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中山国之五: 请愿者的传统
在中国历史叙事中,英雄总是比请愿者更受欢迎。 我们习惯记住起义者、革命者、开国者。 却很少记住那些上书的人、申冤的人、维权的人。 然而从现代法治的角度看,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恰恰体现在请愿者身上。 因为请愿意味着一种特殊的政治关系。 请愿者既不完全服从,也不完全反抗。 他既没有放弃主体地位,也没有否定共同秩序。 他只是要求: 请按照你们自己宣布的规则对待我。 这是现代法治最核心的精神。 古代中国当然也有请愿传统。 从击鼓鸣冤到越级上访,从伏阙上书到清议谏诤,都属于这一传统。 但古代请愿更多依赖统治者的恩德。 它诉诸的是圣君贤臣。 现代请愿则不同。 现代请愿诉诸的是权利。 请求不再是恩典的申请。 而是权利的主张。 这种转变具有划时代意义。 因为它意味着普通人开始以主体身份出现。 林献堂赴东京请愿如此。 印度甘地向英国殖民政府请愿如此。 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如此。 东欧异议人士如此。 他们的共同特点都不是革命。 而是维权。 他们要求统治者兑现自己的承诺。 要求法律兑现自己的意义。 请愿者因此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人。 因为他们是国家与社会之间最早的桥梁。 在专制与革命之间,存在着第三条道路。 这条道路就叫维权。 而请愿者正是这条道路最早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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