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什么?——从主体神话到关系自由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九)
现代政治哲学最神圣的词汇或许不是国家。 不是人民。 甚至不是民主。 而是自由。 几乎所有现代意识形态都以自由为自己的合法性来源。 自由主义追求自由。 社会主义声称自己实现真正自由。 民族主义宣称捍卫民族自由。 共和主义强调公民自由。 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很少公开反对自由。 问题在于: 自由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 实际上极其困难。 因为近代以来关于自由的所有理论,都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上: 存在一个主体。 自由是主体的属性。 霍布斯认为自由是不受阻碍。 洛克认为自由是免于专断统治。 卢梭认为自由是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 康德认为自由是理性的自我立法。 伯林区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但无论他们如何争论。 有一点从未改变: 自由属于某个主体。 总有一个“我”。 总有一个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意志。 总有一个能够说“这是我的选择”的人格。 于是自由被理解为主体的能力。 主体越强。 自由越多。 主体越独立。 自由越充分。 然而,一个奇怪的问题始终存在。 这个主体究竟在哪里? 现实中的人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 语言来自他人。 知识来自他人。 身份来自他人。 机会来自他人。 财富来自他人。 甚至所谓“自我”本身,也是在关系之中逐渐形成的。 没有家庭。 没有朋友。 没有社会。 没有文化。 没有历史。 所谓主体根本无法存在。 于是近代自由观陷入一个悖论。 它把自由理解为独立。 但人恰恰通过依赖而存在。 它把自由理解为自主。 但自主本身依赖无数外部条件。 它把自由理解为主体性。 但主体本身是关系的产物。 自由因此变成了一种神话。 一种孤独主体的神话。 这种神话最极端的形象,就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自然状态。 一个孤独的人。 站在社会之外。 站在历史之外。 站在关系之外。 然后自由地作出选择。 问题在于。 这样的人从未存在过。 因此,自由也许需要被重新理解。 自由不是主体的属性。 自由是关系的性质。 这听起来十分反常。 因为我们习惯于说: “我自由。” 而不是说: “关系自由。” 但如果仔细观察。 真正压迫人的往往不是某个抽象主体。 而是某种关系结构。 奴隶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缺乏主体性。 而是因为他处于支配关系之中。 农奴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缺乏意志。 而是因为他无法退出某种关系。 囚犯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没有人格。 而是因为他的行动空间被关系性限制。 因此,自由的关键从来不是主体内部发生了什么。 而是主体所处关系中发生了什么。 自由不是一种心理状态。 不是一种道德品质。 不是一种哲学本体。 自由首先是一种关系状态。 从这个角度看。 自由的反面并不是约束。 而是支配。 一个孩子受到父母约束。 但这种约束未必构成压迫。 一个病人受到医生限制。 但这种限制未必构成不自由。 一个登山者受到绳索约束。 但绳索恰恰让他获得行动能力。 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存在限制。 问题在于限制是否能够被质疑、修正和退出。 自由不是没有关系。 自由是没有不可退出的关系。 这意味着。 真正自由的社会并不是约束最少的社会。 而是退出权最强的社会。 能够更换工作。 能够迁移居住。 能够改变信仰。 能够退出组织。 能够挑战权威。 能够重新协商关系。 这些能力构成自由。 自由不在主体内部。 自由存在于关系之间。 于是现代政治最重要的区分也发生变化。 过去人们区分国家与个人。 集体与个体。 权威与自由。 仿佛自由总是在与某种外部力量对抗。 但新的视角则关注另一件事: 哪些关系允许退出? 哪些关系允许协商? 哪些关系允许修正? 哪些关系变成永久支配? 自由不是消灭关系。 而是防止关系固化。 因此,自由与信托逻辑天然联系在一起。 信托关系之所以不同于主权关系。 就在于它预设了终止可能。 代理可以撤销。 委托可以收回。 授权可以变更。 责任可以追究。 而主权关系则倾向于永久化。 它要求服从。 要求忠诚。 要求不可撤销。 要求最终决定权。 因此,真正威胁自由的并不是权力本身。 而是不可撤销的权力。 不是组织本身。 而是无法退出的组织。 不是共同体本身。 而是要求绝对忠诚的共同体。 自由并不反对秩序。 自由反对的是永久支配。 于是,一个不同于启蒙传统的自由观开始出现。 启蒙把自由理解为自律。 施密特把自由理解为政治决断中的归属。 现代自由主义把自由理解为选择空间。 这些理解都抓住了一部分真相。 但它们都仍然停留在主体逻辑之中。 它们都在问: 主体如何获得自由? 而新的问题则是: 关系如何保持开放? 因为人并不首先作为主体存在。 人首先作为关系中的人存在。 自由也不是孤立主体的胜利。 自由是关系不被封闭。 是授权能够撤销。 是责任能够追究。 是合作能够重组。 是任何人都无法永久占据主人的位置。 因此,自由的最高形式或许不是自治。 也不是自我实现。 而是没有任何关系能够把人永久锁定。 没有任何组织能够要求绝对服从。 没有任何共同体能够垄断归属。 没有任何权力能够取消退出。 在这种意义上。 自由并不是主体的独立。 自由是关系的开放。 自由不是一个人的成就。 自由是一种社会结构。 它意味着所有关系都保持可协商、可修正、可退出。 如果说过去的政治哲学一直在寻找好的主人。 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试图消灭主人。 而未来的自由哲学或许会更进一步。 它不再关注主人是谁。 而是关注: 如何让任何人都无法成为主人。 因为自由真正开始的地方。 不是主体获得了绝对自主。 而是所有关系都失去了永久支配他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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