有關了,就與社會、法律、道德都有關了。你一個主觀認為自己是女人的大老爺們兒,進入女廁所、女更衣室,和裡面的女人無關嗎?” 這點出了當今問題的實質。難道一個社會不該將關注點更多地放在絕大多數正常人身上嗎?不該保護更多正常人的權益嗎? 當有些人非要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以偏概全”時,當人們開始熱衷於那些極少數甚至是病態的群體時,事情便已經脫離開了染色體、睾酮水平以及它們究竟是否會給身體帶來益處等等的無盡討論(這些討論永遠都是似是而非的,因為人,對於自己身體的了解程度,可能萬分之一都不到),奧運會上爭議的一幕必將擴展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一個社會原本具有的正常狀態和正常標準也將不復存在。 相信這不是絕大多數正常人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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