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维权与社会共同体(系列六)
在许多人的理解中,维权只是个人遭遇不公之后的自我救济。工资被拖欠了,于是讨薪;房屋被强拆了,于是上访;遭受行政侵害了,于是提起诉讼。维权似乎总是与一个具体的人、一件具体的事、一个具体的利益纠纷联系在一起。 然而,当我回顾这些年来的社会实践时,我越来越意识到,维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一个人的维权,表面上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维权时,它便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并孕育出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维权不再只是个体行动,而成为连接人与人之间的重要纽带。 过去,许多遭遇侵害的人都是孤立的。 强拆户只认识强拆户,劳工只认识劳工,访民只认识访民。不同群体之间彼此隔绝,甚至彼此陌生。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遭遇只是个人的不幸,每个人都在独自面对庞大的权力结构和复杂的社会环境。 正因为如此,个体往往是脆弱的。 一个人的呼喊容易被忽视,一个家庭的抗争容易被淹没,一个案件的申诉也可能石沉大海。 而“维权”这个概念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超越了具体个案。 它使人们开始意识到:虽然遭遇各不相同,但问题背后却存在着共同的逻辑;虽然身处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但都面临着权利如何得到保障的问题。 当一个共同的标签出现之后,原本孤立的个体开始彼此看见。 他们开始分享经验,交流信息,相互声援,彼此支持。一个地方发生的不公,会引起另一个地方人们的关注;一个人的遭遇,会激起许多陌生人的共鸣。 于是,一种新的共同体逐渐形成。 这种共同体不是建立在血缘之上,不是建立在地缘之上,也不是建立在职业和利益之上,而是建立在对于权利的共同关切之上。 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们逐渐形成一种新的伦理: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今天我帮助别人维护权利,明天当我遭遇困境时,也会有人站出来帮助我。今天我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声,明天也会有人为我发声。 这种关系看似脆弱,却蕴含着强大的社会力量。 因为它打破了冷漠。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往往只关心亲属和熟人;在原子化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又容易退回到个人生活之中。而维权实践所形成的公共连带,则使陌生人之间建立起一种责任感。 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犯,不再只是他自己的事情,而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事情。 当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这样的意识时,社会便开始发生变化。 这种变化未必轰轰烈烈,也未必能够立即改变制度和现实。但它会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改变人们对于自身和他人的理解。 维权因此不仅是一种行动方式,更是一种社会教育。 它让人们认识到,权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恩赐,而是在实践中不断争取和维护的成果;它也让人们认识到,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并非对立,而是相互依存。 一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的社会,所有人的权利都可能受到威胁;而一个人权利得到维护的努力,也是在为更多人的权利开辟空间。 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权的真正价值不在于某一个案件的胜负,而在于它能否促成一种公共精神的成长。 这种精神表现为守望相助,表现为同气连声,表现为面对不公时不再沉默,面对他人困境时不再袖手旁观。 它使个体不再孤立,使社会不再只是无数原子化个体的集合,而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公共关怀和相互责任感的共同体。 而这,也许正是维权最深远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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